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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第64課▪P2

  ..續本文上一頁罪業很重要。在修法過程當中,罪業會變成修法的違品,如果我們在修法過程中罪業很重,這個果就很難現起。我們從整體的角度,還有從個別修法的角度講違品,能夠對治是很重要的。所以這個地方講第叁個——依靠對治來引申重大的善法。這個方面我們前面以布施爲例來宣講,其實還有很多其他的對治,都要去引申出來,把這個對治引申出來才能成就大福善。

  第四個就是它的對境,對境當中講到了恩悲福田。實際上就是講恩田、悲田和福田,那麼恩田是什麼?恩田就是對我們有恩德的人,比如世間的老師、父母、傳授佛法的師長等等。這些方面就是屬于恩田,對我們有恩的人就是恩田。還有悲田,就是産生悲心的對境,很可憐的衆生叫做悲田。然後是福田,福田就是指這些已增上功德的人,比如說僧團、佛、法、上師等等。就是從修證上,或者從福德方面來講,很容易引發巨大福報,這個叫做福田。

  有時恩田和福田有些沖突,原因是側面不一樣,一個是從恩德角度講,一個是從福德很超勝的角度講。如果我們依靠福田,就很容易增長福德,它們的側面不一樣,可以從不同的側面來觀察。上師在講記當中提到,全知麥彭仁波切在《經莊嚴論注釋》中講過,針對不同的修行者,對待田的態度或者看法是不一樣的。一般來講,小乘的修行者比較關注于自我解脫,所以注意力更多地放在福田方面。如果經常供養福田或承侍福田,更容易增長修行的功德。福田的功德越超勝,得到的利益就越大,所以經常供佛或者供養僧團等等,可以依此增長福德。

  大乘的修行者一方面很注重福德,因爲從自利方面,自己的功德增長。但是從大乘的角度出發是著重利他的,那麼大乘的修行者對于悲田方面很注重,甚至于對待悲田態度超勝于對待福田的態度。“發心爲利他”,就是把利他放在首位,把慈悲心放在首位,因爲大乘是以利他爲主旨的,所以對悲田很重視。

  而且福田和悲田之間有不一樣的地方:福田就是功德越超勝福德越大,供佛和供四果阿羅漢,供佛的功德就大得多;如果供養四果阿羅漢和供養初果阿羅漢,那麼供養四果阿羅漢功德大;如果供養比丘和供養居士,供養比丘的功德大,是這樣輾轉增長的。對悲田來講,就是誰的痛苦越大,你對他做利益的功德越大。比如說你給一般人做布施和給一個乞丐做布施,因爲真正的乞丐很痛苦,你能遣除他的痛苦,得到的功德更大。從悲田的角度,就是越苦的得到的功德越大,所以布施乞丐功德大。如果布施乞丐和布施一個旁生呢?布施旁生的功德大;如果是布施旁生和布施惡鬼呢?比如說有時候做一些水布施,倒剩飯的時候,念一些觀音心咒去利益這些惡鬼,或者說倒一些水在地上,念一些觀音心咒加持,或者燒一些焦煙來利益惡鬼。利益旁生和利益惡鬼比較,因爲惡鬼的痛苦重,所以說利益惡鬼的功德大。惡鬼和地獄衆生比較起來,就是利益地獄衆生的功德大。針對地獄衆生我們做一些回向、念經。悲田是緣越悲慘的對境去做布施、做利益的功德越大,福田是越超勝的利益越大。

  作爲一個菩薩,悲田當然也是著重關照的對象,因爲福田能夠增長很多功德,所以在菩薩道中也有廣做供養的說法。通過這樣殊勝的對境,緣著這些對境就可以成就大福善,這是從成就善法方面講。所以我們如果想在有限的精力、時間當中,讓所修的法變得有力的話,那麼這個頌詞當中給我們開示的這個竅訣就非常重要了。

  前面我們做過這樣的對比:兩個人修同樣的一個法,比如同樣都在放生,一個人是恒常做,一個人是偶爾做;一個人是具有強烈的因——欲樂,一個人是隨隨便便的心態;一個人身心當中有對治,另外一個人沒有。錢都是一樣的,如果具足了常時間、有強烈欲樂等條件的人,懂得這個善巧方便,同樣做一個放生的儀式十五分鍾,做完之後,他得到的業就是重業,如果沒有這些,就是輕業。如果一次是這樣,十次是這樣,一輩子都是這樣,這樣二者的差距會越來越大。所以爲什麼有些修行者證悟得早,而有些人做很長時間之後,功德一點都不增長,和這些條件還是有很直接的關系。所以爲什麼叫善巧方便?什麼叫做竅訣性的一種修法,這些都是竅訣性的修法,就是能夠在有限的時間當中、在最短的時間當中讓這樣的業變得有力,變成重業,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善業是這樣,反過來講,惡業方面也是這樣的。那麼“恒依強欲樂,或依對治引,以恩悲福田,成就大福善。”我們從反方面看的時候,成就的可以是一種大的罪惡。那麼怎麼樣成就大的罪惡?就是恒時去做一個不好的事情:每天去殺一只雞,或者殺一只蟲,像這樣經常做、恒常做,這個業就變成重業了。你沒有停止的意識,而且有一個想要恒常做的心。“恒常”,時間方面講就是連續不斷。“強欲樂”:是指在做罪業的時候,以一個很強的歡喜心做。反過來講,你在做的時候很勉強、很不舒服,做的時候有慚愧心等等,這樣的話業不強,業就不會成爲重業。然後“對治”就是說,在做的時候到底有沒有對治?比如說前面講慚愧心,我在做惡業的時候有一個慚愧心,覺得不好,那麼雖然做了,但是不會成就大的罪業,他有個對治,因爲有後悔、慚愧的心態在裏面。

  還有就是“恩悲福田”,那麼做惡業的時候,如果我們以恩人爲対境恩將仇報:比如對自己恩德很大的父母,去打罵或者去頂撞、殺害,這個罪業很重的。還有給自己傳授知識的老師,或者世間當中我們的恩人,如果對他們造這些惡業,因爲他們是恩田,所以就會成就大的罪惡。然後“悲田”,比如去殺害旁生也有過失。對于“福田”比如叁寶、上師,你去诋毀、傷害,也會成就很大的罪惡,這是說怎麼讓業變得重的情況。

  當然此處是宣講變得有利,反過來思考,我們千萬要讓我們的善業成爲重業,不要讓我們的惡業成爲重業。我們在造惡業的時候時間盡量不要長,如果是迫不得已造,偶爾造,造的時候不要有強大的歡喜、強大的欲樂,造的時候最好有對治,有它的違品。然後要盡量避免福田、恩田、悲田,如果是這樣的話,業雖然造了,但是也不會很重。但是如果這裏面的條件都具足的話,那麼罪業就會成爲重業。

  第二個科判:修行方法。

  善巧具信已,即當常修善

  衆善己應爲,誰亦不仰仗

  這就是修行的方法。怎麼樣修行呢?我們懂得了善巧方便,也具有了信心,就應該常時間地修善。一切的善法,應該自己主動去做,不仰仗別人經常性地勸勉或者鞭策。我們分析這裏講到的修行方法,有叁個要素和條件:第一是善巧;第二個是具信;第叁是常修善。

  第一個條件是“善巧”,善巧就是說你要懂得方法,能夠抓住它的扼要,能夠抓住它的核心,這個方面叫善巧。比如說前面講到了四個條件,能夠掌握這四個條件去做。我們應該掌握善巧做事情,你在世間上做事情的時候,要掌握它的技巧,關鍵的東西你要掌握。如果主要的東西你不掌握,其他的你做很多不一定有效果。所以我們修法、學習也需要一種善巧方便,要掌握正確的方法,這是很重要的。

  第二是“具信”。具信就是我們做善法的時候要有信心。如果有了這樣的自信心,就可以堅持下去;或者我們對上師叁寶、對善惡因果有一種信心、有一種對境,這是會促進你修行的,就會有效果。所以要素當中,第一是要懂得正確的方法,第二是必須要有信心。信,一方面是自信,一方面是要對上師叁寶有信心。因爲我們修行不單單是通過自己的力量,而且還要借助他力,比如說對佛、對上師叁寶經常做祈禱,通過上師叁寶的力量加倍我們、加持我們。這個時候,我們裏面有信心,外在有加持力,再去修行的話,可以讓我們的心願盡快地實現,所以“具信”也是非常重要的。

  然後就是“常修善”,“常”就是恒常,常時間地修持善法。經常性地去堅持,這樣我們修持善法真正會有一個成果。“衆善己應爲,誰亦不仰仗”也很重要,就是我們修善法應該獨立自主地去做、主動去做,誰也不要依靠。那麼我們需要了知:比如說誰也不要仰仗,我們還需不需要依止上師啊?還需不需要依止這個團體?實際上是需要的,這是宣講的層次或者側面不一樣。一方面來講,我們在初學的時候,當然需要依靠上師善知識的指點,需要善知識給我們傳授教法或者加持我們,還有我們需要團體的力量。經驗說明,或者很多事例說明:如果一個人單打獨鬥成功的機率很低,而如果依靠團體的力量,他就很容易承擔、很容易成就。即便是沒有什麼很明顯的成就,如果是跟隨團體修行佛法,也不至于掉隊很厲害、退失得很厲害。

  我們有時總覺得在團體裏和大家一起學習很不舒服,或者覺得是浪費時間、心很散亂等等,實際上不是這樣的。有時我們想一個人修行,一個人看書,很多時候是這樣的情況(但我不是百分之百決定):一個人單幹的,他就是堅持兩叁個月之後,因爲沒有督促、缺少監督,所以兩叁個月之後可能就慢慢退失了修善法的意樂。

  所以如果和團體在一起,和上師在一起,就可以幫助我們在修法的路上走得更遠,更加有效率,因爲互相之間有監督、有鼓勵等等,所以在修行佛法過程當中,團體的力量是非常強大的,這方面我們要依靠。最後,我們要慢慢在團體中學會一種獨立的智慧,要養成能夠獨自修行的一種素質和能力。在叁皈依當中有依靠僧寶,皈依僧是修行的助伴,我們在修行過程當中需要助伴,修行才能圓滿,所以我們依靠團體的原因是這樣。但是我們在依靠團體的過程當中,也要注意慢慢養成能夠獨自修行的能力。因爲一切萬法無常,或者說到了一定的時候情況會改變,這個團體還存不存在也不好講。或者團體存在,自己還有沒有這種機緣再在這個團體當中繼續修行也不好說。所以我們在團體的環境中時,要盡量使自己具有一種獨立自主修行的能力。

  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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