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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根本慧論》講記(27)觀業品(3)

  《中觀根本慧論》講記(27)觀業品(3)

  爲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爲度化一切父母衆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爲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觀業品)分叁:一、隨說他宗;二、對方避免常斷邊之理;叁、駁斥無咎之回答。

  己叁(駁斥無咎之回答)分四:一、因無自性故無常斷之理;二、宣說能損承許自性存在之理;叁、破谛實存在之能立;四、名言中如何安立之理。

  庚一、因無自性故無常斷之理:  

  前面講的是業和果的關系。若所造的業是無常的,它産生的第二刹那後就會毀滅,這個果就無法産生,也無法感受果報。因爲業已經毀滅了,如同被火燒死的種子一樣,再也不會發芽結果了。若是業産生後第二刹那時也不毀滅,繼續安住,它就成了恒常,也不能産生和感受它的果報。因爲只有因毀滅了,才能産生果,造業和受果不能是一個,否則是不合理的。除此之外,沒有第叁種情況下可以産生因緣關系,所以這樣的因緣關系不成立。內道各宗對這個辯論有很多不同的回答。

  有部認爲:有一個不失壞法作連接,通過它的作用可以安立因果關系。經部認爲:以相續來連接、安立因果關系。這是小乘有部和經部各不相同的觀點、回答,下面是大乘唯識宗和中觀的觀點。唯識宗認爲:由阿賴耶作因果來安立這樣的關系。唯識宗所安立的阿賴耶識是遠離能取所取的刹那心,是實有的。其實這個刹那心也是不存在的。雖然在名言中可以承許阿賴耶的存在,但是它也是無有自性的。唯識宗所建立的阿賴耶識是實有的,若是實有的,這也是不會成立。

  中觀認爲,各宗所建立的因果關系都是實有的,這樣不可成立,他們還是沒有空性的義理。因爲諸法是空性的,所以可以有業果,可以有一切的顯現,一切可以從空性中産生,允許空性就可以允許一切。但他們還是沒有真正了悟或通達這樣一個不可思議的究竟真理,所以他們自己安立了這樣的實有的因果關系。但是中觀以勝義谛的觀察量進行觀察,有部和經部的觀點都不成立,包括唯識宗所承許的觀點也是不合理的,遠離能取所取的刹那心(阿賴耶識)也是不存在的,所以都不可成立。

  中觀認爲,善惡等業及其所産生的相應的果報,都無有自性,都是空的。以勝義谛的觀察量進行觀察,都沒有實實在在的自性,也得不到實實在在的這些業和果。這些業和果都是假立的而已,都不可得,究竟上都不存在。

  各宗爲了安立這樣的因果關系,有的說有相續,有的說有不失壞法,有的說有阿賴耶識,但都是徒勞無益的。爲什麼?這些業和果實際上都是不存在的,因此爲了不存在的法,爲了建立他們之間的關系而去論說,是無有意義的。這就像因爲擔心尋香城的毀壞,而苦心積慮地去進行保衛的愚蠢之徒一般。尋香城是不存在的幻象,你爲了保衛這個尋香城而所想所做的一切都是無有意義的,都是愚蠢的做法。同樣,業和果根本就不存在,各宗爲了安立它們之間的關系或爲了保護它們的自性,這都是無有意義的。

  業和果都是無有自性的,都不存在,因爲都沒有生滅。若是沒有生滅,就不會有自性。

  諸業本不生,以無定性故;諸業亦不滅,以其不生故。

  “諸業本不生,以無定性故”:善業、惡業以及善惡夾雜等業是不生的,因爲“無定性故”,就是無有自性的緣故。

  “諸業亦不滅,以其不生故”:這些業也沒有滅,因爲其沒有生的緣故。有生,才有滅;既然沒有生,也就沒有滅。

  庚二、宣說能損承許自性存在之理:

  若業有性者,是即名爲常,不作亦名業,常則不可作。  

  “若業有性者,是即名爲常”:如果這些善業和惡業有自性,則其本身無疑就成了恒常之法,因其自性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往他法轉變。若是自性存在,自性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有變化,若是有變化,就不能說有自性。自性不能有變化,這在前面已經講過了。若是自性沒有變化,業就不能有變化,那麼它就成爲恒常法了。

  “不作亦名業”:如果成了恒常之法,則業也就成了無作之業,其原因是恒常之法不可能有作法能夠找到切入點的緣故。若沒有造作也可以成爲業,那一切都可以成爲業了。

  “常則不可作”:若是恒常,就是不能遷變的。若是不遷變,任何法都無法對他造作。對方要有變化才能造作,若是不能變化就不能造作。若是不變化也可以成爲造作,那就一切都可以造作,也可以成爲業。

  若是恒常就不能造作,有造作就不是恒常。因爲恒常沒有遷變,沒有遷變怎麼能叫造作呢?有造作肯定有變化,這樣就不是恒常了。

  若有不作業,不作而有罪,不斷于梵行,而有不淨過。  

  “若有不作業,不作而有罪”:若是對它沒有造作也可以有業的話,則沒有造業也可以有業了。既然沒有造業也可以有業,那麼沒有造罪業但也可以有罪。

  “不斷于梵行,而有不淨過”:在《般若燈論釋》裏講:“梵者謂涅槃,若行涅槃行者,名爲梵行,住此行者名住梵行。”“梵”指涅槃,“行”指爲獲得涅槃而作的業,就是趨入涅槃的這種行爲。持梵淨行就是持戒。一直不間斷地受持戒律,不間斷地持梵淨行,並且非常認真、清淨。如果如上承許,則這樣的人也應該有“不淨過”。“不淨過”就是不清淨,在這裏指破梵淨行的過失或罪過,也就是有破戒的罪過。

  如果不造罪業也可以有罪業,這樣誰都可以有罪業,持梵淨行的人也可以有罪業。雖然他沒有破戒,但是有破戒的過患,有破梵淨行的不淨之過。本來持梵淨行的人,相續中不應該有破梵淨行這樣的罪過,但是按你們的觀點,就有這種過患。

  善業、惡業這些業若是有自性,肯定會成爲恒常;若是恒常的話,對他就無法造作;若不造也有罪業的話,就有這種過患。

  是則破一切,世間語言法。作罪與作福,亦無有差別。  

  “是則破一切,世間語言法”:若不造作也有業,就是破壞了一切名言法。

  如果承許業和果都有自性,而在這個基礎上安立因果、因果關系,這都是毀滅法,這才是真正的斷滅因果和緣起。我們認爲業和果都是無自性的,你們說無自性是斷滅,是破壞因果、毀滅因果。但是只有在無自性的情況下,才可以安立因果和因果關系,才可以有一切的生滅之法,即一切緣法。你們那樣安立因果關系,則是破壞一切世間語言法。這樣一來,也就毫無疑問地否定了世間名言中製作瓶子、氆氇的勞作。農民耕地,牧民放牧,也都沒有意義了。既然不造業可以有業,那麼農民不用耕耘也可以有莊稼,也不要製造寶瓶、氆氇等,一切都可能自然而成。這樣一切名言法都被破壞了。

  “作罪與作福,亦無有差別”:“作罪”是造惡業,造惡業了就要遭受痛苦;“作福”是修善法,修善法就可以享受福報。但若按你們的承許,這兩者都沒有差別了。爲什麼?既然不造業也有業,那麼不造善業也可以有善業,不造惡業可以有惡業,這樣福德和災難都互相混亂,沒有一定的規則性,一切都無有差別。然而,行善者將來可以享受福報,造惡業者將來肯定遭受災難,這是有差別的。但是以你們的這種觀點,都不可成立。若是這樣,因果及一切名言法都被破壞了,都毀滅了。

  在這個世界上只要有一個具有自性的實成法存在,其他一切緣法都會斷滅,包括因果關系等業因果都不可成立。

  受于果報已,而應更複受。若言業決定,而自有性者。  

  “受于果報已,而應更複受”:善業與惡業都有自己的異熟果,異熟果成熟之後,就不可能再次成熟這樣的果報。但是按你們現在的觀點,善業和惡業有異熟果,這個異熟果成熟之後,還需要再叁地成熟異熟果報,這無疑是有過失的。因爲是恒常性而對其無法造作,即使不造也可以有業,那麼果報也可以這樣。

  “若言業決定,而自有性者”:“決定”指什麼?就是自性是實有。若確定自性是實有,就有自性者了。這是在抉擇空性勝義谛的時候,這個時候若是承許業果存在或安立業果關系,統統都會成爲具有自性這樣實實在在本體的法了。

  庚叁(破谛實存在之能立)分叁:一、破因法煩惱;二、破異熟果法;叁、破承受者。

  辛一、破因法煩惱:  

  前面講業果這些法都無有自性,就是破自性。現在是破能立。

  有部、有實宗認爲,業和果應該存在,主要是善業和惡業等這些業應該存在,因爲煩惱存在。煩惱是善惡業的因,若是有業的因,就有業的果。若是有煩惱,就應該有業。現在對此進行遮破。如果有煩惱這個因,也許就有業果的存在,但是煩惱(因)不存在。

  若諸世間業,從于煩惱生。是煩惱非實,業當何有實?  

  “若諸世間業,從于煩惱生”:世間這些善業、惡業,都是從煩惱而生。有無明煩惱,才會産生這些業。若是沒有無明煩惱,衆生是不會造業的。

  “是煩惱非實”:煩惱不是實有。在《觀染染者品》中已經遮破了煩惱,煩惱本身是不存在的,煩惱不是實有的。如果承許煩惱實有,前面以智慧量已經遮破過,所以煩惱不是實有,煩惱也不存在,沒有煩惱。

  “業當何有實?”若煩惱是實有的,也許就以煩惱産生實有的業。但煩惱不是實有,不是實事存在,所以業也不會事實存在。

  烏龜沒有毛,就不可能有烏龜毛製成的毛衣。同樣,煩惱不存在,就不可能存在因煩惱而産生的業。煩惱是因。爲什麼這段偈頌是破能立呢?因爲他們承許有業的因——煩惱,所以業也應該存在,此處遮破的是這個因。

  辛二、破異熟果法:  

  如果對方認爲,肯定有業,若是沒有業,它的異熟果怎麼能存在呢?佛說了,善業、惡業都有四種果報,其中有異熟果。比如,若是殺生,就要感受短命多病的異熟果;若是斷殺生,保護自他的生命,就會感受健康長壽的異熟果。佛講了善惡的異熟果,若是沒有善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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