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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论》第63课

  《入菩萨行论》第63课

  发了菩提心之后,今天和大家再一次学习寂天论师所造的《入菩萨行论》。《入菩萨行论》分十品,今天我们学习的是第五品,本品的内容是宣讲正知正念。按照六波罗蜜多来划分本论六品的内容,第五品属于持戒波罗蜜多。守持菩萨戒意味着菩萨能否顺利地修持菩萨道,能否成功地获得菩萨佛的果位,它是一种殊胜的方便,也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修行内容。

  在受了菩萨戒之后,我们就要守持,进一步通过守持菩萨戒的方式,调伏我们的身心。实际上,守护菩萨戒的实际的意义,就是发了菩提心之后,要让我们的见解、正见和行为,从自私自利的恶心或恶行当中完全摆脱出来,通过修持利他心、发起利他心,就可以纠正我们无始以来已经养成的、一切为自利奋发的观念或者恶习。不管是用于对治自私自利,还是发起利他心,守持菩萨戒都是一种方便法。

  以大乘的究竟观点来看,一切众生皆具有佛性,不单单是具有成佛的潜能。按照最了义的经论来讲,一切众生皆具佛智慧,皆具有三十二相、八十随形好等等一切佛功德。

  如果我们要通过一种最殊胜、最正确的方法,来现前我们的相续当中佛果的实相,不可或缺的方式就是要修持大乘的教义。修持大乘的教义,必须要打破我们自私自利的心,所以我们要发起利他心、菩提心。利他心、菩提心是和究竟的实相相应的,自私自利心会妨碍我们现前开放的实相和本体。

  我们要通过修持利他心来打破自私自利的作意,一方面要遏制住相续中已经形成的恶行和自私自利的我爱执,一方面要发展利他的心态和行为。

  在修持菩萨道的过程当中,一方面打破自私自利的作意,一方面修持广大的、利他的发心的行为,这都是和真正的菩萨道相应的方法,如果我们能够做好,就可以在菩萨道的修行过程当中尽快地靠近、现前究竟和殊胜的实相。然后再让自己在现前实相的过程当中,在条件、环境等因缘合适的情况下,我们也要真实地、真诚地去利益他人,帮助他人来学习佛法、接受大乘的教义,帮助他人也来修持现前自心实相的觉悟之道。这并不是说,只有我们已经真正到达了佛位、菩萨位,才能去做利益有情的事,或者给其他众生启发菩提心、菩萨道。实际上在我们自己的修学过程当中,在条件、因缘合适的前提之下,我们还是可以把学习到的一些发菩提心的理念,如:发菩提心的功德、或者菩提心和究竟觉悟之间、菩提心和我们追求的暂时快乐之间、或者菩提心和我们暂时想要离开痛苦之间的必然联系是什么,如果把这些内容介绍给更多的人,更多的人就可以早早地认识到修行菩提心的必要性了。这是我们在修行过程当中可以做到的事情。

  当然,按照一些严格的标准衡量,真正能够利益众生的是初地以上的菩萨,但是我们不能说,因为能究竟利他的是初地菩萨,所以我们现在就完全不做,或者完全没有能力做,实际上并非如此。在有条件、有能力的前提下,我们也可以做利益众生的事情,当然我们也并不是非要想:我一定要和初地菩萨所做的事业一模一样,要和佛做的事业一模一样,从某种角度讲,实际上,我们根本没有办法达到圣者的境界。但是如果我没有这么高的期望,随我的能力去做利他的事情,这是完全可以的。

  一方面在打坐的时候,专门通过观修来发心,提高自己的菩提心,必须要多思维、多发愿、多想这个问题。下坐之后,在和社会接触、和其他的众生、修行人接触的过程当中,我们也可以发挥我们的优势,或者发挥我们的智慧、方便去利益他人。有些是让别人学习佛法来利益他人,有些是去帮助他人走出困境,这些都算是利益他人。只要我们带着一颗究竟的菩提心,去接触他人、去利益他人,或者说是直接、间接地去帮助他人都可以。在修习菩萨戒的过程当中,这样的发心和意乐都是非常重要、非常关键的。

  现在所学习到的科判是:

  丑一(总说一切时分所作之行)分三:一、暂时行为寂静;二、必定随顺他众;三、善行自己之事。

  现在我们学习的是第二个科判:必定随顺他众。前面我们也是针对这个内容去劝别人学习佛法,赞叹别人的功德等等,这些方面都宣讲了对众生要有所随顺。

  随顺众生主要是指善行方面,因为恶业方面不管是自己、他人都是不能去实行的。随顺他人的主要目的,是随顺他们的善行,或者将他们安置在善行的功德当中。

  我们要尽量随顺众生,但并不是不管什么场合、什么情况都一概随顺,比如杀生我们也随顺,偷盗也随顺,并不是这个意思。在菩萨戒当中,虽然有些开许(下面还要讲),但绝对不是没有原则、没有底线的一种开许和随顺,都是有某种前提和基础的。

  今天我们学习第一个颂词:

  一切行为喜,此喜价难估,

  故当依他德,安享随喜乐。

  菩萨的一切行为都应该让众生生起欢喜心,如果能够让众生生起欢喜心,那么这种修法实际上是没有办法用钱来衡量,也没有办法用钱买得到的。“故当依他德,安享随喜乐”:我们应该依靠其他人的功德,来安享随喜的安乐,这是字面上的解释。

  “一切行为喜,此喜价难估”,在上师的注释、讲义当中,讲了两种情况的随喜。一种情况,“一切行为喜”,按照刚才解释颂词的方法:我们的一切所作所为,都应该成为众生的欢喜之因。一方面,我们的一切行为要让自己欢喜,但更关键的是要让众生欢喜,这才是完全正面的、直接的、相合菩萨道的一种发心和修行。怎样让众生生起欢喜心呢?前面已经讲了很多,后面还要讲我们怎样让众生生起欢喜心,怎样去随顺众生的心,这些方面也是关键。

  从实相的角度来讲,一切万法都是平等的。在究竟的实相和法界的空性当中,没有所谓的道德不道德、或者善恶、好坏的差别,一切都可以说是无差别的,但是在世俗谛和表象的层面,实际上我们还是要有所拣择。实相当中一切都是平等,但在现象当中一切仍然有差别。我们不能说,因为空性当中是平等的,所以众生欢喜也好,不欢喜也好,都不要执著、都无所谓,这样就会把胜义谛和世俗谛搞混淆了,搞混淆就会失坏修行,或者伤害其他有情的利益。

  所以在世俗的层面,众生仍然有喜欢不喜欢这样的分别,所以我们的行为应尽量地去随顺他们。前面我们讲了,随顺也是有底线的,在底线的基础之上,我们的一切行为让众生欢喜,这是合适的。后面讲到,我们说话方式、走路方式,或者待人接物的方式,在世间中相对也有一个普遍的标准。众生喜欢什么样的一种行为,什么样的谈话方式,作为一个菩萨来讲,就应该随顺。

  虽然佛菩萨的境界完全已经超胜了世间,或者我们学习佛法得到见解是超胜世间的,但是如果要在世间当中修行,或者利益有情,那我们的所作所为,就不能够离众生的价值观、道德的底线,或者行为方式太远,如果离得太远,第一,自己可能在这个社会当中,很难以顺利地修行;第二,也很难以让众生对我们的修行方式生起欢喜心,难以起到利益众生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任何行为都应该尽量符合世间的行为标准。

  在一个论典当中,实际上也是这样讲的。比如在小乘的戒律当中,佛陀规定了出家人穿着衣服的方式,比如说穿裙子的时候,裙子离地的高度是多少,都有标准。实际上从佛的智慧、从佛眼来看,裙子的高度无论是离你的脚踝四指高,还是在膝盖以上,或者脚面以下,对佛来讲都没有差别。或者说,一个穿得很好的人和一个赤身裸体的人,在佛的智慧面前看来,是没有差别的,是平等的。但为了照顾世间人的眼光,或者他们的一种标准,所以佛陀规定了比丘、出家人穿衣服有一定的标准。这样一种走路的方式、穿着的方式,大家能够接受,只有在大家接受的前提之下,才谈得上我在这个场合当中怎样修行,或者在这个世间当中怎样去利益众生,否则的话,一切都是难以为继的。

  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虽然佛陀证悟了,但是他还是给后学的菩萨说:我们一切的行为应该注意让众生生起欢喜,成为众生欢喜之因。从这个方面来讲的话,如果做到了,因为我们是在利益众生的前提之下做这个事情,发心是为了利益众生,一切行为就不会没有意义,就成了有大福德资的修行人产生大福德的事情。这个方面讲了,如果能让众生生起欢喜,这种让众生生起欢喜的修行,或能够让众生生起欢喜本身,它是金钱买不到的,虽然大家都认为金钱可以买到很多想要的东西,其实单单通过金钱,难以买到这样一种欢喜心,这是一种解释的方法。

  还有一种解释的方法:“一切行为喜”,就是看到众生的一些善行就产生欢喜心。此处“一切行为”是专指一切善行。在《入行论》菩萨的注释当中讲得很清楚,“如是而行者,他人的一切善行,也已成为自己的欢喜之因”。就把一切行为解释成了一切善行,这样的解释是可以和前后文直接联系的。我们去行持的话,当看到其他人在做善法、做修行的时候,我们由衷地产生一种欢喜之心,这种跟随他人产生欢喜,就叫做随喜。这种随喜是一切的金钱买不到的。

  紧接后文“故当依他德,安享随喜乐”,因此我们应该依靠他人的功德来安享随喜的快乐。这个里面有几个关键的词,一个是“依他德”,第二是“安享”,然后是“随喜乐”。

  此处的快乐是属于随喜的快乐。随喜有自随喜、他随喜两种。自随喜是对自己的种种善法有一种欢喜和高兴,平时世间人做了好人好事之后,他的内心中因为帮助了别人,就很高兴,这是对自己善行的一种欢喜,就是自随喜;他随喜就是看到其他人在做善法、在做好人好事的时候,自己由衷地产生欢喜,叫做他随喜。这种乐是随喜的乐,我们首先这样定性,然后是依他德的一种随喜乐(依靠其他人的功德而随喜),我们说这就是他随喜。

  一般来讲,如果我们自己做了这种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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