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義脈
太虛大師 講
大勇 記
十年十月在北京夏宅講
一、釋經題目
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蜜。佛說般若,有十六會,故般若波羅蜜一名,通于諸部般若,是爲通名;金剛一名,專指此部般若,是爲別名。
金剛有二:(一)般若,(二)般若斷。般若有二:(一)體,(二)用。此般若體,從本以來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體性堅固,常住不動,不可破壞,故曰金剛。又此體性顯現時,一切妄相妄見,悉決斷無有,皆消歸于此體性,亦名金剛。是以金剛具有堅固、決斷二義。
此般若用,本不離體,在衆生分中,既未能顯現此體,般若妙用亦無由而發生。苟一旦體顯用生時,則一切妄相妄見,悉皆破壞無有。其破妄之力,最極鋒利,故曰金剛。又此智用,不但能破壞一切,且不爲一切所破,故雲:般若若大火聚,凡有觸者無不被燒。苟妄想緣般若時,妄想即當下消滅,歸乎般若;若暗中無明,暗中若得明,則明存暗亡;妄想若緣般若,則般若生,妄想不生矣。故此智用,非常堅固,非他可壞,是名金剛。
般若斷有二:(一)所斷,(二)能斷。所斷非他,即妄相妄見耳。所見之妄相,由能見之妄見而生,如空花由目眚而有。妄相妄見皆一妄想心所現,如空花赤眚,皆從一眼病而起;眼病若愈,眚花俱滅,妄想若斷,相見均寂。但此妄想最極堅固深細,無處不到,無法不緣,通于一切衆生法、菩薩法、佛法,甚難斷除,可謂之爲金剛妄想,非金剛智無能斷之。
能斷即般若慧,此慧有叁:曰聞、思、修。由文字般若發生聞慧,觀照般若發生思、修二慧。聞、思二慧及修慧中之一分,皆爲資糧慧,其余一分爲加行慧;由資糧加行二慧,降伏妄想。由加行位中世第一位進證智體,創獲實慧而斷除之,妄想斷處即般若顯發處。此能斷之般若,最爲堅利,故名金剛。──上之智體、智用、所斷、能斷,皆具有金剛之義,故曰金剛般若。
波羅蜜譯爲事究竟,因金剛般若而得到于究竟故。此究竟有叁:
(一)金剛智體究竟,所謂顯現究竟。此體本來不生,亦無有滅,平等周遍,無動無搖,生佛同具;不過衆生爲無明所覆,若以金剛智顯現之,顯現至于究竟,即成就叁德中之法身德,叁身中之法性身,叁涅槃中之性淨涅槃。所謂一究竟一切究竟,一切究竟一究竟。全經能顯之法雖有種種,而所顯者,唯此體性而已。苟明乎此,則佛一代時教所說之法,皆可了然,奚獨此經。
(二)金剛智用究竟,所謂發生圓滿。此用由體而生,體若未顯,用則不生,須由修習而漸次出生增長。到究竟時,即成就叁德中之般若德,叁身中之受用身,叁涅槃中之無住涅槃。因地之種種妄想,至此皆成無量河沙之功德,所謂不可思議之般若妙用也。
(叁)金剛斷究竟,所謂伏斷淨盡。斷通能所,能斷有二:1、緣能斷,即資糧、加行二慧。2、真能斷,即世第一位進證智體所生之根本無分別慧;此慧能斷除妄想至于究竟,故曰金剛般若波羅蜜。所斷之妄想,若種子,若現行,一一悉皆被斷無余,亦曰波羅蜜。合能所斷皆究竟,故曰金剛斷究竟。此斷究竟,即成叁德中之解脫德,叁身中之應化身,叁涅槃中之擇滅涅槃。此真能斷,即前之智體、智用,亦即金剛也。
二、解經義脈
茲釋經文,暫依(梁昭明太子所分之)卅二分,另爲分判:
甲、序分,即第一分是。由「如是我聞至千二百五十人俱」,爲通序,同諸經故。自「爾時世尊至敷座而坐」,爲別序,異他經故。
乙、正宗分,自第二分至第卅二分前半是。
丙、流通分,第卅二分後半是。
甲、序分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衆千二百五十人俱。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于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序分如常釋。
乙、正宗分,分二:
正宗分二:(一)贊請印允,第二分是。(二)示教解釋,自第叁分至第卅二分前半是。
﹝正宗分﹞(一)贊請印允,分四:
贊請印允,即爲四段:
﹝贊請印允﹞一、須菩提贊歎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衆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即「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是。蓋衆生初始發菩提心,尚未開顯金剛智體時,非佛爲之調護愛念,不但不能增長,且多退墮。是以經過二大阿僧祇劫之八地菩薩,尚須諸佛之警覺,始不住于所證空性而進取佛果,況初發心者!然亦衆生之自生自長,非佛能代其生長,不過佛時時調護愛念之,爲其增上緣,以除其妨害生長者耳,故謂之善護念。既得佛護念,遂能開發智體,智體顯現後,佛即爲之印證,並囑其善爲保持,拔度衆生,是曰付囑。以其實無所付囑而付囑,故曰善付囑。
﹝贊請印允﹞二、須菩提請問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應雲何住?雲何降伏其心?」】
即:「世尊!善男子至雲何降伏其心」是。在須菩提意,以爲菩薩發心,雖廣大過于二乘,然其必有所應住之境,所降伏之妄想,及能降伏之道,與二乘非異。
﹝贊請印允﹞叁、佛印證非贊非謬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即「佛言:善哉,善哉!至付囑諸菩薩」是。
﹝贊請印允﹞四、佛允答所請
【「汝今谛聽!當爲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即「汝今谛聽」下是。所言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之「如是」二字,即指下文第叁、第四兩分大意。
﹝正宗分﹞(二)示教解釋,分二:
次示教解釋。全經關鑰,不出須菩提「雲何應住、雲何降伏其心」之兩問;世尊「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之兩答。前第二分中爲正問,下第叁第四兩分爲正答,自第五分至第叁十二分前半反覆問答,皆不過顯明此二種問答耳。此本經之脈絡也。
今略明之:夫心本無相,由妄想而幻起,能取之見分與所取之相分。相如空華,空華本體即光明清淨之虛空,亦即平等周遍之金剛般若體性。故吾人當前所有之一切法相,種種妄想,當體即金剛智體,何所用其降伏?又何待降伏?祗了達妄想即空,即妄見自然無所分別。相見既息,妄心寂滅,常住平等之金剛智性豁然顯現;故妄想非妄想,假名爲妄想耳。既無所降伏之妄,亦無能降伏之道。如是降伏者,爲真降伏,爲究竟降伏,爲無過咎降伏,爲不共二乘之獨菩薩法降伏。所言降伏者,即非降伏,是名降伏。
所雲住者,凡夫則住于生死,二乘則住于涅槃,皆以有所住爲住,因其未開顯此金剛般若體性,不能發生金剛般若妙用,遂住于法而不住般若矣。菩薩了達一切法當體畢竟空寂之金剛智性,有何法爲菩薩所住?又何有能住于法之菩薩?以一切不住故,則能發生一切心,獲得不可思議之金剛智用,遂成就無量無邊等同金剛體性之福德,故非住相布施等福德所能比較,此全經之大義也。是以絕相顯體,即降伏其心;體顯用生,即無住而住矣。
此示教解釋中分二:(一)直顯示教答,(二)逐疑解答。又更總分爲十二段:
﹝示教解釋﹞第一、直顯示教答,分二:
﹝直顯示教答﹞第一段,就菩薩所度衆生明──第叁、第四分
此段最爲緊要,爲全經之綱宗。下十一段,皆不過就須菩提及大衆所疑上逐層解釋,藉以發明此一段耳。于中分二:先答降伏其心,即第叁分。次答應如是住,即第四分。
﹝就菩薩所度衆生明﹞初、菩薩降伏其心之法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诃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衆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即在發度一切衆生心,而精進勇猛修行一切度生事業,所謂所有一切衆生之類,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而同時又須觀察實無所度之衆生可令其涅槃者。蓋衆生相乃由妄想分別而起,衆生真實體性,即不生不滅常住周遍之大般涅槃,既本來涅槃,何須菩薩令其入耶?如虛空本來無花,何從有滅?不過如幻之衆生,于不生不滅法上幻起生死大苦,菩薩乃起空花萬行,巧設種種方便而度脫之,實則本無所度之衆生,亦無所入之涅槃。然亦非不度衆生,不過既了衆生性空,乃能不起執著,正好廣行一切度生事業。若不了此,則必妄計有能度衆生之菩薩,是曰我相;計有所度,是曰人相;複于所度中分其根性利鈍品類差別等,是曰衆生相;又計其輪回生死流轉相續,是曰壽者相。若著四相,則我見堅固,妄想隨逐,尚無能自度,何暇度生,故曰即非菩薩。
若能觀衆相皆空,則本體立現,妄心不降而自降,不用何種對治法以爲滋妄之本。蓋對治之法,乃系以妄除妄;妄妄無窮,終非究竟,故于妄心起時,即觀妄心當體空寂,無絲毫實在可得,無所用其降伏,即澈底降伏無余矣。此無四相,約人空明,以四相皆不離于人我執故。
﹝就菩薩所度衆生明﹞次、答應雲何住
【「複次,須菩提!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于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于意雲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複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夫心本周遍,離能離所,絕對絕待,無所可住,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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