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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修證之道 第叁節 菩提心和觀想法(1)▪P2

  ..續本文上一頁見不能棄我執。若愛他即可棄我執者,應一神教之虔誠信徒亦可棄我執而成證得解脫果之阿羅漢,而現見不能。

   若心中能愛他人,並且極愛他人者,亦必使不信受其善意者爲其所惡,是故一神教之上帝對于不肯信受他者,皆認定爲異教徒而加以刀刃、水災、火災…等懲罰,並于死後將其打入地獄中、永處地獄永不超生。如是,愛與恨乃是一體之兩面,有愛時必定同時有恨,是故一神教之“聖經(特別是未經後人修改之舊約,以及回教之可蘭經)”中所見:上帝、阿拉具有大瞋,生殺予奪任意而行。

   凡有愛者,亦必有恨,不離受蘊故;上帝既未離受陰之心行,則愛恨交加,乃是平常事、必然事。今者寂天不曉此理,猶自教人愛諸衆生而修自他交換之法,以如是“愛衆生即是愛自己”之心行而修,正是我見與我愛之邪見也——以愛他而替代愛己故,愛他之心正是“我見”之“我”故,必令此我常在不滅故,必令此我不肯否定自己之虛妄性故。如是而言可斷我見我執者,無有是處。”(同上)

   首先應當講清楚,自他交換的菩薩精神,不僅是上座觀修時才需培養的品質,而且是隨時准備付諸實踐的偉大行願。在這方面,世尊因地舍身飼虎、割肉喂鷹等感人事迹,以及無著菩薩割肉飼狗而面見慈尊的聖行,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漢藏佛教史上,類似的壯舉也不勝枚舉。

   平時的觀修,主要是爲提升和穩固自身的精神修養,積累善根福德。當悲心和修證到量後,神奇的精神力量直接對如幻顯現的外境産生積極影響,在取締了一切顯現法的實有自性並高度強調心識意義的大乘佛教中,也是順理成章的事。《大圓滿前行引導文》講到一個實例:“仁慈瑜伽上師在講法時,有一個人用石頭打狗,上師喊著痛啊痛而栽倒在法座上。在場的其他人看到那條狗安然無事,都認爲上師在故弄玄虛、裝腔作勢。仁慈瑜伽上師知道他們心中的想法,于是便將背部顯示給衆人看,人們清晰地看見上師的背上,那條狗遭受擊打的同樣部位已經高高腫起。衆人才對上師真正地代受狗遭石擊的痛苦這一點堅信不疑。”

   如果心中善願對于現實情況毫無裨益的話,大乘經論在在強調的“普皆回向”,也應當成了虛僞、無益之舉。同理,對他人善根的由衷隨喜,也將失去意義。而事實卻並不是這樣。

   在漢傳佛教中,有關自他交換、代衆生受苦的教言和事迹,舉目皆是:

   “應代一切衆生受加毀辱,惡事向自己,好事與他人。”(《梵網經》)

   “第八覺知:生死熾然苦惱無量,發大乘心普濟一切,願代衆生受無量苦,令諸衆生畢竟大樂。”(《八大人覺經》)

   “善男子,諸供養中,法供養最。所謂如說修行供養,利益衆生供養,攝受衆生供養,代衆生苦供養,勤修善根供養,不舍菩薩業供養,不離菩提心供養。”(《大方廣佛華嚴經

  普賢行願品》)

   “複次善男子,言普皆回向者……若諸衆生,因其積集諸惡業故,所感一切極重苦果,我皆代受,令彼衆生悉得解脫,究竟成就無上菩提。”(同上)

   “複次善現,若菩薩摩诃薩生如是心:一切地獄傍生鬼界人天趣中諸有情類所受苦惱,我當代受,令彼安樂。若菩薩摩诃薩生如是心:我當爲一有情經無量百千俱胝那庾多大劫,受諸地獄種種劇苦,以無數方便教化令證無余涅槃。如是次第,爲一切有情一一各經無量百千俱胝那庾多大劫,受諸地獄種種劇苦,亦一一各以無數方便教化令證無余涅槃。作是事已自植善根,複經無量百千俱胝那庾多大劫,圓滿修集菩提資糧,然後趣證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善現,如是名爲菩薩摩诃薩金剛喻心。若菩薩摩诃薩以無所得而爲方便安住此心,亦不自恃而生憍舉故,于大有情衆中定當得爲上首。”(《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47)

   “問:衆生之苦自業所招,自心所變,雲何菩薩而能代耶?答:通論代苦有其七義:一以苦自要增悲念故,……爲除物苦願身代受,令彼惡業永不現行,一切善業常得現行,由此悲願力故,一切惡趣諸煩惱品所有粗重,于自所依皆得除遣,得入初地。……二約菩薩本爲利生求法苦行,已名爲代,後能爲物爲增上緣,亦名代受;叁約菩薩留惑同事受有苦身,爲生說法令不造苦因,因亡果喪亦名代受;四設有衆生欲造無間等業,菩薩化止不從,遂斷其命,菩薩自受惡趣苦報,令彼得免無間大苦,名爲代受。此依梁攝論第十一說涅槃仙預國王亦同此義,非唯意樂而已;五由菩薩初修正願爲生受苦,至究竟位願成自在,常在惡趣救代衆生,如地藏菩薩及現莊嚴王等,乃至饑世身爲大魚,皆其類也。或以光明照觸,或神力冥加,其事非一;六由菩薩此願契同真如,彼衆生苦即同如性,以同如之願,還潛至即真之苦,依此融通亦名代也;七由普賢以法界爲身,一切衆生皆是法界,即衆生受苦常是菩薩,故名爲代。……問:若依四五二義,應能普代,何故猶有衆生受苦?答:此有叁義:一有緣無緣故,與菩薩有緣則可代也;二業有定不定故,不定者可代;叁若受苦有益,菩薩令受,方能究竟得離苦故,如父母教子付嚴師令治,如是密益,非凡小所知。”(《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26)

   “便往造焚身所,于時道俗十余萬衆擁輿而哭。崖(僧崖大師)曰:“但守菩提心,義無哭也。”便登高座爲衆說法。……又初焚日,州寺大德沙門寶海問曰:“等是一火,何故菩薩受燒,都無痛相?”崖曰:“衆生有相,故痛耳。”又曰:“常雲代衆生受苦,爲實得不?”答曰:“既作心代受,何以不得?”又曰:“菩薩自燒,衆生罪熟各自受苦,何由可代?”答曰:“猶如燒手一念善根,即能滅惡,豈非代耶?”……崖曰:“我是凡夫,誓入地獄,代苦衆生,願令成佛耳!””(《續高僧傳》卷27)

   “又僧崖菩薩燒身,雲代一切衆生苦,先燒其手。衆人問曰:菩薩自燒,衆生罪熟,各自受苦,何由可代?答曰:猶如燒手一念善根,即能滅惡,豈非代耶!”(《萬善同歸集》)

   ……

   自他交換和自作自受,看似沖突,實則並不矛盾。古德們在在開示,與樂拔苦的菩薩行願,也須以因果律爲前提,若無善根、福德、因緣,佛亦難救。故此,由佛菩薩代受痛苦的衆生,肯定有著特殊的善根。因緣會和之下,什麼奇迹不能發生呢?這個道理,一方面說明了佛菩薩悲心的偉大,一方面也告訴人們廣結善緣的重要性。

   “凡有愛者,亦必有恨”、“極愛他人者,亦必使不信受其善意者爲其所惡”,這類話,只能表明蕭平實的內心世界是何光景,而不能成爲大乘行人普遍心態的有效概括。在平等舍心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大乘四無量心,怎麼會和“亦必有恨”、“爲其所惡”産生必然聯系呢?《大圓滿前行引導文》講道:“本來慈、悲、喜、舍四無量心中,最初應該從慈心開始宣說,但這裏從實地修持的角度而按順序修心的時候,如果首先沒有修成舍心,那麼慈心與悲心就會偏墮一方,而達不到完全清淨,所以最先要從舍心開始修。”關于舍心的具體內涵,該書也有詳明論述:“所謂的舍心,就是指斷除對怨敵的嗔恨、對親友的貪愛而對一切衆生無有親疏、無有愛憎的平等心。(大多數的薄地凡夫)對現世的父母親友等自方的有情極其貪著、對怨敵等他方的有情嗔恨難忍,這實際上也是未經觀察的過患所造成的。事實上,現在的這些怨敵,在往昔的生生世世當中也曾經作過自己的親友而互敬互愛、和睦相處、共同維護,所做的饒益也是無法想象的。而如今被當作親友的這些人,在以往的生生世世中,有許多也曾經成爲自己的仇人而加害過自己。”“首先,使用多種多樣的方法盡力對那些自己心裏極其討厭、總是生嗔恨心的對境不嗔不怒,千方百計修煉自心,當心裏完全能夠把他們看成是無利無害的中等人的時候,接下來再觀想,這些中等人從無始以來在生生世世當中都曾經無數次做過自己的母親,與現世的親生父母一模一樣,在沒有對他們生起這樣平等的慈愛心之前,一定要反反複複觀修。到最後,不管是親人、敵人還是中等人,凡是對所有衆生都生起與現世父母沒有任何差別的悲憫之情,在沒有生起這種平等悲心之前,務必要反反複複地觀修。如果沒有達到這樣的境界,單單對任何親怨既不生悲心也不起嗔心,只是平平淡淡的一種心態,這叫做無利無害的愚舍,並不代表是舍無量心。真正的舍無量要像仙人布施一樣。比如,仙人們宴請客人或發放布施的時候,對于高貴卑賤、強大弱小、賢善惡劣、高級中等的所有人,無有差別同等施舍。同樣,我們也必須對普天之下的芸芸衆生——大悲心的對境平等相待,在沒有生起這樣的定解之前應一而再、再而叁地修煉自心。”

   由此可見,蕭平實拿自己狹隘、邪惡的小人之心,來度大乘行人平等恢弘的君子之腹,是十分錯誤的。世尊本生傳中,出現了不少粗暴頑劣、忘恩負義、恩將仇報的壞人,面對他們的百般損惱,世尊當時有沒有退失愛憐衆生的慈悲行願呢?有沒有生起厭憎之心呢?非但沒有,反而“如母于病兒,特別覺痛愛”!所以說,蕭平實的個人情緒經驗,並不具有廣泛的普適性。

   除了平等舍心的基礎,藏傳佛教還十分重視叁輪體空的無相空慧,強調以勝義實相攝持世俗福德修法。如《入中論》雲:“施者受者施物空,施名出世波羅蜜。由于叁輪生執著,名世間波羅蜜多”、“由誰于誰斷何事,若彼叁輪有可得,名世間波羅蜜多;叁著皆空乃出世”、“縱回等覺大菩提,可得叁輪仍世間。佛說若彼無所得,即是出世波羅蜜”。《大圓滿心性休息大車疏》雲:“通過如是修習而了達諸法之自性,進而才是行持空性大悲雙運之勝道。大悲與空性二者其中一者不具備也是歧途。《多哈道歌》中雲:“何者離悲修空性,彼人未得殊勝道,相反僅僅修悲心,亦住輪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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