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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根本慧論》講記(27)觀業品(3)▪P2

  ..續本文上一頁怎麼能有異熟果呢?若善惡業不存在,異熟果也不能存在。既然佛也講了異熟果,所以異熟果應該存在。既然有異熟果,就肯定有煩惱,肯定有這些善惡業。

  現在要破這個觀點。

  諸煩惱及業,是說身因緣。煩惱諸業空,何況于諸身?  

  “諸煩惱及業,是說身因緣”:由無明煩惱産生這些業,由這些業産生這些果報。比如,行持十種善業,將來可以獲得人間或天界的身體,可以得到人身、天身。造十種惡業,將來要墮落叁惡趣,得地獄、餓鬼、旁生身。“煩惱及業”,主要是以無明煩惱而造作這些善業、惡業,産生叁惡趣、叁善道的這些身心。“身因緣”,煩惱和這些業是得身的因緣。

  “煩惱諸業空,何況于諸身?”煩惱和業若是事實存在,也許會有果報,得這些身。但是煩惱和業是不存在的,是不成立的。既然已經證明了業及煩惱二者的自性爲空,又怎麼可能言及以前者爲因的異熟身呢?

  對業和煩惱都已經進行過觀察,煩惱不是事實存在,業也不是事實存在。既然煩惱和業都不是事實存在,它們的果報——異熟身也不是事實存在。無論是叁善道或是叁惡道的這些身都不是事實存在的,所以所受的異熟身沒有事實存在。異熟果就是六道裏的衆生,它們的身心如果事實存在,它們的因——業和煩惱也是存在的。但是業和煩惱不存在,所以身也是不存在的。

  辛叁、破承受者:  

  對方認爲:業應該存在,因爲其異熟果的承受者(補特伽羅)存在的緣故。如果業不存在,那麼(承受者)又怎麼會承受其異熟果呢?如同虛空中的芒果一樣。

  無明之所蔽,愛結之所縛。而于本作者,不異亦不一。  

  若是承受者存在,他承受的異熟果也應該存在。若異熟果存在,它們的因——業和煩惱也應該存在。但是承受者並不存在。

  “無明之所蔽,愛結之所縛”:所謂的“承受者”,是指智慧之眼被無明遮障的凡夫,因爲具備了貪愛外境的束縛,所以才會成爲有漏之業異熟果的承受者。無明指什麼?不知諸法的事實真相。無明遮蔽了他的覺性、智慧之眼。其實都是如幻如夢,都不是事實存在,但凡夫貪愛外境,被自己束縛了。因爲無明遮蔽了他的自性、覺性,遮蔽了他的智慧之眼,他不明真相,執著這些法,貪愛人、錢,然後就被這些束縛,受這些影響。其實這都是他自己不明白真相的遭受而已;如果他明白了真相,這些都不存在,不可能有這種情況。

  “而于本作者,不異亦不一”:造業的補特伽羅、衆生與他所造的業,二者以一體或多體等何種方式都不可成立。之前都講過了,若二者是一體,這是不成立的。比如,他殺生了,因此墮落地獄,遭受殺生的異熟果,這時殺生的這個人和受果報的地獄衆生是一體的了。如果造業和作者是一體,要麼是造業的時候就在遭受地獄之苦,要麼是在地獄時也在感受人間造業的狀況,所以二者不能是一體。二者更不能是他體。若作者和造業完全是他體,他不可能會遭受這樣的果報,因爲他們兩個徹底是他體的。以一體或多體的方式,都不能建立造業和作者的關系。此外,通過叁時的方式進行觀察,造者和造業也不可成立。既然沒有造者,沒有造業,也就沒有造業者遭受果報的情況,都是不可能存在的。

  業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是故則無有,能起于業者。  

  “業不從緣生,不從非緣生”:業不是從因緣而生,也不是從非因緣而生。講《觀因緣品》、《觀作與作者品》時,對此都進行了抉擇。

  “是故則無有,能起于業者”:業不是從因緣而生,也不是從非因緣而生,所以業不存在。既然業並不存在,哪裏有造業者?

  無業無作者,何有業生果?若其無有果,何有受果者?  

  “無業無作者,何有業生果?”若是沒有造業者,也沒有所造的業,哪裏能有果?

  “若其無有果,何有受果者?”既然沒有果,哪有受果報的補特伽羅——人及衆生?

  庚四、名言中如何安立之理:

  如世尊神通,所作變化人,如是變化人,複變作化人。

  如初變化人,是名爲作者;變化人所作,是則名爲業。  

  在勝義谛、在自性中,既沒有業,也沒有果,以何種方式都不可能有業和果的關系存在。但是在名言中可以安立。爲什麼?因爲諸法無有自性,所以在名言中可以安立,如幻如夢般地可以有和存在。此頌是以比喻來對此予以說明。比喻有共同承認的與不共同承認的,這裏用的是不共同承認的,但這是我們佛教徒都承認的說法。

  “如世尊神通,所作變化人,如是變化人,複變作化人”:猶如世尊佛陀有不可思議的神通,他以此幻變一個人,這個幻變的人可以再幻變一個人。同樣,造業者和所造的業也是如此。第一個幻變人是佛幻變的,不是事實存在的;第二個幻變人是幻變而幻變的,也不是事實存在的。這說明什麼?一切法都無有自性。佛陀無有自性,所以他可以幻變人,第一個幻變人可以再幻變一個人,爲什麼?他也是空性的,也是無有自性的。

  前面講過,只要允許空性,就什麼都可以允許。無論是夢還是非夢,無論是晚上夢中的境相還是白天的境相,一切的顯現都一樣,都是從空中而生,從空中而滅。因爲是空性,才有生滅;因爲是空性,才有來去;因爲是空性,才有業和果;因爲是空性,才可以通過業産生果報。

  “如初變化人,是名爲作者”:以第一個幻變人來比喻作者。

  “變化人所作,是則名爲業”:第一個幻變人變幻出第二個幻變人,以此來比喻業。

  佛幻變人,這個幻變人又幻變了一個人。因爲是空性,所以有作者,作者可以造作業。如同幻化,這是什麼意思?都是現而無自性。因爲現而無自性,所以可以有這一切的顯現。

  諸煩惱及業,作者及果報,皆如幻如夢,如焰亦如響。  

  這也是以比喻來說明業因果的關系。這段偈頌所用的比喻,是學佛人和不學佛人,世間人和出世間人都共同承認的比喻。

  “諸煩惱及業,作者及果報”:這些煩惱、善惡業及作者。

  “皆如幻如夢,如焰亦如響”:造業的補特伽羅衆生、他所造的業、異熟果、承受異熟果的衆生,這一切的一切法都是一樣,統統都是猶如幻相,猶如睡夢中的顯相,猶如陽焰,猶如空谷裏的回音。“谷響”是空谷裏的回音,像是有人在那邊喊叫,其實沒有,只是種回音。拿這些來比喻諸法現而無自性,在顯現上有,但是卻經不起觀察,都沒有實質性。

  都可以有,可以存在,但是通過觀察量進行觀察,這個“存在”也是不存在的。所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講的是緣起性空的道理。佛在《金剛經》中講:“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以此說明這樣一個真理。《梵王請問經》中講:“佛告梵王:“若無業無果者,即是菩提。如是菩提無業無果,得菩提者亦無業無果,彼得授記及聖種性亦複如是。若無業無報者,彼聖種性亦不能起身口等業。””業和果都不是實有。這是佛在經中所講的真理,龍樹菩薩在本品裏抉擇的也是佛的究竟密意。

  第十七品講解圓滿結束。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叁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谛之加持,

  僧衆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回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贊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

  

《《中觀根本慧論》講記(27)觀業品(3)》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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