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64 《在電腦上讀金剛經》(顧偉康)▪P12

  ..續本文上一頁即起心分別之念。入後是離細念,即不待分別,與心俱生之念。此又前後不同處也。」

  江居士之總括,有叁處殊勝:第一,他以「境」和「心」二個名相,很簡明地概括了《金剛經》前後二周的重心差異,充實了無著的說法(無著說得實在太簡單)。第二,他以「無住」二字概括《金剛經》之宗旨,以統領二周,以免讀者只看差異,忘了其根本意趣是一致的。第叁,如此總說,自然而合理地引出下面五個分科。

  (1)前周爲將發大心修行者說,後周爲已發大心修行者說。

  「前是爲將發大心修行者說。教以如何發心,如何度衆,如何伏惑,如何斷惑。後是爲已發大心修行者說。蓋發心而曰我能發、能度、能伏惑斷惑。即此仍是分別,仍爲著我,仍須遣除。後半專明此義。須知有所取著,便被其拘系,不得解脫。凡夫因有人我(即執色身爲我)之執,故爲生死所系,不得出離輪回。二乘因有法我(雖不執有色身,而執有五蘊法,仍是我見未忘,故名法我)之執,遂爲涅槃所拘,以致沈空滯寂。菩薩大悲大智,不爲一切拘系。故無挂無礙,而得自在。此之謂不住道。所以少有執情,便應洗滌淨盡,而一無所住也。」

  此說即是前人所持「前爲凡夫說,後爲聲聞菩薩說」之沿襲,前周破生死,後周破涅槃。對此,江氏在《金剛經》前後用語之不同中找到了證據,此乃是江氏之二周說的新意所在。

  「後半部開章以來,但說發菩提,不說心字者,所以遣其執著此是菩提心之見也。苟執于法,便落我人四相,便非菩提心,故應遣也。至此則諸法空相矣。菩提心現前矣。故此處不曰發菩提,而曰發菩提心矣。應如是知見信解,不生法相雲雲,正所以顯示發菩提心,必應如是。如是,, , 乃爲菩提心。即以結束前來遣蕩不住發心之意。在令開如是知見,起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雲爾。豈令不發菩提心哉。」

  「前半部中,無論寶施、命施,概言福德,未言功德。而此則雲前菩薩所得功德。前菩薩七寶布施,以功德稱,必其已知離相修慧,非但知著相修福之人可比矣。因言功德,因稱菩薩。」

  這一見解,還有助于《金剛經》版本的校勘。一般坊間所見之《金剛經》流通本,校勘方面很少精到,如上述之「菩提」和「菩提心」,「福德」和「功德」,往往是不加區分的。

  (2)前破粗執,後破細執。

  粗細之分,乃明憨山之發明,其《金剛決疑》雲:

  「﹝解﹞從此以下,征破微細我法二執也。經初問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者,以初發心菩薩,乃凡夫中大心衆生始發度生之心,故種種著相,以依著自己五蘊色身修行。其所行布施,乃執著六塵粗物而求福果……已前半卷皆此意也。其所破我依凡夫見起,即五蘊色相之我,其四相皆粗。今此經文以下乃是破已悟般若之菩薩,但能證之智未忘,以此執著爲我,此是存我覺我之我,乃微細我法二執,四相皆細,故此經中標出一我字爲首。但雲我應滅度衆生,更不言布施,是知功行已圓,唯有生佛之見未泯耳,故前粗後細。」【32】《金剛決疑》

  憨山此說,頗有功于佛法,因爲流行的對二周說的理解,人們往往會忽視前後二周的相通之處,簡單地認定:前周破法執,後同破我執--閱讀《金剛經》,前周何尚不破我執?後周又何不破法執?所以正確的說法應是我法俱空,前後周的差別,在于「境」與「心」,凡夫與二乘,粗與細之分。江味農把這一點說得相當清楚:

  「當知我、法二執,皆有粗有細。粗者名曰分別我法二執,蓋對境遇緣,因分別而起者也;細者名曰俱生我法二執,此則不待分別,起念即有,與念俱生者也。此經前半是遣粗執。如曰:不應住六塵布施,不應住六塵生心,應無住心,應生無住心,應離一切相雲雲。皆是遣其于境緣上,生分別心,遂致住著之病。所謂我法二執之由分別而起者是也。故粗也。雲何遣耶?離相是已。後半是遣細執,即是于起心動念時便不應住著。若存有所念,便是我執法執之情想未化。便爲取相著境之病根。是爲遣其我法二執之與心念同時俱生者。故細也。」

  (3)前離相,後離念。

  離相離念,應是傳統成說,但江氏此處,又糾正了一個很容易産生的偏差--既然前爲凡夫,後爲二乘,則《金剛經》前淺後深。

  不錯,就修行而言,須得按步就班,由淺入深。

  「此經前半部多言離相。相即是境,故總科標名曰約境明無住。後半部專明離念。(念,即見也。)念起于心,故總科標名曰約心明無住。此是本經前後淺深次第。今于前半將畢時,乘便點出見字。以顯前後次第,緊相餃接。並以指示學人,修功當循序而進,由淺入深。此爲世尊說著我見雲雲之深意,」

  但若由此逆推,論爲《金剛經》本身,也有前淺後深之差別,則是大謬也!

  「前令離相,是遣其所執也;後令離念,是遣其能執也。前不雲乎?所執之幻相,起于能執之妄見。故乍觀之,本經義趣,前淺後深。然而不能如是局視者,因遣所執時,暗中亦已兼遣能執矣。何以故?若不離念,無從離相故。故前半雖未顯言離念,實已點醒不少……所以昔人有判後半是爲鈍根人說者,意在于此。謂利根人即無須乎重說。因世間利根人少,故不得不說後半部,令鈍根者得以深入。此昔人之意也。不可因此言,誤會爲後淺于前。雖然,離念功夫,甚深甚細。若不層層剖入,不但一般人未易進步。即利根已知離念者,若不細細磋磨,功行何能徹底。如剝芭蕉然,非剝而又剝,豈能洞徹本空,歸無所得乎?當知後半部自明五眼以後,愈說愈細。至于證分,正是令于一毫端上契入之最直捷了當功夫,所謂直指向上者。不明乎此,圓則圓矣,頓猶未也。若局謂後半專爲鈍根人說,于經旨亦未盡合也。此理不可不知。」

  值得注意的是:江氏在此批評了傳統的利根鈍根之說。筆者最初檢索時,還驚詫江氏何以漏了吉藏列于篇首之利根鈍根說?再仔細是考量,在立論上,利鈍之說直接與凡夫二乘說沖突,所以江氏的二周說中沒有采納,有其充分理由。

  (4)前說「二邊不著」,後說不著「二邊不著」。

  「前半說,離一切相,方爲發菩提心;方爲利益一切衆生之菩薩。是空其住著我法之病。後則雲:無有法發菩提,無有法名菩薩,以及一切法皆是佛法等語。是空其住著我法二空之病也。故前是二邊不著;後是二邊不著亦不著……遣之又遣,至于能所皆離,並離亦離,方證本來。」

  此一說在用詞和思維方法上,頗受禅宗影響。就立論而言,「二邊不著」乃是中國佛學自叁論宗以來的傳統,所謂「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爲是假名,亦是中道義」是也。至「教外別傳」的禅宗興起,方連「二邊不著」也要破著。江味農居然在《金剛經》中找到了依據。

  (5)前一切皆非,後一切皆是。

  此說爲江氏之發明,前人從無此說。

  「前半部是明一切皆非,(如曰:非法非非法,有住則爲非住。)以顯般若正智之獨真。蓋此智本一塵不染,而一切相莫非虛幻。故應一切不住,而後正智圓彰也。後半部是明一切皆是,(如曰諸法如義,一切法皆是佛法,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以明般若理體之一如。蓋此體爲萬法之宗,故一切法莫非實相,故應菩提亦不住,而後理體圓融也。」

  對此立論,他也從《金剛經》本文的用詞中找到證據:

  「前半部中,長老答辭,多言不也。即不答不也,亦從無答如是者。後半部惟開佛知見中,答如是最多。(此外只有答以叁十二相觀如來一處,言如是。)此經字字皆含深義。可知凡答如是,決非泛言。實承前已說者,表示諸法一如,一切皆是之義耳。」

  乍一看,江氏此說,頗爲突兀,令人有「過尤不及」的擔心--佛法圓通,何能將一經截然分開,說一半「一切皆非」,一半「一切皆是」?但就《般若》經義而意,江氏此說似乎有理,近人湯用彤教授曾有一段極精彩的議論:

  「《般若》《涅槃》,經雖非一,理無二致。(《涅槃》北本卷八,卷十四,均明言《涅槃》源出《般若》。)《般若》破斥執相,《涅槃》掃除八倒。《般若》之遮诠,即所以表《涅槃》之真際。明乎《般若》實相義者,始可與言《涅槃》佛性義。」(《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第451頁)

  若在遮诠的立場上理解「一切皆非」,在佛性的立場上理解「一切皆是」,江居士之說,大有深意焉!

  關于《金剛經》二周說,吉藏和江味農,足以涵蓋古今,凡有所說,皆逃不出二家已述。但有一特例,則非提一下不可,那就是沈家桢博士的<「雲何應住」和「應雲何住」>一文。

  八、「雲何應住」和「應雲何住」

  沈家桢博士悉心研究《金剛經》多年,著有《<金剛經>的研究》(光碟中編號爲【62】),其中<「雲何應住」和「應雲何住」>一文,實系《金剛經》二周說中的一個新課題。

  沈居士該文開首即提出對《金剛經》二周的疑問:

  「我要和各位研究的問題,是爲什麼在佛講了很多道理之後,須菩提還會提出同樣的問題。經文經過了一千多年來的抄寫和印刷,在抄寫、印刷過程中,是不是有錯誤的可能?這是我多年來的疑問。有些注經大德,認爲須菩提第二次重提這個問題,是他的慈悲,是要讓第一次問題還沒有聽懂的人,還有機會再聽到佛的開示;也有的大德認爲這兩次的問題,文字雖然相同,但其意義有深淺的不同。這些解釋都不能消除我的疑問。」

  經多年留心,他終于有了答案。首先是他得到了考據上的支持--

  「去年,我細讀了江味農居士著的《金剛經講義》,發現他對這個問題曾做了深刻的研究。他不但考據了古代的大德注解《金剛經》時所引用的經文,且根據敦煌石室唐人寫經,譬如石室秘寶中柳公權所寫的《金剛經》等,提出他的結論。

  他的結論是第一次問的時候是『應雲何住』,第二次問的時候是『雲何應住』;他並且說,不僅唐朝的…

《64 《在電腦上讀金剛經》(顧偉康)》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