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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海上師全集(第五輯) 般若波羅密多教授現證莊嚴論▪P27

  ..續本文上一頁應心心所。

   六根本惑:貪、嗔、無明、慢、疑、不正見。二十隨煩惱者:忿、恨、惱、覆、诳、谄、憍、害、嫉、悭,此十爲小隨;無慚、無愧,此二爲中隨;不信、懈怠、放逸、昏沈、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此八爲大隨。小者各別起故,中隨遍不善故,大隨遍染心故。

   叁、等起不善者,是彼所起身語業、心不相應行。

   四、勝義(利害)不善者,生死不安隱。

   又分別論說,一是癡,二是識相應。余同。

   複次,依脅尊者意雲:若法是如理作意自性、相應、等起、等流果、離系果者,是善;若法是不如理作意自性、相應、等起、等流果者,是不善;與二相違,是無記(分有覆無覆)。如理作意者,慚愧、叁善根、信等五根;不如理作意者,無慚、無愧、叁不善根、五蓋。貪、嗔、睡眠、掉悔、疑。

   《集異門論》舍利弗造雲:

   何故名善?有可愛果、可樂果、適意果、悅意果、可欣尚果、此說等流果;複次,有愛異熟、可樂異熟、適意異熟、悅意異熟、可欣尚異熟、此說異熟果。與此相違是不善。與二相違是無記。

   第四,世間者,亦曰叁界,五蘊爲體,無常爲相,諸行爲用,言說所依故。世謂叁世,遷流無常。墮在此遷流無常之中,名爲世間;遷流中間不由自主,隨彼因果業報生滅不停。亦曰有爲,有生、住、異、滅四相故。亦曰苦集。

   第五,離世間者,此之世間有可離性,謂得涅槃,流變消滅。(十八界惡法種子等消滅作用故)

   消滅之道,依五法蘊及道品谛法,主要之力四靜慮等,是離世間之根本法也。初業之人,建立出離心,是爲首要,應善學菩提道次第。

   第六,有漏者,煩惱就下隨增也。或名取蘊。由愛生取,取著五蘊故。「唯蘊非取,謂無漏行。」又取者,由煩惱力,令六根造行作業也。亦名有诤。此煩惱力與谛理诤,意難安隱故,或惑業事诤。亦名苦集。亦名世間。亦名見處。謂隨眠煩惱於中居處故。亦名叁有。有謂有我,欲、色、無色,九有情居。

   第七,無漏法者,不下墮,不隨增故。謂道谛所攝諸法,及滅谛叁無爲法:一、虛空無爲,不礙不障爲性;二、擇滅無爲,謂離系法,隨所系縛之惑業苦等,以四谛道之慧心,決擇令得解脫及究竟斷除永不更生也。叁、非擇滅無爲者,分緣缺不生,究竟不生。非藉修行慧力而彼煩惱不起,因緣缺故不生;(如盲目人對色不貪,重眠悶絕,意識暫停。)究竟不生者,得無學道及佛,種子作用消滅故。

   第八,有爲者,生住異滅四相遷流轉變無常之謂也。屬於苦集二谛及道谛一分(對治等)。亦曰五蘊世路,言依有離有事等等。

   第九,無爲者,虛空、擇滅、非擇滅叁種,無生住異滅之相。屬於滅谛及道谛中解脫等一分,各各依四靜慮得,生滅因緣作用不系之如性也。

   第十,諸學者共法,謂聖者士夫各各階位(果向),一切相續出生之四靜慮等,一切共有功德。

   第十一,不共力等者,大覺出生俱有之法等,十八不共法,十力,四無畏,大悲等。

   十八不共法者:身、口、意無失有叁;心無不定、無異想、無不知舍有叁;不減法有六——欲、念、精進、智慧、解脫、解脫智見等六;身口意叁業隨智行有叁;知過去現在未來叁世無礙有叁。合爲十八唯佛不共法。

   十力者。《華嚴經》頌文:

   一叁世因果名爲處 我等自性爲非處 能悉了知真實義 第一處非處智力

   二過去未來現在世 所有一切善惡業 能悉了知無不盡 第二叁世業報智

   叁諸禅解脫及叁味 雜染清淨無量種 能悉了知入住出 第叁諸禅解脫智

   四隨諸衆生根利鈍 如是種種精進力 能悉了達分別知 第四諸根勝劣智

   五一切衆生種種解 心所好樂各差別 如是無量能悉知 第五種種解智力

   六衆生諸界各差別 一切世間無有量 能悉了知其體性 第六種種界智力

   七一切有爲諸行道 一一皆有所至處 悉能了知其性實 第七至處道智力

   八一切世界諸衆生 隨業漂流無暫息 能得天眼皆明見 第八天眼無礙智

   九過去世中曾所有 如是體性如是相 能悉了知其宿住 第九宿命無礙智

   十一切衆生諸結惑 相續現起及習氣 能悉了知究竟盡 第十永斷習氣智

   四無畏者:說正等覺無畏,說漏盡無畏,說障道法無畏,說出苦道無畏。如《顯揚論》雲:一,佛作誠言,我是正等覺者。若有難言,於是法中不正等覺。我於此難(現量),正見(思慮)無緣,是故無畏。謂如來證得妙善清淨一切種智故。二,佛作誠言,我諸漏已盡。若有難言,如是如是諸漏未盡。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如來證得清淨妙善一切種斷故。此二無畏,依自利德。叁,佛作誠言,我爲弟子說障礙法,染心爲障。若有難言,染習此法不能爲障。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依如來爲所化有情說一切種所對治法。四,佛作誠言,我爲弟子說出離道,修定出離。若有難言,雖修此道不能出離,不正盡苦及證苦邊。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依如來爲所化有情說一切種能對治法。此二無畏,依利他德。

   大悲者,如下頌雲:

   悲者言拔苦 生法緣無緣 生緣從他生 凡外等皆具

   法緣觀無量 從佛言教生 無緣無所藉 不忍非希冀

   大悲盡有情 等心不差異 遍空際時間 悲流恒無盡

   叁念住者,《大毗婆娑》雲:一者,佛說法時,若諸弟子恭敬聽受,如教奉行,如來於彼不生歡喜,心不踴躍,但起大舍,住念正知,隨宜教誨。二者,佛說法時,若諸弟子不恭敬聽受,不如教奉行,如來於彼不生嗔恨,心無怅恨,不舍保任,但起大舍,住念正知,隨宜教誨。叁者,佛說法時,一分弟子恭敬聽受如教奉行,一分弟子不恭敬聽受不如教奉行,如來于彼不生歡喜,亦不嗔恨,但起大舍,住念正知。

   如契經說:有叁念住,聖者應習。若有聖者,善習此時乃應禦衆,中略謂如來說法時起深憐愍義利悲等。(余如上文)以上所緣一切法竟。

   七十義之六 修行所爲

   頌雲: 有情心殊勝 及究竟斷證 由此叁大出 大所作應知

   解雲:大所作者,如前發心、教言、四決擇支、所依種性等,及此前十一所緣,各各了知次第行相,由彼衆法所緣成就之大義,名之爲大。複次,於彼叁種智性一切種種性相完全了知之門,乃至出生成就大覺菩薩等之大性,故名之爲大。分別複叁:

   一、心性大 於一切種智所攝之一切種智性完全了知之門,乃至修行決定出生成就大覺菩薩等之覺性,於一切有情具有普遍平等勝性之體,是曰心性大。亦曰體大建立。

   二、斷大 依道智所斷一切應斷,悉令消滅,少分習氣亦無余剩。亦曰道成辦。

   叁、證大 一切智道種種聖位作證差別,及最後刹那四法身等能自在所作乃至成證。亦曰果究竟。

   依如是等趣入成就之故,說此叁大。總前發心義理合而標顯,俾得重要故,是修行成就之因素故,是自己成就樂欲之體叁智性及一切善法境行之所依故,是一切現證圓滿四身依此各各現證故,亦雲波羅密之依因,依此能作彼岸究竟故,由此發起以後精進力行等故,故名曰大乘之大,亦曰大體道果也。

   七十義之七 甲铠正行

   頌雲: 各各施等中 各以六種攝 雲何修甲铠 說如六種六

   解雲:如上所說六法發心之分別竟,今欲此等諸法成就故,必藉始終被甲精進,及契入九法完全善巧,並須廣種重要資糧次第合行,然後一切種智之正行道決定出生能力趣道正行。

   《義疏》雲:一、施等諸法上,所施能施,二、及凡能作聲聞等(自了)之意想務斷,叁、聞一切士夫不悅耳之言能忍,四、欲望發生及於人依賴之性精進能舍,五、貢高不群之一心及與他乘不合獨己增上性斷去,六、此等皆回向無上正等菩提。此等如次是施等上能作無所緣之甲铠,及於彼施中謹守戒律,忍耐圓成,始終精進,成就靜慮,般若能作。如此施波羅密多,各各波羅密亦爾。(前說之四威德、叁決定、六對治應知。)

   七十義之八 契入正行

   頌雲: 無色定施等 諸道四無量 無所緣隨具 叁輪淨爲二

   所作大現知 一切種智 相 大乘行契入 向上者應知

   解雲:被著如上甲铠精進,則于修行順快入行,出生因果二者趣向之成就者,名行契入也。此中分別有九,是大乘法門任何所有必須之因果成就之共道修行無礙速成之門路也。定、無色者,謂當了知四修定總相,及四靜慮、四無色靜慮(皆依法蘊足論說)、分別等性相。

   施等者,謂六度各各究竟也。

   諸道者,見道、修道、無學道、殊勝道等也。

   四無量,緣有情之總境也。(依法蘊足論說)

   無所緣隨具者,緣一切法之總觀也。令正智生住故,俱有之無常苦等具隨通達故。

   叁輪淨爲二者,自分別身口意現前實得清淨,及使人身口意清淨也。

   所作大者,如前說心性平等之大,及斷大證大也。

   現知者,即此所說發心乃至決定生等十法之法相也。

   七十義之九 資糧正行

   頌雲:

   總標 一悲心二—七施等六 八九止觀諸所有 十兼運不離道 悉十一方便善巧

   十二福十叁慧二資糧 十四道十五總持十六十地 十七對治行資糧 行次第應知

   地資糧初地 全修治十種 初地得成就 一淨勝意二利 二諸有情平等

   叁全施四能依止 五樂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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