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相和本覺的理體當然是不相舍離。那兩種相呢?第一種叫做“智淨相”,第二種叫做“不思議業相”。
現在先說智淨相,甚麼叫做智淨相呢?就是說,依托佛陀大悲心,流出來的正法力量,常常去聞思。然後依照聞思的熏習,就去真真實實的修行,用種種很便利的方法,把一切功德悉皆滿足;然後把這阿賴耶識的和合相破除了,生滅相續心相也滅除了,當然清淨的法性身就會顯現。這種智慧是純粹的無漏清淨,所以叫做“智淨相”。
【此義雲何?以一切心識之相,皆是無明。無明之相,不離覺性,非可壞,非不可壞;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舍離,而水非動性;若風止滅,動相則滅,濕性不壞故。】
現在要把這和合識相,破除了之後,它的狀況是怎樣,要詳細的解釋一下:這個意義是怎樣講呢?因爲一切衆生心識之相完全是“無明”,但是,(P039)我們要知道,無明之相雖然是染汙,然而,它的本身是虛妄無體,不能離開覺性,而無明自己也沒有獨立之體。這裏有一個最要緊的關鍵,我們不可不先知道一下,就是說它可壞也不是,說它不可壞也不是;因爲可以破壞的是染汙相,而不可以破壞的是本來清淨的體。這道理你如果不懂,可以說個譬喻給你聽,使你容易明白。譬如大海裹面的水,本來是湛然不動的,後來因爲有了風,所以生起了波浪,就有動相了。試問這時水相和風相,有分離開嗎?當然沒有。然而,水不是動性,設若風止息了之後,當然就沒有動相,然而,水的濕性絲毫是沒有壞滅啊!
【如是衆生自性清淨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俱無形相,不相舍離,而心非動性;若無明滅,相續則滅,智性不壞故。】
如果明白了上面這個譬喻,這法上的意義自然會明白了。這樣我們就會知道,衆生的自性真心本來是清淨,因爲被無明的風鼓動了,所以生起了念念生滅相續的波浪。然而要知道,真心和無明都是沒有形相,而這兩樣東西在衆生分上是不相舍離的。但是,真心不是動性,設若無明的風滅除了之(P040)後,這念念相續的妄心當然會滅,然而如如不動的智性是永遠的不會壞滅。
【不思議業相者,以依智淨,能作一切勝妙境界;所謂無量功德之相,常無斷絕。隨衆生根,自然相應,種種而現,得利益故。】
前面講的是智淨相,現在講“不思議業相”,其實就是真心的妙用。不思議的業相是依甚麼東西起的呢?是依托上面的智淨相生起的,所以能作一切說法利生殊勝微妙的境界。就是說,真心體上本來具足無量無邊的功德之相,是恒常永遠不斷絕的,可以隨從衆生各各不同的根性,自然相應,種種顯現而得利益。故雲“菩薩清涼月,常遊畢竟空,衆生心垢淨,菩提影現中”是也。
【複次,覺體相者,有四種大義,與虛空等,猶如淨鏡。雲何爲四?一者,如實空鏡,遠離一切心境界相,無法可現,非覺照義故。】
前面所講的是隨染本覺,明離染功能;現在來講性淨本覺,是顯在纏功(P041)能。也就是性淨本覺未現時,就具足這種功能。
現在再來說本覺性淨的體相,分開來有四種大的意義。這四種大義同虛空一樣廣博,可說是無所不包;又好像清淨的明鏡,光明照澈,無所不現。
在四種之中現在先來講第一種“如實空鏡”。怎樣叫做空鏡呢?就是說這本覺心中,根本上就沒有一切妄心分別的境界相狀。本覺心中既然是空空如也,纖塵不立,一無所有,當然是無法可現。這是本來就是這樣,並用不著甚麼覺照的功用,然後才有,因此說不上甚麼始覺之智。
【二者,因熏習鏡:謂如實不空。一切世間境界,悉于中現,不出不入,不失不壞,常住一心,以一切法,即真實性故。又一切染法,所不能染,智體不動,具足無漏,熏衆生故。】
第二種是“因熏習鏡”,是說如實不空,因爲真心中能夠如實空,所以才能夠如實不空。這是甚麼理由呢?例如假使沒有虛空,也就不能容納山河大地;假如沒有虛空,也就不能建築亭臺樓閣、房廊屋舍。所以真如之體雖然一法不立,然而真如之用確是萬法全彰。一方面由真如內熏之力,再加上(P042)聞思修外緣之助,所以一切世間境界悉于中現,如鏡現象,一照則現。真心與萬法本是一體,既無內外,那裹有出入?萬法既是真心本有,那裹會壞滅?因此,是常住不生不滅,所以才叫做一心。一切法既然都是真如實性,那麼,一切染汙法能夠染汙真心嗎?當然是不能!因爲真如的智體本來是不動,圓滿具足無漏的功德,來熏習衆生。
【叁者,法出離鏡,謂不空法,出煩惱礙、智礙。離和合相,淳淨明故。】
前面兩種是講在纏不染之自性清淨功能,以下兩種是講離垢清淨的功能。甚麼叫做“法出離鏡”呢?就是依佛陀的等流教法,去聞思修起行,然後才能出離兩種障礙。這不空法就是依法修持,破我執,證我空,破煩惱障;破法執,證法空,破所知障。智礙就是爲劣慧所障,如世智辯聰之人,不能入道。如果把我法二執一破,當下就離開了阿賴耶識,轉識成智,那就顯現淳淨的光明。
【四者,緣熏習鏡,謂依法出離故,遍照衆生之心,令修善根,(P043)隨念示現故。】
第四種就是“緣熏習鏡”,這是說本覺中“不思議業相”之功能。因爲如果能依法出離了兩種障礙,得了出世間無漏清淨的智慧,就可以作度生之緣,現身說法,令修善根,如雲開日現,普照衆生,所謂“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爲說法”。
【所言不覺義者,謂不如實知真如法一故,不覺心起而有其念;念無自相,不離本覺。猶如迷人,依方故迷;若離于方,則無有迷。】
上面一大段都是講的“覺”義,現在再把不覺義來詳細說一說。甚麼叫做“不覺義呢”?不覺就是對于真如平等無差別之理法,不能如實了知,糊裹糊塗在無差別中,妄見差別,這都是因爲不覺的原故而起心動念。然而這不覺的妄念它本來是虛妄無體,不能自立,所以它完全依靠本覺,不離本覺。這好像空本無花,因目病所見,目病若除,花于空滅;故狂花不能離開虛空而有,所以不覺也是不離本覺。你如果再不懂,可以說個譬喻。譬如有(P044)一個人,把東方當做西方,一把方向弄錯了,就叫做迷人。然而這迷人是因方故迷,設若離開了方,也就沒有迷了。“本覺”譬如“方”,“迷”譬如“不覺”,“人”譬如“衆生”,這就很容易明白。
【衆生亦爾,依覺故迷;若離覺性,則無不覺。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爲說真覺;若離不覺之心,則無真覺自相可說。】
上面的譬喻如果懂了的話,這法上的道理自然容易明白。所以說,我們衆生就是這樣。依本覺之理體,衆生不知,故說有迷,設若離開了覺體,說個甚麼不覺?因爲有了不覺的妄想心念,能知道名中所含的意義,才說一個真覺,其實這個真覺的名義也是對待假立的;設若離開了不覺的染汙心,也就沒有真覺的自相可以說得出來。因爲真覺是離名字相,離言說相,離心緣相的,試問從何說起?
【複次,依不覺故生叁種相,與彼不覺相應不離。雲何爲叁?一者,無明業相,以依不覺故心動,說名爲業;覺則不動,(P045)動則有苦,果不離因故。】
前面是講的“根本不覺”,現在來講“枝末不覺”,不過是從細至粗而已。現在就依不覺方面,先分叁種相,這叁相是同不覺相應不離的。那叁種呢?第一種叫做“無明業相”,“無明”就是“不覺”的異名,心動故造業,不動不造業。甚麼叫做“無明業相”呢?這就是因爲不覺故心動,心動所以叫做“業”。如果能夠覺悟了的話,當然心就不會妄動,妄心如果不動,就不會造業。既不造業,就不會受報,那裹會有苦呢?設若妄心動了的話,那一定就會造業,造了業就要受報,受報就有苦惱了,這是甚麼原因呢?這就是佛教常說的“果不離因”啊!
【二者,能見相,以依動故能見,不動則無見。】
第二種叫做“能見相”,“能見”就是衆生見、聞、覺、知的妄見。試問這妄見是從何而有呢?這就是因爲動了妄念,才有妄見;如果妄心不動,自然也就沒有妄見。爲甚麼不見,不聞,不知?這就是沒有動念的證明啊。
【叁者,境界相,以依能見故境界妄現,離見則無境界。】(P046)
第叁就是“境界相”。試問這千差萬別種種的境界,究竟從甚麼地方現出來的呢?這就是因爲依托上面的妄見,所以才會妄現境界出來的,如有病目,才會現出空花。如果離開了妄見,當然也就沒有妄境,例如病目若除,空花自滅,這是很明顯的道理。佛法所以和其他的宗教與學說不同的地方,也就在此。因爲其他的學說都是說先有境而後生心,是主張“心外有法”;而佛教所說的是先有妄心,而後才現出妄境,是主張“萬法唯識現”。你把這兩種學說,仔細去比較一下,你自然會知道那一種理論高超和認識正確了。
【以有境界緣故,複生六種相。雲何爲六?一者,智相,依于境界,心起分別,愛與不愛故。】
平常有兩句話:“無明不覺生叁細,境界爲緣長六粗。”意思是說,由無明的原故,所以不覺而生出“無明業相”、“能見相”、“境界相”叁種細相出來;因爲這叁種相都還在阿賴耶識中,沒有顯現出來,所以叫做“細”。現在是由境界的助緣,生起下面六種粗相,這六種是已經顯出來的,容易知(P047)道的,所以叫做“粗”。在這六種粗相中先來講第一種“智相”,甚麼叫做“智相”呢?就是依于順逆好醜的境界,妄心生起了,就去分別。若是遇到了順的境界,覺得是好,就生起愛來;若是遇到了逆的境界,覺得是不好,就生起不愛的厭惡心,起了惑,就造業,必定會受苦報了。
【二者,相續相,依于智故,生其苦樂,覺心起念,相應不斷故。】
第二種是“相續相”。甚麼叫做“相續相”呢?因爲妄心不動,不起分別則已,如果一起分別,必至念念相續,無有間斷,對于愛…
《慈航大師全集(二)大乘起信論講話》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