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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海上师全集(第五辑) 般若波罗密多教授现证庄严论▪P6

  ..续本文上一页相者,由遮止自性,则色等中无自性作用,能作者,是何体相,不可得故也。

   大所缘者,自性无性,以凡色等彼体之上,皆是空性表徵之「标号」,量无实量可见故。行相者,般若正等法上,决定了知炽然光照开悟之实体,一切皆无所缘,决定了知如是,名应知之行相故。以上是善根转移之顶法,及顶法成就修行之所缘,及行相,差别三种具足也。

   色等自性无 彼无即其性 无生无出离 彼等所相无

   量无所依故 解非解尽知

   此中所云(加行)忍小所缘者,性相之自性,及自性之性相,体皆是空,性亦是一,色等中之自性是无性故也。行相者,於士夫之所缘上,有面目(喜笑忧恼)形色等,而实质是无自性,即以无性为自性故也。

   忍中之所缘者,自性无生无性,由是色等亦无生无性,涅槃亦是无生无性所作故。行相者,证知一切法自性空,於身等行相上唯是一切清净本体,如是应知也。

   忍大之所缘者,自相与共相(皆空),法法(如如)恰当(不异)平等,一切法之相无性也。应知行相者,唯依自性,於色等之量等所依,及离性由胜解作意分分脱离,虽不作胜解,而真如性上作意,完全之心不可得是无,如是应知。以上是不堕恶趣之大忍法故,此忍法成就之所缘,及行相等三种具足也。

   彼三昧能作 教言及惑尽 三互自性一 三昧相无证

   判出离分全 小中大如是

   胜法中小所缘者,一切法无生,及殷勤行者等之三昧修行所作也。行相者,自己愿道,及福德智慧,及法界力之双运成就,凡世间一切类别之相续,如其所有之三昧等,能作吸收,应如是也。

   中所缘者,契入三昧之正轨度,及具足瑜伽,依诸佛经教能作指示,及彼彼法性如是等能作也。行相者,一切非理分别,依菩萨三昧自性力,了知我者,自性分别相似主宰之建立也。思想等所知之行境不生,是应所作也。

   胜法之大所缘者,法性之三昧,及菩萨,及般若彼岸等,如是等三义,彼此是一自性,应如是作。行相者,一切有法、法性、有可记性之三昧行相。未了知者,方便正作是所应知也。以上者是世间一切法之最胜故,此胜法之所作之所缘,及行相等三种具足说竟。

   所缘无常等者,依谛等为因,如是云云,所缘行相及俱有之差别等,谓此上但表有法、及法、名诠、及由名诠所作之因是也。

   於中应系属者,於所缘及行相俱有差别之法,名曰一切名诠差别,於彼所断及非所断所属之义,及其清净差别之义,是发业之由路,故而此上未明也。

   此下颂词文义所作指向与前共同,而名诠而目有异,是遮止现在失实之贪等,及俱有之体事上,唯为彼修行与断离成就之故。於苦等谛所属之中所缘及行相之所作故。於彼再作以下如所应知之说也。

   今於此四分别,及俱有等,令义显明所作故,施设少许方便之词颂者。

   彼体及对治 所取分别二 惑及蕴等分 彼复各九种

   如是所云者,所取之(非理)分别遍行烦恼之体,所依之因,及对治所依之因性二种。即是无明与清净蕴等,如是细极分辩各有九种也。

   实安立所依 能取许又二 自主宰等性 蕴等依如前

   如是云云,谓数取趣执实所有,及士夫安立之所有。於此所缘能取执之分别又是二种。主宰权力自在,及蕴等上之所缘性,各各分辩,如前又各九种也。

   此中总摄其义者,如下遍行烦恼体上所依之因无明,色等之蕴,名与色现前失实,二边之贪,遍行惑清洁不知,圣道中不住,及所缘,主宰等,於清净生起等中,所取之非理分别等九。对治所依之因者,蕴、生门、种族、生者、空性、到彼岸义、见道、修道、无学道、所取非理分别等九。数取趣随有所依之因者,自主宰、唯一、因、我见者、遍行烦恼、贪、及离贪、见、修、义所作之因能取之分别等九。士夫安立所有之因者,蕴、处、界、缘合和出生、清净、见、修、殊胜超、无学道、能取之分别等九。如是等所取能取分别四类,及决定分判分全开悟四种之数,应如数具知也。

   此文是与颂文联合摄持前后文完全共同所说。依此力量,如其所说摄修,能得殊胜之成就也。

   又於此後摄持总教之类,复作颂云:

   使心无畏等 示诸自性无 舍离不共类 全具善摄持

   如是颂云,为使此心无迷惑惊惧等,思想方便善巧,如心意向实能究竟无我等教,能作指示一。不合方类之法上悭吝等舍二。及得无不具足之善知识体摄受三。以此应完全摄持之,依止修行成就无不具足,於中决定能作部分或齐全之证,如其所说乃至见道等中,乐速容易,亦能作发起别余修行成就所依之因素也。

   於六法契证 对治生正灭(断也) 彼等永尽除 般若悲皆具

   有学不共法 利他之位次 二智易著力 所依种应知

   今者初於世间决择开解之部分及齐全等证(四加行)如前显示者。

   此下所明,从於世间超出见道及修道者(见修二)。

   (第七)从此以下者,由此等道力出生之贼心应抛弃之门,增进不善巧相似相等之对治,及不随顺之方类,生与灭之察照者。

   (第八)从此以下於彼无所缘彼体上生及灭与具分之分别(非理)能断者。

   (第九)如是以下具足道愿及施等方便善巧之空性。於世间及涅槃,皆不住之性相、般若、与方便者。

   (第十)从此以下如是生起,声闻等中不共之法者。

   (第十一)如是以下是思想见等,如其趣入等密意,参究之门。乃至三乘道中,建立次第性相之义,义生之位次者。

   (第十二)从此以下者,尽其所有轮回无量,而为他义成就双运之智慧出生故,是此中之住位住者。

   (第十三)於彼士夫之义利一切所作具足圆满者。成就法之住品不同之分别,诸菩萨等有十三种故。

   如彼所说法之根本成就者,唯是法界之自性之种性是也。若彼法界性唯是圣者证法成就之因,实则彼彼体性具有之菩萨,无上大觉之法等,成就之体是自性住之种性也。若是则此下立彼时彼彼之总别住位,非是。应彼菩萨非是菩萨也。是劣慧士夫思想之面目。不须接受,乃至於中别类分别文颂云。

   法性无别故 异类非相应

   所说如是,以此观之,是彼声闻乘等证见位次之所缘也,是圣法(根本)所作之证故。以法界性为因之自性,种种契入为门,乃至安立种性之言说也。

   此中根本接受法性之见解易易者,如彼世间事喻受持之。

   由能依法别 说彼所依异

   颂如是云者,喻如泥水现业工作,加以火焰,依托交互而瓶等有(是能依法差别)。蜂蜜(所依)与金器等,彼所依性空,云何有异能依者。故三乘法(因果次第)所摄所证(分位)异性,是由能依(法性)不同性故(因果差别)。凡如是等所说,是修行成就之所依也。

   所缘云何?所缘者:

   所缘一切法 而又善等是 世间之解了 欲此世间离

   有漏无漏法 凡有为无为 诸学者共法 及不共力等

   此中所说者,今先略明一善、二不善、三无记,如其次第指明善学练习之方法。而断除三有等、及无记、之身体业等是也。如是以下彼四净性及五世间等二种性(漏无漏)之分别有四(四静虑)。别余等数如之。六一切愚夫人士及彼随行五蕴,七圣者士夫一切所摄之静虑四,八我见对治非处罪恶取执之五蕴如彼见者对治之四念住,九因缘粗业欲界因缘不系之如性,十圣者士夫一切相续出生之四静虑,十一正等圆满大觉相续出生俱有之法十力等,如是等一切法,如其所有了解次第之所缘者,所缘相之十一种也。

   如彼所缘成就之大,应如何作解耶?大所作者:

   有情心殊胜 及究竟断证 由此三大出 大所作应知

   如是所云,於一切种种之一切种种智性完全了知之门。乃至出生成就大觉菩萨等之性。於一切有情具有普平胜性之大心性,及断大性,及证大性,之自在所作者也。依如是等成就趣入之故,於彼三大性及俱有,完全所作之三智。是应作也。

   如此大意之名诠者,是修行成就所依之因成就之名也。凡彼自己所乐欲之自性一切智性三种,及境行善法所依之因,及种种一切现实圆满之证得等现证之四种。於中各各现证。亦云波罗密之依因,及所作之成就是也。

   凡此等如其所有之加行,及见与修等,诸道差别之自性之成就之性相分别之甲铠,及契入与资粮,及决定成就等之内中,以精进之自性为始初最要,而作甲铠之说明也。

   各各施等中 各以六种摄 云何修甲铠 说如六种六

   所云如是,施等诸法中,所施能施上,凡能作声闻等之意想类务断(戒),闻一切士夫不悦耳之言能忍(忍),欲望发生及於他依赖性能作舍(进),自勤及去贡高不群之一心,及与他乘等不合独己增上性之一心也(定),此等应当回向无上正等圆满菩提(慧)。如是等如次是於施等上能作无所缘之甲铠。及於彼施中能谨守戒律,忍耐圆成,始终精进,静虑成就,般若能作也。如是施等波罗蜜多,各各施等所摄,六与六乘,成三十六,是广义式之施等六法齐全甲铠修行成就之六种也。

   被著如是等甲铠,於行契入出生二者(因果)趣向之成就者,行契入也。

   无色定施等 诸道四无量 无所缘随具 三轮净为二

   所作大现知 一切种智相 大乘行契入 向上者应知

   如是云者,一静虑无色令修行者趣入,二施等波罗密六,三见道、修道、无学道、殊胜道,四四无量,五无所缘及具足,六一切现实三轮清净,七大所作,八六现知,九如是一切为种智性体上正真住之性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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