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种种惑业决定,聚散作用。造作自在,是我必能。
六、欲贪等 谓我爱此人,我嗔此物,我有自在故。
七、舍离等 谓我能舍离欲贪等,自在故。
八、见等 谓我有见道等功德作用所依故。
九、修等 谓我成就修等功德作用所依故。
别余复说十六我相,与此相类。一、命者,二、生者,三、养育者,四、众数,五、作者,六、使作者,七、起者,八、使起者,九、受者,十、使受者,十一、知者,十二、见者,十三、我,十四、人,十五、众生,十六、寿者,等共十六种。
执实有士夫安立能取之九种:
一、蕴等安立之我执 谓此色身是我,诸根庄严,健美具力,青年才智,对镜观影,或执受想行识之我,我比余增上,名称势位心力才能,特为殊胜过人,对他心举,慢意执持,众苦集生,是故佛说照见五蕴皆空。
二、处等安立之我执 内六处安立者,我此眼耳鼻舌身意,各各庄严明利美观,人当赞我,无人毁辱,此诸根等最极可靠,听我应用,永永不坏等。外六处者,我之所有好色好声香味触法,集聚受用防护久享追求不息等。是故佛说,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三、界等安立之我执 谓内外六处,中间六识,过去种子,现在决定,将来计度,发起我我执,造作设施,展转无已。
种子发现行 过去无明行识为缘,发起现行诸业。
现行熏种子 现在名色六处触受爱取等为缘,复熏成种子。
种子熏种子 无明与色等互缘,凡夫不见。
现行起现行 现在名色六处触受爱取等相交,另起一种或多种现行,如是相互缘生安立无量有为生灭变化,是故佛说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四、因缘出生等 谓依十二因缘假有士夫安立等执,如《法蕴足论》引经云:「苾刍当知,我诸多闻贤圣弟子,於此缘起、缘已生法,能以正慧,如实善见、善知、善了、善思维、善通达。不依前际而起愚惑,谓我於过去世,为曾有非有,何等我曾有,云何我曾有。不依後际而起愚惑,谓我於未来世为当有非有,何等我当有,云何我当有。亦不依内而起愚惑,谓何等是我,此我云何,我谁所有,我当有谁。今此有情,从何而来,於此处没,当往何所。彼如是知、如是见故,所有世间各别见趣,谓我论相应,有情论相应,命者论相应,吉凶论相应,莹饰防护,执为己有,有苦有碍,有灾有热。彼於尔时得断遍知,如断树根及多罗树顶,无复势力,後永不生。所以者何?谓我多闻贤圣弟子,於此缘起、缘已生法,能以正慧,如实善见、善知、善了、善思维、善通达故。」(应参观本论全文,得善通达。)
五、清净等者 通显一切佛法:一切佛法中,卅七道品摄义广徧,包含众法,举此一例,别馀皆类摄之。此中念住摄慧;正勤摄戒;神足摄定;五根五力摄善根成就及增长;七菩提分摄纯净无漏觉道之体,实修上之命脉也;八正道乃戒见所依自行摄他之要轨也。如是道品,能通达一支,亦属不易,而况全法尽能。但依佛教意,必须一一能学能修能教能证,通达熟练,方便善巧。如工用器,以此为决定道必需之品,缺则道亦缺支不全故。
复次,所谓士夫安立者,若有其人,於此道品能知能学能修能教能证一品一支乃至多分全分,便以憍人,增上我慢,安立坚固我执,或知不教人,教不清净,未知言知,自满自高,不求向上,不求清净增上修学,如是等类,要自察觉。
六、见道等 ┐
七、修道等 │
八、胜进道等 ├此之四法,同前类推,本论後文,更有详说。
九、无学道等 ┘
如是所取能取三十六种相缚,障见道之谬误也。须依於暖顶忍胜四加行十二次第,照准谛观十六之镜,镜藉三学道品等方便,於境上错误,克实正知、胜解、决定,如理治心,次第再再熏修,力用相续生起,如轮引带,如带引轮,展转相资,应用出现,乃至资粮道中,集积一切闻思修等种子,悉皆发生功用。利根者,随力超举,次者亦必见道,下者亦能厚积资粮,为他日见道等阶梯。智者应知奋勉。
颂云:使心无畏等 示诸自性无 舍离不共类 全具善摄持
解云:此显摄总教唯依三种:一、诸法无自性,二、舍弃不共类(障道之法),三、全德善知识满分摄持。
以此法无自性,修行练心,能使心无迷惑惊惧,心经云「无挂碍故无有恐怖。」思维方便善巧得正,令心向实,了知无我,趣入修得正轨,是为第一。
不合正法正行之事类,如前所说贪邪道等、多欲邪命、不顾三宝、求外道简略之类;再有与此大般若完全次第不合法类,并当不存悭吝,应舍者舍,摄修适宜,自在安乐。
若得无不具足之善知识满分摄持者,则尔後修行成就亦无不具足,於道全分能作现证。如上所说,若能勉力进行,取舍契法,则於见道道中,乐速容易,亦能发起其他修行之正因也。
七十义之四 种性
颂云:於六法契证 对治生正灭 彼等永尽除 般若悲皆具
有学不共法 利他之位次 二智易着力 所依种应知
解云:种性者,亦名修行之所依。名种子成熟发心。此中有十三法,前六法如上不赘。
第七,《摄义》云,「无间道所依之种性」,无间道者、谓由此道无间永断烦恼,令无所余。《义疏》意云:「此中时时照察:一、由此道力出生之盗心方便应当抛去之类,二、觉知增进不得善巧,三、对治相似相等,四、舍离一切不顺道之方类。此是无间道中所依之种性也。」
第八,于彼空性无所缘体上,观察现前(生灭因果)若生若灭,现前灭除,是现前灭除之所断种子所依种性也。
第九,具分(非理)分别,具分能断,诸所断事皆已伏灭,是解脱道所依之种性也。
第十,具足道愿与空理,於施等六度方便善巧,世间与涅槃二皆不住,般若与悲心悉俱所依之种性也。
第十一,《义疏》云:「如是生起声闻等中不共之法者。」菩萨悲深,缘觉智强,即以此二为此中声闻别余声闻不共之体,如是所依之种性。
第十二,得十地利他次第所依之种性者,《义疏》云:「此下是思择与见等,如其趣入(谛等及空性)等密意参合之门,(坚隐之自行及随顺炽然利他,慈氏之意。)乃至三乘道中建立次第性相之义五道等,而作利他义生之位次。十地」如是等所依之种性也(随顺利他)。
第十三,《摄义》云:「诸所知处,智无功用,自在随转。」所依之种性也。《义疏》云:「尽其所有轮回无量,而为他义成就双运之智慧出生,利他事义具足圆满(谓一切法所作平等,于诸有情洁净洁净。)成就法之住品不同分别。是此中所依(炽然利他)之种性也。
颂云:法性无别故 异类非相应
解云:以上十三种次第所依之种性,是就能依教义分位差别有十三种。今此一颂,是就所依法体而言,唯是一道不二,定必善识。如《义疏》前云:「烦恼障之对治性,与无漏道是一。」故云法性无别,皆一性故。异类者,诸道地中种种证位差别不可得故。经云:「须陀洹即非须陀洹,是名须陀洹。」
颂云:由能依法别 说彼所依异
解云:谓依法界体性为因,空无自性加行,以种种修行缘起契入之门,乃至安立种种分位言说者,皆是区分加行成就之相,实则法性本体一道无别,不可安立名言分位差别,只有圣法修行成就之证性故。
《义疏》云:「喻如泥水现业功能加以火焰,依托交互而成瓶等,蜂蜜金器亦复如是,谓彼所依性空一味,云何而有种种异类能依?是故三乘所摄(因果次第)所证分位异性差别,是由能依教法因果差别不同而有,非所依法体一道而作差别也。」(经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喻释能依所依:能依者,如铁道组织,能依他到达北京;所依者,欲依此车到北京之乘客也。此通车若由太原开车,必须经由石家庄、正定、保定等地(如须陀洹等位)乃能至京,是能依法上差别;到京乘客亦必须经过石家庄等站,但不下车,欲到京故。是所依一道,虽过诸站,不停不息。乘客若在中途站口下车停息留连住店,便不能如时到京,要待下次班车,何时到京,不可知也。修行人若执我是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乃至资加见修等等分位留连停滞,便不能至究竟涅槃无学之处,是将能依组织教法之途站忍为所依到京之处也。是故一切安立不可执也。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出生经过之(车站)分位,不贪、不举、不停、不舍车异途,随法前进,必定稳速到京。
七十义之五 修行所缘
颂云:所缘一切法 而又一善二等三是 四世间之解了 五欲此世间离
六有漏七无漏法 凡八有为九无为 十诸学者共法 及不十一共力等
解云:前示所缘一切皆空,为於加行见修道中,种子成就;亦诸道修中,必须之方便善巧。此中所缘者,是契入道行必知之门路也。又此多为禅定所缘之分别及具足修行总要之智见也。於中分别有十一法。
初,三法者,善、不善、无记。依胁尊者意说云,由四缘故说名为善。
一,自性善。惭愧,及三善根。(无贪、无嗔、无痴。)
二,相应善。善相应心心所法。心,谓诸识之善心。心所者,信、惭愧,无贪、无嗔、无痴、勤、安、不放逸、行舍,不害等。
三、等起善。是彼所起身语业、心不相应行。
四、胜义善。涅槃安隐。
又分别论说,一是智,二是识。余同。
不善四种者:
一、自性不善。无惭、无愧、及三不善根。贪、嗔、痴。
二、相应不善者,相…
《能海上师全集(第五辑) 般若波罗密多教授现证庄严论》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