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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與派別

  法與派別

  葛印卡

  各位追求幸福快樂的朋友:

  每個人都想追求心靈的平靜與和諧。生命卻是充滿痛苦,各式各樣的痛苦,各種不同原因導致的痛苦。苦,無所不在。我們如何才能從痛苦中跳脫出來呢?我們該怎麼做才能享有一個平靜和諧的人生,過一個利己又利人的生活呢?

  古印度的先聖先賢及先知們就曾思索:「苦到底從何而來?」,而「解脫苦的方法究竟爲何?」痛苦的原因乍看之下多如牛毛,數不勝數。然而光是把這些表面的苦源消除掉並不能解決問題。因爲痛苦真正的源頭深埋在我們心底,除非我們把這些深層的苦源處理幹淨,否則不可能經驗到真正的和平,安詳,與快樂。

  那我們該如何把深層的苦源清除幹淨呢?每個智者及覺悟者都了解到,唯一的方法就是走法的道路。如果你的生活循著法的道路而行,痛苦就會離你越來越遠。因爲苦與法無法共存。然而問題出現了,因爲幾百年的時光過去了,大家反而忘記什麼是法了。而如果你不了解什麼是法,你要怎麼把法應用在日常生活中呢?

  兩千年前,印度有兩支截然不同的傳統。其中一個傳統尊崇法純淨的本質。另一個則崇尚宗派儀式、典禮等外在的東西。過去正法的這一支比較有力,可是隨著時間消逝卻逐漸式微,乃至于最後在印度消聲滅迹。印度後來留下來的東西都已經找不到正法的影子了。這真是可惜啊!我們今天若在印度討論起「法」,人們通常會問的問題是:「什麼法啊?印度教的法,還是佛教的法呢?耆那教的法,基督教的法,還是回教的法呢?錫克教的法,拜火教的法,還是猶太教的法哩?你講的是哪一種法呢?」

  人們已經完全忘記正法了,這真是一大憾事啊!法怎麼會是印度教的、回教的、基督教的、耆那教的、拜火教的,甚或是錫克教的法呢?真是匪夷所思!如果是正法的話,那就該是普遍通用,不限任何教派的。不可能是什麼什麼教的法。各個宗派都有它不同于其它宗派的儀式典禮,以所謂的「印度教的法」來說好了,印度教就有自己的儀式、典禮及其它屬于印度教特質的東西,有它自身的信仰、教條、及哲學思想,當然也有印度教的一些服裝規定及像是禁食這樣的紀律。回教的法也是一樣,基督教、錫克教、其它任何宗教都是一樣,有各自的信仰跟規定。但法跟這些都沒有關系。宗派是各自有別的。法是普遍通用的。

  Dharma(法)在古印度語中的原意現在已經看不到了。我們國家過去有很多古老的經典巨著,不幸的是很多都沒有好好保存下來。所幸有些經典在鄰國保存下來了。我們研讀這些典籍的時候,就會很清楚的知道古印度人在談Dharma(法)的時候,Dharma的意義是什麼。Dharma的定義是"Dharet¨ ti dharma",即「一個人所把持的,內心所涵蓋的東西」,這就是法。就是你的心在當下所抱持著,所內含的東西。這些東西可能是善念,也可能不是善念。以過去的話來說,善念就叫做kuoala-dharma,非善念就叫做akuoala-dharma。這兩個用語在過去的典籍中有很長一段時間不斷地出現。但不論是kuoala-dharma或akuoala-dharma,兩者都是Dharma(法)。你的心在當下所抱持著的東西就是Dharma(法) - "Dharet¨ ti dharma"。

  另外兩個典籍中常見的用語是arya-dharma及anarya-dharma。隨著時間的流逝,這兩個用語的原意也消失了。今天arya這個字指的是「人類某個特定的種族」。但這個字在過去的時候根本不是這個意思,跟種族一點關系都沒有。Arya的原意是「一個有純淨心靈的人,一個正直的人,或一個聖人」。這樣的人已經把心靈中的一切雜染去除幹淨,這樣的人就叫做arya。另一個字Anarya的原意則是指一個負面的人,他的內心充滿著不淨的、憤怒的、怨恨的、病態的、敵意的思想。所以一個內心純淨的人就叫做arya,反之就叫做anarya了。

  而像「印度教的法」─Hindu-dharma,「佛教的法」─Buddhist-dharma或是「耆那教的法」─Jain-dharma這樣的用語在典籍中則是從來沒見過。即使後來各個宗派在印度大鳴大放,這些字也依然存在,但就是沒人用這些字。大家用的是kuoala-dharma及akuoala-dharma這類的字。慢慢的,幾百年的時間過去了,另一個分歧出現了:kuoala-dharma(即,善法)叫做Dharma(法),而akuoala-dharma(不善的法)則叫做adharma(非法)。

  在古代的典籍中,dharma有另一個意思,即「內心所涵蓋之物的本質或特質,不管是善或不善。」一個人心靈的本質是什麼呢?這就是Dharma(法)。事物的本質及特質就叫做Dharma(法)。這個意思在現今的印度語中還看得到影子,比方說:「火的法是燃燒」-「火的本質就是燃燒自己並燃燒別人」。同樣的我們也可以說:「冰的法是冷」-産生低溫的狀態。這就是冰的本質, 這些普遍皆然的物質特性跟印度教有什麼關系呢?跟佛教、基督教、回教、耆那教、或錫克教有何相幹呢?要知道,火會燃燒,冰會降溫,都是普遍皆然的自然律法。如果火不燃燒,就不是火了。是火的話,本質就是燃燒。太陽的dharma(本質)就是發光發熱,如果既不發光也不發熱,就不是太陽。月亮的本質則是散發出柔和的光芒。這就是月亮的dharma,月亮的本質。不然就不是月亮。

  這就是dharma這個字在古老時候的用法。舉個例子:假如我內心所涵蓋的東西是不善的,總是不斷的燃燒怒火,充滿恨意、病態的思想跟敵意,那麼要知道這些負面情緒的本質就是燃燒。我會第一個被燒到。因爲火的載具一定是火的第一個受害者嘛!然後火才會延燒到其它各處。

  內心的負面思想便是這樣運作的。有負面思想、負面情緒的人,往往自己第一個遭殃。然後這個人就痛苦了。所以如果你老是充滿怒火,你還能期待過著和平、和諧、快樂的生活嗎?這根本就有違自然的律法嘛!換句話說,你根本與法背道而馳!因爲法就是普遍皆然的自然律法。再舉個例子:不管有意的或無意的,只要我把手放進火裏,手一定會被燒傷。火是不分貧富貴賤的,這只手的主人信的是印度教也好、回教也好、基督教、錫克教也都好,火都照燒不誤。火也不會管你是印度人、美國人、俄羅斯人、還是中國人,對火都沒有差別。火沒有歧視也沒有偏見。法就是法。

  同樣的,如果我讓心靈開始保持純淨,負面的東西就會開始清除掉了。自然的律法是這樣運作的:當心靈是純淨的時候,內心自然會充滿著愛、慈悲、同情、喜悅、跟平等心。這是純淨心靈的本質。至于這個心是印度教的,或是基督教的,國籍是印度或巴基斯坦,都無所謂。只要心靈保持純淨,就會有這些純淨的特質。而當你心中充滿愛、慈悲、善願及平等心的時候,自然的律法也會同樣的運作著,對應的特質會因應而生,這個就是Dharma(法)的本質。這些特質會帶來和平、和諧、及喜悅。你可以給自己取任何名字,行這個禮或那個禮,奉行這個宗教儀式或那個宗教儀式,信仰這套哲學或那套哲學,都沒有差別。法依然是法。

  然而一旦你汙染了自己的心靈,讓心中充斥著負面的情緒,自然的律法當下就會讓你嘗到苦果。這個苦果不是等死後才嘗到。死後會怎樣便會怎樣。但當下會怎樣呢?任何燃燒怒火的人都不會快樂的,只會經驗到痛苦。這個人不管叫什麼名字都一樣,來自任何階級、地方、宗派、或國家也都沒有差別。因爲任何人只要升起負面情緒,他當下就一定會痛苦。

  同理,當你把心靈純淨下來,讓內心充斥著好的品質,像是愛、慈悲、善念這樣的特質,自然的律法當下就會把善果送給你。品嘗善果不用等到死後,當下就可以享有了。當你的心靈充滿愛與慈悲,你立即會經驗到和平、和諧及喜悅。這就是Dharma(法)。跟任何宗派都沒有關系。

  有人說自己是一個根深蒂固的印度教信徒,有人說他是回教信徒,有些則是基督教或錫克教信徒,他們之中有的人可能是非常「如法」的人,有的人則身上一點法的影子都沒有。各宗各派的宗教儀式、信仰哲理、外在的服飾裝扮其實都與法無關。法是完全不同的東西。法指的是你當下心靈內涵的本質。如果你有一個良善的心靈,你就會嘗到善果。如果你有一個不良善、有缺憾的心靈,那就是苦果。

  如果法的了悟在印度開始盛行,有如兩千五百年前一般,印度會變得更和諧,因爲人心更和諧了。人們會把重點擺在自己是不是一個如法的人。也就是說,你有沒有保持一個純淨的心靈呢?是否能不再受負面情緒所汙染呢?如果你還是不斷地充滿憤怒、怨恨、惡念、敵意及其它負面的東西,你就不是一個如法的人。你也許有行某些儀式,也許也會去寺廟跟神明行禮,或去清真寺誦念經文,或去教堂禱告,或去錫克教的廟宇唱誦聖名,或去佛寺中對佛像行禮致敬,但這些都不會有任何幫助。

  當你心中有負面思想的時候,你就會把自己的悲慘怪到外在的人事物上。你會開始看別人哪裏做錯了。你甚至會誤以爲你之所以這麼悲慘就是因爲某某某怎樣對不起你或欺負你所造成的,或埋怨爲什麼你希望發生的事情沒有發生,你不希望發生的事情卻偏偏發生了。你可能一輩子都活在這樣的錯覺裏,以爲都是外在的因素導致你的不幸。因爲法的智慧沒有了,人們也于是忘了要走入自己的內心,去探索痛苦真正的源頭。

  比方說有人欺負我了,然後我開始痛不欲生。他欺負跟我痛苦這兩件事的中間,其實另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在我裏面發生著。而我並沒有意識到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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