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不應取著「法」,也不應取著「空」。
戊叁、結示進信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以是義故」「義」是義理,「金剛經」講到這裏就是要把叁種四相都空掉,根據這樣的義理,「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如來在平常、尋常生活、日用中就是在說「般若經」與「金剛經」,在這之前,如來我常常跟你們諸大比丘說,叫你們聽了我說的法,不要著相,不知你們是否有記在心裏嗎?現在把以前說過的「空法執」的道理重提出來。「知我說法,如筏喻者」:如來說法沒有一個真實的什麼法給你,如來說法就像要過河、過海要用的「筏」一樣。「筏」就是船,用許多大竹竿把它連貫起來,放在水裏當做船,是過河用的工具。如來說法就如「筏喻者」,沒有船筏,不能過煩惱河,渡生死海。爲了要過煩惱河,渡生死海,就需要靠如來說的法門,就如過河需靠筏船一樣。「渡河須用筏,到岸不須船」,比喻什麼呢?在沒有斷煩惱,沒有了生死,需要如來的法,等斷了煩惱,了脫生死,已經到達彼岸了,你還起法執幹什麼呢?那個法已經用不著了,就如筏船,渡了河,不得不舍筏而登岸。現在「金剛經」叫你一念生淨信之心,不能起我執,還不能起法執,下面再解釋「法尚應舍,何況非法」,這兩句文很不容易消,「心印疏」與「新眼疏」都把這個「非法」解爲不是佛法上去了。這兩種注解我都不采取,爲什麼呢?因爲這與經文的本意不合。前面經文是講叁種四相,我執四相、法執四相、空執四相,空執在「金剛經」的經文上就叫做「非法相」,現在這兩句經文中的「非法」還是指著前面的那個「非法」,不會解釋到世間法上去。爲什麼不用那兩種解釋呢?我認爲第一、在「般若法會」上,如來已經說了四十年的法,大乘的弟子是不會執著世間法了,也就是所謂「非法」就不是佛法,是不會去執著。就是二乘弟子都已證了阿羅漢,證到了辟支佛果,他們又怎會去執著非佛法的世間法呢!如來用不著提到這個道理,這對初發心的凡夫可以講,對「金剛經」法會的弟子,如來不會講這個道理。何以故?因爲在時間上,對象都不應機了,就如在研究所的學生,你還給他講小學的課程幹什麼呢?第二、與經文不合,因爲經文上講「若取法相,若取非法相」,明明有個「非法」,怎麼在總結這段經文時,這個「非法」會解到世間法上去了呢?據于這二點,所以我不采取這兩種注解。那麼我怎樣解釋呢?希望同學們記住,以便好好研究。如來說的法是有功用的,有何功用呢?可以斷煩惱,了生死,如船如筏的比喻,「過河需用船,登岸不需舟」。所以如來的法確切有船筏的功用,它能令你渡煩惱河、生死海,這有功用的法還應該舍,何況是「空」的「非法」,就是「二空」之理,還執著幹什麼呢?到那個時候,你已能任運自然,就能證得「二空」之理了;這不是說「二空」之理淺,其實「二空」之理比法執又深了一步,但是它沒有直接的斷煩惱,了生死的功用。要斷煩惱,了生脫死需要如來的法,不需要我空、法空的俱空。有直接功用的法還要舍去,何況沒有直接功用的「非法」也就是「二空」,你還執著幹什麼呢,這樣解釋就與經文原意相吻合了。
無得無說分第七
戊四、重釋伏疑(分叁)
己一、防疑示問
第七分講釋迦佛成了佛,他證得菩提果,是有所得嗎?無所得;釋迦佛天天在說法渡衆,有說法嗎?無所說,這叫做「無得無說」。這樣就令人生疑說:如你所說,一切皆不應取,不合「有得有說」,爲何如來得道說法呢?爲防這個疑問,所以釋迦佛自己先示問。今看經文:
【「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
這裏舉出了兩個問題,學大乘佛法的人,對一切相都能破掉,但佛相、法相不容易破。何以故?因爲在開始時,我們不信佛的緣故,所以如來一成了佛,就開導我們要信佛,我們沒有聽過法,佛就開導我們要相信法。開始就叫我們皈依叁寶,即皈依佛、法、僧。爲什麼要皈依僧呢?僧是住持佛法的人,又是弘揚佛法的人,所以一定要皈依。佛在世時,他一個人就代表叁寶了,因爲佛本身是佛寶,他說的法是法寶,他本身又是個出家人是僧中的一份,是僧寶。佛在世時並不嚴格的提倡尊重僧寶,可是要尊重佛,尊重法。佛說了叁四十年的法,爲什麼現在要把這最後的兩個執著也要給打破呢?這就是禅宗門下所謂:「若有一些些,便有一些些」,「一些些」就是一點點,因你心裏若有一點點的執著,那就是個障礙,所以說你有個佛相、有個法相,心中便不會清淨,必須一無所有才叫清淨心呀!前面佛要我們把佛相空掉,當面問須菩提:「可以身相見如來不?」可是須菩提悟到了「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因爲如來所說的身相「即非身相」。這有兩種解釋,一種是你所說的丈六金身,叁十二相不是法身實相,反過來解釋也可以,這是叫我們破對佛相的執著,不但應化身佛的相不可以執,報身佛的相也不可以執,這是因爲「凡所有相,皆是虛妄」。這樣一來,報身佛空了,又起了個疑問:那供「佛」不是沒有功德嗎?不是沒有「佛」可成嗎?所以前面第五分佛就解釋你能「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就不會落到斷滅,才能見到法身如來,才能成佛。這以後又破法相,不但我執不可起,因一起我執,我等四相現前,連法執也不可執著,這就是破法執。更進一步連「非法相」的二空也不可執著,一執著還是有四個相現前,應從心裏清除得一幹二淨,才叫淨信之心。此淨信之心,一點相也不許存在,于是便又生了疑問,是什麼呢?就是不起「我執」這道理我們都了解,但不起「法執」這就難得了解,何以故?因如來證得菩提果成了佛,世尊您告訴我們如來所說的「言說章句」就是法寶啊!現在您又叫我們不要起「法執」,那不是自相矛盾嗎?如來因此就解釋這道理,即要澈底的把佛和法都空掉,這就連著空佛也空法合起來了。既然不可以執著一尊佛,也不可以執著一個法門,那麼如來實在是成了佛,是證得了菩提果,這就問:「須菩提!于意雲何?」現在開始講這分的經文:須菩提!在你的心意,以爲怎樣呢?「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耶?」如來有沒有得到「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呢?」這是第一個問題,「如來有所說法耶?」我如來天天給你們說法,你說如來有沒有說法呢?提出這兩個問題,兩個「耶」字。這一問須菩提是真正悟到甚深的「般若」道理了。
己二、當機裁答
【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
「須菩提!如我解佛所說義」,須菩提對佛所提出的問題,回答得很活潑,而不是死板板的答覆,他白佛言:如我領悟到佛所說的甚深義理,「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須菩提他不正面回答得到或者沒有得到,他都不說,他說沒有一個定法,名字叫做「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這就是他所領悟到的甚深道理。這句子是個很活潑的句子,如來既然成了佛,證得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爲什麼我說沒有一定的法,名叫做「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呢?這可要注意「名」字上,因爲沒有一個法一定要叫個名子,爲什麼呢?就如「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翻到中國話是「無上正等正覺」是個對待的假名詞。「無上」對著菩薩、叁賢、十地、連等覺,還沒有成佛,仍還有個上,就是叁賢菩薩之上還有十地,十地菩薩之上還有等覺,等覺菩薩之上,還有佛,這佛成了佛才叫做「無上」,這是對著菩薩有上之覺,才叫做「無上」。什麼叫做「正等」呢?對著聲聞、緣覺二乘人的偏覺就叫「正等」。他所證的覺不是邪覺,而是「正覺」,二乘人只是自利而不肯利衆生,偏到一邊去,所以如來超過了二乘之覺,故叫「正等」。怎樣叫做「正覺」呢?對著凡夫、外道的不覺、邪覺就叫做「正覺」;對二乘只自利而不利他的偏覺,叫「正等正覺」,對菩薩有上之覺就叫做「無上、正等、正覺」。這都是對待的假名詞,沒有一定的什麼法叫「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或叫個「無上、正等、正覺」,以上是須菩提領悟出來而答覆的。「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如來自成佛後,說法說到「金剛經」的法會上已說了四十年了,前面說「無有定法」,其實如來是天天在說法,不是沒有說法,只是沒有一個一定的法門在跟你說而已。爲什麼呢?如來說法是應機逗教,看你是個什麼根機,就跟你說什麼法,你是個人天乘,就跟你說人天乘的法,你是二乘,就跟你說二乘法,你是個大乘就跟你說大乘的法,這叫做觀機逗教,應病施藥,就像名醫治病沒有一定的藥方,如來就是個大醫王,他觀衆生的根機而說法,那有一定的法可說!
己叁、征起釋成
【「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
這個「何以故」是須菩提長老自己征問自己解釋的,爲什麼我說如來證得菩提果,沒有定法叫菩提果呢?因爲如來所說的法,沒有定法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如來天天在說法,連所說的菩提果法「皆不可取」,爲什麼呢?如來凡有所說,皆爲隨順衆生的機宜方便引渡,非「金剛般若」真實的義理,故「皆不可取」,因一執著就錯誤了。「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我爲什麼要用這個靈活的句子,而不說死板板的句子呢?因爲「非法」者,非有法也,「非非法」者,非空法也,因此說「非法」不對,說「非非法」也不對,因如來所說之法,密說顯說,無不令遠離「空」「有」二邊,會歸中道,如來所說之法,有時說空,有時說有,皆是因病施藥,都是針對衆生的根性而說的,既然無定法可說,所以「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爲什麼皆不可…
《58 金剛經講錄(道源)》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