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此空性等中之甚深性,及俱有法,是此修道之甚深義。
複次,此甚深義,其中之根本修行雲何?此中作差別之教示。
頌雲:決擇生支分 於見修二道 思度複思度 思決彼修道
解雲:此項所雲者,由獲得(聞慧),與心思、修行,爲般若發案之體。
叁味之真實加行,隨行發業出生之刹那般若住位。
如次決定開發、悟解、決擇之叁支分也。於叁支分,須決擇決定意見觀察義理再再作意(叁昧中),及比度決定了知其甚深體性,如是者是此修道隨流潤生之道也。
複次,此中行相雲何契入?
頌雲:此常相續故 大中小諸品 小中大等別 說有九種相
解雲:此頌雲者,諸菩薩之煩惱是何,行相分別是也。以此出生暗昧,隨增尤甚,或作明淨小時清楚,小時者,言大明淨之刹那也。此中喻說,取相分別者,有大有中有小,由此各各大中小之分別不同,發起對治(隨行之果)複有小中大等(隨行力異)分別不同,如是分別審觀是勝義空性之相,種種清淨入門之道,乃至攝納取相分別而作對治,區分作業,如數於欲界等九地體之行相九種上相續發生出離故,是謂修道也。
複次,於彼母經之體及彼作業之行相,各各自在能作者,彼之福德無數,不可稱量,功德無不完全出生,以此說故,行相九種分別非是極多,然於中所作雲何?
頌雲:教說無數等 真正義所不忍 世俗悲等流 亦能仁所允
解雲:依教言所說之般若自性等,無數無量,義理無不完全依勝義道之說,所說修相,是具純一,回遮多所合集之觀待、防止生過,是故有異,若行人自作分別所作,非所允許。然依俗谛,說法之自性,任如何說,皆是指示彼體,適合出生諸果,出生大乘義味,詳細指明無緣大悲,如其自性與法界之因共相成就,與如來所說悉皆應合,如是決定非是轉變。
複次,依空性之性相修行,(參合)蘊等出生之所爲非是,應破除故。此等雖少有功能而非真實之能作也。想像所生劣慧之面目,須要者接受之。
頌雲:實體不可名 損益不相應 修所作之道 何舍何可得
解雲:如是頌雲,法性之自性者,許即道之真實。自性不可得,即彼正真之性。若有他性及二性,及俱非性之說,皆不可得。是故依於蘊體修行所作究竟無有真實,是非隨順品,是對治體。如其次第相續與生起皆不相應。此中所作之道,若是不隨順品之自性者,無論如何行相淨不淨等任何所有,獲得能作之性,少許亦無。若隨順須要,便非真實也。
頌雲:菩提如如狀 能成所欲事 菩提真如相 此亦彼相成
解雲:此頌雲者,若是如其中間差別無有,此真如菩提樂欲亦無,智慧主宰性之法身等亦無,彼自性大覺之主宰者之狀是何?謂調伏所作之諸士夫福德智慧共同隨行所攝義理,俱有差別顯現發心之門,乃至現欲之事義能作,如彼修行,於刻刻離棄垢汙之門,現前所爲之道,與真如性相,及彼世俗現法所許之事義,能作所作勝義者(殊勝行),平等饒益,申說遮诠之理,是彼時之加行也,是故無咎。如是者,世俗與真義之能作非相應也。此言思想舍棄(蘊等)不緣不作迎取沾執之意,般若念頭相續純潔。(以此成彼所成)
頌雲:前念菩提心 雖非後心理 (此明真淨發心之道)
解雲:一、前後成就之心,各各於大覺菩提能作成就種種一切智性,此義本有,但不能無因顯現。二、再再常常發起多雜之性,亦成多雜不純有情等心識相續各各如是,不得發起真純之理體,顯現作用故。叁、究竟雲何發起能作成就耶?無上大覺菩提能作成就者,念頭專一隨順建立等等佛法,非是大覺十八名诠等,於中了知決擇,成就自己(成佛)之性及令出生功能。又心體起動不定,前後能作衆多之性亦屬非是。彼心無間行滅,性是滅散,彼此互爲聯合不成。
此中論者,任何義理分別俱有顯現之心發生之門,於真義能作何種,皆非真實。
頌雲:喻如燈焰律 甚深八法成
解雲:如是頌雲,如其燈焰,燈心相接,最初刹那,與自相續互爲之門,其時相似,接著發生差別俱有有爲之故。
第二刹那無真義因果之性相,能作燒發,由此燒發所作無有,如彼燈焰燈心(前後真俗)差別不同,雲何俱有刹那生起,第二刹那無心發起故。
設若常時於中與種種「有體」聯合成就,而最初刹那無有,此世俗谛中亦不成生起。因果性相然燒熏發功能作用故。燒發所作實無,彼屬彼故。
無論何時,中無因緣發生,無少許主宰之性,隨行聯合出生之法性決無。
亦無考慮好壞愛惡性之因果隨行勢力聯合。
雙方接著殊勝差別俱有,最初刹那之觀待亦無。
亦無自體功能集合究竟所作及俱有差別具足之性。
以如是等義觀之,雲何能有第二刹那等等功能生起,無本體因果次第,無因吸取,無論(前後)何時,欲其發生平等,及壞滅所緣,能作燒發,有所燒發,此無因生,若成,則此中最初刹那第二刹那,亦無觀待,及燈心亦未有燃燒,第二刹那亦無最初刹那燈火之焰作觀待,火焰燈炷亦無所作,亦無燈。
此中喻理,不許前後刹那成就二境,必於一境,隨順加行智之能作,先以意取。如前刹那能作菩提之量,有引入顯現之知識現前依止,乃至於彼顯現之義能作顯現,及殊勝差別聖者所證之義明白知道,隨後發生菩提獲得智明之種子。如是大聲喻說正真深細法性八種內心印入,是所應作也。
複次,修道住位中,不退菩薩之名诠性相,及甚深行相之八種境相,其相雲何?
頌雲:若生及滅等 真如與正智 智行等無二 方便善巧深
解雲:生:前刹那與後刹那,非是一體自性,又非無有,如是依止修行證解所作之義相差別相續合作,能生聖智。此言由因緣隨行出生一切真實之性,而此真實之性者,即是無自性。滅:亦複遮止世俗之理,如是所說遮止者,令彼於一切諸品中專意練修真如性理故,而複於彼俗不見有能作所作(我相)與如義合。如與智:于此真如如義之自性無性了知矣,亦不遮止一切施等種種衆多正行隨順(真如)修行,如何所作亦並知之。智與行:彼真如性之自性,以無見性(世俗)是見性,此意知已,則法性中無一切(生滅)行爲之性,是謂順真之修行也。不二者,如是智行聯合不二之自性修行能作,則於一切修行使成一致,不難。方便:此中所作之不二事義,一切資糧圓滿具足,於彼佛性現雖未得成,而於所作得其方便善巧之道,心力不能遍照之行相得知,乃至能於互有相違之義上修行甚深之性。如是四者,是有學還滅之性相資糧,及俱有之說,應受持也。
七十義之叁十九 法身平等加行
頌雲:諸法如夢故 生死解脫平 無業報責難 如經答已盡
解雲:此頌雲者,輪回與解脫行相,不隨順與對治等,是反射上稍微之性,(鏡體是同)猶如夢等與相似之證故。(夢者,住類是一。相似者,蛇繩而目不異。)
輪回解脫,彼體上之異性行相者,我執所作故。如夢(眠力)等與相似性(錯覺)故,未知平等一性故,善等與施等體上我性空故。此所說者,譬如罵責與報複之聲,皆是外界之聲相指引之習慣影子,少許之因相亦無。若業之範圍成就世法,或壞世法,由種種業力生起,而此業力出生,從我執故。依勝義則不然,依世俗故有。
惡業者,由誰與誰因果錯誤牽引所爲,不是無有,亦是不如理作意之能作及俱有隨行之不善等,而生種種惡法惡行相互參入。彼亦由於如如義性真實之上、發生夢眠相似,而複更加顛倒縛執等事無不備有。於彼共同平等之義,真實義中現前失真故。
《大般若經·第六分平等品》(摘抄要文):
「爾時,最勝複從座起,偏覆左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如世尊說法性平等,何謂平等?等何法故,名爲平等?佛告最勝,天王當知,等觀諸法,自性寂靜,不生不滅,故名平等。一切煩惱虛妄分別,自性寂靜,不生不滅,故名平等。名相分別,自性寂靜,不生不滅,故名平等。滅諸顛倒,不起攀緣,故名平等。能緣心滅,無明有愛,即俱寂靜,癡愛滅故,不複執著我及我所,故名平等。我我所執,永滅除故,名色寂靜,故名平等。名色滅故,邊見不生,故名平等。斷常滅故,身見寂靜,故名平等。天王當知,能執所執,一切煩惱障善法者,依身見生。若諸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巧,能滅身見,一切隨眠及諸煩惱,皆永寂靜,作願亦息。譬如大樹,拔除根株,枝條葉等,無不枯死;如人無首,命根等絕,隨眠煩惱亦複如是。若斷身見,余皆永滅。若人能觀諸法無我,能執所執皆永寂滅。爾時,最勝便白佛言:雲何我見起障真理?佛告最勝,天王當知,於五取蘊,妄謂有我,即起我見,真實之法自性平等,無能所執,我見相違,是故爲障。天王當知,如是我見不在內,不在外,不在兩間,都無所住,名爲寂靜,即是平等。遠離我見,通達平等,名真實空。觀察,無相無願,自性寂靜,不生不滅,不取不著,遠離我見,故名平等。天王當知,所言我者,無來無去,無有真實,虛妄分別,法從妄生,亦是虛妄。若諸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巧,觀如是法,遠離虛妄,是故名爲寂靜平等。天王當知,能執所執,名爲熾然,離名寂靜。諸煩惱障名爲熾然,離名寂靜。若諸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巧,能如實知能執所執,諸煩惱滅,爲增善法,斷能所執及諸煩惱,不見可生,不見可滅,故名平等。修一切種波羅蜜多,遠離魔障,不見可修,不見可離,故名平等。菩薩常緣菩提分法,不起聲聞獨覺作意,於菩提分聲聞獨覺不見異相,故名平等。緣一切智,心不休息,…
《能海上師全集(第五輯) 般若波羅密多教授現證莊嚴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