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教文化的传播和弘扬佛法,都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正处于信息时代,信息把各个国家、各种民族、社会各界以及各大宗教密切联系在一起,而计算机网络是最便捷有效的工具或载体。佛教院校应率先运用计算机,并建立佛教教育网络,充分开发和利用网上佛教资源,增进佛教院校间的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积极开展网上弘法,净化网络空间,甚至可以开办网上佛学班、网上佛学院。(《开创21世纪我国佛教教育的新局面》)
王雷泉先生十年前就曾经提出“广义佛教教育圈”这一概念,他认为,这个“佛教教育圈”的运转可概括为“重建主体,改善环境;收缩核心,扩展外延”这十六个字:佛教教育塑造着佛教教团之主体,它同时又受到现存教团的信仰素质、组织规模和文化品位之内部环境的制约;佛教教育改善了社会和世俗文化的外部环境,它同时又受制于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程度、社会对佛教的理解和容忍度,以及学术界对佛教文化的研究能力和水平。主体的塑造和环境的改善,是一个互为因果,相互增上的辨证过程。收缩核心,即真正按佛教的规矩和标准办好僧教育,并运用统一教会的权威促成四众弟子对高僧大德的向心力。扩展外延,即按照佛教事业的需要,从信仰层圈出发,向社会层圈和文化层圈拓展,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流教育。将上述十六字方针展开,即在现行办学形式和教学方法上作重大调整,可概括为四句话:开源分流,公私兼顾,因材施教,名实相符。
第一,在教育资源和教育对象上“开源分流”。开源者,疏通横亘于僧团、居士、佛教组织、佛教实业、宗教事务部门、社会各界和文化学术界之间的障碍,加强沟通和协调,向教内外、海内外发掘师资、教材、器材、生源、资金等资源。分流者,运用考核制度使教育对象按品类分流,使物畅其流、人尽其才。加强居士教育、佛协干部岗位培训、佛教实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佛教文化事业教育,不仅为佛教事业在信仰、社会、文化三大层圈均衡发展之急需,而且直接为僧教育重塑一个良好的外缘,并提供高质量的僧源。在环境的改善中,逐渐重构佛教的主体形象。
第二,在办学力量和院校体制上“公私兼顾”。就现在的综合国力言,没有一个地方或寺院能够办起一所堪与海外佛教大学相媲美的佛学院,但我们可以通过调动全国的力量,逐渐做到这一点。我们设想用“公办”和“民办”并举的方法,以确保重点,普及面上。所谓“公办”,就是在现行的佛教协会体制下,集中全国佛教界的财力、物力,调动教内外、海内外的师资、教材等资源,重点办好一所中国佛学院,一所全国性尼众佛学院,一所全国寺院执事进修班,一所佛协干部进修中心。所谓“民办”,就是由各地、各寺院整合民间资源,或与世俗大学和研究机构联合,举办各种形式的佛学院、研究所、培训班。 “民办”院校不仅仅是佛教协会“公办”院校的合理补充,很可能会在新的形势下,以更有力的投入和更灵活的机制,成为“公办”院校的竞争对手。随着佛教教育的发展和普及,各种“民办”院校有可能会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形成股份制式的联合。若果能如此,不仅会为中国佛教教育走出新的路子,也将会深刻地改变现存的教团体制。
第三,在教学内容和办学形式上“因材施教”。佛教教育涵盖信仰、社会、文化三个层面,生源与培养目标不同,教学内容和办学形式当然也不能简单划一,只能根据整个佛教事业对人才的需要和教育对象现状,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现在仿照世俗教育的初中、中专、大专以上三级学制来安排佛学院的教学,事实证明并不成功。一则现在的教学水准达不到世俗学校的标准;二则即便达标也存在着以世俗学校的标准挤兑或冲淡佛教标准的危险,使“学修一体化,学员管理丛林化”的要求成为一纸具文。如果我们承认佛教教育应以信仰标准为核心的话,那只能根据戒定慧三学的程度来编定学制,适当参考世俗学校的教学形式。“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在确保修行的基础上,对一小部分品学兼优的学僧,采取自学、选修等方式,修读一部分世俗大学的文史课程乃至攻读研究生学位。但这仅是僧教育中的偏锋,其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在社会、文化层圈中展开弘法活动,并为将来创办佛教大学积聚师资力量。即便是世俗教育,也并非仅限于全日制学校一途,现代社会的发展更有重视非学历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之趋势。佛教教育必须突破现存模式,更多地采用学分制、选修及免修、跳级与留级、院际参学与访问学者制度、网络教学、自学考试、业余夜校、函授刊授、短期进修、上岗培训、委托培养等形式。过去,佛学院因生源的文化素质偏低,所承担的教学内容有相当部分属于文化补习的层次。现在,随着生源素质的逐步提高,僧前教育和文化补习等职能,必然要从现在的佛学院转移到居士教育、行童教育上去,并扩散到社会的佛教文化教育等层面上。
第四,在教学评估和人才使用上“名实相符”。通过全国佛教界权威机构的考核、评估,使上述开源分流、公私兼顾、因材施教的措施落实到实处。佛教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法师、禅师、律师乃至三藏法师,这种尊号绝不是通过政治和经济手段所能照顾安排的。教师的聘用、学生的录取、教材的选定、重点的确立、尊号的授予,都需要有一个统一权威的标准,才能使名实相符、十方宾服。可以考虑吸取汉传佛教“试经度僧”和藏传佛教“辨经制度”的长处,不管有没有上过佛学院,用考试的杠杆举贤任能,在全国范围内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佛教组织和机构的领导岗位。实行考试制度的前提,必须要有最基本的课本和读物,在这一过程中促进佛书出版和佛教刊物的繁荣。并使重视教育、重视人才在制度上落实下来。(《走出中国佛教育困境刍议》)
王雷泉先生还设想成立一个“佛教教育委员会”,承担展开教学调查和学科评估、举行教学研讨活动、主持、评审、委托课题研究和组织教学考核与人才考评的主要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居士教育问题逐渐引起大家的重视。居士是佛教的在家信徒,具有作为僧团与社会之间中介的特殊身份。由僧伽施行的居士教育,是借助于居士向社会弘宣佛教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佛教本来是四众弟子的佛教,从教育对象来说,当然包含僧、俗两个部分。居士教育问题在整个佛教教育体系中不容忽视。从武昌佛学院开始,即有招收居士的传统。但现在大陆的佛学院,基本上只招收出家众,居士教育仅仅局限于一般的听经、听讲座,显然不能满足广大居士信众的要求。苏州戒幢佛学研究所可谓开现代风气之先,同时招收僧俗两众学员。但是也存在操作层面的实际困难,如居士学员毕业后的去向问题,佛学院所的毕业文凭如何与社会接轨问题等。凡此种种,均需进一步研究解决。
四、佛教教育思想建设问题
从前面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佛教教育的一些重要问题,近两年来的研究已经基本涉及了。而且,在很多方面较之已往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相当的程度达成了共识。有分歧的地方,也往往是异中有同,对于进一步加强大陆佛教教育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重要意义自不待言。从上述各种观点来看,好象头绪纷然,其实,整合起来,笔者个人认为,总结历史经验,结合当前实际,大陆佛教教育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师资队伍建设问题、教材大纲的编写问题、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问题等等虽然很多,最关键的还是佛教教育思想建设问题。
教育思想是整个教育活动的灵魂。教育思想主要包括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过程与方法等内容。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教育目的。只有确立明确的教育目的,才能使得教育体系的建立、师资队伍的培养、教育成果的检验等工作顺利进行。要建立完备的教育思想,需要从以下几个基本工作做起:
1、厘清定义
从目前教育学对教育的定义来看,所谓教育,就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使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的实践活动。 强调的是教育的实践性、交互性、动力性和社会性。
然而,佛教界对于什么是佛教教育,还没有一个严格而准确的定义,这其实制约了教育目标的确立。
宋立道先生辨析了佛教教育的两层含义:狭义上指佛教僧伽内部的教育,以僧伽为对象,培养佛教僧才;广义上指佛教僧侣或居士(在现代社会中,还包括从事佛教研究的社会学者)向世俗社会弘扬佛教价值观的说教活动,具有护教性质。(《关于佛教僧伽教育》)这是从佛教教育的教育对象的角度来界定的,即佛教教育包括僧伽教育,居士教育和社会教育。仅从教育对象的角度显然不能反映佛教教育最本质的特征。
济群法师认为,佛教教育是完善人格的教育,是改造生命的教育,是解脱烦恼、解脱生死,是成佛做祖的教育。(《从戒律看原始僧团的教育制度》)这一定义侧重于佛教教育终极目标的表述,通过与世俗教育的比较,强调了佛教教育作为宗教教育的个性,与世俗教育注重培养知识和生存技能不同。但定义强调了佛教教育对信仰者的作用,忽略了对非信仰者的作用。凸现了佛教教育与世俗教育“异”的部分,忽略了“同”的部分。
王雷泉先生把佛教教育定义为:向社会各界传递佛法的观念、经验、礼仪、制度,并使佛教教团自身得以延续的方式与方法。佛教教育属于宗教传播学与宗教组织制度的范畴,它是佛教与世俗教育的结合部。佛教教育的终极指向,是唯证乃知的觉悟成佛,但其在社会中的表达方式,则属于运用言教的世俗谛范畴。(《走出中国佛教教育困境刍议》)
这一定义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理论性,内容包括:1、教育对象:社会各界而非仅局限于佛教信仰者这一层;2、教育内容:关于佛教的系统的知识体系,其中包括佛教信仰和修证经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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