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第63課
發了菩提心之後,今天和大家再一次學習寂天論師所造的《入菩薩行論》。《入菩薩行論》分十品,今天我們學習的是第五品,本品的內容是宣講正知正念。按照六波羅蜜多來劃分本論六品的內容,第五品屬于持戒波羅蜜多。守持菩薩戒意味著菩薩能否順利地修持菩薩道,能否成功地獲得菩薩佛的果位,它是一種殊勝的方便,也是一個至關重要的修行內容。
在受了菩薩戒之後,我們就要守持,進一步通過守持菩薩戒的方式,調伏我們的身心。實際上,守護菩薩戒的實際的意義,就是發了菩提心之後,要讓我們的見解、正見和行爲,從自私自利的惡心或惡行當中完全擺脫出來,通過修持利他心、發起利他心,就可以糾正我們無始以來已經養成的、一切爲自利奮發的觀念或者惡習。不管是用于對治自私自利,還是發起利他心,守持菩薩戒都是一種方便法。
以大乘的究竟觀點來看,一切衆生皆具有佛性,不單單是具有成佛的潛能。按照最了義的經論來講,一切衆生皆具佛智慧,皆具有叁十二相、八十隨形好等等一切佛功德。
如果我們要通過一種最殊勝、最正確的方法,來現前我們的相續當中佛果的實相,不可或缺的方式就是要修持大乘的教義。修持大乘的教義,必須要打破我們自私自利的心,所以我們要發起利他心、菩提心。利他心、菩提心是和究竟的實相相應的,自私自利心會妨礙我們現前開放的實相和本體。
我們要通過修持利他心來打破自私自利的作意,一方面要遏製住相續中已經形成的惡行和自私自利的我愛執,一方面要發展利他的心態和行爲。
在修持菩薩道的過程當中,一方面打破自私自利的作意,一方面修持廣大的、利他的發心的行爲,這都是和真正的菩薩道相應的方法,如果我們能夠做好,就可以在菩薩道的修行過程當中盡快地靠近、現前究竟和殊勝的實相。然後再讓自己在現前實相的過程當中,在條件、環境等因緣合適的情況下,我們也要真實地、真誠地去利益他人,幫助他人來學習佛法、接受大乘的教義,幫助他人也來修持現前自心實相的覺悟之道。這並不是說,只有我們已經真正到達了佛位、菩薩位,才能去做利益有情的事,或者給其他衆生啓發菩提心、菩薩道。實際上在我們自己的修學過程當中,在條件、因緣合適的前提之下,我們還是可以把學習到的一些發菩提心的理念,如:發菩提心的功德、或者菩提心和究竟覺悟之間、菩提心和我們追求的暫時快樂之間、或者菩提心和我們暫時想要離開痛苦之間的必然聯系是什麼,如果把這些內容介紹給更多的人,更多的人就可以早早地認識到修行菩提心的必要性了。這是我們在修行過程當中可以做到的事情。
當然,按照一些嚴格的標准衡量,真正能夠利益衆生的是初地以上的菩薩,但是我們不能說,因爲能究竟利他的是初地菩薩,所以我們現在就完全不做,或者完全沒有能力做,實際上並非如此。在有條件、有能力的前提下,我們也可以做利益衆生的事情,當然我們也並不是非要想:我一定要和初地菩薩所做的事業一模一樣,要和佛做的事業一模一樣,從某種角度講,實際上,我們根本沒有辦法達到聖者的境界。但是如果我沒有這麼高的期望,隨我的能力去做利他的事情,這是完全可以的。
一方面在打坐的時候,專門通過觀修來發心,提高自己的菩提心,必須要多思維、多發願、多想這個問題。下坐之後,在和社會接觸、和其他的衆生、修行人接觸的過程當中,我們也可以發揮我們的優勢,或者發揮我們的智慧、方便去利益他人。有些是讓別人學習佛法來利益他人,有些是去幫助他人走出困境,這些都算是利益他人。只要我們帶著一顆究竟的菩提心,去接觸他人、去利益他人,或者說是直接、間接地去幫助他人都可以。在修習菩薩戒的過程當中,這樣的發心和意樂都是非常重要、非常關鍵的。
現在所學習到的科判是:
醜一(總說一切時分所作之行)分叁:一、暫時行爲寂靜;二、必定隨順他衆;叁、善行自己之事。
現在我們學習的是第二個科判:必定隨順他衆。前面我們也是針對這個內容去勸別人學習佛法,贊歎別人的功德等等,這些方面都宣講了對衆生要有所隨順。
隨順衆生主要是指善行方面,因爲惡業方面不管是自己、他人都是不能去實行的。隨順他人的主要目的,是隨順他們的善行,或者將他們安置在善行的功德當中。
我們要盡量隨順衆生,但並不是不管什麼場合、什麼情況都一概隨順,比如殺生我們也隨順,偷盜也隨順,並不是這個意思。在菩薩戒當中,雖然有些開許(下面還要講),但絕對不是沒有原則、沒有底線的一種開許和隨順,都是有某種前提和基礎的。
今天我們學習第一個頌詞:
一切行爲喜,此喜價難估,
故當依他德,安享隨喜樂。
菩薩的一切行爲都應該讓衆生生起歡喜心,如果能夠讓衆生生起歡喜心,那麼這種修法實際上是沒有辦法用錢來衡量,也沒有辦法用錢買得到的。“故當依他德,安享隨喜樂”:我們應該依靠其他人的功德,來安享隨喜的安樂,這是字面上的解釋。
“一切行爲喜,此喜價難估”,在上師的注釋、講義當中,講了兩種情況的隨喜。一種情況,“一切行爲喜”,按照剛才解釋頌詞的方法:我們的一切所作所爲,都應該成爲衆生的歡喜之因。一方面,我們的一切行爲要讓自己歡喜,但更關鍵的是要讓衆生歡喜,這才是完全正面的、直接的、相合菩薩道的一種發心和修行。怎樣讓衆生生起歡喜心呢?前面已經講了很多,後面還要講我們怎樣讓衆生生起歡喜心,怎樣去隨順衆生的心,這些方面也是關鍵。
從實相的角度來講,一切萬法都是平等的。在究竟的實相和法界的空性當中,沒有所謂的道德不道德、或者善惡、好壞的差別,一切都可以說是無差別的,但是在世俗谛和表象的層面,實際上我們還是要有所揀擇。實相當中一切都是平等,但在現象當中一切仍然有差別。我們不能說,因爲空性當中是平等的,所以衆生歡喜也好,不歡喜也好,都不要執著、都無所謂,這樣就會把勝義谛和世俗谛搞混淆了,搞混淆就會失壞修行,或者傷害其他有情的利益。
所以在世俗的層面,衆生仍然有喜歡不喜歡這樣的分別,所以我們的行爲應盡量地去隨順他們。前面我們講了,隨順也是有底線的,在底線的基礎之上,我們的一切行爲讓衆生歡喜,這是合適的。後面講到,我們說話方式、走路方式,或者待人接物的方式,在世間中相對也有一個普遍的標准。衆生喜歡什麼樣的一種行爲,什麼樣的談話方式,作爲一個菩薩來講,就應該隨順。
雖然佛菩薩的境界完全已經超勝了世間,或者我們學習佛法得到見解是超勝世間的,但是如果要在世間當中修行,或者利益有情,那我們的所作所爲,就不能夠離衆生的價值觀、道德的底線,或者行爲方式太遠,如果離得太遠,第一,自己可能在這個社會當中,很難以順利地修行;第二,也很難以讓衆生對我們的修行方式生起歡喜心,難以起到利益衆生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任何行爲都應該盡量符合世間的行爲標准。
在一個論典當中,實際上也是這樣講的。比如在小乘的戒律當中,佛陀規定了出家人穿著衣服的方式,比如說穿裙子的時候,裙子離地的高度是多少,都有標准。實際上從佛的智慧、從佛眼來看,裙子的高度無論是離你的腳踝四指高,還是在膝蓋以上,或者腳面以下,對佛來講都沒有差別。或者說,一個穿得很好的人和一個赤身裸體的人,在佛的智慧面前看來,是沒有差別的,是平等的。但爲了照顧世間人的眼光,或者他們的一種標准,所以佛陀規定了比丘、出家人穿衣服有一定的標准。這樣一種走路的方式、穿著的方式,大家能夠接受,只有在大家接受的前提之下,才談得上我在這個場合當中怎樣修行,或者在這個世間當中怎樣去利益衆生,否則的話,一切都是難以爲繼的。
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雖然佛陀證悟了,但是他還是給後學的菩薩說:我們一切的行爲應該注意讓衆生生起歡喜,成爲衆生歡喜之因。從這個方面來講的話,如果做到了,因爲我們是在利益衆生的前提之下做這個事情,發心是爲了利益衆生,一切行爲就不會沒有意義,就成了有大福德資的修行人産生大福德的事情。這個方面講了,如果能讓衆生生起歡喜,這種讓衆生生起歡喜的修行,或能夠讓衆生生起歡喜本身,它是金錢買不到的,雖然大家都認爲金錢可以買到很多想要的東西,其實單單通過金錢,難以買到這樣一種歡喜心,這是一種解釋的方法。
還有一種解釋的方法:“一切行爲喜”,就是看到衆生的一些善行就産生歡喜心。此處“一切行爲”是專指一切善行。在《入行論》菩薩的注釋當中講得很清楚,“如是而行者,他人的一切善行,也已成爲自己的歡喜之因”。就把一切行爲解釋成了一切善行,這樣的解釋是可以和前後文直接聯系的。我們去行持的話,當看到其他人在做善法、做修行的時候,我們由衷地産生一種歡喜之心,這種跟隨他人産生歡喜,就叫做隨喜。這種隨喜是一切的金錢買不到的。
緊接後文“故當依他德,安享隨喜樂”,因此我們應該依靠他人的功德來安享隨喜的快樂。這個裏面有幾個關鍵的詞,一個是“依他德”,第二是“安享”,然後是“隨喜樂”。
此處的快樂是屬于隨喜的快樂。隨喜有自隨喜、他隨喜兩種。自隨喜是對自己的種種善法有一種歡喜和高興,平時世間人做了好人好事之後,他的內心中因爲幫助了別人,就很高興,這是對自己善行的一種歡喜,就是自隨喜;他隨喜就是看到其他人在做善法、在做好人好事的時候,自己由衷地産生歡喜,叫做他隨喜。這種樂是隨喜的樂,我們首先這樣定性,然後是依他德的一種隨喜樂(依靠其他人的功德而隨喜),我們說這就是他隨喜。
一般來講,如果我們自己做了這種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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