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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論》講記(九十七)

  入行論講記97[智慧品]

  爲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爲度化一切父母衆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爲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今天接著講《入菩薩行論》。

  己二(深入對境無我)分二:一、深入人無我;二、深入法無我。

  庚一(深入人無我)分二:一、承上啓下而略說;二、廣說。

  辛一、承上啓下而略說:

  實我若稍存,于物則有懼,

  既無少分我,誰複生畏懼?

  “無我”分人無我和法無我,先講“人無我”。

  很多小乘行人聽到空性真理的時候,心生畏懼,甚至有吐血而亡的。

  中觀說:若是有一個實實在在的“我”存在,應該對外境生恐懼。但是“我”絲毫不存在,這樣誰生恐懼?誰在對境中生畏懼?

  一切畏懼、痛苦主要是因爲執著“我”而産生的。若是知道“我”是假立的,實際不存在,那麼,是誰對這些對境生畏懼啊?爲誰生畏懼?誰生痛苦?一切的煩惱痛苦都是因爲有我執,都是因爲沒有放下自我而産生的。

  所以先要明白這個道理:“我”是假立的,不是實有的,這叫放下自我。最終放下自我了,才沒有煩惱痛苦;若是沒有放下自我,沒有破除我執,煩惱不會平息,痛苦不會遠離的。否則,想不煩惱、不痛苦,這是不可能做到的。無論有錢還是沒錢,有家還是沒家,都一樣離不開煩惱,擺脫不了痛苦。所以,如果想真正擺脫痛苦,平息煩惱,就要以智慧去觀察,這樣才能破除我執,否則很難。你真正放下了自我,才能獲得解脫。

  以什麼方法、觀察量去觀察才能産生智慧,才能破除我執呢?

   辛二(廣說)分叁:一、分析蘊而總破;二、別破所許之我;叁、遣除無我之爭論。

  壬一、分析蘊而總破:

  我執有俱生我執和遍計我執兩種。

  一般來講,衆生生下時就知道有個“我”,不是老師教的,也不是父母教的,自然而然就覺得有“我”,就知道“我”的存在,這就是俱生我執。出生時,雖然不會說話,但也有“我”哭、“我”疼的感覺。會說話後,就說:“我怎麼怎麼……”有這樣的概念,有這樣的執著,這叫俱生我執。除非通過學修斷除了這樣的“我執”,才不會有這種執著,之前都會有。這是與生俱來的,也可以說出生時不知不覺當中就有這樣的概念,就有這樣的執著,這就是俱生我執。

  還有遍計我執。遍計我執主要是通過進一步地觀察、尋找自我,最後而安立的對“我”的執著。

  此處先破俱生我執。首先要明白我們所認爲的“我”或印象中的“我”是什麼樣的,然後就好理解後面遮破的道理了。

  衆生都有對“我”的執著。我們印象中這個“我”是怎樣的?“我”有叁個特點:

  第一,“我”是恒常不變的。我們不是通過觀察而定義的,而是不知不覺中就這樣執著的。前世的我與今生的我都是一個“我”,是恒常的、不變的。誰也不會認爲“前世的我和今世的我是兩個“我”,是兩個別法”,肯定都沒有這種想法。一般都認爲,前世的我與今生的我是同一個“我”,昨天的我與今天的我是同一個“我”,這就是恒常不變的“我”。

  我們印象中的“我”,它是恒常不變的一個法。

  第二,“我”是獨一無二的。我們執著的這個“我”只有一個,不可能有很多。我們不可能想過,有兩叁個“我”或四五個“我”,沒有這樣想的,也沒有這樣執著過。“我”就是獨一無二的,就是一個法,不是多個法。

  第叁,“我”是自己主宰自己的,即“我”是獨立存在的,不觀待于他法。這個“我”不可能觀待于他法而安立,也不是通過別法而成立的。“我”就是獨存的。

  本論中,我們再觀察這些法:牙齒、頭發、指甲以及其他部位,都不具有這叁個特點,所以都不是我們所執著的“我”。

  遮破的方法有很多。龍樹菩薩在《中觀寶鬘論》中對“地水火風空識”這六界和“我”之間進行觀察。論中雲“士夫非地水,非火風及空,非識非一切,何者是士夫”,即自我不是地大、水大,也不是火大、風大,也不是空與識,其他的一切也都不是。該論中對六界與“我”之間進行觀察,用這種方式來破除人我。

  此外,在月稱論師的《入中論》等論中,通過五相理論或七相理論觀察五蘊和“我”之間的關系。色、受、想、行、識叫五蘊。五蘊的綜合體不是“我”,個別五蘊也不是“我”,這樣觀察去尋找,結果找不到所謂的“我”,以這種方式遮破。

  本論中的遮破方法更爲簡單。如果掌握了“我”的叁種特點,對下面的遮破就好理解了。

  齒發甲非我,我非骨及血,

  非涎非鼻涕,非膿非黃水,

  非脂亦非汗,非肺亦非肝,

  我非余內髒,亦非屎與尿,

  肉與皮非我,脈氣熱非我,

  百竅亦複然,六識皆非我。

  “齒發甲非我,我非骨及血”:牙齒不是“我”。第一,牙齒是無常的。剛開始沒有牙,後來有牙,再後來又沒有牙。因爲它是無常法,所以不是“我”。第二,它不是一法,而是多法。牙齒有叁十二顆,而“我”只有一個。如果叁十二顆牙都是“我”,那就有叁十二個“我”了。掉一顆牙齒就掉一個“我”,牙齒都沒有了,“我”也沒有了,應該就沒有我執了。但這是不可能的,有些老人雖然沒有牙,但是有我執,而且我執還挺強的。第叁,牙齒也是觀待法,觀待下牙成立上牙,觀待上牙假立下牙,但我們認爲的“我”不是觀待法。所以,牙齒不符合“我”的特點,不是“我”。

  以此類推,頭發、指甲、骨骼與血液都不是“我”。

  “非涎非鼻涕,非膿非黃水”:口涎、鼻涕、膿、膽汁,這些都不是“我”。這些法都沒有“我”的叁種特點,所不能爲“我”。

  “非脂亦非汗,非肺亦非肝”:“我”也不是身上的脂肪。有的人有脂肪,有的人沒脂肪,沒脂肪的人也有我執啊,所以“我”不是脂肪。另外“我”也不是汗水,也不是肺、肝。

  “我非余內髒,亦非屎與尿”:“我”也不是大腸、小腸等其他的內髒。對這些內髒進行觀察,這些都不是“我”,都不具有“我”的法相。

  “肉與皮非我,脈氣熱非我”:肉、皮膚不是“我”,脈絡、氣息、熱性都不是“我”。

  “百竅亦複然,六識皆非我”:全身上下的孔穴以及眼、耳、鼻、舌、身、識六識都不是“我”,因爲此等均是無常法。

  當我們這樣身內身外去尋找時,這些法都不是“我”。因爲他們都是無常的,不是恒常的;都是多法,不是獨一無二的法;都是觀待法,不是不觀待而成立的法,所以這些都不是“我”。

  首先要弄明白什麼是“我”,“我”具有什麼樣的法相,即自我的定義。弄明白後再一一去對照:這個是不是“我”?不是,因爲它不具備“我”的法相。那個是不是“我”?不是,因爲它不具備“我”的法相。

  在抉擇勝義谛的時候,這樣去觀察,我們所認爲的這個“我”、所執著的這個“我”,根本就不存在,就是我們自己分別執著而假立的法,是自己打妄想。在世俗谛上,“我”是可以存在的,但這個“我”是個假相,是個無常法。爲什麼叫假相呢?因爲它是無常法,實際上沒有。不觀察的時候有“我”,但是抉擇勝義谛時,通過智慧觀察,在身內身外找不到實有的“我”,找不到想象中的“我”。所以,“我”不是實有,“我”不是真實存在的。不觀察的時候,在世俗谛上有“我”,但它是假相,如夢幻泡影,顯而無自性。

  “我”是個假立法,就是色受想行識五蘊綜合體。我們所執著、想象當中的“我”和這個假立的法一定是相違的。

  第一,它就是蘊聚,就是變化的、無常的。我們現在能覺察到、所認識到的無常,是粗大相續之無常。粗大相續之無常爲什麼能在世俗谛上存在?就是通過細微刹那無常産生的。相續是由刹那組成的。若是刹那當中沒有變化,也不會有相續的變化;刹那有變化,相續也就有變化了。

  我們現在覺察到和所認知的只是宏觀世界的一個變化,還有微觀世界的變化呢。細微刹那無常就是微觀世界的變化,有微觀世界的變化才有宏觀世界的變化。現在很多科學家也講,一切法,尤其是這些物質,産生的同時就息滅。我們現在通過邏輯去觀察、分析,也是一樣的。若是沒有細微之變化,不會有粗大的變化。粗大的變化是怎麼來的?就是因爲有細微的變化。所謂宏觀和微觀的變化,也可以說是粗大相續變化和細微刹那的變化。

  一切都是無常的,是在刹那刹那當中變的。生死也是如此。生死有粗大的生死,也有細微的生死。粗大的生死過程很漫長,要經過很多月、很多年,但細微的生死就在刹那當中,刹那當中生死。

  第二,這些五蘊是多法,即可以分開。五蘊可以分成五個,再如其中的色蘊又可以分成物質、身體,身體又可以分成頭、腳等,頭又可以再分成頭蓋骨等各部分,頭蓋骨還可以再分……什麼是多法?多法是可以分的,不是不能分的。可見,很多法放在一起,然後在上面安一個名稱,就是“我”,繼而産生執著。實際上,它根本不存在,不是實有的。

  第叁,它是觀待法。上下、左右、好壞、有爲法與無爲法等,都是觀待而安立的。有爲法觀待無爲法而安立,無爲法觀待有爲法而安立;上觀待下而安立,下觀待上而安立。“我”和“他”也是如此,“我”觀待“他”而安立,“他”觀待“我”而安立。一切法都是觀待的,沒有不是觀待的。

  觀待是什麼意思?如同“左”和“右”,就是一個概念而已,對我來說是“左”,對你們來說是“右”,其實不存在左或右,僅僅這樣安立而已。“上”和“下”也是,在地球這邊是“上”,那邊半球可能就是“下”了。時間、位置、空間這些也是觀待的,一切法都是觀待的。

  好和壞、善和惡也一樣是觀待的。沒有絕對的好,也沒有絕對的壞;沒有絕對的長,也沒有絕對的短。就像桌子上面這個鈴和曼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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