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羅蜜多
梵波羅密多 華言彼岸竟 曰度度無極 一切事究竟
分六叁十六 六數後又四 皆歸般若分 乘演複百千
菩薩方便智」 佛說四威德 慧行善憶持 一舍悭吝犯戒
心憤失正勤 治散亂心定 得見趣所歸」 二成菩提資糧」
叁於現修行時 能自攝益他」 四異熱成廣大 波羅密與人
互相依無盡」 以大悲爲因 益他爲華果 依究竟方便
攝行叁決定」 相應複六事 于相違事品 觀功德過失
精嚴作對治 一喜悅財富豐 自在樂享時 如理不如理
觀功德過失」 二得樂稱心意 縱身語意行 相應不相應
觀功德過失」 叁受他輕毀辱 安忍不安忍 觀功德過失」
四怠, 弱不勤奮 成就不成就 觀功德過失」 五處愦鬧雜亂
攝定不攝定 觀功德過失」 六見聞覺知境 言說戲掉等
正知不正知 觀功德過失」 波羅密相應
教授分五(出《瑜伽》)
一、教 教 授 謂從尊重,若似尊重,達解瑜伽軌範親教,或諸如來,或佛弟子,所聞正教,即如其教,不增不減,教授於他。
二、證 教 授 關於修行學事止觀相應,自所經曆,善士印證者,符合教理者,本宗經論宗言,及得乃至能作契入道行之決定次第,余如前條所說。
叁、次第教授 次第者究竟方便也。如母經本論,如菩道次第等及其宗門日行事修攝合律教定則妙善法行。
四、無倒教授 弟子等見倒,事倒,理倒,如法救正,引入正道,自作教人、不入邪途,依經依教,法印無違,初中後善,一切不倒。
五、神變教授 神變者,令修信心止觀,察事照理,嚴護律儀,行爲真實無妄,漸能了解如來之神變化導,接受諸佛菩薩聖僧賢哲護教天龍等不思議示現境事,但必持戒精嚴,正觀般若道理,不爲邪教惑亂也,慎之。
教授教誡之差別者(出《大毗婆》)
與有利益名爲教授,遮無利益名爲教誡;教住正知名爲教授,教授住正念名爲教誡;令修無表,修毗缽舍那,令得聖果,出世善法,皆名教授,令修有表,修叁摩他,令修聖道,世間善法,悉名教誡。
複次,此中教授者,是彌勒菩薩教授無著師之言,指示入大般若之秘訣也。
現證現觀分別
慧心攝境,於諸谛理,各各照鑒決定,名爲現觀,如《顯揚》說。於境全全了知如是如是事用現前,名爲現證,如《大毗婆娑》說。複次,《顯揚》頌雲:
由先世間智 簡擇谛究竟 於谛無加行 決定生起相
智境合和相 於所知究竟 當知谛現觀 於十種決定
莊嚴
《瑜伽》雲:「譬如紅蓮,其華未開,雖生歡喜,不如敷榮;又如真金、未爲嚴具,雖生歡喜,不如成功。如來所說經義,若未顯發,雖生歡喜,不如開示。」此說造論名爲莊嚴也。律雲:「屍羅名莊嚴,老少服常美。」是說人之觀瞻威儀戒相之莊嚴。今此論名所稱莊嚴者,若有士夫身色壯美,複加衣飾文身之屬,臨鏡自照,顯明自己色相美觀,內心悅樂,名心莊嚴。士夫色身壯美者,表自心之本智具足,複加論議衣飾文身。對鏡者,表現觀莊嚴;內心悅樂者,表現證莊嚴。
論之分別
十二分教中稱爲論議。《大毗婆娑》雲:「論美雲何?謂諸經中決判默說大說等教。又如佛一時略說經已,便入靜室宴默多時。諸大聲聞共集一處,各以種種異文句義解釋佛語。又論者亦名摩怛理迦、阿毗達摩等,諸聖弟子已見谛迹,依自所證,無倒分別諸法體相故。此中分別又六:一言論,二尚論,叁诤論,四毀謗論,五順正論,六教導論。前叁應不應作當觀;第四定不應作;第五應作;第六對機施教。又《俱舍》雲:「教誡學徒,故稱爲論。」
四聖贊禮名相略解:
諸求 (諸)謂多求法道者。即是預流四支,從其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之人也。
聲聞亦攝緣覺 說者之聲,觸聽者之耳,如是如是,受義持理,成就聖種修持之因。
緣覺 分二:一部行緣覺。聲聞中之利根,聞一知十,舉一反叁。二麟喻獨覺。出於無佛之世,依前所聞,自生法行證行作用。亦利根,好愛法行,久習成種如理聞法專精億持之力而生作用,非是無聞。
寂滅 是聲聞果(亦攝大乘)。滅者,內滅我相、外斷境執,了解內外,不生不滅,中間空無。亦稱解脫涅槃,無生究竟,常樂我冷媒。是聲聞之證得也。
總說初句雲:凡是發心欲求聲聞(緣覺)究竟不生不滅寂滅果證者(所依人)。
此下解第二句(能依之法亦稱方便)
遍知等性有二,智遍知及斷遍知。此說斷遍知,分別有九;謂于四谛觀行之境,周遍了知能斷煩惱之意,故名斷遍知。以擇滅爲體。九種分別者:
┌欲界——苦集爲一,滅道各一。見谛所斷爲叁。┐
叁界見道斷┤ ┤共有六個遍知,皆屬忍果。
└上二界——亦同欲界 ┘
┌欲界——爲一遍知。即五順下分結斷。(貪、嗔、身見、戒取、疑。)
叁界修道斷┼色界——爲一遍知。即色愛盡遍知。
└無色界——爲一遍知。一切結永斷遍知。
以上見修合而爲九遍知。
解脫 此中解脫者,是永斷、離系、清淨、滅盡、離欲等名之差別。自性者,謂粗重永害,煩惱永斷;訓詞者,謂能脫種種貪等系縛,故名解脫。又複世尊爲種種牟尼,說此以爲牟尼體性,故名解脫。又言解脫者,解脫一切生老等故。又若心解脫,若慧解脫,皆名解脫;是愛、無明、根本雜染勝對治故。又此分別複又多種,謂世間、出世間、有學、無學、可動、不可動。此中所言,是出世間、堅固不動解脫也。(《瑜伽》文)
順者(非順解脫分。順解脫分是資糧中攝故。)此中順者,謂隨順涅槃之道,於身、心、慧叁解脫及解脫知見近順不違故。
得者,《俱舍》雲:「得謂獲成就,非得此相違。」《雜集》雲:「得者,謂於善、不善、無記法、若增、若減,假立獲得成就。」《集異門》雲:「雲何爲得?答:若於可愛色、聲、香、味、觸、衣服、飲食、臥具、病緣醫藥、資生什物,諸得、別得、已得、當得,是名爲得。」(此顯世間)《瑜伽》雲:「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行成就。」(雙依真俗)余論雲:「隨獲一種沙門果故,說名得法;謂諸法智,彼於轉依能作證故。」(此中正義)
能作得者,此言得修。《瑜伽》雲:「謂如有一依初靜慮或修無常想,乃至或修死想,彼所有余不現前想,或自地攝,或下地攝,及彼所引諸余功德,或是世間,或出世間,皆能修彼,令其增盛,清淨樂生,於彼獲得自在成就,是名得修。」(亦名能作得者)
衆生者:衆人和合共生,故名衆生;衆多因緣之法和合以生,故名衆生;五蘊假合以生,故名衆生;曾經衆多生死相續流轉所生,故名衆生;亦名有情,愛潤以生故;亦名補特加羅,此言數取趣,數數取生受生,無厭足故。《瑜伽》雲:「雲何補特加羅異門(特說也)?謂有六種:一、沙門,二、婆羅門,叁、梵行,四、比丘,五、精勤,六、出家。」《百法》雲:「一者補特伽羅無我。」(此顯衆生非衆生也)
義利者:義者,事所當作應作,無有罪故,可愛樂故。《佛地經》雲:「現益名義,當益名利;世間名義,出世名利;離惡名義,攝善名利;福德名義,智慧名利。」《瑜伽》雲:「義威勇者,由勝義谛理所得隨念,名義威勇。」《雜集》雲:「雲何義善巧?謂於阿毗達磨毗奈耶中,善知其相,於義善巧,便能多聞等。」
此初句合說者:若爲衆生(多就六異門說)離惡攝善福慧義利之事,應所當爲,可愛樂果,無有罪失,現在當來,有義有利;由自勝解谛義,隨時正念有情義利,威勇行事;尤複善巧論義律義,方便多聞。如是能作者,名爲初發心菩薩。但必具信隨行,乃得入道,道者諸道。
諸道智性 諸道者五道,亦名道智之體性也。是修行入道之最勝方便也。
一、資糧道 如上發心,集積十七種篇首之資糧故。隨後本論中詳說。
二、加行道 依暖頂忍勝四法加行,本論詳教。加行者,加功實行也。
叁、見 道 由資加力,法隨法行,能得解了成佛利生之決定方向程次無疑。
四、修 道 由其見道之信心行力,於般若母經不見過失;於叁智性、體道果諸法,勝信無疑,能依法隨行。過失功德應斷應修,論中備說,經九無間九解脫道,得成無學。
五、無學道 無學道者,於前諸道,未知已知,應學皆學,應修已修,應證得證,無師智成,二利雙運,如器已成,更增磨瑩,裝飾嚴美。
合解雲:我輩初學,必先發心作二利事。五道之理,是二利行無上之方便,聖途決定之要門,般若彼岸究竟正宗之道。宗喀巴大師之教派,完全依此學習修行。
饒益世間者:如經雲:「如來以一大事因緣出現於世,爲令一切有情皆得無上正等菩提故。」
複次,饒蓋世間者,諸道菩薩之果法也。謂以四攝方便飽利世間有情故,如《普門品》等所說。吾人入道方便,當依攝善法戒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及於僧中令僧歡喜、令僧安樂。依二部戒乘,善巧實習成性,悲心具勇,再再磨練,以成純淨之金。漸次配合本論所說二利法教。般若深理溶和…
《能海上師全集(第五輯) 般若波羅密多教授現證莊嚴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