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根本慧论》讲记(27)观业品(3)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观业品)分三:一、随说他宗;二、对方避免常断边之理;三、驳斥无咎之回答。
己三(驳斥无咎之回答)分四:一、因无自性故无常断之理;二、宣说能损承许自性存在之理;三、破谛实存在之能立;四、名言中如何安立之理。
庚一、因无自性故无常断之理:
前面讲的是业和果的关系。若所造的业是无常的,它产生的第二刹那后就会毁灭,这个果就无法产生,也无法感受果报。因为业已经毁灭了,如同被火烧死的种子一样,再也不会发芽结果了。若是业产生后第二刹那时也不毁灭,继续安住,它就成了恒常,也不能产生和感受它的果报。因为只有因毁灭了,才能产生果,造业和受果不能是一个,否则是不合理的。除此之外,没有第三种情况下可以产生因缘关系,所以这样的因缘关系不成立。内道各宗对这个辩论有很多不同的回答。
有部认为:有一个不失坏法作连接,通过它的作用可以安立因果关系。经部认为:以相续来连接、安立因果关系。这是小乘有部和经部各不相同的观点、回答,下面是大乘唯识宗和中观的观点。唯识宗认为:由阿赖耶作因果来安立这样的关系。唯识宗所安立的阿赖耶识是远离能取所取的刹那心,是实有的。其实这个刹那心也是不存在的。虽然在名言中可以承许阿赖耶的存在,但是它也是无有自性的。唯识宗所建立的阿赖耶识是实有的,若是实有的,这也是不会成立。
中观认为,各宗所建立的因果关系都是实有的,这样不可成立,他们还是没有空性的义理。因为诸法是空性的,所以可以有业果,可以有一切的显现,一切可以从空性中产生,允许空性就可以允许一切。但他们还是没有真正了悟或通达这样一个不可思议的究竟真理,所以他们自己安立了这样的实有的因果关系。但是中观以胜义谛的观察量进行观察,有部和经部的观点都不成立,包括唯识宗所承许的观点也是不合理的,远离能取所取的刹那心(阿赖耶识)也是不存在的,所以都不可成立。
中观认为,善恶等业及其所产生的相应的果报,都无有自性,都是空的。以胜义谛的观察量进行观察,都没有实实在在的自性,也得不到实实在在的这些业和果。这些业和果都是假立的而已,都不可得,究竟上都不存在。
各宗为了安立这样的因果关系,有的说有相续,有的说有不失坏法,有的说有阿赖耶识,但都是徒劳无益的。为什么?这些业和果实际上都是不存在的,因此为了不存在的法,为了建立他们之间的关系而去论说,是无有意义的。这就像因为担心寻香城的毁坏,而苦心积虑地去进行保卫的愚蠢之徒一般。寻香城是不存在的幻象,你为了保卫这个寻香城而所想所做的一切都是无有意义的,都是愚蠢的做法。同样,业和果根本就不存在,各宗为了安立它们之间的关系或为了保护它们的自性,这都是无有意义的。
业和果都是无有自性的,都不存在,因为都没有生灭。若是没有生灭,就不会有自性。
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
“诸业本不生,以无定性故”:善业、恶业以及善恶夹杂等业是不生的,因为“无定性故”,就是无有自性的缘故。
“诸业亦不灭,以其不生故”:这些业也没有灭,因为其没有生的缘故。有生,才有灭;既然没有生,也就没有灭。
庚二、宣说能损承许自性存在之理:
若业有性者,是即名为常,不作亦名业,常则不可作。
“若业有性者,是即名为常”:如果这些善业和恶业有自性,则其本身无疑就成了恒常之法,因其自性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往他法转变。若是自性存在,自性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有变化,若是有变化,就不能说有自性。自性不能有变化,这在前面已经讲过了。若是自性没有变化,业就不能有变化,那么它就成为恒常法了。
“不作亦名业”:如果成了恒常之法,则业也就成了无作之业,其原因是恒常之法不可能有作法能够找到切入点的缘故。若没有造作也可以成为业,那一切都可以成为业了。
“常则不可作”:若是恒常,就是不能迁变的。若是不迁变,任何法都无法对他造作。对方要有变化才能造作,若是不能变化就不能造作。若是不变化也可以成为造作,那就一切都可以造作,也可以成为业。
若是恒常就不能造作,有造作就不是恒常。因为恒常没有迁变,没有迁变怎么能叫造作呢?有造作肯定有变化,这样就不是恒常了。
若有不作业,不作而有罪,不断于梵行,而有不净过。
“若有不作业,不作而有罪”:若是对它没有造作也可以有业的话,则没有造业也可以有业了。既然没有造业也可以有业,那么没有造罪业但也可以有罪。
“不断于梵行,而有不净过”:在《般若灯论释》里讲:“梵者谓涅槃,若行涅槃行者,名为梵行,住此行者名住梵行。”“梵”指涅槃,“行”指为获得涅槃而作的业,就是趋入涅槃的这种行为。持梵净行就是持戒。一直不间断地受持戒律,不间断地持梵净行,并且非常认真、清净。如果如上承许,则这样的人也应该有“不净过”。“不净过”就是不清净,在这里指破梵净行的过失或罪过,也就是有破戒的罪过。
如果不造罪业也可以有罪业,这样谁都可以有罪业,持梵净行的人也可以有罪业。虽然他没有破戒,但是有破戒的过患,有破梵净行的不净之过。本来持梵净行的人,相续中不应该有破梵净行这样的罪过,但是按你们的观点,就有这种过患。
善业、恶业这些业若是有自性,肯定会成为恒常;若是恒常的话,对他就无法造作;若不造也有罪业的话,就有这种过患。
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法。作罪与作福,亦无有差别。
“是则破一切,世间语言法”:若不造作也有业,就是破坏了一切名言法。
如果承许业和果都有自性,而在这个基础上安立因果、因果关系,这都是毁灭法,这才是真正的断灭因果和缘起。我们认为业和果都是无自性的,你们说无自性是断灭,是破坏因果、毁灭因果。但是只有在无自性的情况下,才可以安立因果和因果关系,才可以有一切的生灭之法,即一切缘法。你们那样安立因果关系,则是破坏一切世间语言法。这样一来,也就毫无疑问地否定了世间名言中制作瓶子、氆氇的劳作。农民耕地,牧民放牧,也都没有意义了。既然不造业可以有业,那么农民不用耕耘也可以有庄稼,也不要制造宝瓶、氆氇等,一切都可能自然而成。这样一切名言法都被破坏了。
“作罪与作福,亦无有差别”:“作罪”是造恶业,造恶业了就要遭受痛苦;“作福”是修善法,修善法就可以享受福报。但若按你们的承许,这两者都没有差别了。为什么?既然不造业也有业,那么不造善业也可以有善业,不造恶业可以有恶业,这样福德和灾难都互相混乱,没有一定的规则性,一切都无有差别。然而,行善者将来可以享受福报,造恶业者将来肯定遭受灾难,这是有差别的。但是以你们的这种观点,都不可成立。若是这样,因果及一切名言法都被破坏了,都毁灭了。
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一个具有自性的实成法存在,其他一切缘法都会断灭,包括因果关系等业因果都不可成立。
受于果报已,而应更复受。若言业决定,而自有性者。
“受于果报已,而应更复受”:善业与恶业都有自己的异熟果,异熟果成熟之后,就不可能再次成熟这样的果报。但是按你们现在的观点,善业和恶业有异熟果,这个异熟果成熟之后,还需要再三地成熟异熟果报,这无疑是有过失的。因为是恒常性而对其无法造作,即使不造也可以有业,那么果报也可以这样。
“若言业决定,而自有性者”:“决定”指什么?就是自性是实有。若确定自性是实有,就有自性者了。这是在抉择空性胜义谛的时候,这个时候若是承许业果存在或安立业果关系,统统都会成为具有自性这样实实在在本体的法了。
庚三(破谛实存在之能立)分三:一、破因法烦恼;二、破异熟果法;三、破承受者。
辛一、破因法烦恼:
前面讲业果这些法都无有自性,就是破自性。现在是破能立。
有部、有实宗认为,业和果应该存在,主要是善业和恶业等这些业应该存在,因为烦恼存在。烦恼是善恶业的因,若是有业的因,就有业的果。若是有烦恼,就应该有业。现在对此进行遮破。如果有烦恼这个因,也许就有业果的存在,但是烦恼(因)不存在。
若诸世间业,从于烦恼生。是烦恼非实,业当何有实?
“若诸世间业,从于烦恼生”:世间这些善业、恶业,都是从烦恼而生。有无明烦恼,才会产生这些业。若是没有无明烦恼,众生是不会造业的。
“是烦恼非实”:烦恼不是实有。在《观染染者品》中已经遮破了烦恼,烦恼本身是不存在的,烦恼不是实有的。如果承许烦恼实有,前面以智慧量已经遮破过,所以烦恼不是实有,烦恼也不存在,没有烦恼。
“业当何有实?”若烦恼是实有的,也许就以烦恼产生实有的业。但烦恼不是实有,不是实事存在,所以业也不会事实存在。
乌龟没有毛,就不可能有乌龟毛制成的毛衣。同样,烦恼不存在,就不可能存在因烦恼而产生的业。烦恼是因。为什么这段偈颂是破能立呢?因为他们承许有业的因——烦恼,所以业也应该存在,此处遮破的是这个因。
辛二、破异熟果法:
如果对方认为,肯定有业,若是没有业,它的异熟果怎么能存在呢?佛说了,善业、恶业都有四种果报,其中有异熟果。比如,若是杀生,就要感受短命多病的异熟果;若是断杀生,保护自他的生命,就会感受健康长寿的异熟果。佛讲了善恶的异熟果,若是没有善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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