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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第80課

  《入菩薩行論》第80課

  下面繼續學習輕侮等對我們無害的緣故,不應該生嗔。

  

謂他不喜我,然彼于現後,

  

不能毀損我,何故厭譏毀?

  “謂他不喜我”:如果別人輕視我、不喜歡我的話,可能會對我的修行造成損害,所以我要發嗔心。我們回答說:“然彼于現後,不能毀損我”:這種所謂的輕視等等,對于我現世和後世的修行,其實都無法造成什麼傷害,“何故厭譏毀”?那麼爲什麼要討厭、譏諷和诋毀對方呢?沒必要對對方生嗔心乃至做傷害。

  有時我們會這樣想:如果對方不喜歡我或輕視我、侮辱我,導致其他衆生不喜歡我,對我的修行造成了傷害,因此我就要對他生嗔心。比如張叁、李四侮辱我,說我的過失,他人因此受到影響,就開始不喜歡我,我的修行就可能受到損害。

  在分析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需要了知:作爲一個修行者,應該具有一種特立獨行的素質。當我們修行時,在某些場合可能需要觀待其他人,但是在對待根本性、本質性的問題上面,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臉色。如果別人不喜歡我,我就不修行,那麼我就會失去很多修行的機會,甚至有可能從根本上喪失修行的機緣。在世間當中,真正懂得修行的人、真正願意修行的人,可以說是鳳毛麟角,非常稀少,所以如果我們希望得到別人的贊同、或者一致性的推崇才去修行的話,在現在的社會中,其實根本不可能。在這樣的前提下,我們如果認定了修行對自他有利益、對現後世有利益,就要去投入修行,不管對方怎樣看待我都必須去做。不能因爲別人不歡喜我,我就不去做。這是在我們修行過程當中,應該了知的一個原則性的問題。

  我們在修行的時候,哪些方面可以讓步,哪些方面不能讓步,這個問題必須知道得清清楚楚。上師在講記當中說:有些人因爲家人不同意或者反感自己修行,爲了維護他們的心的緣故,所以就放棄了修行,這是完全不合理的。在非原則性的問題上,我們有時也可以作些讓步:比如就吃素來講,本來作爲一個佛弟子,按照佛陀的教言,從大悲心、從保護衆生生命的角度來講應該素食,但是如果遭到很多人反對,在家庭當中沒有辦法推行,而且有可能引發激烈的沖突和後果的話,這時我們暫時隨順他們也可以,因爲吃素畢竟不是最根本、最原則的問題。但是如果讓我徹底地不學佛法、不修佛法,這就不是可讓、可不讓的問題了,因爲這關系到我解脫的法身慧命,如果這也讓步,那我們就沒有辦法修行了。所以在這些問題上面,無論如何不能退讓,即便是他們不讓我公開地學,但是我的內心也不能夠放棄學佛,我可以在心中默默地觀修、默默地念佛。所以根本的原則、自己的底線是不能崩潰、不能退讓的,其他情況都可以觀察而行。我們不能認爲別人不喜歡修行、不喜歡修行者、不喜歡修行人的行爲、不喜歡拜佛等等,那我就不學了,這是不行的。我們不能完全看別人臉色行事,別人臉色好,我就修法;別人臉色難看,我就不修法,這是不合理的。抉擇的關鍵就是看利和弊孰大孰小,如果功德利益遠遠大于弊端,我們就要堅持下去。這樣的話,即便他人不喜歡我,那又怎樣呢?不會對一個真正的修行者造成任何影響。

  上師在講記中引用了《開啓修心門扉》裏阿底峽尊者的一個教言:“衆人不悅,正合我意。”修行人的思維方式和做事方式和世間人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很多世間人不喜歡我,恰恰說明我的行爲正是符合于佛法的。當然這裏也要排除一些情況:如有的修行者性格乖張,故意去做一些錯事,這種行爲既不符合世間規律,也不符合佛教規律,只會令人討厭,絕對不屬于我們鼓勵的情況。

  假如我的行爲符合佛教的規律,不符合世間的規律,而世間人恰恰因爲這一點不理解我,認爲我是另類人,他是因爲不了解佛法而不喜歡我,其實反證了我的修行是正確的。以前我們引用過仲敦巴尊者關于世間法和出世間法差別的教言,如“符合經論的是正法,不符合經論的是非法”;或“世間喜歡的是非法,世間不悅的是正法”等等。所以,如果我們所做是正確的事情,即便很多人不喜歡,我們也要去做,這並不能成爲我們可以生嗔心的理由。

  下面我們分析:“然彼于現後,不能毀損我”。我們擔心的是什麼?就是很多人不喜歡我,會對我的修行有傷害。但是到底有沒有傷害呢?寂天菩薩分析說:“然彼于現後,不能毀損我。”“彼”就是其他衆生不喜歡我、輕視我的狀況。這對我現在和以後的修行會不會造成傷害呢?我有無必要生嗔心呢?實際上,即便很多世間人不理解修行人的行爲,對于真正的修行者也不會有絲毫損害。上師在講記當中引用了米拉日巴尊者的話。從米拉日巴尊者的傳記、歌集中可知,即便是在佛法興盛、全民信佛的西藏,當年也有很多人不理解、不喜歡米拉日巴尊者的修行方式,並不爲衆人所認同。

  尊者的修行方式是在真實意義上出離輪回的一種修法,而一般人所行持的佛法在很大程度上都與世間法挂鈎,大家已經習慣了這樣的修行,對于不一樣的修行方式,就覺得不可思議、不能理解。即便很多人不理解,對尊者的修行有沒有傷害呢?沒有傷害。而且他依靠這種方式修行,最終獲得了殊勝的證悟。雖然米拉日巴尊者是一個特殊的例子,但是也可以說明:如果一個修行者堅定自己的修行之路,他人喜不喜歡對他的修行沒有什麼傷害。

  當然我們既不是處在全民信佛環境,也不象米拉日巴尊者一樣有顆堅定、穩固的修法心態,就在這種環境當中,我們更要突破重圍、堅定自己修法的理念。如果有很多人對修法不理解,我們自己也要堅持。最擔心的情況是什麼呢?就是“大家學佛,我就學佛;大部分人不學佛,我就不學佛”。在曆史上的多次滅佛運動和“文革”中,就出現了很多這樣的搖擺不定者。假如現在社會上有一種流行趨勢是學佛,人人都在贊歎修行,都在叫好,這時候我就去學佛了,其實是爲了趕時髦、覺得自己很新潮;但如果社會上多數人都在批判學佛,說學佛很落伍等,這時候我就不學了,這種人很容易放棄自己的修行。真正觀察下來,其實作爲一個真正的修行人,不可能如是輕率。如果我們經過觀察,已經認定了修法的確具有暫時、長遠的廣大利益,就不會受這些影響。所以在這樣環境當中,即便很多人都不理解修行,我們還是要堅持自己的修行之路。

  全知麥彭仁波切的《二規教言論》中有一個教言:“雖此大地滿惡人,然自當持高尚行”,即使整個世界都充滿了充滿了反對者,充滿了不清淨的惡行,自己也應該堅持高尚行。從環境的角度講,即便我周圍都是不信佛法的人、不修行的人,但我還是要守持自己的清淨行。比如現在我們在工廠裏面、公司裏面,很多人們都不修行,但是我還是要在這個環境中保持自己修行的本色。

  從我們是初學者的角度來講,雖然我們做不到如米拉日巴尊者那樣不爲所動的殊勝功德,但是我們通過學習認知道理後,可以通過反複觀修加深對修法的熱情或堅毅的程度,這樣我們會慢慢成長起來。其實修行就是在和無始以來的習氣做鬥爭,在這種惡劣環境中有個不斷成熟、不斷成長的過程。如果我們能夠堅持下去會獲得成功,如果稍有不慎也有可能葬送自己修行的慧命。

  所以真正來講,別人喜不喜歡對我們現今的修行其實不會有影響。那對以後呢?別人不喜歡我,會不會因爲這個而使我墮惡趣啊?會不會使我在後世成爲一個惡人?這也不會的。單單憑對方的一個不喜歡,對我以後也不會造成傷害。所以既然不能毀損我,“何故厭譏毀”?那麼我爲什麼要討厭不喜歡我的人呢?去譏諷、诋毀不喜歡我的人或者輕視我的人是不應該的,因爲對我沒有傷害的緣故。

  前面科判裏講“輕侮等無害”,那麼怎麼無害?從修行的角度來講,對現後的修行無害;從傷害的角度來講,對現後也無害。緊跟前面頌詞“對身心無害”的意思分析:前面是對身心當下的本體無害,現在這個頌詞也可以理解成對現在和以後的身心也無害。所以,既然對現後的身心都無害,那我們爲什麼要去嗔恨對方呢?就是不應該的意思。

  下面講第二個科判:

  子二、不應嗔成爲利養之違緣者。

  利養也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出家人、在家人對這個問題都很關心。利養是一個術語,就是指財富、錢財,諸如此類的東西。一個欲界的凡夫衆生,他對利養、財富這些東西都是很執著的。有些出家人如果沒有安住在法義上,他會很在乎利養、錢財、別人對他的供養等,因爲很執著的緣故,誰動了他的利養,他就會不高興、生嗔心,誰擋了他的財路,他也會生嗔。雖然他有一個修行者的名稱,但是他也會生嗔。在家人也是一樣:起早貪黑是爲了掙錢,如果誰擋了他的財路,不讓他得到,他也會生嗔。我們要正視這個在家、出家都要面對的問題。誰對我們的利養造違緣,我們都不應該嗔恨。

  不應該嗔恨分叁:“醜一、嗔罪嚴重”,“醜二、利養無有實質”,“醜叁、遮破有實質之妄念”。

  這裏從叁個側面告訴我們:“不應嗔成爲利養之違緣者”。第一個是“嗔罪嚴重”。對給我們的利養造違緣的人不要生嗔,第一個說服點是什麼?嗔罪很嚴重的緣故,不要爲了一點點利養、一點點的財富而造下很嚴重的嗔恨的罪業,得不償失。

  第二是“利養無有實質”。第一個科判分析的側重點是嗔罪,這裏分析的側重點是利養。利養到底值不值得我們去發脾氣呢?“無有實質”的緣故,不值得。它告訴我們要放下對利養的執著,如果我們對利養的執著放松了或者放棄了,別人再怎麼樣去搶奪,再怎麼樣去障礙,我不會去執著生嗔的,就是因爲我們對利養太執著了,誰都不能動,誰要動我就對誰不高興、對誰生嗔心。所以我們就要抓住生嗔的來源,把來源抓住,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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