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十三、於所调伏完全成熟能作也,十四、於所调伏能作调伏之教法也,十五、不以才能学识尊高作利他之成就也,十六、福智二资粮广积如国有大库也,十七、一切圣者之善逝亦随之而善逝也,十八、不偏堕生死涅槃二边平稳快易修行也,十九、得与未得之法摄持含藏无尽也,二十、宣示解脱乐欲调伏所作之声音也,廿一、利他所作坚固无终止之信也。廿二、趣入欢喜住处等一切指示相应之教也。
以此如数对观,如地、金、月、火之四种等所有作用者,是此中发心二十二所说皆全摄也。又初三者,是初地之小中大三之所摄也。又此第四一种「火」是趣入初地道之所摄也。如是以下十者,欢喜等十地之分摄者也,是见修所有之行境也。从此以下五(十四到十九)是殊胜道之所摄也。如是以下三者,是发心者加行、正宗、完成之门,乃佛地中所摄也。如是发心具量分辩者,从初地中所摄,亦是佛地中所摄也。
此教授教诫之名诠赓续分辩者,为於如是菩提心,最初发起之诸菩萨等,彼时如其所有事义,能作寻求,获得菩提心生起。及此增加法行成就之故,能得功德完全,保持事义,由此现法增益所作之故,是教授者能作之教言也。
行所缘谛等 佛等宝之三 无贪完全易 大道悉能持
五眼六神通 见道及修道 谓教授教诫 体性十应知
颂如是云者,谓菩提心精细分辩,如其分辩所语,明将来成就中,世俗与胜义二谛之明辩,令彼未超涅槃诸声闻等了知。并开示非共同无所缘之理,以此为初入行之所作,是有学类修行成就之教言也。
(苦)依色等中,成就苦等之果,性即是空,空性与般若波罗密之体真实如性,同一自性。
(集)即依此说,集之性空,及色等因,成就之体,亦无异色等之性,集与灭,与遍行诸惑,与清净白洁俱有诸法,皆非实有。
(灭)即依此说,灭中空性,生及遮止遍行烦恼及清白洁净,败坏及利益等,及随心欢喜之色无,乃至无明生亦无,无明灭亦无,大觉亦无,於其中间菩提亦无。
(道)依此所说,道中施等波罗密多,坚牢之我,内空性等,外空性等,前後边际互相俱有,及不俱有,如是等性,皆不成就也。此是依真谛法门之教言也。
(三宝)如是法宝之性者,大觉等,与大觉,及菩提性相能作大觉之法,如其性相种种一切智性无所缘中,色等无之加行,所缘及能缘性正知所作者。及於一切智性三种所摄之根本,及对治,及行相究竟所摄之体。总摄一切法自性是无也。佛宝之性者,僧宝所摄,除阿罗汉果不属,於中入住分别之大士夫有七,加入缘觉成为八类。以钝根等故之分别数成二十种,是菩萨圣者之有学故,不背诸法无生性之行作者也。
(无贪)如是於经教中所记三宝沉没之警诫,及精进少欲之成就。从始至终,如其所说之义利,能作努力者。然彼关於身等之福德性贪,现时少有错失转起,或无错
失,令知身聚空无自性所指示之教言也。
(完全易)长时恒时吸取修行之新所作,乐欲於未成之事义,及於其中成就不成就私心忧悔之念虑除灭,亦不作最极之疲困,於色乃至正等圆满菩提,若有所得应远离憍慢显示等之教言也。
(能持大道)十方常住诸佛之事业等,各各道修行之记经事义之所作,心无恐惧,於道完全受持。自己依法不生过失,生则速舍之教也。
(五眼)肉眼、异熟之天眼、般若慧眼、法眼、佛眼,如次释之。对种种实物各各决定;见一切众生死此生彼;一切法清净无疑问;圣者补特迦罗一切所证,一切法种种一切现圆菩提之境;具足诸义如一之性得成就者。如是教授五眼之说也。
(六通)神境、天耳、知他心、宿住随念、现量能作业生之天眼、知漏净。现知(神通)震动等,於世间一切住者及其他大小音声悉能闻知,他心乐欲及俱有等悉能了知,自他长劫以来之经过随念,一切粗细色能见,烦恼及所知二障能作断障等。最初乃至寂止性之观证所作者,是开示六神通之教言也。
(见道)见道者,见四谛所摄之十六刹那自性法,及随行之智忍等,及智主宰之性。於大瑜伽一切无自性,无性之证。犹如幻师幻化。依於一切现量,决定实无身,及俱有等,所断之实事。于此错失,执著,能作对治之清净行相修行次第,所谓指示见道之教言也。
(修道)调伏与非调伏,自性一性,彼此各各有性异体,不能成立诸法如如。如其所说,见道现量所作之实事不异修道,为所缘故。见与修体转变成就不异,谓言别有修道之性相,种种建立者无之,即以此中之因果缘起法性,以此断所作之实事对治性之行相,能作修行者,所谓修道之教言也。
(总说)如是等云,发菩提心及其完成法之自性,即是般若波罗密全分修行成就。凡此种种皆是无所缘。及彼所缘悉是四圣谛。及此所依悉是三归。及殊胜有情而略具小贪等。及不背行持之因,凡此大因完全无息不依赖於他。悉知行道之因者,完全摄持。不依於他之指定。悉皆能行之因者五眼。凡种种一切智性,完全迅急圆满之因者,即是六神通。若凡始终究竟之因者、见者、及修者、合成之体。如是等一切,即教言类之指示者。於彼上义一切具足圆满资粮,转成摄持,其教为十种也。
(二十僧)复次,於此僧宝名类,使其易解之故,於分位中,颂词各各分二。所谓
根钝、及利等 信,见至,家,家 一间,中、生般 行,无行,上流
三超,顶解脱 色贪断,见灭 法寂,身现证 缘觉等二十
颂云如是,此中分别所成者,是道智性所摄也。依见道十六刹中,有随信行随法行之分别,是预流入门之初有二种也。若此以下是随流向入也。从此以去是依天家家,人家家,生处分别之二种也。从此以下钝根,利根信见获得果体有二,而向唯一种。从此以下一间即是一来,以有他性一次之障碍故,此中亦如前信及见至之向,得果三种是也。此下是不还中般,生般,现世有行,现世无行,悉般涅槃之四种所为也。此下是不还不退之究竟行者,超、及半超、及一切住位上超、上升性之别余三种也。此下者是於彼三有顶究竟解脱者,及色贪与离弃者,是见法寂灭,与身现能作证之别余二种也。由此以下阿罗汉性入果之趣向是也。此下缘觉等二十也。
初业者由此教言,获得决定开悟之支分,出生决定开悟之支分。
所缘及行相 因圆满摄持 菩萨之所依 如暖等体性
四分别俱离 能依小中大 声缘具足等 超胜有差别
如是颂云者,谓诸菩萨若能於此听闻等,於至极彼岸,究竟解脱,能得一分或全分信等之善根性相。以後於四谛之证,及随行共同决定开悟之分全四种世间修行业,能得出生暖法,成就所作之根本体,由此以後顶成就,由此以後忍成就,由此以後凡胜法所作小等中次第生起能作。此中一所缘者,谓菩萨、及中根、钝根、等补特伽罗,分别小中大各各成就清净所缘及自性者,完全真实(三摩地)寂定之实质为所缘。二法上见上之对治性,现前失实以无有(空)等之行相为趋入。三忆持凡三乘证解之因。四善知识性相具足方便善完全摄持具足。五见修所断所作之所取能取,种种分别四遍计之转变之理刻念。六及随行联合出生於声闻等之暖等业中修行殊胜之圣者,是六种也。
复次,暖法转成等之善根者,依於身业,与色等相应等之性相,实我体性与四谛为所缘,及我见之对治者,以无常等相行而入,及於自乘唯大之了解,与完全摄持,及离行相分别(思)四种非具足出生故也。
复次,分辩诸菩萨,决定开悟之分全等,别有方便善巧。具势有力之说者,一说为因门者,一说为果门者,一说为自性门者,一说为法性清净门者,如其所作四谛之实体为所缘者也。如前所作行相,於他义上清净励力,缘於四谛等一切应作应知,略语亦无也。何以故,此中行相唯收他义故,彼多乘者,於此以后依于他义拔取之道,当应如何所作,皆厌言之也。
问,此中所缘及行相之差别云何?以此之故,於此中所缘及行相之体类,集为文颂分别,如下之七颂云:
小所缘无常等 以谛等为依 行相现欲灭 得三乘共因
中色流合集住 大住安立离言
凡此所说彼中小所缘者,是由苦等四谛中依於无常等十六行相故也。此之行相者,於苦等谛上现前错失之「贪」及於所缘等能作遮止故也。此是於暖等四(加行)及一切三乘等。得证自性之因,非但是小之所作也。
中所缘者,能作胜解及真如性体,如数与适应色等修行,及以无我遮止所缘,而复能(内无)见之作用故也。行相者,不可得,一切无性,如流不等不似,及不等不似之流,又复隐含无我(主体)之作用故也。
大所缘者,色与大觉所作之法,一切皆是安立之法,言说之所显示,若如是也,行相善等性之所作,许亦皆无,亦言说不可得故,应如是知,如是者,行相非证智,现前无见故。此上暖等成就修行之所缘,及行相三种是也。
小缘所有色无住 由彼自性无 小行彼等一性一 无常等非住
中缘彼等彼性空 所有自性一 中行诸法皆无执不可得 性相无见故
大缘般若圆知解 一切所缘无
如是顶中小所缘者,色等与色等之自体之自性即是离性(消散不合),铜之自性即是空性,由是色性住止无性故也。行相者,依胜义色等之一切法者,彼与空性彼此互为自性,自性是无性,即空性无常等性,皆是无性。是故凡所有色等之性,常与无常等性,皆非定性及住止(刹那不住)性故。
中所缘者,总括全体众法之自性,皆是无常等性,及空性等。自体皆无自性,无常性等之上,与空性体对看,彼此体性是一故。行…
《能海上师全集(第五辑) 般若波罗密多教授现证庄严论》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