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教文化的傳播和弘揚佛法,都具有重要意義。我們正處于信息時代,信息把各個國家、各種民族、社會各界以及各大宗教密切聯系在一起,而計算機網絡是最便捷有效的工具或載體。佛教院校應率先運用計算機,並建立佛教教育網絡,充分開發和利用網上佛教資源,增進佛教院校間的聯系,提高工作效率。同時積極開展網上弘法,淨化網絡空間,甚至可以開辦網上佛學班、網上佛學院。(《開創21世紀我國佛教教育的新局面》)
王雷泉先生十年前就曾經提出“廣義佛教教育圈”這一概念,他認爲,這個“佛教教育圈”的運轉可概括爲“重建主體,改善環境;收縮核心,擴展外延”這十六個字:佛教教育塑造著佛教教團之主體,它同時又受到現存教團的信仰素質、組織規模和文化品位之內部環境的製約;佛教教育改善了社會和世俗文化的外部環境,它同時又受製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實程度、社會對佛教的理解和容忍度,以及學術界對佛教文化的研究能力和水平。主體的塑造和環境的改善,是一個互爲因果,相互增上的辨證過程。收縮核心,即真正按佛教的規矩和標准辦好僧教育,並運用統一教會的權威促成四衆弟子對高僧大德的向心力。擴展外延,即按照佛教事業的需要,從信仰層圈出發,向社會層圈和文化層圈拓展,進行多層次、多角度的分流教育。將上述十六字方針展開,即在現行辦學形式和教學方法上作重大調整,可概括爲四句話:開源分流,公私兼顧,因材施教,名實相符。
第一,在教育資源和教育對象上“開源分流”。開源者,疏通橫亘于僧團、居士、佛教組織、佛教實業、宗教事務部門、社會各界和文化學術界之間的障礙,加強溝通和協調,向教內外、海內外發掘師資、教材、器材、生源、資金等資源。分流者,運用考核製度使教育對象按品類分流,使物暢其流、人盡其才。加強居士教育、佛協幹部崗位培訓、佛教實業從業人員的職業培訓和佛教文化事業教育,不僅爲佛教事業在信仰、社會、文化叁大層圈均衡發展之急需,而且直接爲僧教育重塑一個良好的外緣,並提供高質量的僧源。在環境的改善中,逐漸重構佛教的主體形象。
第二,在辦學力量和院校體製上“公私兼顧”。就現在的綜合國力言,沒有一個地方或寺院能夠辦起一所堪與海外佛教大學相媲美的佛學院,但我們可以通過調動全國的力量,逐漸做到這一點。我們設想用“公辦”和“民辦”並舉的方法,以確保重點,普及面上。所謂“公辦”,就是在現行的佛教協會體製下,集中全國佛教界的財力、物力,調動教內外、海內外的師資、教材等資源,重點辦好一所中國佛學院,一所全國性尼衆佛學院,一所全國寺院執事進修班,一所佛協幹部進修中心。所謂“民辦”,就是由各地、各寺院整合民間資源,或與世俗大學和研究機構聯合,舉辦各種形式的佛學院、研究所、培訓班。 “民辦”院校不僅僅是佛教協會“公辦”院校的合理補充,很可能會在新的形勢下,以更有力的投入和更靈活的機製,成爲“公辦”院校的競爭對手。隨著佛教教育的發展和普及,各種“民辦”院校有可能會在互助互利的基礎上形成股份製式的聯合。若果能如此,不僅會爲中國佛教教育走出新的路子,也將會深刻地改變現存的教團體製。
第叁,在教學內容和辦學形式上“因材施教”。佛教教育涵蓋信仰、社會、文化叁個層面,生源與培養目標不同,教學內容和辦學形式當然也不能簡單劃一,只能根據整個佛教事業對人才的需要和教育對象現狀,采取靈活多樣的教育形式。現在仿照世俗教育的初中、中專、大專以上叁級學製來安排佛學院的教學,事實證明並不成功。一則現在的教學水准達不到世俗學校的標准;二則即便達標也存在著以世俗學校的標准擠兌或沖淡佛教標准的危險,使“學修一體化,學員管理叢林化”的要求成爲一紙具文。如果我們承認佛教教育應以信仰標准爲核心的話,那只能根據戒定慧叁學的程度來編定學製,適當參考世俗學校的教學形式。“行有余力,則以學文”,在確保修行的基礎上,對一小部分品學兼優的學僧,采取自學、選修等方式,修讀一部分世俗大學的文史課程乃至攻讀研究生學位。但這僅是僧教育中的偏鋒,其目的也是爲了更好地在社會、文化層圈中展開弘法活動,並爲將來創辦佛教大學積聚師資力量。即便是世俗教育,也並非僅限于全日製學校一途,現代社會的發展更有重視非學曆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之趨勢。佛教教育必須突破現存模式,更多地采用學分製、選修及免修、跳級與留級、院際參學與訪問學者製度、網絡教學、自學考試、業余夜校、函授刊授、短期進修、上崗培訓、委托培養等形式。過去,佛學院因生源的文化素質偏低,所承擔的教學內容有相當部分屬于文化補習的層次。現在,隨著生源素質的逐步提高,僧前教育和文化補習等職能,必然要從現在的佛學院轉移到居士教育、行童教育上去,並擴散到社會的佛教文化教育等層面上。
第四,在教學評估和人才使用上“名實相符”。通過全國佛教界權威機構的考核、評估,使上述開源分流、公私兼顧、因材施教的措施落實到實處。佛教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養法師、禅師、律師乃至叁藏法師,這種尊號絕不是通過政治和經濟手段所能照顧安排的。教師的聘用、學生的錄取、教材的選定、重點的確立、尊號的授予,都需要有一個統一權威的標准,才能使名實相符、十方賓服。可以考慮吸取漢傳佛教“試經度僧”和藏傳佛教“辨經製度”的長處,不管有沒有上過佛學院,用考試的杠杆舉賢任能,在全國範圍內選拔優秀人才,充實到各級佛教組織和機構的領導崗位。實行考試製度的前提,必須要有最基本的課本和讀物,在這一過程中促進佛書出版和佛教刊物的繁榮。並使重視教育、重視人才在製度上落實下來。(《走出中國佛教育困境刍議》)
王雷泉先生還設想成立一個“佛教教育委員會”,承擔展開教學調查和學科評估、舉行教學研討活動、主持、評審、委托課題研究和組織教學考核與人才考評的主要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居士教育問題逐漸引起大家的重視。居士是佛教的在家信徒,具有作爲僧團與社會之間中介的特殊身份。由僧伽施行的居士教育,是借助于居士向社會弘宣佛教的重要前提和保證。佛教本來是四衆弟子的佛教,從教育對象來說,當然包含僧、俗兩個部分。居士教育問題在整個佛教教育體系中不容忽視。從武昌佛學院開始,即有招收居士的傳統。但現在大陸的佛學院,基本上只招收出家衆,居士教育僅僅局限于一般的聽經、聽講座,顯然不能滿足廣大居士信衆的要求。蘇州戒幢佛學研究所可謂開現代風氣之先,同時招收僧俗兩衆學員。但是也存在操作層面的實際困難,如居士學員畢業後的去向問題,佛學院所的畢業文憑如何與社會接軌問題等。凡此種種,均需進一步研究解決。
四、佛教教育思想建設問題
從前面的敘述中我們可以看出,對于佛教教育的一些重要問題,近兩年來的研究已經基本涉及了。而且,在很多方面較之已往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在相當的程度達成了共識。有分歧的地方,也往往是異中有同,對于進一步加強大陸佛教教育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其重要意義自不待言。從上述各種觀點來看,好象頭緒紛然,其實,整合起來,筆者個人認爲,總結曆史經驗,結合當前實際,大陸佛教教育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如師資隊伍建設問題、教材大綱的編寫問題、現代化教學手段的運用問題等等雖然很多,最關鍵的還是佛教教育思想建設問題。
教育思想是整個教育活動的靈魂。教育思想主要包括教育目的、教育內容、教育過程與方法等內容。其中,最爲主要的就是教育目的。只有確立明確的教育目的,才能使得教育體系的建立、師資隊伍的培養、教育成果的檢驗等工作順利進行。要建立完備的教育思想,需要從以下幾個基本工作做起:
1、厘清定義
從目前教育學對教育的定義來看,所謂教育,就是在一定的社會背景下發生的促使個體的社會化和社會的個性化的實踐活動。 強調的是教育的實踐性、交互性、動力性和社會性。
然而,佛教界對于什麼是佛教教育,還沒有一個嚴格而准確的定義,這其實製約了教育目標的確立。
宋立道先生辨析了佛教教育的兩層含義:狹義上指佛教僧伽內部的教育,以僧伽爲對象,培養佛教僧才;廣義上指佛教僧侶或居士(在現代社會中,還包括從事佛教研究的社會學者)向世俗社會弘揚佛教價值觀的說教活動,具有護教性質。(《關于佛教僧伽教育》)這是從佛教教育的教育對象的角度來界定的,即佛教教育包括僧伽教育,居士教育和社會教育。僅從教育對象的角度顯然不能反映佛教教育最本質的特征。
濟群法師認爲,佛教教育是完善人格的教育,是改造生命的教育,是解脫煩惱、解脫生死,是成佛做祖的教育。(《從戒律看原始僧團的教育製度》)這一定義側重于佛教教育終極目標的表述,通過與世俗教育的比較,強調了佛教教育作爲宗教教育的個性,與世俗教育注重培養知識和生存技能不同。但定義強調了佛教教育對信仰者的作用,忽略了對非信仰者的作用。凸現了佛教教育與世俗教育“異”的部分,忽略了“同”的部分。
王雷泉先生把佛教教育定義爲:向社會各界傳遞佛法的觀念、經驗、禮儀、製度,並使佛教教團自身得以延續的方式與方法。佛教教育屬于宗教傳播學與宗教組織製度的範疇,它是佛教與世俗教育的結合部。佛教教育的終極指向,是唯證乃知的覺悟成佛,但其在社會中的表達方式,則屬于運用言教的世俗谛範疇。(《走出中國佛教教育困境刍議》)
這一定義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理論性,內容包括:1、教育對象:社會各界而非僅局限于佛教信仰者這一層;2、教育內容:關于佛教的系統的知識體系,其中包括佛教信仰和修證經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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