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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修证之道 第三节 菩提心和观想法(1)▪P2

  ..续本文上一页见不能弃我执。若爱他即可弃我执者,应一神教之虔诚信徒亦可弃我执而成证得解脱果之阿罗汉,而现见不能。

   若心中能爱他人,并且极爱他人者,亦必使不信受其善意者为其所恶,是故一神教之上帝对于不肯信受他者,皆认定为异教徒而加以刀刃、水灾、火灾…等惩罚,并于死后将其打入地狱中、永处地狱永不超生。如是,爱与恨乃是一体之两面,有爱时必定同时有恨,是故一神教之“圣经(特别是未经后人修改之旧约,以及回教之可兰经)”中所见:上帝、阿拉具有大瞋,生杀予夺任意而行。

   凡有爱者,亦必有恨,不离受蕴故;上帝既未离受阴之心行,则爱恨交加,乃是平常事、必然事。今者寂天不晓此理,犹自教人爱诸众生而修自他交换之法,以如是“爱众生即是爱自己”之心行而修,正是我见与我爱之邪见也——以爱他而替代爱己故,爱他之心正是“我见”之“我”故,必令此我常在不灭故,必令此我不肯否定自己之虚妄性故。如是而言可断我见我执者,无有是处。”(同上)

   首先应当讲清楚,自他交换的菩萨精神,不仅是上座观修时才需培养的品质,而且是随时准备付诸实践的伟大行愿。在这方面,世尊因地舍身饲虎、割肉喂鹰等感人事迹,以及无著菩萨割肉饲狗而面见慈尊的圣行,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汉藏佛教史上,类似的壮举也不胜枚举。

   平时的观修,主要是为提升和稳固自身的精神修养,积累善根福德。当悲心和修证到量后,神奇的精神力量直接对如幻显现的外境产生积极影响,在取缔了一切显现法的实有自性并高度强调心识意义的大乘佛教中,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大圆满前行引导文》讲到一个实例:“仁慈瑜伽上师在讲法时,有一个人用石头打狗,上师喊着痛啊痛而栽倒在法座上。在场的其他人看到那条狗安然无事,都认为上师在故弄玄虚、装腔作势。仁慈瑜伽上师知道他们心中的想法,于是便将背部显示给众人看,人们清晰地看见上师的背上,那条狗遭受击打的同样部位已经高高肿起。众人才对上师真正地代受狗遭石击的痛苦这一点坚信不疑。”

   如果心中善愿对于现实情况毫无裨益的话,大乘经论在在强调的“普皆回向”,也应当成了虚伪、无益之举。同理,对他人善根的由衷随喜,也将失去意义。而事实却并不是这样。

   在汉传佛教中,有关自他交换、代众生受苦的教言和事迹,举目皆是:

   “应代一切众生受加毁辱,恶事向自己,好事与他人。”(《梵网经》)

   “第八觉知:生死炽然苦恼无量,发大乘心普济一切,愿代众生受无量苦,令诸众生毕竟大乐。”(《八大人觉经》)

   “善男子,诸供养中,法供养最。所谓如说修行供养,利益众生供养,摄受众生供养,代众生苦供养,勤修善根供养,不舍菩萨业供养,不离菩提心供养。”(《大方广佛华严经

  普贤行愿品》)

   “复次善男子,言普皆回向者……若诸众生,因其积集诸恶业故,所感一切极重苦果,我皆代受,令彼众生悉得解脱,究竟成就无上菩提。”(同上)

   “复次善现,若菩萨摩诃萨生如是心:一切地狱傍生鬼界人天趣中诸有情类所受苦恼,我当代受,令彼安乐。若菩萨摩诃萨生如是心:我当为一有情经无量百千俱胝那庾多大劫,受诸地狱种种剧苦,以无数方便教化令证无余涅槃。如是次第,为一切有情一一各经无量百千俱胝那庾多大劫,受诸地狱种种剧苦,亦一一各以无数方便教化令证无余涅槃。作是事已自植善根,复经无量百千俱胝那庾多大劫,圆满修集菩提资粮,然后趣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善现,如是名为菩萨摩诃萨金刚喻心。若菩萨摩诃萨以无所得而为方便安住此心,亦不自恃而生憍举故,于大有情众中定当得为上首。”(《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47)

   “问:众生之苦自业所招,自心所变,云何菩萨而能代耶?答:通论代苦有其七义:一以苦自要增悲念故,……为除物苦愿身代受,令彼恶业永不现行,一切善业常得现行,由此悲愿力故,一切恶趣诸烦恼品所有粗重,于自所依皆得除遣,得入初地。……二约菩萨本为利生求法苦行,已名为代,后能为物为增上缘,亦名代受;三约菩萨留惑同事受有苦身,为生说法令不造苦因,因亡果丧亦名代受;四设有众生欲造无间等业,菩萨化止不从,遂断其命,菩萨自受恶趣苦报,令彼得免无间大苦,名为代受。此依梁摄论第十一说涅槃仙预国王亦同此义,非唯意乐而已;五由菩萨初修正愿为生受苦,至究竟位愿成自在,常在恶趣救代众生,如地藏菩萨及现庄严王等,乃至饥世身为大鱼,皆其类也。或以光明照触,或神力冥加,其事非一;六由菩萨此愿契同真如,彼众生苦即同如性,以同如之愿,还潜至即真之苦,依此融通亦名代也;七由普贤以法界为身,一切众生皆是法界,即众生受苦常是菩萨,故名为代。……问:若依四五二义,应能普代,何故犹有众生受苦?答:此有三义:一有缘无缘故,与菩萨有缘则可代也;二业有定不定故,不定者可代;三若受苦有益,菩萨令受,方能究竟得离苦故,如父母教子付严师令治,如是密益,非凡小所知。”(《大方广佛华严经疏》卷26)

   “便往造焚身所,于时道俗十余万众拥舆而哭。崖(僧崖大师)曰:“但守菩提心,义无哭也。”便登高座为众说法。……又初焚日,州寺大德沙门宝海问曰:“等是一火,何故菩萨受烧,都无痛相?”崖曰:“众生有相,故痛耳。”又曰:“常云代众生受苦,为实得不?”答曰:“既作心代受,何以不得?”又曰:“菩萨自烧,众生罪熟各自受苦,何由可代?”答曰:“犹如烧手一念善根,即能灭恶,岂非代耶?”……崖曰:“我是凡夫,誓入地狱,代苦众生,愿令成佛耳!””(《续高僧传》卷27)

   “又僧崖菩萨烧身,云代一切众生苦,先烧其手。众人问曰:菩萨自烧,众生罪熟,各自受苦,何由可代?答曰:犹如烧手一念善根,即能灭恶,岂非代耶!”(《万善同归集》)

   ……

   自他交换和自作自受,看似冲突,实则并不矛盾。古德们在在开示,与乐拔苦的菩萨行愿,也须以因果律为前提,若无善根、福德、因缘,佛亦难救。故此,由佛菩萨代受痛苦的众生,肯定有着特殊的善根。因缘会和之下,什么奇迹不能发生呢?这个道理,一方面说明了佛菩萨悲心的伟大,一方面也告诉人们广结善缘的重要性。

   “凡有爱者,亦必有恨”、“极爱他人者,亦必使不信受其善意者为其所恶”,这类话,只能表明萧平实的内心世界是何光景,而不能成为大乘行人普遍心态的有效概括。在平等舍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乘四无量心,怎么会和“亦必有恨”、“为其所恶”产生必然联系呢?《大圆满前行引导文》讲道:“本来慈、悲、喜、舍四无量心中,最初应该从慈心开始宣说,但这里从实地修持的角度而按顺序修心的时候,如果首先没有修成舍心,那么慈心与悲心就会偏堕一方,而达不到完全清净,所以最先要从舍心开始修。”关于舍心的具体内涵,该书也有详明论述:“所谓的舍心,就是指断除对怨敌的嗔恨、对亲友的贪爱而对一切众生无有亲疏、无有爱憎的平等心。(大多数的薄地凡夫)对现世的父母亲友等自方的有情极其贪著、对怨敌等他方的有情嗔恨难忍,这实际上也是未经观察的过患所造成的。事实上,现在的这些怨敌,在往昔的生生世世当中也曾经作过自己的亲友而互敬互爱、和睦相处、共同维护,所做的饶益也是无法想象的。而如今被当作亲友的这些人,在以往的生生世世中,有许多也曾经成为自己的仇人而加害过自己。”“首先,使用多种多样的方法尽力对那些自己心里极其讨厌、总是生嗔恨心的对境不嗔不怒,千方百计修炼自心,当心里完全能够把他们看成是无利无害的中等人的时候,接下来再观想,这些中等人从无始以来在生生世世当中都曾经无数次做过自己的母亲,与现世的亲生父母一模一样,在没有对他们生起这样平等的慈爱心之前,一定要反反复复观修。到最后,不管是亲人、敌人还是中等人,凡是对所有众生都生起与现世父母没有任何差别的悲悯之情,在没有生起这种平等悲心之前,务必要反反复复地观修。如果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单单对任何亲怨既不生悲心也不起嗔心,只是平平淡淡的一种心态,这叫做无利无害的愚舍,并不代表是舍无量心。真正的舍无量要像仙人布施一样。比如,仙人们宴请客人或发放布施的时候,对于高贵卑贱、强大弱小、贤善恶劣、高级中等的所有人,无有差别同等施舍。同样,我们也必须对普天之下的芸芸众生——大悲心的对境平等相待,在没有生起这样的定解之前应一而再、再而三地修炼自心。”

   由此可见,萧平实拿自己狭隘、邪恶的小人之心,来度大乘行人平等恢弘的君子之腹,是十分错误的。世尊本生传中,出现了不少粗暴顽劣、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坏人,面对他们的百般损恼,世尊当时有没有退失爱怜众生的慈悲行愿呢?有没有生起厌憎之心呢?非但没有,反而“如母于病儿,特别觉痛爱”!所以说,萧平实的个人情绪经验,并不具有广泛的普适性。

   除了平等舍心的基础,藏传佛教还十分重视三轮体空的无相空慧,强调以胜义实相摄持世俗福德修法。如《入中论》云:“施者受者施物空,施名出世波罗蜜。由于三轮生执著,名世间波罗蜜多”、“由谁于谁断何事,若彼三轮有可得,名世间波罗蜜多;三著皆空乃出世”、“纵回等觉大菩提,可得三轮仍世间。佛说若彼无所得,即是出世波罗蜜”。《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云:“通过如是修习而了达诸法之自性,进而才是行持空性大悲双运之胜道。大悲与空性二者其中一者不具备也是歧途。《多哈道歌》中云:“何者离悲修空性,彼人未得殊胜道,相反仅仅修悲心,亦住轮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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