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应心心所。
六根本惑:贪、嗔、无明、慢、疑、不正见。二十随烦恼者: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此十为小随;无惭、无愧,此二为中随;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此八为大随。小者各别起故,中随遍不善故,大随遍染心故。
三、等起不善者,是彼所起身语业、心不相应行。
四、胜义(利害)不善者,生死不安隐。
又分别论说,一是痴,二是识相应。余同。
复次,依胁尊者意云:若法是如理作意自性、相应、等起、等流果、离系果者,是善;若法是不如理作意自性、相应、等起、等流果者,是不善;与二相违,是无记(分有覆无覆)。如理作意者,惭愧、三善根、信等五根;不如理作意者,无惭、无愧、三不善根、五盖。贪、嗔、睡眠、掉悔、疑。
《集异门论》舍利弗造云:
何故名善?有可爱果、可乐果、适意果、悦意果、可欣尚果、此说等流果;复次,有爱异熟、可乐异熟、适意异熟、悦意异熟、可欣尚异熟、此说异熟果。与此相违是不善。与二相违是无记。
第四,世间者,亦曰三界,五蕴为体,无常为相,诸行为用,言说所依故。世谓三世,迁流无常。堕在此迁流无常之中,名为世间;迁流中间不由自主,随彼因果业报生灭不停。亦曰有为,有生、住、异、灭四相故。亦曰苦集。
第五,离世间者,此之世间有可离性,谓得涅槃,流变消灭。(十八界恶法种子等消灭作用故)
消灭之道,依五法蕴及道品谛法,主要之力四静虑等,是离世间之根本法也。初业之人,建立出离心,是为首要,应善学菩提道次第。
第六,有漏者,烦恼就下随增也。或名取蕴。由爱生取,取着五蕴故。「唯蕴非取,谓无漏行。」又取者,由烦恼力,令六根造行作业也。亦名有诤。此烦恼力与谛理诤,意难安隐故,或惑业事诤。亦名苦集。亦名世间。亦名见处。谓随眠烦恼於中居处故。亦名三有。有谓有我,欲、色、无色,九有情居。
第七,无漏法者,不下堕,不随增故。谓道谛所摄诸法,及灭谛三无为法:一、虚空无为,不碍不障为性;二、择灭无为,谓离系法,随所系缚之惑业苦等,以四谛道之慧心,决择令得解脱及究竟断除永不更生也。三、非择灭无为者,分缘缺不生,究竟不生。非藉修行慧力而彼烦恼不起,因缘缺故不生;(如盲目人对色不贪,重眠闷绝,意识暂停。)究竟不生者,得无学道及佛,种子作用消灭故。
第八,有为者,生住异灭四相迁流转变无常之谓也。属於苦集二谛及道谛一分(对治等)。亦曰五蕴世路,言依有离有事等等。
第九,无为者,虚空、择灭、非择灭三种,无生住异灭之相。属於灭谛及道谛中解脱等一分,各各依四静虑得,生灭因缘作用不系之如性也。
第十,诸学者共法,谓圣者士夫各各阶位(果向),一切相续出生之四静虑等,一切共有功德。
第十一,不共力等者,大觉出生俱有之法等,十八不共法,十力,四无畏,大悲等。
十八不共法者:身、口、意无失有三;心无不定、无异想、无不知舍有三;不减法有六——欲、念、精进、智慧、解脱、解脱智见等六;身口意三业随智行有三;知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无碍有三。合为十八唯佛不共法。
十力者。《华严经》颂文:
一三世因果名为处 我等自性为非处 能悉了知真实义 第一处非处智力
二过去未来现在世 所有一切善恶业 能悉了知无不尽 第二三世业报智
三诸禅解脱及三味 杂染清净无量种 能悉了知入住出 第三诸禅解脱智
四随诸众生根利钝 如是种种精进力 能悉了达分别知 第四诸根胜劣智
五一切众生种种解 心所好乐各差别 如是无量能悉知 第五种种解智力
六众生诸界各差别 一切世间无有量 能悉了知其体性 第六种种界智力
七一切有为诸行道 一一皆有所至处 悉能了知其性实 第七至处道智力
八一切世界诸众生 随业漂流无暂息 能得天眼皆明见 第八天眼无碍智
九过去世中曾所有 如是体性如是相 能悉了知其宿住 第九宿命无碍智
十一切众生诸结惑 相续现起及习气 能悉了知究竟尽 第十永断习气智
四无畏者:说正等觉无畏,说漏尽无畏,说障道法无畏,说出苦道无畏。如《显扬论》云:一,佛作诚言,我是正等觉者。若有难言,於是法中不正等觉。我於此难(现量),正见(思虑)无缘,是故无畏。谓如来证得妙善清净一切种智故。二,佛作诚言,我诸漏已尽。若有难言,如是如是诸漏未尽。我於此难。正见无缘,是故无畏。谓如来证得清净妙善一切种断故。此二无畏,依自利德。三,佛作诚言,我为弟子说障碍法,染心为障。若有难言,染习此法不能为障。我於此难,正见无缘,是故无畏。谓依如来为所化有情说一切种所对治法。四,佛作诚言,我为弟子说出离道,修定出离。若有难言,虽修此道不能出离,不正尽苦及证苦边。我於此难,正见无缘,是故无畏。谓依如来为所化有情说一切种能对治法。此二无畏,依利他德。
大悲者,如下颂云:
悲者言拔苦 生法缘无缘 生缘从他生 凡外等皆具
法缘观无量 从佛言教生 无缘无所藉 不忍非希冀
大悲尽有情 等心不差异 遍空际时间 悲流恒无尽
三念住者,《大毗婆娑》云:一者,佛说法时,若诸弟子恭敬听受,如教奉行,如来於彼不生欢喜,心不踊跃,但起大舍,住念正知,随宜教诲。二者,佛说法时,若诸弟子不恭敬听受,不如教奉行,如来於彼不生嗔恨,心无怅恨,不舍保任,但起大舍,住念正知,随宜教诲。三者,佛说法时,一分弟子恭敬听受如教奉行,一分弟子不恭敬听受不如教奉行,如来于彼不生欢喜,亦不嗔恨,但起大舍,住念正知。
如契经说:有三念住,圣者应习。若有圣者,善习此时乃应御众,中略谓如来说法时起深怜愍义利悲等。(余如上文)以上所缘一切法竟。
七十义之六 修行所为
颂云: 有情心殊胜 及究竟断证 由此三大出 大所作应知
解云:大所作者,如前发心、教言、四决择支、所依种性等,及此前十一所缘,各各了知次第行相,由彼众法所缘成就之大义,名之为大。复次,於彼三种智性一切种种性相完全了知之门,乃至出生成就大觉菩萨等之大性,故名之为大。分别复三:
一、心性大 於一切种智所摄之一切种智性完全了知之门,乃至修行决定出生成就大觉菩萨等之觉性,於一切有情具有普遍平等胜性之体,是曰心性大。亦曰体大建立。
二、断大 依道智所断一切应断,悉令消灭,少分习气亦无余剩。亦曰道成办。
三、证大 一切智道种种圣位作证差别,及最後刹那四法身等能自在所作乃至成证。亦曰果究竟。
依如是等趣入成就之故,说此三大。总前发心义理合而标显,俾得重要故,是修行成就之因素故,是自己成就乐欲之体三智性及一切善法境行之所依故,是一切现证圆满四身依此各各现证故,亦云波罗密之依因,依此能作彼岸究竟故,由此发起以後精进力行等故,故名曰大乘之大,亦曰大体道果也。
七十义之七 甲铠正行
颂云: 各各施等中 各以六种摄 云何修甲铠 说如六种六
解云:如上所说六法发心之分别竟,今欲此等诸法成就故,必藉始终被甲精进,及契入九法完全善巧,并须广种重要资粮次第合行,然後一切种智之正行道决定出生能力趣道正行。
《义疏》云:一、施等诸法上,所施能施,二、及凡能作声闻等(自了)之意想务断,三、闻一切士夫不悦耳之言能忍,四、欲望发生及於人依赖之性精进能舍,五、贡高不群之一心及与他乘不合独己增上性断去,六、此等皆回向无上正等菩提。此等如次是施等上能作无所缘之甲铠,及於彼施中谨守戒律,忍耐圆成,始终精进,成就静虑,般若能作。如此施波罗密多,各各波罗密亦尔。(前说之四威德、三决定、六对治应知。)
七十义之八 契入正行
颂云: 无色定施等 诸道四无量 无所缘随具 三轮净为二
所作大现知 一切种智 相 大乘行契入 向上者应知
解云:被着如上甲铠精进,则于修行顺快入行,出生因果二者趣向之成就者,名行契入也。此中分别有九,是大乘法门任何所有必须之因果成就之共道修行无碍速成之门路也。定、无色者,谓当了知四修定总相,及四静虑、四无色静虑(皆依法蕴足论说)、分别等性相。
施等者,谓六度各各究竟也。
诸道者,见道、修道、无学道、殊胜道等也。
四无量,缘有情之总境也。(依法蕴足论说)
无所缘随具者,缘一切法之总观也。令正智生住故,俱有之无常苦等具随通达故。
三轮净为二者,自分别身口意现前实得清净,及使人身口意清净也。
所作大者,如前说心性平等之大,及断大证大也。
现知者,即此所说发心乃至决定生等十法之法相也。
七十义之九 资粮正行
颂云:
总标 一悲心二—七施等六 八九止观诸所有 十兼运不离道 悉十一方便善巧
十二福十三慧二资粮 十四道十五总持十六十地 十七对治行资粮 行次第应知
地资粮初地 全修治十种 初地得成就 一净胜意二利 二诸有情平等
三全施四能依止 五乐正法…
《能海上师全集(第五辑) 般若波罗密多教授现证庄严论》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