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存己不施 防求于異事
現在福,爲自身所受;未來福,爲報恩所感,皆法相外異相之事,言不求此二種果報,但勤一念行施而已。此正诠應如所教住住字義。舊說謂單釋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兩句,謬。]
[複次,近說作複位解,大穿鑿。]
【「須菩提!(初斷行施住相疑)于意雲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應空生所稱如來)】
此一節,正答如來法也。
蓋空生首問如來善護念付囑,其意本問佛法。特以佛因地有如來之號,故稱如來。佛亦即因地如來法應之。故全經所稱如來,皆屬過去之化身。佛乃如來之應身,屬現在。現在有身相,過去無身相,其理甚易曉。佛正欲于淺近處引入妙義,乃即境而呼空生以問之曰:可以身相見如來不?身相,化身之相也,過去即滅。故空生遂以實對,而卻引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爲證。則空生意中,亦自有別領會矣。故佛亦乘機而正告之耳。如來所說,意是當時有此傳習之說,空生引以爲證,若謂如來即佛不必分別,則此經專以叁世異相之疑,統歸一相,皆無從領會矣。觀此則空生意中亦未常(編者注:「常」疑是「嘗」)以佛與如來混作一人。此章爲泛問因地如來法,不必疑矣。
凡所有相,皆屬虛妄,此正空相之實理,佛法之大源也。蓋佛法以一心之靈,不生不滅,恒古不斷,故百年旦暮,形骸如寄,凡所有相,皆六根六塵,爲無明識蘊所熏染,則今現在雖有身有相,與過去之無身無相,訖何異乎?故曰,皆是虛妄。然而形骸塵識之外,自有真性,乃實相也。實相無相,即爲法相。但凡人執相,故不能見法相。若能空諸相,則法相見矣。故又曰: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就眼前淺近引入深義,以究無相宗旨,而即以完空生發問之意,正佛機之妙,文義雙絕者也。故偈曰:分別有爲體,防彼成就得,叁相異體故,離彼是如來。叁相,應身、化身、法身也。有爲,即指身相。須菩提謂不可以身相見,猶有過去現在之見。故曰叁相異體故,若泯叁相之異,則見非相之相,即見如來。故曰離彼是如來。偈語甚明,今人多誤解。
此經一章,言如來法也。無相爲心法,布施爲行法。若見非相之相,爲如來實法也。
發謂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之目,本佛所自名,經文可見。然方在演說之始,而遂謂此經,于理未合,故先德多疑之,訖無定論。予觀楞嚴論諸實義盡,文殊亦請如何奉持,佛遂唱經目;後又言天獄諸趣,及奢摩他魔事,皆推廣余義,故溫陵以結經分助道分別之。今此首叁節,實盡宗旨,末後說出見如來,尤有祖述憲章之意;以後反覆辨論,總不出此,故稱是經,顯有了義。予因分此爲經,亦溫陵之意也。
[(昭明)如理實見分第五
如如之理,有法相,無身相,能見如理,即是實法。]
[(彌勒)調伏彼事中 遠離取相心 及斷種種疑 亦防生成心 分別有爲體 防彼成就得 叁相異體故 離彼是如來
調伏,用功夫也;彼事,總指降住。此以後每不由空生問而佛自反問空生,故曰斷種種疑,總防其著相生成心也。天親菩薩二十七疑之分,實本此一句,乃爲平常人推求疑窦,當有此二十七種,原非文義淺深段落只各從上文生出,不必遠求,故附本文,有爲體是身相。叁相化身應身法身,正叁世因緣要處,不可不分別,故曰異體故。離彼有爲之色身相,便得見如來法身相矣。前四句偈,舊說亦謂诠注布施不住相雲,謬甚。]
[金光明經曰:雲何化身?如來昔在修行地中,爲諸衆生修種種法,現種種身,是名化身。雲何應身?謂諸如來,爲諸菩薩爲無邊佛法,而作本故,具叁十二相,八十種好,是名應身。雲何法身?爲具諸善法故,唯有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按此化身是過去,應身是現在,法身兼叁世。]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衆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二斷因果俱深難信疑):「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爲實,當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叁四五佛而種善根,已于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衆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衆生無複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衆生若心取相,則爲著我人衆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衆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須菩提!于意雲何?(叁斷無相雲何得說疑)如來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此一語是下章四果佛菩薩伏脈)】
此一節,言信心以不取爲實也。
言說章句,總指經文。然空生意自偏在非相之相即見如來上,蓋猶恐衆生疑不能見也;實信,深信此般若可以見如來也。
後五百歲,據梵義有五五百歲。此後五百歲,乃末世法壞之際,故偈曰惡世,持戒,修福,與信心爲實,有戒定慧叁意,其次序如是耳。善根,不貪不嗔不癡也。淨信,清淨無相之信也。悉知悉見,佛心感通也。
佛答之意,謂此法之實,豈難信乎。?雖彼惡世,尚有信者。但此信者,必種善根已久,故能清淨其信,有無量福德。何也?蓋信以不取相爲實也。無相,不惟無四相,而且無法相,無非法相。蓋法即四相,四相即法,原無二體,故有法即有四相,若曰無法則四相之障,更何盡乎?所以法與非法,皆不應取。譬如渡者舍筏,法之所以應舍也。然非筏何以得渡,則非法又豈可取乎?此信心之所以清淨爲實也。
一切賢聖,學佛已到未到之謂,即下四果及佛與菩薩,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言賢聖差別,等級雖多,而總不出無爲法。佛意又謂,信心者何以不應取法乎?蓋法本無有定名也。何不即思如來之所得,與所說安在乎?須菩提乃以佛所說之義推之,而知如來法果不可取,不可說,且原無法,原無非法,且不惟如來爲然,而一切賢聖,高高下下皆然,則信心者以不取爲實,又何疑乎?
[(昭明)正信希有分第六
「何況非法」止。]
[(昭明)無得無說分第七
正信,清淨信也,此二意雖兩層,不必分,蓋無得無說,正是淨信所以然。]
[(彌勒)說因果深義 于彼惡世時 不空以有實 菩薩叁德備 修戒于過去 及種諸善根 戒具于諸佛 亦說功德滿
降住是因,福德是果。身相是如來之因,非相即如來之果。叁德,持戒,修,信心也。]
[(彌勒)佛不見果知 願智力現見 求供養恭敬 彼人不能說 彼壽者及法 遠離于取相 亦說知彼相 依八八義則 差別相續體 不斷至命住 複趣于異道 是我相四種 一切空無物 實有不可說 依言辭而說 是法相四種 彼人依信心 恭敬生實相 聞聲不正取 正說如是取 彼不住隨順 于法中證智 如人舍筏船 法中義亦然 應化非真佛 亦非說法者 說法不二取 無說離言相
佛未見其果而先知有福德,以衆生願信智力發現而見之也,不能說因恭敬無相不自覺也。壽者指四相,法是法相,說是取相兩項各四相,故曰八。則下文即是。差別是我相,相續體是人相,不斷至命任是壽者相,異道衆生相,一切空無物,無法相,實有無非法相。舊本下又有「無相亦非無相」六字,故又曰,不可說無相也。依言詞而說非無相也。不住隨順,正指不取相。如來在因地爲化身,說法爲應身,非法,非非法,爲二。]
【「須菩提!于意雲何?若人滿叁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甯爲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複有人,于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爲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此一節,言不取之報。
叁千大千,言世界之多。七寶,謂金、銀、琉璃、珊瑚、碼瑙、真珠、玻黎;然釋迦譜所謂七寶具足,又一金輪,二白象,叁绀馬,四神珠,五玉女,六主藏臣,七主兵臣,不必泥也。上言不取信心,乃貪絕也。故以七寶布施之福較量,從其類如無相,不住福報,以虛空較量,各有深意。是福德即非福德性,言本無求福之心,亦不取意。如來說福德多,就世人所見言。然不貪能舍福德報之,原是實理,諸經說因果,皆是此意。但佛語不著一邊,此經,指前問答如來法一章,蓋佛因過去逢事如來,今爲弟子演說者,實如來法也,故尊而名之爲經。前此須菩提只認是佛說,故但曰章句。自此以後,須菩提亦稱經矣。曰:當何名此經?曰:甚深經典。語氣可見。
四句偈,一切有爲法四句也。此偈實該佛法之全體,相傳古偈,人人稔知,故特于末後出之。乃至四句偈等,分明自首至尾之謂。一切諸佛,即一切賢聖之意。要見一切賢聖,皆以無爲爲體,而皆從此經出,則此經以非法爲法,其理貫矣。佛語前後照應,脈絡分明,但萦回纡折,出沒無迹,故不易曉耳。
[(昭明)依法出生分第八
依即皈依之依,言能皈依此實法。則諸菩提法,皆佛法矣,故曰皆從此出。]
[(彌勒)受持法及說 不空于福德 福不趣菩提 二能趣菩提 于實名了因 亦爲余生因 唯獨諸佛法 福成第一體
二即持法,說法。持法,自了因也;說法,了衆生因也。唯獨,非唯如來法爲然,乃諸佛法皆從此經出,其福德皆成第一體也。]
[集解:受持,是自利行;爲人解說,是利他行。菩薩從利他發心爲大乘。]
【「須菩…
《48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郢說(清.徐發)》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