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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金剛般若經偈會本(清.通理)▪P17

  ..續本文上一頁怖易畏之一端耳。總結信解感歎竟。

  ﹝B、成就解慧﹞(C)類明余度,分二:a、類明忍度,b、總結一切

  a、類明忍度,分二:(a)正以類明,(b)引事證釋

  (a)正以類明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言此經所以易驚易怖易畏者,不唯般若之一端,即如依此經而行忍辱波羅蜜者,如來亦說非忍辱波羅蜜,以無我故。不過爲彼不能忍者,對治嗔恚,假立是名,呼爲忍辱波羅蜜行,不善會者,鮮有不驚怖而畏避者矣!忍辱說非之義,至下引證自見。

  ﹝a、類明忍度﹞(b)引事證釋,分二:甲、詳引近事,乙、略引遠事

  甲、詳引近事

  【「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爲歌利王割截身體,我于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于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

  文分爲二:初承征承釋,言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者,何以故也。引釋中,如我昔爲等者,據法苑引涅槃義雲:我念賢劫中,生于南天竺國富單那城,婆羅門家。爲衆生故,林野禅思。時國有王,名迦羅富(此經譯爲歌利,陳譯迦陵伽,唐譯羯利,梵音少異耳!此雲極惡,以彼經雲,其性暴惡,憍慢自在故),率諸婇女,出城遊玩,王倦少憩。諸女因采華果,來至我所;而爲說法。王從覺已,不見諸女,仗劍尋至,嗔怒責曰:「何將幻術誘我諸女,與貪欲耶?」我時報言:「我持淨戒,實無染心。」王問以何爲戒?我答以忍爲戒。王即以劍斷我手足及兩耳鼻,責雲忍不?我言:「假使大王,分我殘質,猶如微塵,我終能忍,不起嗔念。」群臣爭谏,王怒不息。時四天王雨金剛砂,王見恐怖,回嗔忏謝。我即立誓:若我實無嗔念,令我此身平複如故。作是誓已,身即還複。「更願我于來世先度大王。」是故我今成佛,先度憍陳如也。此是約義而引,至今經又促舉其事耳,「爲」猶被也。割截身體,即指斷手足及耳鼻事。無四相者,正顯其無嗔。以無我則無受者,無人則不計報複,無衆生則不見苦相,無壽者則不護命根,是皆可以離嗔念也。

  「何以」下,轉征轉釋,謂正當被割截時,以何以故見其無有四相?以我于往昔,被其割截手足耳鼻,節節支離解散之時,「若有我人等相」者,應生嗔恨,以有受思報不忘苦護命根故。試思我昔尚願先度,豈複有嗔?故知彼時無有四相。詳引近事竟。

  ﹝(b)引事證釋﹞乙、略引遠事

  【「須菩提!又念過去于五百世作忍辱仙人,于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

  恐謂身被割截,能忍即難,況複無嗔,彼婆羅門子,何以遽能爾耶?故又引遠事而證釋之。過去指賢劫以前,應是莊嚴劫中時也。「五百世作忍仙」者,見其行忍之久。爾所世無四相者,顯其習空已熟,由久行故能忍,由熟習故無嗔。有志行忍者,亦求如佛焉可耳。

  偈:習彼能學心

  合雲:此合頌此科及上科義也。能學心,即指忍行,以忍行能學菩薩求菩提心故。但忍不遽成,故須習彼,謂生生世世練習彼行,如佛于五百世作忍仙等是也。類明忍度竟。

  ﹝(C)類明余度﹞b、總結一切

  【「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爲非住。】

  文分叁段:初正結,布施居六度之首,故首言布施離相;般若居六度之後,故次言般若離相;忍辱亦攝精進,居六度之中,故類明中言忍辱離相。初後中間既爾,余可例思。以是義故,呼當機而總結之曰:菩薩應離一切相。謂持戒離戒相,修禅離禅相,乃至萬行繁興離萬行相,如是而發菩提之心,則覺心可安住矣。

  「不應」下反顯。「不應住色生心」者,謂不應住著于眼所見色而生染心。以色如熱金丸,執之則燒故。「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者,謂不應住著于耳所聞聲,乃至意所緣法,而生染心。以聲如塗毒鼓,聞之必死;香如憋龍氣,嗅之則病;味如塗蜜刀,舐之則傷;觸如臥獅子,近之則齧;法如入室賊,不防則害。故此又于住心中兼示降心之義。「應生無所住心」者,謂色等來時無所粘染,色等去時亦無蹤迹,如鏡現像而無取于像,如風度樹而不留于樹。夫如是,雖萬境紛然,而于我菩提覺心無所與矣。「若心」下結示,若心有住即爲非住者,謂一有所住則是妄心,妄心一興則爲不住菩提之心,有志住心者其念之哉。總結類明余度竟。

  ﹝B、成就解慧﹞(B)會合前語,分二:a、正與會合,b、兼釋伏疑

  a、正與會合

  【「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

  「不應住色等布施」,是如來前示住心之語,今承上文義便,又複會合前語,謂以是有住則爲非住之故。所以如來最初便說菩薩之心不應住色等布施,顯始終無有異說,尤見其可信也。

  ﹝(B)會合前語﹞b、兼釋伏疑

  【「須菩提!菩薩爲利益一切衆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衆生,則非衆生。】

  此中伏疑有二:一承生疑,二轉成疑。

  承生疑者,謂承前離相發心,布施亦可不行,何故強要行施。既要行施,又何必定要不住相耶?故此釋雲:菩薩爲利益一切衆生故,應如是無住布施。以不行布施,則不能利益衆生,住相布施,又不能利益一切諸衆生故。

  轉成疑者,恐謂利益衆生,衆生豈不是相?況衆生所依五陰,豈不是一切相耶?故此釋雲: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以色陰如聚沫,受陰如水泡,想陰如陽焰,行陰如芭蕉,識陰如幻化故。

  「又說一切衆生,即非衆生」,以是五陰和合假立名字。陰且不實,名複何有?是雖利益衆生,仍與無住行施,義不相違。

  偈:修行利衆生 如是因當識 衆生及事相 遠離亦應知 假名及陰事 如來離彼相 諸佛無彼二 以見實法故 果雖不住道 而道能爲因

  合雲:此合頌此料及上科義也。「修行」者,經中承上文義便,但言不住行施,此則渾言修一切行耳。恐謂離相發心,何必強要修行?故以「利衆生」釋之。「如是因當識」者,因即是行,識即是知,謂如是無住之行,應當識知,能利益一切諸衆生故。又恐謂利益衆生,衆生豈不是相,所依陰事,豈不是一切相耶?故次雲「衆生及事相,遠離亦應知」,謂菩薩于所利衆生,及彼所依五陰事相,不礙遠離,亦應了知。

  以衆生「假名」,及彼所依「陰事」,二俱非相,以「如來離彼相」故。恐謂如來有何所見,而離彼相?故次雲「諸佛無彼二,以見實法故」。實法即性,以見性是真,自能了相爲妄,故無彼二。

  據此則見性說果,不住利益衆生之道,而菩薩學佛,亦不應利益衆生,何故必要修行利衆生耶?故言「果雖不住道,而道能爲因﹞,謂果中雖不住利益衆生之道,而利益衆生之道,能爲佛因。如華嚴行願品雲:因于衆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覺,此菩薩所以必要修行利衆生耳!總結會合前語竟。

  ﹝B、成就解慧﹞(E)遮疑助解,分二:a、以語遮疑,b、以喻助解

  a、以語遮疑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诳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恐有疑雲:如佛所說,菩薩應離一切相,似約真谛說之,又令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似約俗谛說之。既真俗角立,似非如所如說,莫是诳彼初學,真俗異說耶?故此遮雲:如來是真語者等。楞嚴雲:無上法王,是真實語,如所如說,不诳不妄。指掌疏釋雲:顯示真谛曰真語,如雲無是見是也。顯示俗谛曰實語,如雲無非見是也。顯示中道曰:如所如說,謂如己所證真如之理而說,如上反覆致詳,是非雙絕,妄情俱盡是也。不诳者,不欺初學。不妄者,無異彼此,此示義同五語,相應深信。

  今雲菩薩應離一切相,亦是顯示真谛,故曰真語。又令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亦是顯示俗谛,故曰實語。至雲「不應住色等生心,應生無所住心」等,反覆致辨,亦是顯示中道,故曰如語。爲對偏執,並非诳彼初發心人,故曰不诳語。所說必驗,不異彼此,同彼楞嚴無妄,故曰不異語。如是而說,複何疑哉?此遮承生疑也。

  又恐疑雲:如語妙契中道,應是真實;真語實語,各據一邊,豈得不涉虛妄诳初學異彼此耶?故轉遮雲,「須菩提!如來所得法」等,言真谛俗谛,亦是如來所得之法,依此說法,皆無有實,以是對治門故;亦無有虛,以能如說證故。此又遮轉成疑耳。

  偈:以諸佛實語 彼智有四種 實智及小乘 說摩诃衍法 及一切受記 以不虛說故 隨順彼實智 說不實不虛 如聞聲取證 對治如是說

  合雲:前六句,頌遮承生疑也。爲遮前疑,顯示所說不虛,故雲:以諸佛實語,此之實語。總該下之五種,非是五種中實語。如十一色法之法,非是眼所對色故。此先總遮,下乃詳明。「彼智」句,標四智,該五語也。實智即佛之所證,說此者名爲如語。小乘四谛中,滅谛是真,余叁皆俗,說此者名爲真語實語。摩诃衍,此雲大乘,爲深位說,不诳初心,即不诳語。一切受記,所說必驗,即不異語;又不異語,不止受記一法,蓋是取一法爲例。真語實語,不止說小乘准知,以不虛說句,乃結歸前之遮詞,以不虛即實語故。

  後四句,頌遮轉成疑也。言如語固是實智,而真語實語亦是隨順實智而說,以能成就彼故。如是而說,不實不虛。雲何不虛?以能如所聞聲而取證故。雲何不實?以爲對治偏執如是說故。以語遮疑竟。

  ﹝(E)遮疑助解﹞b、以喻助解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承前重重開示,已解住心之法,第恐習氣深重,行與解違,爲助妙解,故重拈布施之法,雙陳二喻,以顯住法、不住之得失也。于中先顯住法之失,謂設若菩薩心中,明知法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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