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實的了,因爲一切法都是唯識所變的啊。
論上說:是諸識這句話就是前面所說的叁能變的識——心王和心所都能轉變相似的見分和相分,所以建立了轉變的名字。所轉變出來的見分叫做分別,因爲它能夠吸取相分。所轉變出來的相分叫做所分別,因爲是見分所取的。由此見相二分的正理,彼實我實法離開了識所變的見相二分,那都非(P647)實有。試想想,離開了能取和所取,還有甚麼東西?換句話說,宇宙屬有,沒有一個實物,能夠離開能所二相而存在的。是故一切有爲法無爲法,無論是實法的色心和假法的不相應行,都不能離開了識體。唯識這一個唯字就是遮除離開識外沒有甚麼實物,並不是不離識的心所和無爲法也沒有的。
【或轉變者,謂諸內識,轉似我法,外境相現,此能轉變,即名分別。虛妄分別爲自性故。謂即叁界心及心所。此所執境,名所分別。即所妄執實我法性。由此分別,變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別,實我法性,決定皆無。前引教理已廣破故。是故一切皆唯有識。虛妄分別有極成故。唯既不遮不離識法,故真空等亦是有性,由斯遠離增減二邊;唯識義成,契會中道。】
還有一種說法,“轉變”就是說的我們內心,轉變出來了相似的我相和法相,以爲是外面的境界相狀顯現。所以這個能轉變的識就叫做能分別,虛妄分別就是它的自體。這叁界衆生的心王和心所就是能分別,這所執的境界(P648)就叫做所分別,也就是虛妄執著的實我實法。由這與分別的原故,所以轉變了相似有外面的境界——假我和假法的相狀。至于彼所分別的實我和實法,那是決定沒有體性的。這在前面引了許多教理,已經破得很詳細。由這些道理看來,所以知道一切法都是唯識所變了。所有的東西都是虛妄分別的,這理由在前面已經成立了。唯識的這個唯字既然不是遮除不離識的東西,所以真如和心所等還是不離識的。因此,可以遠離遍計所執的我相和法相的增益執,和依他起的世俗以及圓成實勝義的損減執。離去了這增減二邊,便契會唯識中道義了。
【由何教理,唯識義成?豈不已說?雖說未了,非破他義,己義便成。應更確陳,成此教理。如契經說:叁界唯心。又說所緣唯識所現。又說諸法皆不離心。又說有情隨心垢淨,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一相違識相智。謂于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別,所見各異。境若實有,此雲何成?二無所緣識智。謂緣過未夢境像等,非實有境,識現可(P649)得;彼境既無,余亦應爾。叁自應無倒智。謂愚夫智若得實境,彼應自然成無顛倒;不由功用,應得解脫。】
下有九問答:
第一,唯識所因難 問:“由甚麼教理,唯識的意義可以成立呢?”“我前面不是已經說過了嗎?”“你雖然是說過了,然而我還是沒有明白。並不是破了人家的道理,自己意義就可以成立起來的。應當再確實的陳說出來,成立唯識無外境的教理。”
好像佛經上有幾種說法,《華嚴經》上說:“叁界所有的東西都是唯心所造的。”《解深密經》上也這樣說:“我們識所緣的境界都是自己唯識所變現的。”又說:“一切事物都不能離開了心識去知道的。”《維摩經》中說:“心垢穢故,國土就垢穢;如果心清淨,則國土也就清淨了。”
《阿毗達摩經》中還說:成就下面所說的四智菩薩,就能夠隨順悟入唯識所變,沒有外面實在境界的道理。第一種叫做互相違背心識所見相狀的智慧,就是說,好像同在一個地方,許多人同見河水,但餓鬼看見的是膿血,(P650)天人看見的是琉璃,而魚蝦看見的卻是它們的舍宅,可見是隨衆生的業不同,而所見也就有異了。如果外面的境界是一定實在有的話,那爲甚麼衆生所見各各不同呢?
第二種叫做沒有所緣的外境識智,就是說,過去的事已經過去了,他還是想得起來。未來的事它雖然還沒有來,他可以預料和計劃。好像夢中事、鏡中像、水中月、空中花,我們可以想像而知,都不是實有的東西。其實不但夢中事、鏡中像等這些東西是虛假,就是我們現在所見的一切外物,也一樣是虛假的。
第叁種就是自己應當不是顛倒的智,就是說,我們愚癡的凡夫所分別的外境如果是有的話,那就不應當是顛倒的分別,那也用不著修行,就可以解脫生死了。
【四隨叁智轉智:一隨自在者智轉智。謂已證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成。境若實有,如何可變?二隨觀察者智轉智。謂得勝定修法觀者,隨觀一境,衆相現前。境若是真,(P651)甯隨心轉?叁隨無分別智轉智。謂起證實無分別智,一切境相皆不現前。境若是實,何容不現?菩薩成就四智者,于唯識理決定悟入。又伽他說:“心意識所緣,皆非離自性;故我說一切,唯有識無余。”此等聖教,誠證非一。】
第四種叫做隨叁智轉智,那叁智呢?(1)隨自在者智轉智。就是說,已經證得了心自在的菩薩,他歡喜隨從自己的心,要轉變大地成黃金或成琉璃,都可以隨心轉變。如果外境是實有的話,怎樣可以隨心轉變呢?(2)隨觀察者智轉智。就是說,好像一班有禅定修法觀的人,他們隨便觀那一種境界,都可以衆相現前。如果外境是有實在的話,那怎樣可以隨心轉變呢?(3)隨無分別智轉智。就是說,有一類菩薩生起了親證無分別智的時候,一切的境相統統都不現前了。如果境界是實在的話,那怎樣可以令它不現前呢?
菩薩成就了四智,對于唯識的道理決定能夠悟入。所以頌上這樣說:“無論第八識的心、第七識的意、前六識的識,它們所緣的境界都不能離開了心識的自性;所以佛說一切法唯有識變,而沒有實在的外境。”這在經論(P652)上是有許多證明的。
【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故。如余,不親緣離自色等。余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此親所緣,定非離此。二隨一故,如彼能緣。所緣法故。如相應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此等正理,誠證非一。故于唯識,應深信受。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故契中道。慈尊依此說二頌言:“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此頌且依染依他說,理實亦有淨分依他。】
這裏有一個宗因喻,來成立心外無法:
宗:極成眼等識,不親緣離自色等。
因:五隨一故。
喻:同喻如余識。
這個量先要明白簡別語。因爲小乘有佛的有漏識和最後身菩薩的染汙(P653)識,這是大乘不贊成的。大乘有他方佛識及佛的無漏識,小乘又不贊成,所以都叫做不極成的識。除了這四種之外,我們大家的識都叫極成的識。所以我們的眼識都不能親緣離開相分的外色。在五識之中眼識是五識中隨一所攝,好像其余的耳識、鼻識、舌識、身識一樣,都不能親緣自識外面的境界。
第二量:
宗:余識亦不親緣離自諸法。
因:識故。
喻:如眼識等。
不說明,照眼識也就可以知道,無論那一個識,只可以親緣自已的相分色,決定不能親緣外面的本質色。
第叁量:
宗:六識親所緣緣,定不離六識體。
因:見相二分隨一攝故。(P654)
喻:同喻如能緣見分。
第四量:
宗:一切隨自識所緣,決定不離我之能緣心及心所。
因:以是所緣法故。
喻:同喻如相應之相分色。
上面這些正理可以做證明的不是一種,因此,對于唯識的道理應當深深的信仰和受持。實我和實法當然不是實有,圓成實性的空和依他起性的識那是不能沒有。離了遍計所執的有和依他圓成的無,這才契合于中道的正理。所以彌勒菩薩依這一種道理說了兩首頌,他說:“衆生所以說一切法是有者,都是由于虛妄的分別,有所取的境和能取的心。其實在這虛妄分別中,決定沒有所取和能取二種的實性,在虛妄分別中但有離開了所取和能取的空性,在空性中亦但有虛妄分別。一切法——虛妄分別叫做有爲法,二取空性叫做無爲法,由有空性和虛妄分別,故說非空。由無所取和能取,故說非不空。有是有空性和虛妄分別,無是無所取能取二性。“有故”就是說,虛(P655)妄分別中有空性,而空性中又有虛妄分別。所以一切法不是一向空,也不是一向不空。因爲這一種原故,所以叫做中道,也就合乎《般若》等經一切法是非空非有的正理。”上面這頌的意思還是說的染分依他起,在道理上說起來,還有淨分的依他起。
【若唯內識,似外境起,甯見世間情非情物?處時身用,定不定轉?如夢境等,應釋此疑。何緣世尊說十二處?依識所變,非別實有。爲入我空,說六二法。如遮斷見,說續有情。爲入法空,複說唯識;令知外法,亦非有故。此唯識性,豈不亦空?不爾,如何?非所執故。謂依識變,妄執實法,理不可得,說爲法空。非無離言,正智所證,唯識性故,說爲法空。此識若無,便無俗谛。俗谛無故,真谛亦無;真俗相依,而建立故。撥無二谛,是惡取空。諸佛說爲不可治者。應知諸法,有空不空,由此慈尊說前二頌。】
第二,世事乖宗難 問:“設若唯有內識,好像有外境現起,那末,爲(P656)甚麼又看見世間上有衆生和無情的東西呢?並且有決定的處所、決定的時間,大家同見,還有境界的作用,這又是什麼原故呢?”答:“夢中也有定處、定時、作用。餓鬼見膿河,也不是一個鬼看見,難道夢中所見的境界,餓鬼共見的膿河,都是實在的東西嗎?這可見我們現在所見境界,和夢境鬼境是同樣的虛假啊。”
第叁,聖教相違難 問:“既然是沒有色法,那末,爲甚麼世尊在《阿含經》中又說六根、六塵十二處的教法做甚麼?”答:“雖然是說六根六塵,其實這六根六塵還是依托內識所變現的,並不是識外有甚麼實在的根塵色法啊。佛爲了要破衆生的我執,證得我空,所以說這六根六塵教法。好像有一班外道,他們說“人死了就斷滅了”,所以佛就方便說有一個中陰身去投胎。又爲了要破衆生…
《成唯識論講話(卷七)》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