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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如意自在 第一節 禁行、善惡、戒律(3)▪P5

  ..續本文上一頁數,少壯爲大師所困,迸道而逃,自此人方知有神力焉。亦于稠人廣衆中自負其力,往往入阛阓間剽奪人錢帛,市人皆畏其勇而莫敢拒。後有一耆年僧,召大師誡敕之曰:“汝胡不謹守戒法,奈何食酒肉屠犬豕,強抄市人錢物,又與無賴子弟鬥競,不律儀甚,豈是僧人本事耶?一旦衆所不容,執見官吏桉法治之,何處逃隱?且深累佛法!”大師怒色對之曰:“蠅蚋徒喋膻腥,爾安知鴻鹄之志乎?然則我道非爾所知也,且我清中混外者,豈同爾龌龊無大度乎?”耆年且不能屈。後一日自外來歸,入室閉戶,有于門隙觇之,見大師坐席放神光自眉間晃朗照物洞然。觀者驚報,少頃寺僧奔至,瞻禮稱歎,或有忏悔曾謗之者,或有彈指贊詠之者。明日群僧伺候大師出焚香致禮,及開戶,瞑目如入禅定,已長往矣。自此廣陵人寫貌供養,號之爲大師焉。”(《宋高僧傳》)

   “又鄧州有僧亡名,年且衰朽,遊行穰鄧州間,日食二雉鸠,僧俗共非之,老僧終無避回。嘗馔羞之次,有貧士求餐,分其二足與之食,食訖老僧盥漱,雙鸠從口而出,一則能行,一則匍匐在地。貧士驚怪,亦吐其飯,其鸠二足複全。其僧實不食此禽。自爾衆人崇重,號曰南陽鴙鸠和尚也。有歎之曰:“昔青城山香阇黎飲酒啖肴,然後吐出雞羊肉,皆化作本形,飛鳴而入坑穴中,同也。””(《宋高僧傳》)

   ……

   在漢傳佛教中曆來被尊爲神僧、神尼、神迹的非凡示現,于密乘中大量湧現時,卻被扣上“索隱行怪”等一大摞罪名,橫遭诋毀。這真正是咄咄怪事!如果一定要投凡夫實執分別心之所好,以庸俗的學科知識、機械時空觀、人本主義思想、順世外道觀念爲圭臬,才不算“索隱行怪”的話,那還要大乘佛法何用呢?

   北宋張商英撰寫的《荊門玉泉皓長老塔銘》,從反面講述了一個發人深省的事例:“至複州,見北塔思席禅師,發明心要,得遊戲如風大自在叁昧,製犢鼻裩(猶今之短腳褲),書曆代祖師名而服之,曰:“惟有文殊、普賢,猶較些子,且書于帶上。”自是諸方以“皓布裩”呼之。

   熙甯間,至襄陽爲谷隱首座。有蜀僧依止師席,師憐其年少有志,稍誘掖之。僧亦效師,製犢鼻,浣而曝之。師見之曰:“我裩何故在此?”僧曰:“某甲裩也。”師曰:“具何道理敢爾?”僧禮拜曰:“每蒙許與,切所欣慕。”師曰:“此豈戲論!與汝半年,當吐血死。”後半年,其僧嘔血死于鹿門山。聞者異之。”

   這樁觸目驚心的“血案”,強烈提示慧行菩薩不思議逆行、禁行,和凡夫狂生的庸俗行爲,有著本質區別。沒有高超的內證境界就擅越雷池,定將受到因果的嚴懲。

   正因爲和漢傳佛教一樣,對行持逆行、禁行的條件、資格,有著深刻的認識和嚴格的限定,藏傳佛教才做到了穩定、健康的發展。關于無上瑜伽的不共殊勝處,以及密法的修持、行爲和見解的關系,《定解寶燈論新月釋》講道:

   “事行瑜伽之續部,若無見解之高低,

   則證現有淨等見,已達究竟之同時,

   未見高低亦區分,自尊他尊有賢劣,

   清淨以及不清淨,則爲自害自己也。

   他宗認爲,密宗的事部、行部、瑜伽部以及無上瑜伽部之間的差別是在修與行上,而與正見無關。在見解上,顯宗與密宗以及密宗各乘之間均相一致。因爲遠離四邊戲論的見解只能有一個,如果除此之外還有另一離戲的見解,則彼見解必定墮入戲論。

   從所知上講,遠離四邊戲論的大空性只有一個。但見解不是從所知上安立,而是從能知上安立的,而能知對所知了知的程度不同,便可導致見解的高低、正邪。如薩迦耶見是邪見,相信輪回、因果等是世間的正見,對大空性與大清淨生起的定解是出世的正見等。

   顯密正見的區別是:在勝義方面,大乘顯宗只具有無生大空性的定解,在世俗顯現方面,未深入到現法的本性是了義本尊、是佛的法身光明智慧的層次;密宗也借助不共同二谛來诠述,但在滅谛(勝義谛)中指出了光明、空性雙運,如徹卻的本來清淨與托噶的大光明指出了現法的本性是本尊、是佛的法身光明智慧。

   如果認爲各續部的見解沒有差別,則有兩大太過,下面仙人具體從兩個方面分析。首先是第一大太過:“則證現有淨等見,已達究竟之同時,未見高低亦區分,自尊他尊有賢劣,清淨以及不清淨,則爲自害自己也。”如果四續部或六續部的見解無有高低,則已證悟或抉擇了無上續部大淨等無二見的修行者,在見解上沒有自尊與聖尊的賢與劣、淨與不淨的差別,但在修行事、行、瑜伽續部時,爲何有自尊跟聖尊賢與劣、淨與不淨等不同的分別?如是則自己對自己徒然作了損害了。

   無上續部在“修”時自己與本尊平等,是無二一體,沒有高下之分,在“行”時不取舍淨與不淨。而事、行部在“修”時自己與本尊存在著高下、賢劣之分,在“行”時也要取舍清淨與不清淨。這一點需要先了解。現在既然他派論師說事、行、瑜伽部與無上瑜伽部的見解一致,那要麼事、行部具有無上瑜伽部的見解,或者相反,無上瑜伽部具有的是事、行部的見解。如果是前者,則事、行部在見解上應該已經證得了一切顯現的外境與內在的有境爲大平等與大清淨,但在“修”上卻依然分爲“自尊他尊有賢劣”——賢妙的本尊與下劣的自身,在“行”上則進行“清淨以及不清淨”的取舍。

   如是見解上沒有高下之分,但在修與行時,卻與見解脫離,有了高下之分,這樣見解與修行互相不一致,實際上修行也成了非理的、邪的修行,故這樣的修行人只是自己損害自己而已。

   其次,如果無上瑜伽部的見解是事部、行部、瑜伽部的見,則導致第二大太過:

   或者如同下續部,貪執取舍之同時,

   行持等性取舍行,雙運降伏酒肉等,

   未證瘋狂之行爲,豈非成爲呵責處!

   或者無上續部的見解同下續部(事、行、瑜伽)一樣即自尊與聖尊有淨與不淨、賢與劣等的區別,那麼在“修”上也應有耽著,在“行”上也應有取舍。但是無上續部在“修”上采用雙運、降伏等證悟方便,在“行爲”上可以飲酒,享用五肉(人肉、馬肉、象肉、狗肉、孔雀肉)等。就無上續部本身而言,因爲有無上的見解攝持之故,這些“修”、“行”都成爲了證悟的殊勝方便,但如果沒有大等淨見解作爲基礎,對這些取舍等行持平等一致,也即是對他們不作取舍,則難道不是沒有證悟的瘋子的狂妄行爲嗎?難道不是應遭呵斥之處嗎?

   無上續部的這些不共行爲並不在沒有證悟者的行持範圍之內,它需要證悟、安住于大等淨之見,然後在出定時以如夢如幻方式如理行持,這樣對自己獲得圓滿的證悟成了極大的順緣。否則猶如兔子學獅子跳躍懸崖,落個粉身碎骨的下場。這種行爲一來使自己墮落,二來使他人因此而對無上密宗産生誤解,而造惡業。

   在密續中,明顯宣說了事部、行部、瑜伽部與無上瑜伽部修與行的區別,而在事部、行部、瑜伽部的各自續部中未直接宣說它們之間見解的差異,但根據續部,在間接上也可明顯推出修與行是因見解的差異而有差異。

   有大等淨見的瑜伽士,因爲見解很高,修行也隨順見而高深,他們飲酒從來不醉,一般人所認爲極不清淨的五肉,他們卻甘之如饴,雖食用甘露,卻又無絲毫的執著,大家熟知的濟公和尚就是這類典型。

   外道與內道的主要差別在于是否皈依了叁寶,內道中小乘與大乘的主要差別在于是否生起了菩提心,而在大乘法中,從大乘顯宗,到大乘密宗的事部、行部、瑜伽部,直至無上瑜伽部,他們之間的主要差異則源于見解的差別。

   佛法沒有勝劣之分,但有了義與不了義的區別,忽視了這一特點,將小乘法門、大乘顯宗法門、無上大圓滿法門均等量齊觀,則于佛法尚未入門。”

   全知無垢光尊者的《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也論述了密宗行者證悟境界與應持行爲之間的關系:

   “此處宣說深廣之密宗行爲分四:初學者之行爲;得少許覺受者之行爲;得少許穩固者之行爲;得極穩固者之行爲。

   初學者之行爲主要是指座間的所作所爲,如食之瑜伽、供食子、作泥塔小像、水施、供曼茶羅、頂禮、轉繞、誦經、作七支供、繕寫、供養等十法行,此等之時當以加行發菩提心、正行修一切無生空性、後行回向攝持而行。關于十法行,《一切法行竅訣現觀莊嚴續》中雲:“繕寫供養施,聽聞讀受持,傳講及諷誦,思維與修行,作十法行者,福德無有量。”依靠此等行爲可生起少許覺受,因此稱爲普賢妙行。

   得少許覺受者之行爲:入定時內在生起的覺受之人將入定平等一味的境界與後得諸根門前所自現的一切相結合,如同生起次第的入定中觀修本尊之壇城一般,後得時將一切顯現如幻觀爲本尊之壇城並加以串習。圓滿次第之入定中所生起的覺受與後得之一切自現相結合而平等一味行持。總之,修行者出定後享用色、聲、香、味、觸等種種對境時,了知彼等一切皆爲本尊之自性,將本尊也了知爲自心,並且了達心爲空性而以本尊供養本尊、智慧融入智慧、法性融入法性之方式而行持。結果後得之根前一切顯現境均成爲修道之助緣。……此等行爲稱爲密行或覺行。凡是對覺受有利無害的一切座間行爲都應當依止,一切有害的行爲皆當斷除。

   覺受獲得少許穩固者的行爲:爲了增進覺受當作覺性禁戒之行爲,此種行爲分有戲行爲、無戲行爲與極無戲行爲叁種……

   此等行爲必須與修行者之根基次第以及時間相結合,這一點十分重要。初學者如果作覺性戒禁行爲或怙主普作行爲,則將墮落惡趣,因此必須斷除。依靠此等行爲可增進修道,從而迅速獲得(共不共)兩種悉地。”

   全知無垢光尊者還在《大圓滿禅定休息淨車疏》中辨析道:“故應如別解脫戒而守護,貪欲未染之諸墮。即如上二戒而守護,世間不信作爲對兩方面皆禁止者,則皆當精勤而守護者也。金剛乘比丘之所爲,無有罪失,故須與時位相關而行。若未生覺受之間,以共同律儀爲首而守護;覺受已生,即所行分內、外二種。于秘密行時,灌頂、會供、誦咒、修持。二者,爲自性加持之四時,以密咒戒爲首而行持。然下二戒,亦能得斷除利益增上也。譬如第叁灌,若自心未離愛欲,則不能入于密行故。若明點無漏而堅固,離凡愚叁業執著,即不淨行墮,根本皆無,爲于禁止分,退離貪欲自性故。如金與石無分別時,則雖撫金而無有墮也。”

   《普巴金剛續》中有一個反面例子,常爲密宗上師用來教導弟衆須謹慎行事:過去有劫名普莊嚴時,不動佛出世宏法。當時有一傳授密法的比丘名托噶孫奴,應一富豪子弟“黑解脫”及其奴仆“單帕”所請,傳授“能隨自所欲,受用一切的解脫之道”。之後,“黑解脫”不斷請求上師傳授給他容許行者借以欲塵得解脫的教授。上師則說:“若行者能證得實相本性,那即使他犯上殺、盜、妄語、邪淫等亦能證得解脫。雖然從世俗見解而言,此等不善業當會令你縛于輪回之中,但是只要你能證悟心之本性,那盡管造下此等惡業,也可得到解脫。”黑解脫對此段教言似懂非懂,忘掉了應先認識心性的前提,卻認爲“唯借殺淫等業”便能獲得解脫。而單帕卻真正領會了上師教言成爲一個清淨行者。當二者沖突,去上師前決疑時,上師首肯了單帕的觀點,黑解脫遂依仗父親勢力將上師與單帕逐于外地。他完全錯解真言乘的教義,以爲可隨意作男女邪行及誅殺等事,于是他無所畏懼地實行食人肉、剝人皮、集合大群娼妓以供其玩弄折磨……此等惡業令其死後直入金剛地獄,後再輾轉入于八熱、八寒地獄中感受痛苦,最後成爲一食肉羅刹,被金剛橛降伏超度。

   所以說,如果昧于實相本性,唯于自相煩惱驅動下胡作非爲,並不能算是密乘禁行,後果極爲嚴重。同時也要知道,置無上瑜伽勝妙不共的見解和證境于不顧,對嚴格的條件和強烈的警示也視若不見,僅僅抓住雙運、降伏的表相行爲,就妄下定論煽風點火,更加不對。這既是對密宗的無知,也是對整體大乘精神的亵渎。把這種無知和亵渎揪到陽光下遊街、示衆,是本章即將完成的使命!

  

《第八章 如意自在 第一節 禁行、善惡、戒律(3)》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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