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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與小事 1996· 5· 16~1996· 5· 31▪P3

  ..續本文上一頁能幹的人,是具有正確觀念與勤勞的工作態度,這對一件事情的成就很重要,可以將小事做成大事;反之,沒有這些理念者,大事也會做成小事。此外,做事要有焦點,不雜亂無序。

  私自外出而不告知主管者,是很嚴重的過失,如此的行爲,常住是不允許的,修道者的自我生活要在軌道上,不要放逸而讓人不放心。

  在佛光會服務的在家居士,爲配合各分會活動的需要,經常一大早就上班,到了晚上十一、二點還在辦公室加班。或許是長期爲大衆服務的關系,身上總散發著一股美麗的氣質,說到“美”,如何才美?我覺得––

  1.有緣,看了就很美。

  2.有氣質,非嬌豔,看了心裏就很舒服。

  3.看了就很歡喜。

  4.正派、不妖裏妖氣。

  5.耐看,看得越久越好看。

  6.具有學識的內在美。

  7.不做作,很自然。

  8.身材體態均勻。

  9.言談有深度,非浮面應酬。

  10.面上常帶微笑,爲人服務。

  晚七時叁十分,于基隆文化中心,爲信衆宣說《般若心經》。

  五月 二十二日  星期叁

  圓神出版社社長簡志忠先生和名作家林清玄先生今日來訪。簡先生爲有聲錄音的事情來和我洽商時間。林清玄先生是暢銷書的名作家,除寫作外,每年有近百場的講演,擁有廣大的讀者群。其文筆常藉身旁見聞,將人際關系與自然融合一起,尤其是艱深的經典在他的闡釋後,很容易就了解,可以說活用了佛法,是智能型的思想者。

  我們由著作談到出版,由出版談到講演,又提及現代寺院道場和信徒的關系,就如同學校、百貨公司、加油站般的親切,因寺院是提供信仰、慈悲、關懷、親和的地方,更是爲信徒傳授知識、解除迷惑與法供養的地方,在精神層面爲信衆提供幫助。

  林先生說,從我的日記中得知我會開車,並且聽到一則傳聞––

  有一輛車子在高速公路上,因行駛路肩被交通警察攔下來,交警馬上報告隊長說:“剛剛行駛路肩被攔下的那一部車子,坐了一個很重要的人,要不要開罰單?”

  隊長:“很重要的人?連院長嗎?”

  交警:“不是,比連院長還要大。”

  隊長:“不可能是總統李先生吧?”

  交警:“我只知道司機是星雲大師,後座坐的人是誰我就不知道了!”

  我聽了哈哈一笑。

  徒衆覺門今拿了一份美國《修行佛社》素詩達法師寄來的一份季刊,說明其參加佛光

  山主辦的國際僧伽會議的心得,重點如下––

  非常敬佩佛光山的人間佛教走出山林,進入社會的貢獻,並以現代化的弘法設備接引人群。

  很羨慕臺灣的比丘尼衆那麼多,住持亦是女衆,且都承擔了傳教、翻譯、文化等社會工作,真正表現了“從服務大衆中,而莊嚴自己。”

  看到信衆與信衆間、信衆與法師間,彼此在一句“阿彌陀佛”裏,洋溢著歡喜心,也感受到每一位信徒皆是未來佛,而非一般互相競爭的貪瞋癡衆生。

  要努力修持像星雲大師那樣時常帶著微笑、慈悲、幽默來對待一切衆生,又從不拒絕他人的請求與建議。

  很感謝佛光山舉辦此國際僧伽會議,讓全世界的佛教,彼此有聯誼的機會,進而促進佛教徒間的了解與團結。

  五月 二十叁日  星期四

  法務部馬英九部長,多次電話相約,但因彼此各有行程,直到今天,馬部長才在法務部保護司司長施茂林先生及臺灣更生保護會董事長盧仁發先生的陪同下,中午到臺北道場拜訪。

  二、叁年前,佛光山在臺南承辦明德戒毒村的輔導工作,最近又接管了屏東更生保護會––戒毒者中途之家,爲此馬部長特專程來表示謝意。

  吸毒,是一種無聲息的活動,讓人在黑暗中慢慢腐化。口號式的向毒品宣戰,只是一種治標工作,積極的“勸”與“戒”才是治本之方。“吸毒”是一種病而非罪,要以治癌的心態來治療,而這些都要靠吸毒者自身的決心毅力來戰勝毒品。希望有吸毒前科者,不要糟蹋自己,要徹底擺脫惡劣環境的汙染,不要斷了自己的自新之路。

  “戒毒者中途之家”是政府爲避免在監獄中已服完刑的戒毒犯者,回到社會又受誘惑,所以暫時不回到社區,先到中途之家住一陣子,作爲適應期的地方。

  馬部長表示,過去叁年來,反毒工作還算滿意,(先後降低了百分之叁十四),但仍須持之以恒,絕不能有所松懈或稍存一念姑息之心。

  反毒工作的成敗關鍵,除了策略的靈活運用外,還需要全民的參與,因此收容吸毒者的專門機構是暫時性的,僅是點、線而已,將來必須把矯治重心,置于社區,結合全民力量,形成強而有力的面。而法務部正考慮比照中央反毒會報的業務運作模式,轉移到預防少年犯罪及治安會報工作方面努力。

  毒品之危害,不僅會毀掉個人的健康、名譽、前途,也毀掉了家庭的光彩、國家的資源,因此希望社會大衆都能有此共識,爲幫助吸毒者拒毒,人人做警察、人人來檢舉、人人來勸戒。

  得知佛光山正在籌募佛光大學建校基金,馬部長特別捐了一萬元,響應此興學運動。除馬部長外,教育部郭爲藩部長日前也捐了伍仟元共襄盛舉。有這麼多位部長的肯定與支持,佛光大學籌備處的全體工作人員,倍感欣慰與驕傲,大家都抱著要把佛光大學辦好的心情,來回報大衆的支持。

  馬部長實在是一個好部長,這一期的《遠見》有一篇關于他的報導,可以讓大家更了解其爲人––

  問:部長曾經指出,肅貪工作只能控製犯罪,無法完全根絕。如果借用這句話,部長給自己的施政成績打幾分?

  答:給工作績效打分數或是量化比較難,如果用“質”的描述,我們可以說,肅貪工作已經有成效,但我們還是不滿意。從民國八十二年十月到現在的叁十個月之內,我們一共起訴一千五百八十八個案件,和叁千六百叁十一個人,平均每天起訴兩個案件、四個人。這和八十二年九月往前推的叁十個月肅貪成績相比,起訴人數成長百分之九十。從這個數字可以看出,我們確實在做事,而且也做了不少事。

  可是肅貪工作有一個特性,就是如果做很多事,反而會給人情況很糟糕的印象,但正是因爲去查,才會産生那麼多案件。

  所以我們在做意見調查的時候會問民衆,覺得貪汙現象嚴重是親身體驗,例如自己送紅包,還是看新聞報導的感想?結果發現百分之六十都是看報紙得到的印象。至于貪渎現象是否已經被控製住了?我想,可能還沒有到那個階段,也就是說,有進展、有成效,但我們還不滿意。

  整體而言,防貪比肅貪更重要。以公務員而言,必須懂得愛惜羽毛。像我到法務部以後,就盡量減少應酬,甚至如果知道哪裏家餐廳是違建就不去。掌握貪渎的源頭,比事後再來追究責任更重要,因爲肅貪不僅社會成本高,而且可以說是兩敗俱傷,甚至是“多敗俱傷”。

  問:這一陣子,立法院流行講“千裏馬”和“伯樂”。連院長特別強調閣員的團隊精神,好象是針對個人英雄主義而講。甚至還有流言批評部長,認爲“馬英九形象越好,國民黨形象就越壞。”部長對此有什麼看法?

  答:我想所謂的“團隊精神”,指的應該是一個團隊在領導人的指令下,彼此配合,全力朝某個目標沖刺。以往是“爲政不在多言”,但是連院長要求我們盡力向社會宣導政策,所以我們常常上媒體。

  至于有些人對法務部,或者我個人的工作不滿意,主要是因爲我們辦案牽涉到他們。因爲任何人打輸了官司,都不可能滿意,我可以充分理解。

  有人批評我“只顧自己不顧黨”,這點我無法接受,因爲黨的政策就是要肅貪、抓賄選,我是國民黨的政務官,當然要執行黨的政策,何況這不僅是政策,它還是法律。政策可能因人而異,法律則不能。也有人批評我突出自己、不顧黨;但是換句話講,難道不是因爲我努力肅貪、抓賄選,才讓人家覺得國民黨政府真正在做事嗎?刻意把馬英九和國民黨對立起來,對兩者都不公平。

  問:部長在執政黨中常會的掃黑報告,沒有引起任何回應,反而是社會反應熱烈,部長如何看待這種現象?

  答:我覺得這是媒體刻意強調的效果。打擊犯罪,誰會反對?沒人發言,表示大家都認爲這是該做的事。李主席不只是裁定備查而已,他還講了很多話,包含肯定法務部過去叁年的工作績效,但是媒體都不報導。

  又有媒體指出,爲什麼江丙坤部長也談黑金,卻在中常會引起廣大回響?其實大家搞錯了,江部長根本不是談黑金,而是談邁向二十一世紀,如何提升國家競爭力。二、叁十頁的報告中,提到黑金政治的篇幅不超過十個字,卻成爲報紙頭版的標題,給人一種我們都是談論黑金的感覺。兩人談的東西根本不一樣,卻被講成“一冷一熱”,實在是有點……

  新聞媒體好像有點把我塑造成“唐吉轲德”式的悲劇英雄,我也有所警覺,不要掉入這個陷阱。其實,我沒有那麼悲慘,連院長很支持我的工作,看了報導後說,這些媒體在搞什麼?我只能謝謝大家的關心。

  問:有人認爲查察賄選和肅貪,對國民黨而言,好象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部長有什麼看法?

  答:我比較認爲這代表“正人正己”。我常告訴偵辦弊案的人員,不要因爲涉案人官大就手軟,怕萬一追查下去不知如何收場。其實,沒有所謂的“收場”問題。法律怎麼規定,就怎麼收場。以檢調人員涉案爲例,如果層級太高,我也要負起相關的責任,這才是責任政治的原理。

  問:內閣改組在即,部長的動向引起很多揣測,你有什麼規畫?

  答:任何政務官在這時候,都不會有具體的意見,因爲會引起很大困擾。我已經四十六歲,當然對未來有一套規畫。不過,內閣改組是院長和總統的職責,如果我現在發表意見,因而成爲媒體報導焦點,並不妥當。

  深感中華民國的好官不易爲,好人也是很受委屈的。

  五月 二十四日  星期五

  早在公元前六二○年的今日(中國農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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