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息攀緣,衣缽不收,心有勞慮,故佛示現爲後軌也,即收大衣著七條。
(二)淨身業,阿含經說:佛行離地四指,蓮華承足。今示現洗者,順世表法爲後軌也。
(叁)正入定,敷座坐禅者,由身端故,心離沈掉故。魏譯雲:如常敷座,結加趺坐,端身而住,正念不動。唐譯雲:端身正願,住對面念。無著雲:顯示唯寂者,于此能覺能說故。然大聖現迹,必有所表,表本覺之佛,在五蘊之都,覺魔軍本空,名爲戰勝,照心識具德,即是給孤。求法養神名乞士衆,覺心既發甯棄塵勞,將欲遍觀,遂入識藏心心數法,次第思惟即妄而真,皆得法喜,法喜無體,融合覺心。思惟假緣,亡緣可符真性,觀照是迹,拂迹返本還源,返本還源,法空心寂,心寂真體,般若朗然,欲談般若正宗,如是示現發起。資聖雲:夫身有二:一、僞,二、真。五蘊僞體,假衣食以生育;法身無相,因般若以照成。群生保僞遺真,諸佛養真棄僞;群生既迷真而取僞,我乃假僞迹而引真。故托乞食之緣,將施法喜之化。故涅槃經雲:汝諸比丘,雖行乞食,初未曾乞大乘法食。
﹝釋經文﹞第二,正宗分。分二:
﹝正宗分﹞初、約無著七種義句以懸判。
初約無著七種義句以懸判,後依天親問答斷疑以科釋。初中七義句者:(一)種性不斷,謂護念付囑;(二)發起行相,謂由請贊許;(叁)行所住處,謂十八住,從佛正說,直至經終,是無相行所住處矣;(四)對治,謂一一住處,皆具邪行,共見正行二種對治;(五)不失,謂由對治離增減二邊,不失中道;(六)地位,謂由不失中道,成賢聖位,信行地、淨心地、如來地;(七)立名,謂由前六智慧堅利位地闊狹,故名金剛。後四但約第叁句中十八住說,無別經文。
十八住處者:(一)發心住,經雲: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等。
(二)波羅蜜相應行住,不住色布施等。
(叁)欲得色身住,可以身相等。
(四)欲得法身住。法身有二:一、言說法身,頗有衆生等因言顯理故;二、證得法身,複有二:一、智相,如來得阿耨等;二、福相,若人滿叁千等。
(五)于修道得勝中無慢住,須陀洹等,從此至十六住,如次對治十二種障,意明欲求色身、法身須離是障,障盡故入十七證道住,今當對治第一慢障。
(六)不離佛世時住,昔在然燈等離第二少聞障,不離佛世,則具多聞。
(七)願淨佛土住,菩薩莊嚴佛土不等,離小攀緣作念修道障,緣形相土則小,無緣則大,契法界故。
(八)成熟衆生住,人身如須彌等,離舍衆生障,若見大小,不能濟物。
(九)遠離隨順外論散亂住,如恒河中所有沙等,離樂隨外論散亂障,恒沙寶施不及持經,如何外學不修正法。
(十)色及衆生身抟取中觀破相應行住,叁千世界所有微塵等,離破影像相中無巧便障,既離散亂,與定相應,以細末不念二種方便,破粗至細,泯細至空,則除影像之相想。
(十一)供養給侍如來住,可以叁十二相見如來不等,離福資糧不具障,不以相見,常見法身,名爲給侍,福無邊矣。
(十二)遠離利養及疲乏熱惱,故不起精進及退失住,恒河沙身命布施等,離樂味懈怠利養障,恒沙命施,猶劣受持,豈爲一身耽著利養,身疲心惱而懈怠耶。
(十叁)忍苦住,忍波羅蜜割截身等,離不能忍苦障,無我等相,累苦能忍。
(十四)離寂靜味住,當來之世,若有人能于此經受持讀誦等,離智資糧不具障。日叁時舍身,一一沙數不及信經,如何唯專禅定耽寂靜味,阙于智慧而不持說。
(十五)于證道時遠離喜動住,雲何住降等,離十一不自攝障,我能住降心生喜動,動則不能自攝。
(十六)求佛教受住,于然燈佛所有法得菩提不等,離十二無教授障,欲入初地須佛教授,故約遇佛得無所得,而證道矣。
(十七)證道住,人身長大等,攝種性智證遍行真如成法報身,故長大矣。
(十八)上求佛地住,于中複有六種具足:一國土淨具足,我當莊嚴佛土等,此教二地已上諸大菩薩;二無上見智淨具足,有肉眼不等,此下皆唯佛果,故雲無上,無上之言,貫通下四;叁福自在具足,若人滿叁千界七寶等;四身具足,佛可以具足色身等;五語具足,汝勿謂如來說法等;六心具足,佛得阿耨菩提爲無所得耶?乃至應作如是觀。
又十八住略爲八種,亦得滿足:一、攝住處;二、波羅蜜淨住處,一二次配;叁、欲住處,攝叁及四;四、離障礙住處,即前十二障也,從五至十六;五、淨心住處;六、究竟住處,上二次配十七十八;七、廣大住處;八、甚深住處,上二各攝十八住處。一一住中皆深皆廣。十八住文配位地者:第一、十住;第二、十行中前六;叁、第七行;四、後叁行;五至十四如次配十回向;十五、暖頂;十六、忍世第一;十七、初地;十八、從二地乃至佛地。
﹝正宗分﹞分二、依天親問答斷疑以科釋。總分四段:
﹝依天親問答斷疑以科釋﹞初、善現申請。分二:
﹝善現申請﹞初、整儀贊佛。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衆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長老」者,德長年老;唐譯雲具壽,壽即是命;魏譯雲慧命,以慧爲命。須菩提有叁義譯,謂善吉、善現、空生。生時室空,解空之善瑞現矣。相師占雲:唯善唯吉。「從座起下」,皆整理威儀修敬之相。「希有」者,世所無故。「如來」者,從如而來。論雲:「善護念」者,依根熟菩薩說,謂與智慧力令成就佛法,與教化力令攝受衆生;「善付囑」者,依根未熟菩薩說,懼其退失,付授智者,付者將小付大,囑者囑大化小。菩提薩埵,此雲覺有情,叁釋:(一)約境所求所度;(二)約心有覺悟之智,余情慮之識;(叁)約能所,所求能求,叁皆如次配覺及有情。
﹝善現申請﹞二、正發問端。
【「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應雲何住?雲何降伏其心?」】
釋分二:初釋當機,華嚴雲: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業,魔所攝持。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此雲無上正遍正覺,謂正智通智,覺知、真俗不偏不邪。二釋正問,魏譯雲:應雲何住,雲何修行,雲何降伏其心。意雲:若人發菩提心已,住何境界?修何行業?妄心若起,雲何降伏?故佛令安住四心,修六度行,于中降心,不令著相。秦譯略修行者,意雲:住道降心,即是修行;謂四心六度皆名住修降伏故。無著雲:住謂欲願,修行謂相應等持,降伏謂彼心若散,製令還住。又十八住中,一一皆以住修降伏釋之,故知義雖有叁,而行是一。
﹝依天親問答斷疑以科釋﹞二、如來贊許。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谛聽,當爲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
釋分叁:一、印贊所贊,重言善哉,贊美之極,護付能令佛種不斷,是事必然,故印贊言如汝所說。
二、敕聽許說,無以生滅心行聽實相法。智論偈雲:聽者端視如渴飲,一心入于語義中,踴躍聞法心悲喜,如是之人可爲說。
叁、標勸將陳,我當爲汝如是如是委細而說。
﹝依天親問答斷疑以科釋﹞叁、善現伫聞。
【「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唯者,順從之辭。禮對曰唯,野對曰阿。十地經雲:如渴思冷水,如饑思美食,如病思良藥,如衆蜂依蜜,我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
﹝依天親問答斷疑以科釋﹞四、如來正說。分二:
﹝如來正說﹞一、正答所問。分二:
﹝正答所問﹞初、舉總標。
別以牒問: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诃薩,應如是降伏其心。】
此以降伏爲總,住修爲別也,謂住修之中皆有降伏。經意在此,故唯標降伏有科。此所標雲,舉後攝初者,乃令經文極不穩暢,理例顛倒。自古言教,祗有以初攝後,未聞以後攝初,況詳經文無別答降伏之處,則知降伏在住修中,皆令離相是答降伏問也,不別答者,此經宗于離相,離相正是降心,本意欲明降心,須約住修而顯,住修降心本不相離故。無著十八住,皆有住修降心。
﹝正答所問﹞二、約別顯總。
以答問二:
﹝約別顯總﹞一、答安住降心問。分四:
﹝答安住降心問﹞初、廣大心。
【「所有一切衆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
文二:初句標叁界普度故,若卵下二列叁:(一)受生差別,天獄化生,鬼通胎化,人畜各四,諸余微細水陸地空,不可具分品類。卵劣在初者二釋:一、約境,具緣多者爲首;二、約心,從本至末爲次。(二)依止差別:有色四禅,無色四空。(叁)境界差別。功德施雲:有想則空識二處,無想則無所有處,非等則有頂。
﹝答安住降心問﹞二、第一心。
【「我皆令入無余涅槃而滅度之。】
即無住處涅槃,不共二乘,故雲第一。無著雲:何故願此,不可得義生所攝故。又雲:卵濕無想有頂則不能,雲何普入?有叁因緣:(一)難處生者待時故;(二)非難處生未成熟者,成熟之故。(叁)已成熟者,解脫之故。
﹝答安住降心問﹞叁、常心。
【「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衆生,實無衆生得滅度者。】
(一)性空故;(二)同體故,論雲:自身滅度無異衆生;(叁)本寂故;(四)無念故;(五)法界故。
﹝答安住降心問﹞四、不倒心。
【「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論雲:遠離依止身見衆生等相故。無著雲:已斷我見,得自行平等相故。信解自他平等,顯示降伏心中,攝散時衆生想亦不轉,如彼爾炎。
﹝約別顯總﹞二、答修行降心問,分五:
﹝答修行降心問﹞初、總標。
【「複次,須菩提!菩薩于法,應無所住行于布施。】
…
《24 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唐.宗密)》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