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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海上師全集(第五輯) 般若波羅密多教授現證莊嚴論▪P22

  ..續本文上一頁是一切種智之道,亦是諸佛聖衆之果;是我人嬰兒之乳母,是我人依賴成人之教養所依處,是我人最後成人利他之指導助成者,是我人此時乃至最後大覺中間不可一時之少離者,是我人現在盲目無知苦惱海中必須信仰學法、次第隨行之所依,如暗夜之大智慧燈、過渡大海之輪舟巨船也。如是叁寶,如是般若母經,皆是我人誠意愛敬之所贊美、禮拜等修行成就無盡之依止也。

   如是《現證莊嚴論》者,是《大般若經》之根本經體,修行對治之道,種種一切現觀現證所攝之果,即是《大般若經》全部圓滿之教,其義同於大經佛說,是學行之人,應作頂敬受持修行之教也。

   複次,爲於經文文相廣大,平庸無智,莫能顯明了解,及於經中諸法法義道理,不能滿分攝持,必須聽聞顯示,去疑生信,故依入行之支分方便,顯示本論之名诠、名能诠、名句文身之教也。名所诠、法性法相之體義也。旨趣、旨趣之旨趣、及法隨法行之次第等,於中盡其所有,善作解說也。

   造論之旨趣

   頌雲:一切種智道 皆從彼教說 別余不領受 十法行體性

   思經義建立 具慧成觀故 能速易現證 所謂論旨趣

   解雲:一切種智道者:即成就大覺體性之道,是一切現觀返行次第,及俱有諸法之引入證地之道也。

   皆從彼教說者:本論所作之義理,皆由世尊叁不思議化導(神變,記心,教授教誡。)於所有行人完全隨行指示之所作也;即此大經叁種之中,一切名诠性相具足之教也。

   別余不領受者:此中名诠能诠所诠,其中所有言詞方便、及方便之道次修行成就、成就所作利他之事理、事理相續、定及余法聯行之次第、種種善巧所作、如是等,彼外界者、及其他住貪欲者、及修行離貪欲等於一切我義法義之中不作修行稱爲無爲者、及專務聽聞理解謂爲能生成就之智者,如是等士夫,於此次第法行,皆不作完全領受學習修持。

   十法行體性者:若有菩薩,欲自他利(除前過失)。具足此中十法行教,能作修行成就,於修行中亦不著取資物名聞安享,唯樂二利清淨修行者,極能領受。

   思經義建立者:若業惑習氣發生,能正知正念,思維般若波羅蜜多經義,完全現法現觀八品之中,名诠體道之所建立,菩薩施等成就修行,初中後善全部美好次第,一切種種教授教誡之法言,再再修行,建立道行。

   具慧成觀故者:一切觀行能成就者,從熟練法界、法相爲所緣,及於最極歡喜地等十地諸法入行之次第,種種一切,具足聞思諸慧,是現在能作成就觀證之要素也。

   能速易現證者:於現在樂欲之般若波羅密多經中法界義理,菩薩修行成就之性相(法相)諸調伏者,再再練修,完成經論廣大之道,使能樂速通行,容易現證,是又更大究竟之旨趣也。

   所謂論旨趣者:如上之義,使行人初由聞思大經法界法相義味,依止再再練習,次第實修,能迅速、穩確、不難、完成佛道廣大般若之體性,是造論之意也。

   論體八品攝頌:

   頌雲: 般若波羅密 八類正等說 種智道種智 及一切智性

   圓證種智行 頂行邊次行 菩提一刹那 法身等爲八

   解雲:

  

   一切種智 此是普攝經義一切之教,以此隨行,能得欲樂之果,能了智性,能得所作之旨趣。

   道種種智 此中五種發心,是明般若正宗。入道之所作,決定依四谛五道聲聞等之次第,隨次攝以大乘不共之義,隨次練修。詳示五道次第及功德過失,行者所應熟識。引發叁身,防止退沒,要點極多。

   一切智 亦曰根本智,教示叁世諸法無生、清淨平等之性。近順能成,彼岸則近,順法對治。(以別解脫戒及谛理加入爲最要)

   圓加行 悉知叁種智性矣,爲所作自在故,複於種種一切道等根本攝持之門及叁智修行,皆得清淨遍攝起行之道也。

   頂加行 此于一切種種智現證圓滿之法獲得矣,燭然究竟發起觀證住心之要道也。道智中方便善巧之意持門是也。其中各各九數是修行之最要。

   邊次行 入行之隨念,日常要道所攝。六度,叁寶、施、戒、天、之六念,及此等無自性,時時內心刻念始終之行法也。

   刹那加行 是邊次行所攝現證種種修行最極純熟之修行果,最後菩提一刹那之現證以此得,於中分別有四:一、非清淨純熟中成就無漏法種子。二、清淨成熟無漏法最後刹那。叁、諸法無相。四、諸法無二刹那圓證。

   法身果 法身四種前已略明,後品更詳因果本末等,余則法身之諸所作有二十七種,是叁身成就以後事業,行者應知。 總攝七十義全文有十叁頌:

   七十義攝頌

   頌雲:發心及教言 決證支分四 成行之所依 法界住自性

   所緣等及大 甲胃行契入 資糧定出生 能仁種智性

   光作末末等 聲聞緣覺道 於他諸功德 大義利見道

   能作及勝解 贊事意所欽 回向隨喜修 無上意能作

   最極清淨行 是所謂修道 菩薩方善巧 道智說如是

   智不住生死 悲不住涅槃 無方距果遠 果近善方便

   不共對治品 加行平等性 聲聞等見道 許即遍知性

   相及加行等 功過性相四 解脫證分全 學故不退僧

   生死解脫平 無上刹清淨 諸相現圓證 此等善方便

   決擇等福增 堅固諸心住 是見修所作 於中各各道

   分別相四種 及對治四種 無間道等持 修行違谛理

   所有頂加行 邊次行十叁 一刹那圓證 性相有四種

   自性圓滿報 隨他變化身 法身諸所作 四種正等宣

   解雲:此是八品之總教,分爲七十義相,此中具足攝持經論而作七十之分別也。即此以下廣頌文義亦皆全攝,總示全經論之體性綱目,依義攝集,成十叁頌七十義之教相,是依經成論之廣細分別。若於此善能了解,熟習通達,則經論全部之宗趣要旨悉知,是妙善總持之說也。有言與後文重複之過者,是不善其文義也。此下八品,分別釋之。初,一切種智之十法。

  

   「參考」 五種發心:最初世俗發心,解行發心,殊勝純潔發心,種子成熟發心,斷障淨發心。

   一切種智性品第一

   七十義之第一 發心其中二十二種

   如是發心之自性自他成佛、所緣二十二、及俱有七十義等,是攝一切乘之教,菩薩依此隨行,必能獲得菩提樂欲之果,如是爲于欲得一切種智性之體,能得所作之旨趣故,始初於種種一切智性能攝之文義廿二,作廣門之分別,應善頂受行持。

   頌雲: 發心利他故 樂正等菩提

   解雲:如是頌文,顯大覺成就者,爲利他之故。如所有劫如何殷勤之所作等,所謂發心爲利他之事義,樂欲正等圓滿菩提,此一切性相願行之自性,有其二種(一願二行)。是爲正等圓滿樂欲發心之自性,即欲此義之獲得於善法中希望之願心,乃至發起隨行出生之事業者也。

   此中發心,非是言心境特殊超勝顯現,具有一切高妙思想之發心;或說但只令心發動即稱成就,別無真實事義故。如是等皆非。必須發心以後,於彼善法希望之相,獲得有義之事菩提心生,殷勤相續,是此中之教。以此之義,尋求菩薩一切善法,增長成就也。如是正智所作故,現近系縛之因緣、(惑業)罪障災害(苦果)之事悉並消除也。(經有佛說之廣文應看)

   以種種理合一之願,而尋求有事有義之行者,即正等圓滿菩提之道。此等聯合一致,充實發心,是此中之聲教也。如是諸菩薩必於願等與利他諸行二者具足作此發心。此之所雲者,是欲令正知所作故。複次,雲何是樂欲性之主及伴,以何義故發心者,謂欲清淨圓滿故,即此亦是利他之事義也。

   頌雲: 如是經及攝 廣門並余說

   解雲:如是佛母大經叁種常行作業,亦於般若波羅密多經中所示,諸布施等波羅密多,布施等所作能行,於施者受者悉無所緣之修行成就,如是等是(經,論,門,余)所說之方便總持之所作也。謂具足大智能作(攝)事義,乃至一切有情相續盡,如其(廣門)所有劫皆令入於涅槃(顯示行相)。若具貪等,以種種歡喜及財物布施滿足,樂欲般若波羅密多者,予以此中成就,如是所作等,細極詳盡,指示雙運能作,攝事而不違理,是種種廣大之門,乃至正等圓滿菩提及利他究竟之教示也。

   複次(余說)。如是發心者,爲利他故,而正等圓滿菩提欲樂者,是自內性之智也。應知此是本宗宗義方規之義理教示,俱生雙取一切作業之說也,而有多處認爲魯劣者,汝勿疑懼,此原因性未具說也。此上發心之自性也

   複次,此中發心之所緣及自性俱有之名诠,乃至彼彼細密分辯之行相,有二十二種文類,依經中次第分別。

   頌雲: 如一地二金叁月四火 五大藏六寶源七瀛 八金剛九山十藥十一善 十二如意十叁日韻十四音

   十五王十六庫藏十七大路 十八乘騎流十九無盡 樂二十聞聲二一河二二雲 二十二種等

   解雲:地 希望普遍攝持一切有情。又現時一切白法之真實根本也。

   金 向往菩提之道心也。菩提未得之中間不作成就也。

   月 殊勝向上之悲心。菩提善法加行究竟能作種種增長成就也。

   火 叁智智慧之加行也。于一切智性叁種之障法清淨,俾智光顯明也。

   大藏 施心。通途一切有情之商主也。

   寶源 持戒心。大功德藏所依之真實因也。

   瀛(大海) 忍心。不樂一切(名聞利養)。高勝之修行,勤而無動亂也。

   金剛 精進心。大心剛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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