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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淺釋 卷二▪P4

  ..續本文上一頁焰然起火焚燒之可能,而生無盡痛苦,故由五蘊(色、受、想、行、識)生無名火,焚燒于人心中功德之林。

  長者諸子。若十二十。或至叁十。在此宅中。

  “長者諸子”譬喻菩薩乘、緣覺乘、聲聞乘,叁乘弟子在叁界中。若無此叁乘人,則是“五百人”。這叁乘人往昔已聞佛法,對佛有親切感,故爲法王子。法王子有大、中、小乘之分,大乘爲菩薩,中乘爲緣覺——辟支佛,小乘爲聲聞。這叁乘子爲佛的眷屬,俱同置身于火宅中。

  長者見是大火從四面起。即大驚怖而作是念。我雖能于此所燒之門。安隱得出。而諸子等于火宅內。樂著嬉戲。不覺不知。不驚不怖。火來逼身。苦痛切己。心不厭患。無求出意。

  以佛眼觀之,六道衆生被五蘊之火包圍,從四面起(即常、樂、我、淨,四顛倒見:非常計常、非樂計樂、非我計我、非淨計淨)。

  古人陶淵明于歸去來辭中雲:“歸去來兮!田園將蕪,胡不歸?既自以心爲形役,奚惆怅而獨悲。悟已往之不谏,知來者之可追;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人常爲這不淨之假身作仆役,既知我們自性之田園將荒蕪,而今應猛然醒覺,回歸正途——佛道,才覺知今是而昨非矣!

  經中以“十、二十或叁十”喻叁乘,十、二十與叁十之和爲六十,六十譬喻六道。由于菩薩、緣覺和聲聞叁乘人都有十智:(一)世間智(也包括出世間智,能覺悟一切世間法,而後求出世間法)。(二)他心智(乃神通智,從定中生,聲聞乘定中有他心智,緣覺乘只要著意即有他心智,而菩薩則隨時都有他心智)。(叁)苦智(知苦了苦)。(四)集智。(五)滅智(滅煩惱得菩提,證得常樂我淨)。(六)道智。(七)法智(有擇法眼,去十惡——殺、盜、淫、貪、嗔、癡、惡口、兩舌、绮語、妄言)。(八)比智(擇善而從之)。(九)盡智。(十)無生智(得無生法忍)。

  所謂四念處:(1)觀身不淨:我們身體有汗臭,九孔常流不淨物,兩眼流淚,兩耳有耳垢,兩鼻孔流涕,口流涎唾或痰,大小便處流糞尿,血肉也是不淨,皮膚有钿菌附著。尤其有些人專吃血腥和肥膩補品,消化後儲于體內更然,故謂身不淨。(2)觀受是苦:一切享受皆無意義,故不應執著。(3)觀心無常:人念念遷流,金剛經雲:“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故謂心不可得;孟子載:“人雞犬放則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人打妾想即“放心”,終日妄想紛飛,因爲一般人只知求名求利。欲要前途光明,應行好事,莫問前程。(4)觀法無我,至人法皆空。

  佛有大慈悲心,惟恐衆生退失菩提心,而作如是想:我于火宅中,修中道得成佛果,得離此火宅。“安”喻佛不爲五蘊、八苦所逼。“隱”喻佛不爲四倒(非常計常、非樂計樂、非我計我、非淨計淨)所倒,能出于叁界。諸子等(叁乘及五百衆生)卻仍在火宅中,被見愛所困,大悲忏雲:“愛見爲本,身口爲緣。”此有四倒,貪著五塵(色、聲、香、味、觸)或五毒(財、色、名、食、睡)之見爲“嬉”,執著愛爲“戲”。被見愛所轉,應出離生死而不“知”不“覺”。雖這火會傷身而不知“驚”“慌”;人不知集,不驚傷道,不怖失滅。以不聞四谛法,則無聞思二慧,爲不“覺”。不得修慧,爲不“知”。不得見解,爲不“驚”。不得思惟解,爲不“怖”。應見谛即驚悟,思惟即厭怖;但衆生卻不知現在苦,也不覺將來苦。諸子被火燒于身(第五識,即叁受。又名叁苦:苦苦,壞苦,行苦。念念與叁受相應),佛則如同身受,苦痛之極。衆生卻迷而不覺,迷于貪、眼、癡而不知出離。

  “樂著嬉戲”喻見濁和煩惱濁。“不覺不知,不驚不怖”喻衆生濁。“火來逼身,苦痛切己”喻命濁。

  “心不厭患,無求出意”喻劫濁。衆生在五濁中流連忘返,終日徘徊其間,而不知醒覺。

  就是因爲你們執迷不覺,才錯認這世界爲安樂土。人屢因造業而墮地獄,若醒覺則能了生死。最近叁藩市沒有地震發生,這是我們誠心念楞嚴咒,把天魔製調,所以叁藩市才能相安無事,得免于地震所殃。

  舍利弗。是長者作是思惟。我身手有力。當以衣襟。若以幾案。從舍出之。複更思惟。是舍唯有一門。而複陋小。諸子幼稚。未有所識。戀著戲處。或當墮落。爲火所燒。

  佛謂舍利弗,這“長者”,即佛于叁七日中作如是想:我用何法始爲對機,才能喚醒衆生,使其覺悟呢?“身”譬喻神通,“手”譬喻智慧提拔。佛依叁昧斷德,分別一切諸法實相,有智德則能說法。有斷、智二德而成法身,從勸誡兩門入之。勸即爲人悉檀是爲慈悲門,誡即對治悉檀是爲製服門。悉檀有四:(1)爲人悉壇、(2)對治悉檀、(3)世間悉檀、(4)第一義悉檀。故曰:“不二法門休開口,第一義谛本無言。”佛據四悉檀故說法,以普遍布施。爲人悉檀和對治悉檀,及世間悉檀,都是爲第一義悉檀而說。佛以方便法,先說勸門,令一切衆生衆善奉行,能成就如來十力。佛有四無所畏:1、一切智無所畏。2、說法無所畏。3、說障道無所畏。4、說盡苦道法無所畏。爲開一切種智而說勸門。繼而以誡門,令衆生諸惡莫作,可證大涅槃,得常、樂、我、淨四德。衆生不覺悟教化,佛知勿用大乘法,更以神通智慧、定慧力莊嚴,以度化衆生。

  “我身手有力”喻智、斷二德之作用。“衣襟”:乃古時印度盛花之器。以“衣襟”喻佛之知見,能包含衆生之一切知見;佛乃無所不知,無所不見者。以“幾”譬喻四無所畏。佛以四無所畏教化衆生,使其脫離叁界之苦,免六道輪回。此法如“幾”猶屬狹義,而不及“案”之寬敞,故又以“案”喻佛之十智乃橫豎概括,教化六道衆生離苦得樂。

  我們學佛法,不可有分別心,無論任何法師說法,都應虛心地聽法。佛法應該一聽再聽,自然有所裨益。聽法即在我們的八識田中,播下金剛種子。諸位應廣植這種子令其增長,以擁護道場爲己任。

  佛在叁七日中作思惟,應用何法教化衆生呢?“勸”門屬攝受,爲人悉檀,是慈悲門。“誡”是折服門,以嚴厲方式使其折服,是威服門。佛以勸誡二門、四無所畏、十力及如來智令衆生離此火宅。後佛再作思惟,此間只此一門——大白牛車一乘門,大乘法,而複狹小。大乘法乃圓融無礙,其義雖廣,惟大乘圓覺菩薩可入,而非外道及七方便乘人可入之門。人修菩薩道,佛國門,此妙行——大乘法難行,此乃棄一切方便法者,故謂“狹小”。“一”佛乘之妙理是純一無雜,這道理確是微妙不可思議,不易明白,故謂“狹小”;這教屬圓教,權實不二之教理,凡夫不知出門,是爲不知權,又不知入此門,是爲不知實。二乘雖知出,卻不知入,亦不明這教理。菩薩雖自知出,亦不知入,此菩薩即別教菩薩,亦即七方便菩薩。七方便人不明此教理;由于小乘人不能入大乘之路,故教義雖廣,猶言“狹小”。行者以圓教修行,修菩薩道直達佛之果位,暢通無礙,故名“一”“門”。妙行難行,去方便法,故名“狹小”。

  “諸子幼稚,未有所識”:言聲聞、緣覺、菩薩叁乘人無智無識,不驚不怖,雖于二萬佛所教化修無上道,然其善根微薄,聞大乘法心不信受,更生退心。

  “戀著戲處”:小乘人執著于見愛,退失菩提心,受八苦交煎。執著于依、正二報上:依報就是山河大地、房廊屋舍。正報就是我們這個報身,這個有情世界。叁界中欲界衆生執著于五欲(財、色、名、食、睡),或執著于五塵上(色、聲、香、味、觸)。色界衆生執著于味禅(四禅天衆生執著于禅悅爲食,法喜充滿,所以初禅天叫離生喜樂地,二禅天叫定生喜樂地,叁禅天叫離喜妙樂地,四禅天叫舍念清淨地。喜樂、妙樂、清淨都是坐禅中一種滋味,他貪戀這些滋味)。無色界執著于定,雖雲:“勤修戒、定、慧。”亦不可執著于定。人由于有各種執著,有所貪戀,故不能脫離叁界,舍不得放下愚癡的知見,所以在此間流連忘返。

  “或當墮落”:謂衆生或會墮落,意思是能改過自新,知道覺悟就可免于沈淪。但因爲愚癡,執著于五欲,而致墮落叁途(畜生、餓鬼、地獄叁惡道)。衆生又因無知,染苦爲樂,背覺合塵,故墮落此叁惡道。墮落而被八苦、五蘊(色、受、想、行、識)之火所燃燒,猶不覺悟,不知這猛火會燒掉其法身、善根。

  我當爲說怖畏之事。此舍已燒。宜時疾出。無令爲火之所燒害。作是念已。如所思惟。具告諸子。汝等速出。父雖憐愍。善言誘喻。而諸子等樂著嬉戲。不肯信受。不驚不畏。了無出心。亦複不知何者是火。何者爲舍。雲何爲失。但東西走戲。視父而已。

  衆生不知被八苦、五陰所燒,十八界是盛載諸苦的器皿,不知尋出舍離,不知這是喪失法身的因由。“但東西走戲”:漫無目的,四處流逸,背明向暗,生死往還,忽然而天,忽然而地,總脫離不了叁界。“視父而已”:是比喻不遵從大乘佛法,猶如小孩子不知天高地厚,就算其父親訓示之,仍置之不理。雖然衆生不聽訓誨,不受教化,佛因爲本著大慈悲心所以仍不舍離衆生,視衆生如親生子,悲心愍切。

  爾時長者即作是念。此舍已爲大火所燒。我及諸子若不時出。必爲所焚。我今當設方便。令諸子等得免斯害。

  當時,長者即佛,作如是想:這大舍宅已被八苦、五蘊之火焚燒,我若不與叁乘人(聲聞、緣覺、菩薩)及五百人(五道衆生)即出離這火宅,就必然要爲大火所燒。前面曾說佛已出離火宅,何以現在又說在火宅被火所燒呢?其實佛的法身已得安穩離叁界,現在被火所燒者是佛的應身。如今我應設立權巧方便之法,令一切衆生不被八苦、五蘊等所害,不受業火所燒。

  父知諸子。先心各有所好種種珍玩奇異之物。情必樂著。而告之言。汝等所可玩好。希有難得。汝若不取後必憂悔。如此種種羊車。鹿車。牛車。今在門外。可以遊戲。汝等于此火宅。宜速出來。隨汝所欲。皆當與汝。

  “父”即佛亦即長者,所謂“知子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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