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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如意自在 第一節 禁行、善惡、戒律(2)▪P2

  ..續本文上一頁順自己的貪欲,如此修行,離解脫的目的地又何其遙遠!

   密宗大成就者布瑪莫紮在其所著的《成智慧論》中說過,密宗中的雙身修法絕對不是讓修行者去執著自身的生理感受,空樂無別才是其所應達到的目標。此論還嚴厲譴責了所謂學密一定要修煉雙身法的謬論。就以我們大圓滿教法來說,就不曾過多強調雙身修法。

   當然了,如果有個別根基對路的人,他們已能認清煩惱即是菩提的本質,並對諸法自性有著清淨定解,則可以此方式而得成就,這一點在顯宗經論中也有所反映,如《楞嚴經》雲:“狂心不歇,歇即菩提”;《華嚴經》雲:“吾與一切佛,自性平等住,不住亦無取,彼等成善逝,色受想行識,無數善逝衆,彼成大能仁。”;《維摩诘所說經》又雲:“爲增上慢,說離淫怒癡名爲解脫;無增上慢者,說淫怒癡性,即是解脫。一切塵勞,即如來種。”;《文殊幻化經》則雲:“非除輪回而修涅槃,是緣輪回即是涅槃。”;六祖惠能大師也說“煩惱即菩提”……這些教證都明確告訴我們,大乘顯宗同樣認爲依靠煩惱即能獲得無上正等覺,此種思想在《無垢稱經》中表達得更明顯。此經中雲:“蓮花非從曠野幹地裏生,而從泥水中生也。如是無上正覺菩提亦非從聲聞斷惑、見無爲法而生,若生如山之薩迦耶見,則能生無上正圓菩提心。是故,諸煩惱爲善逝之舍利也。”這種觀點與聲聞乘的看法並不盡相同,因聲聞乘要求修行者必須斷除煩惱方能證果。同理,密宗中對貪欲的本質也自有其與顯宗不大一致的觀點,但在五毒即五智這一點上,密法與禅宗無疑有著相同的指導思想。

   說到這一修法的目的,無非是想以方便道證悟佛果。印度八十位大成就者的傳記中說,有一些修行人就是以此法門而達到無學道之果的。……

   另外,在藏傳佛教千百年來的發展史上,成千上萬座寺廟中住持佛法、續佛慧命的絕大多數都是嚴持戒律的出家衆,以在家人身份應世的並不多見。據《中國藏族文化藝術彩繪大觀》介紹,藏地的一些寺院當其在處于曆史上的全盛時期誦戒時,最多可有十萬出家人同時參加;而曆史上以菩提薩埵爲代表的無數個行持比丘清淨戒律的出家衆也可謂比比皆是。另據《藏族通史

  吉祥寶瓶》記載,至公元十八世紀,僅格魯派一個教派的寺廟,數量就已達到叁千四百七十七座,出家僧人叁十一萬六千二百多名,這叁十余萬名僧衆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忽然之間就被某些人一筆勾銷了出家人的身份。另以我所在的五明佛學院爲例,九五年學院第一次召開持明法會時,就有叁萬八千名出家僧衆參與了這一盛會。……

   蓮花生大師以自己的行持爲所有密宗修行者做出了最好的表率:外以別解脫戒律爲一切修行之基礎;內依無上密咒道之生圓次第爲修行法要;密行則以大圓滿即身成就虹身。此等境界恐非凡夫所可能妄加評議!作爲虔信因果的一名佛教徒,我在這裏誠心祈請大家,不真正精通佛法基本道理的話,最好不要輕易開口對佛教指東道西,否則,謗法的罪過很有可能在瞬間就被自己造下,而所有罪過當中,此種惡因是必將引領造孽者直墮金剛地獄的。

   由于交通、語言等障礙所限,漢藏佛教界之間的往來一直很難在深層次展開,故而誤解、錯解乃至偏見、成見才可謂層出不窮。而藏傳佛教的教義中因曆來特別強調謗法罪、舍法罪的過失,故任何一個藏族出家人都不大可能去誹謗小乘或大乘顯宗,因之絕大多數藏地佛教徒都不會對漢傳佛法有任何懷疑之處。反觀漢地,情況就不容樂觀了。這麼些年來,我接觸了數不清的漢地四衆弟子,他們當中的很多人張口就是“雙身”、“吃肉”、“誅法”等話語,似乎這就是他們心目中的密宗。對此問題我已翻來覆去說過很多遍了,最後再在這裏強調如下:

   密法對戒律的要求是非常嚴格的,在日常起居中,僧人們行持的主要還是清淨的小乘戒律。無論何種續部與論典,都未曾開許過一個凡夫,一個尚未認識到煩惱、貪欲本性的人,去修什麼雙身、降伏等大法。在這方面,《時輪金剛》裏有著嚴厲而明確的規定:“凡夫人不能作瑜伽士的行爲,瑜伽士不能作大成就者的行爲,大成就者不能作佛陀的行爲。”藏地著名的阿日大班智達雲:“無論聲緣乘、菩薩乘與密乘都未開許自相煩惱(即未有方便法所攝之貪嗔癡等)。”通過這些教證,我想大家已能從中看出密法對所謂雙身等修法的限定與說明。但我最想表達的是,希望各地的佛教徒們從今往後都能多多關注密法的本質特征,不要再在這些即就是藏族佛教徒也極少實修的雙身等修法上浪費注意力以及好奇心了。

   如果本身就屬慧淺欲重之流,但卻假借雙身修法的名義爲自己的貪欲大開綠燈,這樣的密宗行者實在是玷汙了密法的聖潔。但我們絕對不能因爲有少數密法修習者的行爲不如法,就一股腦地把密法本身一棍打死,人之過失豈能連帶法本身也跟著遭殃!《彌勒請問經》中也宣說了同一道理:“不以憎嫉人故而憎嫉于法,不以人過失故而于法生過,不以于人怨故而于法亦怨。”我們所應著眼的依然是密法的精髓——甚深的空性與光明見,嚴謹的持戒行爲。這些才應該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一千多年前的藏王赤松德贊在位期間,曾下達過這一所有藏民都要遵照執行的命令:“藏地僧俗,今後見解需依龍樹菩薩的中觀見,行爲需像靜命大堪布一樣嚴謹奉行別解脫戒。”這已經非常明確地提出了藏地的戒律基礎問題。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上師亦雲:“夜空的星星雖然繁多,但啓明星只有一顆,除大瑜伽師和大成就者外,所有僧尼必須以別解脫戒律爲首,破別解脫根本戒者不得與僧團共住。”由此觀之,藏地毫無疑問是叁戒並重的,雙身修其實並不具備代表及典型意義。它具體的方便之處以及指導思想,我們已略作宣說,此處不再贅敘。

   在看待這一現象時,一方面要清楚此種修法確爲釋迦牟尼佛所傳,已有一些行者依此而證得佛果,故萬不可隨意貶斥,除非他已通達八萬四千法門之所有密意;另一方面也要清楚,密宗並不以雙身爲唯一、最勝方便,它有無量無邊之方便竅訣,就看你自己的根基到底適合哪一種修法;還有就是不可因噎廢食,因爲見聞或道聽途說了一些不如法之雙身修煉事例,從此以後就連法也舍棄,這是最要不得的。等因緣成熟之後,總有一天你也會領略到密法的無限風光及不共特征與加持。

   總而言之,藏傳、漢傳佛教在要求佛教徒嚴守戒律這一點上並無任何差別,絕大多數密法修行人也以解脫道爲自己的成佛門徑。對這些人來說,戒律,而且是嚴格的戒律,才真正是他們的行持表征。”

   堪布仁波切的精辟論述,爲探析密宗禁行和戒律的關系,指明了方向。

   戒律,總的來說,包含小乘別解脫戒、大乘菩薩戒和密乘叁昧耶戒。我們知道,每一乘次的教法,都是一個完善的有機體系,因而戒律也不是孤立之法,只有將其放在具體的理論背景下進行分析,才有意義。論及叁乘戒律時,抛開大小顯密佛法特有的見解和精神,顯然是不行的。

   小乘學人對人無我空性有著獨特造詣,但他們對法我的實執,依然深重。同時,萬法唯心的道理,亦未得到廣大開顯。這就使得小乘戒律較爲刻板。但即便如此,小乘別解脫戒在某些時候,也表現出相當程度的靈活性,沒有完全一刀切。

   下面不妨以四根本戒的淫戒爲例,略作分析。根據四分律或有部律所製標准,具戒者犯此戒的別緣有以下幾點:1、基(對境);2、連續貪染欲求之發心;3、加行方便;4、究竟。關于“究竟”,智賢律師《戒律根本論善解日光教海疏》中雲:“究竟即是經曆上述基(對境)、發心、加行之後,事情的完結,主要應具足兩個條件:以我所執著而與境合;受樂。

   (1)以我所執著與境合,排除了已消盡了人我執的羅漢。羅漢雖有身識,然于此身識無有執著,故不犯。如佛在世時,一已證羅漢果的比丘尼被未生怨王劫持七天,行不淨行,佛說此比丘尼無犯。

   (2)受樂。因睡眠時毫無受樂時不犯,如佛世時一比丘,睡眠中遭老妓女不淨行,因毫無覺受,故佛告其無犯;已證色界初禅的人不犯,如佛在世時有比丘已證四禅,然身體羸弱,遭肥壯婦女強行不淨行,因無樂受,故佛告其無犯。”

   被未生怨王劫持的羅漢尼,就是妙賢比丘尼。後于長淨時,大世主(大愛道比丘尼)觀察發現她在遭難,便命蓮花色比丘尼飛去營救,才得以脫身。另兩位比丘因未受樂,故佛陀告其無犯的公案,亦詳律藏。可見,即使在小乘別解脫戒中,也有例外情況,不是單憑表相行爲就簡單定罪。

   可以肯定的是,有著實相智慧和勝妙方便攝持的密宗雙身法,(至少)在犯緣的第二點“連續貪染欲求之發心”和第四點“究竟”上,是十分清淨的。沒理由讓人相信,大乘法在端正發心、對治自相的我執和樂執等方面,會比小乘做得更差。

   全知麥彭仁波切《大幻化網總說光明藏論》講道:“于此大方便密乘誓言中,能攝一切別解脫、菩薩之戒律,較下乘諸行爲,于此變成更爲清淨也。彼亦,不必說上下共同所許之諸行爲,甚至上下相似之諸行爲,亦不但不違,而且極爲勝妙。譬如,于別解脫時,具足對境、意樂、加行及究竟後,是犯根本戒,說此四種事,亦是別解脫之宗,僅斷除損害他衆而已。菩薩乘者,彼上具有利他之心故,菩薩若無自利作意之垢,並以大悲心,則雖行不淨行等,然不僅無過,且有功德。但是,若以貪欲自利心,而自贊毀他,悭吝不施法財等,則說其犯根本戒也。密乘者,證悟等性之見故,不緣諸境及有境,于現相中似作殺生等,然毫無一般之對境、意樂、加行及究竟,是依智慧及善巧方便作之,故于世俗中,是能成就二利之殊勝方便。于是,未被諸垢所染之分謂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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