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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淺釋 卷五▪P2

  ..續本文上一頁見男入生妒忌心,不能入道。見女入生妒忌心,變成女入,亦不能入道。(4)變:就是男不男、女不女。男與男發生同性戀,女與女發生同性戀。或男子自行淫欲,或女子自行淫欲,故得不能入道之果報。(5)半:就是半月是男,半月是女)。此五種入因思想不正當,故六根不具。雖欲出家亦不被接受。行菩薩道者不與以上五種入交往。爲避嫌疑起見,出家入不可無故獨自到居士家。若有特別因緣到他入家中,則一心念佛,如念“南無阿彌陀佛”(最好兩位比丘同去)。

  若與女入說法,不露齒笑,以免令對方生淫欲心,或令自己起不淨的思想。不現胸露腹,乃至爲入說法,也不特別親近,何況其他行爲呢?故修菩薩道著應常自我檢點。要戒德圓明,務使身心纖毫不染。

  講求佛法必須要有真正定力,以致入水不溺,入火不焚,猶如精金,縱使置入洪爐中,而份量不減、成份不變。修道亦如是,道業有成時,用火燒也不化,用水淹也不壞,隨緣不變,不變隨緣。若修道未達到這境界者,則要小心謹慎。

  不樂畜年少弟子。沙彌小兒。亦不樂與同師。常好坐禅。在于閑處。修攝其心。文殊師利。是名初親近處。

  “不樂畜年少弟子”:不可樂于收年少弟子。修菩薩行者不應貪求年少弟子的侍奉。若遇著特殊因緣,仍可收年少弟子。爲何不收年少弟子?因恐其幼稚習性未脫,不聽教化。但若遇著能聽從教化的年少弟子,仍可收之爲徒。

  我的弟子中有好幾個也非常年少,年約十二、叁歲,但他們都能聽從教誨。在東北時,我聽說有一孩子姓鄭名德,從五歲即天天向父母親叩頭。我聽後生慚愧心。我十二歲才天天向父母親叩頭,這小孩子卻在五歲時,懂得天天向雙親稽首示敬。于是我想找機會與這孩子見面。一天,機緣成熟,他住在五常縣,離我家一百多裏路,此時,鄭德已十二歲,由于他事親至孝,所以遠近馳名,很多外道都欲度之爲徒。鄭德卻常對外道說他先要侍奉雙親,父母是堂上的活佛,他不能舍近求遠,要待責任已完才修道。外道辯不過他,都不能如願以償。

  這天,我到他家時,他從窗戶看到我便向母親說:“我的師父來了!”他母親大感訝異,問:“你何來一個師父呢?”他答:“我現在就有師父了。”這時我背著一個布囊走到門前,他立刻爲我背布囊迎請我進家中。到屋裏,我和鄭德坐在炕上談話。我問他爲何向父母親叩頭?他謂無以報答父母養育之恩,唯有向父母叩頭,希望得父母歡心,以報親恩之萬一。我問他何以年僅五歲已懂得這樣孝順父母呢?鄭德答:“以孝順父母爲樂事。”我問其父母此子曾使你們不悅嗎?他們答道:“我們夫婦倆亦不算有德行,可能祖先有道德,故報得孝子賢孫吧!”從此話可見他們也是有修養的人,並未自誇有德行,而得這個孝順兒子。

  稍後,我正准備離去,鄭德把我的鞋子收藏起來,不讓我走,欲留我在家中吃一頓便飯,這時我沒有鞋穿,只好默然允許。飯後,我問鄭德:“到底師父要順從徒弟,還是弟子順從師父呢?”鄭德答:“當然徒弟應該聽從師父的話啊!”我便教訓他:“你爲何未經我同意就把我的一雙鞋拿走,而強留我吃飯呢?若你有意留師父用飯,應恭敬請求而不可用強製的手段,勉強挽留我。”鄭德聽後立即跪下道歉。

  如鄭德這樣明白事理的年少弟子,可以收之爲徒。

  “沙彌小兒”此處謂驅烏沙彌。古時廟上種菜,有烏鴉來偷吃菜圃中的菜時,負責驅逐烏鴉的小沙彌,叫驅烏沙彌,年紀約八歲至十叁歲。“沙彌”是梵語,中譯爲息慈。息就是息惡,慈就是慈悲。所謂“諸惡莫作,衆善奉行”。有貪心的人,就好逸惡勞;有嗔心的人,就常發脾氣,有癡心的人盡打妄想。故不息滅貪嗔癡,戒定慧就不能現前。

  受具足戒時,稱爲沙門。譯爲勤息,就是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戒”之在貪,不可貪得無厭。“定”是你縱有千條妙計,我有一定之規;“定”可對治“嗔心”。“慧”可對治“癡”。若攀緣就是愚癡,能不攀緣就是有智慧。人心中清淨,就猶如置身釋迦牟尼佛說法的道場——靈山法會,故說:“一時清淨,一時靈山。時時清淨,時時靈山。”

  “亦不樂與同師”:亦不樂與小孩同拜一個師父。若與年幼小孩同門,你則要盡師兄弟之情份,對之加以照顧,故不樂與同師。但師父收年幼小孩爲徒則另當別論。

  “常好坐禅”:坐禅可生定,所以要常好坐禅。雖然說“坐禅”,功夫未到家時就要“坐禅”,到功夫相應時,就能行住坐臥不離“禅”,如影隨形,即有定力。但要無所執著,生出定力。“禅”即禅那,是半梵語;即思惟修,亦雲靜慮。坐禅能生定,有定力能除妄想。

  “在于閑處”:若功夫到家,在任何地方也可以坐禅,反正行住坐臥不離禅。如永嘉大師證道歌雲:“行也禅,坐也禅,語默動靜體安然。夢裏明明有六趣,覺後空空無大千”。人在夢中受物累情牽才在六道輪回,到覺悟時就無挂無礙,空無所有。若未有定力應“在于閑處”坐禅,在阿蘭若處,即寂靜的地方。

  “修攝其心”:吾人終日妄想紛飛,今天想到歐洲,明天想到澳洲,後天又想到亞洲,以爲不用買飛機票,心遊世界,是最便宜不過的事。其實浪費了自性中不少汽油,消耗不少般若光。孟子曰:“人有雞犬放則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哀哉!”所以不應常打妄想,要修攝其心。欲修攝其心首先要克製五欲——色、聲、香、味、觸;財、色、名、食、睡。棄五蓋——貪欲、嗔恚、睡眠、掉悔、疑法。

  何謂五蓋?淺釋如下:

  (一)貪欲:若是貪色、聲、香、味、觸,或貪財、色、名、食、睡是要不得。若貪戒、定、慧,貪坐禅,貪成佛則無可厚非。我常貪孝順弟子。人若貪求一個好師父,以從之學佛法,這些也是貪,可是,貪學好是可以的。

  (二)嗔恚:即發脾氣,千日打柴一火焚,所謂:“星星之火燒盡功德之林。”

  (叁)睡眠:要適可而止,疲倦可睡覺,但不可貪睡,睡得太多,頭腦昏沈,會變得愚癡。

  (四)掉悔:即不適當舉動,心散,失去正念。

  (五)疑法:是生懷疑,對任何事理起不信心。

  調五事——食、睡、身、吸、心。

  (一)調食:對于食量要合乎中道。(二)調睡:睡覺時間有度,不太多亦不太少。(叁)調身:不使身體過勞,但要精勤工作爲社會服務。(四)調吸:呼吸不急不緩。(五)調心:心要不沈不舉。

  複次菩薩摩诃薩。觀一切法空。如實相。不顛倒。不動不退不轉。如虛空無所有性。一切語言道斷。不生不出不起。無名無相。實無所有。無量無邊。無礙無障。但以因緣有。從顛倒生故說。常樂觀如是法相。是名菩薩摩诃薩第二親近處。

  再重複一遍,修行菩薩道的大菩薩,觀一切十法界的境界皆空,十法界不離一念心,一念心生十法界。十法界包括四聖法界及六凡法界:

  (一)佛法界:人自覺覺他,覺行圓滿則成佛。自己開悟明白一切法爲自覺,又能度他人覺悟,爲覺他。自覺、覺他、覺行圓滿,則成佛,所謂“叁覺圓,萬德備”,佛乃大覺悟者,明人所不明,悟人所不悟。世間及出世間的一切人都尊崇佛。

  (二)菩薩法界:菩薩是願意自利利他,自覺覺他,但覺行尚未圓滿;修行六度萬行。(1)布施:可分財施、法施、無畏施。財施即內財(頭目腦髓)、外財(國城妻子),可救人的生命。以法施人(講經說法)爲法施,可救人的慧命。在人困苦艱難之際,予以安慰,爲無畏施。除布施外,兼修持(2)持戒、(3)忍辱、(4)精進、(5)禅定、(6)智慧爲六度,也就是六波羅蜜到彼岸的法門。

  (叁)緣覺法界:緣覺是修十二因緣而悟道者。十二因緣是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緣覺分兩種,有佛出世修十二因緣而悟道者,爲緣覺。只願獨善其身,見世界散壞,故遠離塵世,到深山穹谷修行,春觀百花開,秋睹黃葉落,感悟萬物無常而證道果,爲獨覺。

  無明就是煩惱,亦是男女間之情愛。有情愛而發生不淨行,有行而生種子,即識。有種子而成胎,即名色。有胎後生眼、耳、鼻、舌、身、意,即六入。有六入後生感覺,即觸。有感覺就有受用,即受。有受用生愛心,即愛。因愛欲取爲己有,即有。有而後有來生,有生就有死,這是流轉門。緣覺就是來回研究十二因緣道理到究竟處。彼覺悟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減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滅,此是還滅門。緣覺菩薩是初發心菩薩。

  (四)聲聞法界:聲聞修苦、集、滅、道四谛而悟道者。苦有叁苦、八苦、無量諸苦。叁苦是苦苦、壞苦、行苦。苦苦是苦中之苦,既貧窮又困苦,已貧無立錐之地,再遇種種困難,苦上加苦。富貴人家無苦苦,但免不了壞苦,遇賊劫火燒,或財物敗壞,即壞苦。縱無窮人的苦苦,亦無富人的壞苦,卻逃不了行苦。行苦是由少而壯,壯而老死,念念遷流,身體由強健以致衰壞。

  八苦是生、老、病、死四苦外,尚有愛別離苦、怨憎會苦、求不得苦、五陰熾盛苦。人生于世已是苦事,到老、病、死就更苦。

  有叁個老人對酒談天,舉杯共飲,一個老人是六十歲,一個爲七十歲,另一個八十歲。其中較年輕一個譏諷另外兩個老人說:“今年酒席宴前會,不知明年又少誰?”七十歲老人卻認爲他未免言之太遠了,說:“今天脫了鞋和襪,不知明日提不提?”八十歲又說:“呼出一口氣,難保下一口氣能再吸入?”可見生死無常,人命僅在呼吸之間,大限來時難免一死。

  古人雲:“老僧自有安身法,八苦交煎也不妨。”唯獨修行有把握有真定力,則不怕此等苦。

  聲聞修四谛法。第一是知苦。第二斷集,集即各種煩惱。第叁是慕滅,滅即寂滅——證得涅槃。第四是修道。道是要修的。釋迦牟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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