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十叁、於所調伏完全成熟能作也,十四、於所調伏能作調伏之教法也,十五、不以才能學識尊高作利他之成就也,十六、福智二資糧廣積如國有大庫也,十七、一切聖者之善逝亦隨之而善逝也,十八、不偏墮生死涅槃二邊平穩快易修行也,十九、得與未得之法攝持含藏無盡也,二十、宣示解脫樂欲調伏所作之聲音也,廿一、利他所作堅固無終止之信也。廿二、趣入歡喜住處等一切指示相應之教也。
以此如數對觀,如地、金、月、火之四種等所有作用者,是此中發心二十二所說皆全攝也。又初叁者,是初地之小中大叁之所攝也。又此第四一種「火」是趣入初地道之所攝也。如是以下十者,歡喜等十地之分攝者也,是見修所有之行境也。從此以下五(十四到十九)是殊勝道之所攝也。如是以下叁者,是發心者加行、正宗、完成之門,乃佛地中所攝也。如是發心具量分辯者,從初地中所攝,亦是佛地中所攝也。
此教授教誡之名诠赓續分辯者,爲於如是菩提心,最初發起之諸菩薩等,彼時如其所有事義,能作尋求,獲得菩提心生起。及此增加法行成就之故,能得功德完全,保持事義,由此現法增益所作之故,是教授者能作之教言也。
行所緣谛等 佛等寶之叁 無貪完全易 大道悉能持
五眼六神通 見道及修道 謂教授教誡 體性十應知
頌如是雲者,謂菩提心精細分辯,如其分辯所語,明將來成就中,世俗與勝義二谛之明辯,令彼未超涅槃諸聲聞等了知。並開示非共同無所緣之理,以此爲初入行之所作,是有學類修行成就之教言也。
(苦)依色等中,成就苦等之果,性即是空,空性與般若波羅密之體真實如性,同一自性。
(集)即依此說,集之性空,及色等因,成就之體,亦無異色等之性,集與滅,與遍行諸惑,與清淨白潔俱有諸法,皆非實有。
(滅)即依此說,滅中空性,生及遮止遍行煩惱及清白潔淨,敗壞及利益等,及隨心歡喜之色無,乃至無明生亦無,無明滅亦無,大覺亦無,於其中間菩提亦無。
(道)依此所說,道中施等波羅密多,堅牢之我,內空性等,外空性等,前後邊際互相俱有,及不俱有,如是等性,皆不成就也。此是依真谛法門之教言也。
(叁寶)如是法寶之性者,大覺等,與大覺,及菩提性相能作大覺之法,如其性相種種一切智性無所緣中,色等無之加行,所緣及能緣性正知所作者。及於一切智性叁種所攝之根本,及對治,及行相究竟所攝之體。總攝一切法自性是無也。佛寶之性者,僧寶所攝,除阿羅漢果不屬,於中入住分別之大士夫有七,加入緣覺成爲八類。以鈍根等故之分別數成二十種,是菩薩聖者之有學故,不背諸法無生性之行作者也。
(無貪)如是於經教中所記叁寶沈沒之警誡,及精進少欲之成就。從始至終,如其所說之義利,能作努力者。然彼關於身等之福德性貪,現時少有錯失轉起,或無錯
失,令知身聚空無自性所指示之教言也。
(完全易)長時恒時吸取修行之新所作,樂欲於未成之事義,及於其中成就不成就私心憂悔之念慮除滅,亦不作最極之疲困,於色乃至正等圓滿菩提,若有所得應遠離憍慢顯示等之教言也。
(能持大道)十方常住諸佛之事業等,各各道修行之記經事義之所作,心無恐懼,於道完全受持。自己依法不生過失,生則速舍之教也。
(五眼)肉眼、異熟之天眼、般若慧眼、法眼、佛眼,如次釋之。對種種實物各各決定;見一切衆生死此生彼;一切法清淨無疑問;聖者補特迦羅一切所證,一切法種種一切現圓菩提之境;具足諸義如一之性得成就者。如是教授五眼之說也。
(六通)神境、天耳、知他心、宿住隨念、現量能作業生之天眼、知漏淨。現知(神通)震動等,於世間一切住者及其他大小音聲悉能聞知,他心樂欲及俱有等悉能了知,自他長劫以來之經過隨念,一切粗細色能見,煩惱及所知二障能作斷障等。最初乃至寂止性之觀證所作者,是開示六神通之教言也。
(見道)見道者,見四谛所攝之十六刹那自性法,及隨行之智忍等,及智主宰之性。於大瑜伽一切無自性,無性之證。猶如幻師幻化。依於一切現量,決定實無身,及俱有等,所斷之實事。于此錯失,執著,能作對治之清淨行相修行次第,所謂指示見道之教言也。
(修道)調伏與非調伏,自性一性,彼此各各有性異體,不能成立諸法如如。如其所說,見道現量所作之實事不異修道,爲所緣故。見與修體轉變成就不異,謂言別有修道之性相,種種建立者無之,即以此中之因果緣起法性,以此斷所作之實事對治性之行相,能作修行者,所謂修道之教言也。
(總說)如是等雲,發菩提心及其完成法之自性,即是般若波羅密全分修行成就。凡此種種皆是無所緣。及彼所緣悉是四聖谛。及此所依悉是叁歸。及殊勝有情而略具小貪等。及不背行持之因,凡此大因完全無息不依賴於他。悉知行道之因者,完全攝持。不依於他之指定。悉皆能行之因者五眼。凡種種一切智性,完全迅急圓滿之因者,即是六神通。若凡始終究竟之因者、見者、及修者、合成之體。如是等一切,即教言類之指示者。於彼上義一切具足圓滿資糧,轉成攝持,其教爲十種也。
(二十僧)複次,於此僧寶名類,使其易解之故,於分位中,頌詞各各分二。所謂
根鈍、及利等 信,見至,家,家 一間,中、生般 行,無行,上流
叁超,頂解脫 色貪斷,見滅 法寂,身現證 緣覺等二十
頌雲如是,此中分別所成者,是道智性所攝也。依見道十六刹中,有隨信行隨法行之分別,是預流入門之初有二種也。若此以下是隨流向入也。從此以去是依天家家,人家家,生處分別之二種也。從此以下鈍根,利根信見獲得果體有二,而向唯一種。從此以下一間即是一來,以有他性一次之障礙故,此中亦如前信及見至之向,得果叁種是也。此下是不還中般,生般,現世有行,現世無行,悉般涅槃之四種所爲也。此下是不還不退之究竟行者,超、及半超、及一切住位上超、上升性之別余叁種也。此下者是於彼叁有頂究竟解脫者,及色貪與離棄者,是見法寂滅,與身現能作證之別余二種也。由此以下阿羅漢性入果之趣向是也。此下緣覺等二十也。
初業者由此教言,獲得決定開悟之支分,出生決定開悟之支分。
所緣及行相 因圓滿攝持 菩薩之所依 如暖等體性
四分別俱離 能依小中大 聲緣具足等 超勝有差別
如是頌雲者,謂諸菩薩若能於此聽聞等,於至極彼岸,究竟解脫,能得一分或全分信等之善根性相。以後於四谛之證,及隨行共同決定開悟之分全四種世間修行業,能得出生暖法,成就所作之根本體,由此以後頂成就,由此以後忍成就,由此以後凡勝法所作小等中次第生起能作。此中一所緣者,謂菩薩、及中根、鈍根、等補特伽羅,分別小中大各各成就清淨所緣及自性者,完全真實(叁摩地)寂定之實質爲所緣。二法上見上之對治性,現前失實以無有(空)等之行相爲趨入。叁憶持凡叁乘證解之因。四善知識性相具足方便善完全攝持具足。五見修所斷所作之所取能取,種種分別四遍計之轉變之理刻念。六及隨行聯合出生於聲聞等之暖等業中修行殊勝之聖者,是六種也。
複次,暖法轉成等之善根者,依於身業,與色等相應等之性相,實我體性與四谛爲所緣,及我見之對治者,以無常等相行而入,及於自乘唯大之了解,與完全攝持,及離行相分別(思)四種非具足出生故也。
複次,分辯諸菩薩,決定開悟之分全等,別有方便善巧。具勢有力之說者,一說爲因門者,一說爲果門者,一說爲自性門者,一說爲法性清淨門者,如其所作四谛之實體爲所緣者也。如前所作行相,於他義上清淨勵力,緣於四谛等一切應作應知,略語亦無也。何以故,此中行相唯收他義故,彼多乘者,於此以後依于他義拔取之道,當應如何所作,皆厭言之也。
問,此中所緣及行相之差別雲何?以此之故,於此中所緣及行相之體類,集爲文頌分別,如下之七頌雲:
小所緣無常等 以谛等爲依 行相現欲滅 得叁乘共因
中色流合集住 大住安立離言
凡此所說彼中小所緣者,是由苦等四谛中依於無常等十六行相故也。此之行相者,於苦等谛上現前錯失之「貪」及於所緣等能作遮止故也。此是於暖等四(加行)及一切叁乘等。得證自性之因,非但是小之所作也。
中所緣者,能作勝解及真如性體,如數與適應色等修行,及以無我遮止所緣,而複能(內無)見之作用故也。行相者,不可得,一切無性,如流不等不似,及不等不似之流,又複隱含無我(主體)之作用故也。
大所緣者,色與大覺所作之法,一切皆是安立之法,言說之所顯示,若如是也,行相善等性之所作,許亦皆無,亦言說不可得故,應如是知,如是者,行相非證智,現前無見故。此上暖等成就修行之所緣,及行相叁種是也。
小緣所有色無住 由彼自性無 小行彼等一性一 無常等非住
中緣彼等彼性空 所有自性一 中行諸法皆無執不可得 性相無見故
大緣般若圓知解 一切所緣無
如是頂中小所緣者,色等與色等之自體之自性即是離性(消散不合),銅之自性即是空性,由是色性住止無性故也。行相者,依勝義色等之一切法者,彼與空性彼此互爲自性,自性是無性,即空性無常等性,皆是無性。是故凡所有色等之性,常與無常等性,皆非定性及住止(刹那不住)性故。
中所緣者,總括全體衆法之自性,皆是無常等性,及空性等。自體皆無自性,無常性等之上,與空性體對看,彼此體性是一故。行…
《能海上師全集(第五輯) 般若波羅密多教授現證莊嚴論》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