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德多者,以是離相行施,福成無漏,離于二障,故得福德多。佛爲反覆以明之曰:若使認福德有實,則是取相之福,如來則不說其得福德多,何者?以是有漏之福,僅爲人天小果,不趣菩提故也。若達福德無性,以佛智慧爲本,是離相福,則如來乃說得福德多耳。故偈雲:佛智慧爲本,非顛倒功德,問:福性空故福多者,前說妄心性空,妄亦應多?答:福以佛智爲本,順于性空,故悟性空,福則甚多;心識顛倒,違于性空,苟悟性空,則心識都盡。
第十七疑
從第叁來,向說一切賢聖,皆以無爲法而有差別。無爲者,法身也。法身無相,雲何諸佛必具足相好,始名爲佛乎?
【「須菩提!于意雲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于意雲何?如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相具足。」】
此斷無爲何有相好疑也。
法身固非相好,而相好未始不是法身。正由無相好,能現相好。如鏡中無物,方能現物,鏡若有物,安能現物?衆生皆具法身,不能現相好者,以其有物故也。物即虛妄身心之執,此義借須菩提發之,有兩段:初、明無身現身;次、明無相現相。初,即隨形好;次,即叁十二相。論雲:法身畢竟非色身,非諸相。然相好二種,亦非不佛,此二不離法身故。是故此二:亦得言無,故說非身;亦得言有,故說具足。
第十八疑
雲:若如來色身相好不可得見,雲何言如來說法耶?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爲謗佛,不能解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此斷無身何以說法疑也。
初遮錯解雲:莫作是念,次征釋所以,謂如來達諸法空,畢竟無執,今言有說,是謗佛執法,不解如來所說之義也。後示正見雲:無法可說,是名說法。譬鍾因人扣擊,遂有響答。鍾雖答響,而無答響之念。佛雖說法,而無說法之心也。問:第叁,第五,第七,及此,四處皆言無說,豈不重耶?答:言各有旨,未可雷同。第叁疑化身有說,第五疑證智可說,第七明佛無異說,此文疑無身何說,四處皆脈路深細,應須甄別也。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衆生,于未來世,聞說是經,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衆生,非不衆生。何以故?須菩提!衆生衆生者,如來說非衆生,是名衆生。」】
記雲:諸疏于十八九之間,約魏本經文,皆出一疑。秦經既無其文,疏亦不敘其解。今乃略敘而釋,名爲所說甚深無信疑。
須菩提解空第一,與般若空慧相應,故以慧命爲稱。白言:頗有衆生,于未來世,聞說是法,生信心不?此疑甚深無信以問也。蓋衆生有聖有凡,而凡夫衆生,于此般若,不能生信;聖體衆生,乃能生信。佛答意雲:實有衆生能信此法,但彼能信者,非是凡夫衆生,非不是聖性衆生。聖性衆生,即大乘根器人也。豈可視爲凡夫衆生不能生信哉!尚恐未悟,又征釋之,以何義故?說非衆生,又名衆生耶?衆生衆生者,雙牒上是非二種衆生也。如來說非衆生者,非凡小異生也。是名衆生者,結成能信之人也。
此章六十二言:唐大興善寺釋靈幽,于長慶二年暴亡,冥王問所作,曰:一生持金剛經。王命坐朗誦,地獄諸苦,一時停息。王曰:「經中尚少一章,真本在濠州鍾離寺石碑上,師算合終,增壽十年,歸勸世人持誦。」幽還魂,具奏,敕中使往濠視碑,果然,考之二論,皆有釋文,遂增入流通。此段秦本雖無,魏本則有,況二論具釋,又有冥報之緣,宜可信也。
第十九疑
從第叁,十二,十叁中來,以彼文中皆言無法得菩提,故論雲:如來不得一法,雲何如來離上上證,轉轉得菩提耶?。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爲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複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以無我、無人、無衆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則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此斷無法如何修證疑也。
空生問:佛于菩提,爲有所得,無所得?答文有叁段:
初、以無法可得爲正覺,佛先印可其言曰:如是如是,我于菩提無有少法可得,名得菩提。
二、以平等爲正覺,無高下者,謂在聖不增故無高,居凡不減故無下。偈雲:法界不增減故。
叁、以正助修善成正覺,謂雖平等,非是不修,得成正覺,應以無我等,修諸善法,然後得成。
「無我」等,是了因,即正道也;「修一切善法」,是緣因,即助道也。「阿耨菩提」,是正覺也。「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住相有漏之善法,乃是離相無漏之善法耳。
問:第叁,第十二,第十叁,兼此一段,前後四處,皆說不得菩提,雲何區別?答:前後文雖相似,義意不同。第叁疑釋迦得果,第十二疑善慧成菩提因,第十叁疑無法無佛,此十九疑有修有證,四義條然,無相濫也。
第二十疑
雲:若修善法得菩提,雲何前來頻言持說能成菩提?且所說之法,不離于名、句、文,是叁皆無記性,無記之法,無有因果,豈成菩提耶?。
【「須菩提!若叁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爲他人說,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此斷所說無記非因疑也。
謂持說雖雲無記,而是菩提正因。蓋經诠真理,因之悟解,依解起行,方得菩提,若無教門,安知所入?故法華雲:以佛教門,出叁界苦。故舉須彌寶施,不及一偈功德。慈氏偈雲:雖言無記法,而說是彼因,是故一法寶,勝無量珍寶。「彼」,即菩提也。問:此與第九疑何別?答:彼約有爲無體難,此約無記非因難,又彼唯據持說難,此兼對善法難,迢然不同也。
第二十一疑
雲:既言是法平等,無有高下,雲何如來度衆生耶?。
【「須菩提!于意雲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衆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衆生,如來度者,若有衆生如來度者,如來則有我人衆生壽者。須菩提!如來說有我者,則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爲有我。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此斷平等雲何度生疑也。
初、遮錯解曰:汝勿謂如來度衆生,切莫作是念也。
次、示其正見曰:以何義故,謂實無衆生得滅度者?蓋平等真法界,佛不度衆生,以名共彼陰,不離于法界。論雲:衆生假名與五陰實法,皆不離法界,故無衆生得滅度者。
叁、反釋其所以曰:若如來有如是心,五陰中有衆生可度,則有我人等相。又展轉拂迹曰:佛雖說我,元來無我;執我者,蓋是凡夫。雖言凡夫亦無凡夫。譬之夢中見虎,虎與夢人,皆不可得。然凡夫執我,故雲非我。恐執凡夫,故雲非凡夫。逦迤除遣執情,故雲展轉拂迹。然前後四處,皆說度生無度,文雖同而意異。最初令離我度生,十一疑能度者是我,十四疑無我而誰度?此二十一,疑真界平等,不合度生,同異昭然,應須甄別。
第二十二疑
從十七中來。以前言,即非具足色身,即非諸相具足。又雲:是名具足色身,是名諸相具足。意雲:法身畢竟非相好,而相好未嘗不佛;由無身故現身,無相故現相。法身爲根,相好爲苗,便可因苗識根,即色相可以比知無相耳。佛以法身是真智境,非識所能比知也。
【「須菩提!于意雲何?可以叁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是!如是!以叁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叁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則是如來。」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叁十二相觀如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此斷以相比知真佛疑也。凡五段:
(初)佛審雲:還可以叁十二相比觀法身如來不?
(次)答意雲:因苗知根,實可以相比觀法身,以法身既流出相好,即由此相好,知如來證得無相法身。
(叁)世尊乃以凡聖不分難之曰:如來若可以相好比觀者,輪王亦有此相好,輪王應是如來。蓋約本望末則定,約末望本則不定。若不究法身之本,而但以叁十二相之末,比觀如來者。且如來叁十二相,依法身而現,輪王依業因而生,凡聖雲泥,複何准的。
(四)空生即悟佛非相見。
(五)世尊複曉以非見聞所及。偈意謂:若人不究法身之本,而但以叁十二相見,或以說法音聲求,但見所見,聞所聞,是凡小偏邪之道,不能見正覺如來。何者?法身非識境,離一切相,乃真智境,唯證方知。魏譯經文,加後偈雲:「彼如來妙體,即法身諸佛,法身不可見,彼識不能知。」余譯亦多加者。論雲:此說何義?故慈氏頌雲:「唯見色聞聲,是人不知佛,以真如法身,非是識境界。」前二句釋秦偈,後二句釋魏偈也。按第一,第七,第十七,及此一段,皆雲不以相見如來,義意皆別。初以對果疑因,次明感果離相,十七明依真現假,此明約假求真,故不同也。
第二十叁疑
從上不應以相觀佛而來,承上色見聲求是邪,法身不可以相比知,遂疑佛果一向無相無爲。修福德之因,但成相果,相果既非佛果,是則佛果非關福相也。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何以故?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者,于法不說斷滅相。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布施,若…
《29 金剛般若經演古(明.寂焰)》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