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賊住于僧團中。另有一種,邪知謬解,修小乘的,即謗大乘爲非佛說;修大乘的即排斥小乘,認爲不值得學。又如六度中,只修某一度門,而謗其他度門。這種無慚愧僧,不但不成法器,而且破壞佛法,所以不宜親近他。親近他,受了他的熏染,也就會起邪見,毀謗別乘別度,而要墮落地獄了!
4、僞大乘者不應親近:有些大乘學者,常公開宣揚他的大乘:說自己是大乘派;只有大乘經可聽,大乘法才可學;聲聞、獨覺乘都是小乘法,都不要修學。換言之,這是執大謗小。一般人的想法,大乘比小乘好,那麼學大乘不學小乘,專弘大乘不弘小乘,又有什麼錯誤呢?這錯誤可大了!如《十輪經》(卷六)說:「唱如是言,我是大乘,是大乘黨,唯樂聽習受持大乘,不樂聲聞,獨覺乘法。」又說:「說者聽者,俱獲大罪,陷斷滅邊,墜顛狂想,執無因論。如是衆等所有過失,皆由未學聲聞乘法,獨覺乘法,先求聽習微妙甚深大乘正法。」如有這種執大謗小的偏見,佛爲大衆說,這是犯重罪的;聽這種人說法,也會犯重罪。主要的有叁種過失:一、起斷滅見,二、起顛狂想,叁、執無因論。所以太虛大師的判攝一切佛法,建立五乘共法,叁乘共法,才說大乘不共法。若無五乘、叁乘共法,不共大乘法就沒有根基。所以西藏佛教,自宗喀巴大師,以共下士道,共中士道,上士道而總攝一切佛法。佛法能一直發揚光大,傳到青海、蒙古、及東北等地。這都與地藏法門相合;若不學小乘而修學大乘,自行教他,自己與佛教,都要走入岔道了!例如大乘經說空,如以爲一切都沒有;大乘禅宗說不是善,不是惡,如以爲無善無惡,那就都錯了。
在小乘佛法中,顯示善惡因果,生死輪回,苦惱在那裏?問題在那裏?然後如何修,如何證,才得永遠究竟清淨。這樣切實的認清了自己,認清了這些基本問題,才能深一層的體會大乘空義。否則,即墮以上所說叁種過失。(一)墮斷滅見,即落于空。聽說一切皆空,以爲空掉因果緣起,于是把因果緣起,善惡報應,生死輪回,都看作什麼都沒有。如起了這樣的斷滅見——空見,即使說心說性說悟,都不是真正的大乘法。(二)顛狂想:聽說人人有佛性,人人可以成佛,就好像自己是佛,狂妄顛倒得了不得!學大乘法的,容易走此邪道。這是離開聲聞、緣覺法而學大乘所起的過失。(叁)無因論:大乘經中,或說因緣不可得,因緣無自性,但這並非沒有因緣。但有些學者,卻由此而落入自然無因的邪見。因果是佛法的宗要,非好好的信解不可。現在有些地方,好像佛法很盛,但很少談到叁世因果,無形中佛法成了現生的道德學,修養法。這些變了質的,離根本佛法甚遠,都是偏向于大乘所引起的錯誤,也可以說這根本不成大乘法了。
總之,這都是未學聲聞、緣覺,即學微妙大乘正法引起的副作用。大乘如營養豐富的補品,病愈體弱的人服之,能強壯身體,精神百倍;若疾病還未治好,而服補藥,必將引起副作用。聲聞、緣覺法,少欲知足,淡泊自利,少事少業,淨持戒律,爲小乘的基本精神。大乘以利他爲重,要救濟世間,不妨多集財物,利益衆生。然而,若離開少欲知足的精神而行大乘法,則走入了岔路,與世間的貪欲多求又有什麼分別?沒有出世的聲聞精神,就不能有大乘的入世妙法,大乘必成爲一般戀世的世間法。因此,若離開小乘,沒有聲聞的功德,而以爲自己是大乘學者,不要小乘法,那等于病未愈而服補藥,必將引起不良後果。《法華經》中說,大乘道如五百由旬,小乘道如叁百由旬。叁百由旬就在五百由旬中,並非于五百由旬外別有叁百由旬。所以若不學二乘而只學大乘法,必成大錯。
這樣,不學小乘法,就不能學大乘。如《十輪經》(卷六)明說:「不習小乘法,何能學大乘?」「舍身命護戒,不惱害衆生。精進求空法,應知是大乘。」又《十輪經》(卷七)說:「何故說一乘?」「舍離聲聞獨覺乘,爲清淨者說斯法。」這明顯的呵斥一般大乘謗小乘的,等于不會走而想跳一樣。大乘法,一方面重視持戒,不惜身命的持戒,衛護聖戒,對一切衆生,慈悲充足,不加惱害(戒依慈悲而成立;真能持戒,即能起慈悲心);一方面精進的求空法。這慈悲、持戒、精進,求一切空法,是大乘法的特色,一切不生不滅的空法(即空相、空性)。龍樹說:「信戒無基,憶想取一空,是爲邪空。」這可見,正確的真空見,要在深信因果,淨持戒行等基礎上,才能求得。而信因果,持淨戒,精進等,都是共聲聞、緣覺的功德。所以學大乘法,不能謗小乘,對小乘的基本理論、功德都要學習。有了小乘的功德爲依據,那在學大乘法求空法時,才能穩當。有些人以爲:《法華經》說一乘,一切衆生成佛;學習小乘而終究回入大乘,那就學大乘法好了,何必再先學小乘?香港有一位老法師,對《法華經》有獨特的見解。他以爲,開權顯實,即是開除權法而顯實法,不要小乘之權,獨顯一乘的真實。這是最使人誤解,學大乘一乘,即不要小乘了。但佛爲什麼要說唯一乘才是究竟,才能成佛?爲什麼到最後不說叁乘而說一佛乘?要知道,佛說一乘,不是一般性的,是爲身心清淨的衆生,有資格受大乘法而如是說的。佛並沒有一開始即說唯有一佛乘。如《法華經》中,佛從叁昧起,贊歎諸佛智慧甚深無量,不可思議。舍利弗請佛說法,佛再叁止之,到舍利弗殷勤叁請,才許可宣說。那時,五百增上慢人退席,佛說「退亦佳矣!」那時的法會大衆,都是大乘根性,才宣說唯一佛乘。佛不曾開口教人學大乘,而確是因機施教,而漸漸引入,到此階段,才爲宣說一大乘法。換言之,小乘雖不究竟,但有適應性,對這樣根性的衆生,就必須說此法。佛于五濁惡世中,建立清淨僧團,就需要這種嚴謹淡泊的小乘法,不爲經濟家庭眷屬等所累。于人間建立清淨如法的僧團,即是于黑暗的世間,現出一線光明的希望。故佛在《法華經》中,最初覺得此法甚深不可說,但再一想,過去現在未來諸佛,皆于五濁惡世說此法,皆爲適應衆生根機,于一佛乘分別說叁。若開始即說一乘,衆生還沒有清淨,不能接受,不但得不到功德,反令毀謗造罪。所以必須先說小乘,使衆生做好嚴謹淡泊的基礎,再熏受大乘的微妙正法。小乘法以出家衆爲主,這是于五濁惡世建立佛法所必要的。清淨僧團若不能建立,正法即將衰落。因此地藏菩薩于五濁惡世現聲聞身,救度衆生,令不墮地獄。宣說兩方面:一、對于破戒比丘,應如何對付?二、于清淨的僧團如何護持,才能使叁寶于世間,清淨莊嚴,正法不滅。
5、慎受權勢財富勿造惡業:一般的在家佛弟子,能對佛法發生大影響的,必定是社會上重要的人物,特別是國王大臣,擔當國政重任的。他們有權勢,有聲望,若對佛法發生正信,對佛法的弘傳流布,自有良好的影響。但如護法而不知分寸,或不信佛法而生惡見,那也能使佛法受到不正常的障礙。如上面所說的,逼害出家人,侵奪清淨比丘物與破戒比丘,侵奪寺院廟産等,這都是那些有權勢者所爲。若窮苦的,既無力護持,也無力破壞。所以有權勢的富貴人。護持叁寶,有時也會出問題,何況故意的毀害佛法。這對于權勢財富,應該謹慎而受,免于造作惡業。這種人,《十輪經》(卷七)分作四類:
一、「有發願不處尊位,以免造重罪」的。有些人發願不作國王大臣等有權勢者。恐怕妄想顛倒,于叁寶中作破壞事。因爲這些事,不犯則已,犯了即墮地獄。所以甯願沒有權勢財富,雖不能護法,廣積功德,也不致作重罪而墮落。
二、「若諸有情已得法忍……受用種種勝大財業,及處種種富貴尊位,是我所許。」這是衆生已得無生法忍,即已悟見真理。有了智慧的體悟,那作起國王大臣來,即有了把握,于叁寶中必不造破壞叁寶之罪。此人才可以受用勝大財業,及榮華富貴的尊位。一般苦惱的衆生,無財勢,不能作大事,于叁寶中只能作小功德。正如小乘人,怕犯重罪,甯願苦惱,不要權貴。大乘法則不然,把叁寶衆生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如真是證悟法性的,那盡管有權勢,居高官厚爵,必能爲衆生多作利益,護持叁寶。
叁、「若諸有情,未得法忍,有能受行十善業道,亦勸衆生令受學者,我亦聽許。」又說:「十善業道……得名菩薩摩诃薩也。于一切惡皆得解脫,一切善法隨意成就,速得盈滿大涅槃海。」有些衆生,雖然未開悟,若能奉行十善業道,也教他人行十善業道。這樣,雖作國王大臣宰官等有權勢者,也決不會作破壞叁寶的重罪。十善業道是:身叁善業,不殺,不盜,不淫;口四善業,于語言文字方面,不妄語欺騙,不兩舌挑撥離間,不惡口咒罵,不绮語誨淫誨盜等;意(思想)叁善業,不貪五欲,不發嗔恚,不邪見愚癡,深信善惡因果。這樣的十善業道,自作教人作,此人的道德品格提高,作事如法,自然不作毀法破僧事。所以雖沒有開悟,若受富貴而能修行十善業道,也就不會作重罪了。大乘經都說,菩薩發菩提心,初修十善,也就是要從十善業做起。《仁王護國般若經》稱爲十善位菩薩。自已以道德修行,以道德化世,以十善菩提心化世間,雖然還未開悟,也能走上大乘正道。這類自利利他的十善菩薩,成就十善功德,斷除一切惡法,所以雖擁有財富權位,決定不作破叁寶的重罪。
四、「未得法忍,不受行十善道……亦有別緣得方便救。……而有信力,尊敬叁寶。」「不毀法,不惱僧,不奪僧物,于叁乘相應正法,聽受奉行……免墮無間地獄,及余惡趣。」若未得無生法忍,也沒有奉行十善業道的,這種人作起國王大臣來,似乎非常危險。但另有一種因緣,也可以方便救護,不會因此造重罪,墮入地獄。這種人有了權勢富貴,信心很深,能恭敬叁寶。如上面所說的破戒比丘,雖然已破戒,但對佛法信心充足,還是有功德的。此在家弟子,雖未開悟,也不修十善業道,惡行在所難免。但由于尊敬叁寶,信心充足…
《18 地藏菩薩之聖德及其法門(印順法師講)》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