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個境,沒有取它的相,也沒有取它的隨好,但是還是要産生這個不好的心,“令心流漏”,起煩惱,這個時候要修律儀,要修根律儀。什麼叫修根律儀,後頭還有解釋。
所以這個我感到很好,補充一下對大家理解這一篇的根律儀有大幫助。根律儀用功方式也可以更明確地知道,這個《瑜伽師地論》全部是用功的方法,並不是叫你懂一點東西,把自己知識充實,這有什麼充實呢?如何守正念,如何常委正念?如何防止意根去流漏到這個色聲香味觸境上去,都是自己用功的一些方法。
怎麼樣子可以使它不起煩惱呢?見到境的時候不要取它的相,不要取它的隨好,萬一有時候念頭失掉,或者煩惱太盛,雖然不取相,不取隨好的時候還要産生惡法,這個時候怎麼樣呢?那就是修律儀,怎麼修律儀?後頭要說。所以說一種是防護根,一種是修律儀,這兩個東西使我們非理作意的意的煩惱可以息下去。那麼下邊再說。
不取其相
雲何于眼所識色中不取其相?言取相者,謂于眼識所行色中,由眼識故取所行相,是名于眼所識色中執取其相。若能遠離如是眼識所行境相,是名于眼所識色中不取其相。如于其眼所識色中,如是于耳鼻舌身意所識法中,當知亦爾。
“雲何于眼所識色中不取其相”,什麼叫不取相呢?這個大概你們抄了的,你說方法麼是不要取相,不取隨好,那麼不取相不取隨好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下邊就要說,什麼叫取相?“謂于眼識所行色中,由眼識故取所行相”,眼識對境,有它的行相,執著那個行相 “是名于眼所識色中執取其相”,就是說眼睛觀色的時候,它這個行相,執著那個行相。
“若能遠離如是眼識所行境相,是名于眼所識色中不取其相”,假使你能夠遠離執著這個行相的話,你就叫做“不取其相”了。“如于其眼所識色中”,眼睛如此,那麼耳鼻舌身意它所識的法就是色、聲、香、味、觸、法,“當知亦爾”,就是舉個例,以眼作例,其他耳鼻舌身意了都一樣的了。
這裏說的還不夠仔細,注解裏邊還有句話20。“雲何于眼所識色中不取其相等者”,這些什麼意思呢?就是說眼識本來不會取相,眼識是現量,它不去執著那些行相好不好,它不執著。而真正在作祟的還是意識,所以說這裏邊是表示“意識不取眼識所行境相”,眼識所行的境相,由意識來執取,並不是眼識自己執取。我們學過《二十唯識》都知道,眼識是現量境,沒有執著的,但是意識跟它生起之後-刹那以後,起一個意識,就是要有分別心的,它就要執著這是好的,這是不好的,要分別。所以說眼識生起來之後,意識不要去執取它,叫不取相。
“當知此中言取相者,謂即意識與眼識俱”,就是跟眼識同時生起的那個意識來執取的,可愛也好、不可愛也好就是意識的作用。“是故說言,由眼識故取所行相”,是由眼識去看了色之後,由意識來執取,就是意識執取還是由眼識這個行相裏邊來的,所以說“由眼識故取所行相”,而實際上眼識的行相由意識來取,所以中間要轉個彎的。“眼識無間意識生故21”,因爲眼識,刹那眼識生起之後,無間,一刹那之後,就會生起那個分別的意識。
我們說這個顯色、形色、表色,顯色就青黃赤白,顔色,假使我們看個人,他的眼睛是藍顔色的,嘴唇是紅的,臉是白的等等這就是好的,殊妙的色,這是顯色。形色,長得不瘦不肥的、苗條的等等,這是形色。表色,他的行動,他的一舉一動怎麼怎麼可愛不可愛等等。這都是眼睛所對的境相,眼識所緣的境是這些,但是跟眼識同時生起的意識,也能緣這些境,眼識緣這些境的時候,意識在執取它的相。如果意識不執取,那你不會産生貪與不貪的問題,所以關鍵在意識。
我記得我們在《俱舍》裏也有一個頌,它說對外境的染著是意識,假使我不生意識的話;外鏡對我毫無關系了。那麼阿羅漢就是不産生這個染汙的意識,在任何地方他不會起煩惱,他眼睛一樣看東西,並不是說眼睛不看,耳朵不聽,躲在山溝裏,並不是。真正到了阿羅漢的話,他煩惱斷掉,他看色也好,跟照鏡子一樣,根本不起貪著,看到這個東西就是這個東西。他沒有貪,這個瞋的心是沒有的。主要的功夫還是意識裏邊下。
不取隨好
雲何于眼所識色中不取隨好?取隨好者,謂即于眼所識色中,眼識無間俱生分別意識,執取所行境相;或能起貪,或能起瞋,或能起癡,是名于眼所識色中執取隨好。若能遠離此所行相,于此所緣不生意識,是名于眼所識色中不取隨好。如于其眼所識色中,如是于耳鼻舌身意所識法中,當知亦爾。
“雲何于眼所識色中不取隨好”,這個相就是比較明顯的,“隨好”是意識細的分別,“雲何于眼所識中不取隨好,取隨好者,謂即于眼所識色中”,眼睛所看到的色裏邊,“眼識無間”,取隨好,也是意識取的,並不是眼識自己取的了。“眼識無間”,眼識過了之後,一刹那,同時生起一個分別意識,這個意識執取眼識所行的境相,或者起貪,或者起瞋,或者起癡,這就叫“眼所識色中取隨好”,這個隨好是意識取的。相,眼識也能取,意識也能取,而這個隨好是意識的分別。隨好都是在裏邊,從意識分別的好,在表面上這個色相裏邊是看不出來的東西,所以說這是意識的境界。
“若能遠離此所行相。于此所緣不生意識”,這個相我們意識不要去分別它,這個隨好就不生,就叫“不取隨好”。這個“是名于眼所識色中不取隨好”。“如于其眼所識色中,如是于耳鼻舌身意所識法中”,同樣一樣。
那麼注解裏邊有這一句話22,“雲何于眼所識色中不取隨好等者,此顯意識不取色相所有隨好”,這個隨好是意識所取的境界,不是屬于眼識的。“當知此中言隨好者,謂由分別意識于彼色相種種分別之所引發”,就是色相裏邊我們所看的那個相,比較顯的,眼睛所看到的相裏邊,裏邊含蓄的那些好,這是意識的分別,不是屬于眼識所見到的,是“種種分別之所引發”,意識分別所引發出來的,“唯是意識所行,意識境界,意識所緣”,這是意識的事情。所以隨好,並不是眼睛能夠看到的,是意識裏邊分別出來的。意識就是它根據過去的現在的種種計度,那個籌量,它就看著這個是屬于好的,那個屬于壞的。
我們舉個很簡單例子,一樣的月亮有人看到很歡喜,吃酒,吟詩;也有人在遠地,出去的人,看到月亮,思家鄉,就流淚。月亮是一樣的,但是這個意識分別有的是産生歡悅的心境,有的産生憂傷的心境,也有人過去或者跟什麼人在月亮下邊一起歡樂過的,後來那個人沒有了,他看見月亮,特別的悲傷等等,這些屬于“隨好”,意識的境界。當然這個比喻不是恰當的,我們比喻只能取一個-屬于意識的,就不是屬于我們眼識看到的;看到的是一樣一個月亮,但是意識分別就各式各樣都會有。這裏取這一點。那就是說隨好,是意識的境界,不是眼耳鼻舌身的境界。
“複有余類執取其相23”,這兩段我們也抄了。有好幾種解釋,我們把第一個解釋講了就可以了。解釋不要羅列太多,使大家頭緒紛繁,反而搞不清楚。
防護諸根
如是于眼所識色中,乃至于意所識法中,執取其相及取隨好;由是發生種種雜染。彼于取相及取隨好,能遠離故;便不發生種種雜染。
“如是于眼所識色中,乃至于意所識法中,執取其相及取隨好,由是發生種種雜染”,“雜染”就是煩惱。“彼于取相及取隨好能遠離故”,它不去取相,遠離,就不發生這些雜染,煩惱就不生。所以說我們見了色境的時候也不要去取相,不要去取隨好,那麼就再還它一個照鏡子一樣的,這個色顯出來了。不取相,不取隨好的話,煩惱就不會生的。這是一種。這是守護正念的話。
修行律儀
若由忘念,或由煩惱極熾盛故,雖獨閑居,由先所見眼所識色增上力故,或先所受耳鼻舌身意所識法增上力故,發生種種惡不善法。隨所發生而不執著,尋便斷滅,除棄變吐,是名于彼修行律儀。
“若由妄念”,第二種,假使忘念,就是說把念頭忘掉,或者煩惱太熾盛,或者雖然是你獨居閑所,沒有看東西,但是以前眼睛所看到的色,或者耳朵聽到的聲音回憶起來,這些力量,它就産生種種的惡不善法,惡的心,隨欲産生了。
我們很多人就是說經常起惡念,這個惡念就是你過去留下的種子,雖然沒有碰到境界來,但是你這個種子,它要冒出來的時候就生出來這個念頭。該怎麼樣?“隨所發生”,那麼你要修律儀,修律儀的話,即使你産生,這些事情,不善的心,出來之後可以不執著。“尋便斷滅”,不去執著它,而且不久,尋就是不久,便可以滅除,“斷滅”。“除棄變吐,是名于彼修行律儀”。修律儀的功能就是,即使你沒有取相、取隨好,因爲過去煩惱太熾盛,或者過去的一些影響,使你産生煩惱的時候,可以使它斷滅。
“斷滅”是什麼呢24?斷滅,使它不現行,現行不相續。本來你貪心起來,把它軋斷叫斷滅。“除棄”,“令彼諸纏不現行”,這些纏就是煩惱,“不現行”就是不給它現出來,煩惱把它壓下去,這叫除棄。“令彼種子不隨眠逐故,是名變吐”,“變吐”,就是更把它吐掉,就是種子也沒有,消盡了。
我們說種子消掉,是很高的境界,是無漏的境界,所以說修根律儀,它裏邊層次高低都有,初修的也得修,但是真正起力用的斷種子也能斷,那就是見道以上的事情。
策發防護
若于其眼所識色中,應策眼根,及于其耳鼻舌身意所識法中,應策意根;即便于彼作意策發。如是策發令不雜染。由是因緣,于此雜染防護眼根,廣說乃至防護意根。
“若于其眼所識色中”,假使對眼所識的色法裏邊,那麼要策根了。我們不是也有個策根麼,這個策根有兩層了。
“若于其眼所識色中應策眼根,及于其耳鼻舌身意所識法中應策意根”,眼睛看色,有些時候要策根,要看;耳聽聲音有的時候要聽;心裏想事情要想;這個是叫策根。這樣子策根之後,“即便于彼作意策發”。應該策發的,就作意,就是起一個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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