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上來依世親釋第一疑竟。
依無著者,經言如來說忍辱波羅蜜下第十叁爲忍苦故,即是離障住處中第九,爲離不能忍苦故,謂余人不能忍發勤苦行此般若波羅蜜者。如來引己昔事,令能忍苦離不忍障也。就此文中有二,初明叁種忍以離不忍苦障,次「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下,明不忍因緣者,有叁種苦。
前中有叁:(一)者,明能忍,謂達法無我。如經:如來說忍辱波羅蜜故;(二)者,明忍相,謂他于己起惡等時,由無有我等相故,不生嗔想。亦不于忍辱波羅蜜中生有想,于非波羅蜜中不生無想。如經:如我昔爲歌利王割截身體,我于爾時無有我等相;(叁)者,種類忍,謂極苦忍,相續苦忍。如經:如我昔爲歌利王割截身體,及言我念過去五百世中作忍辱仙人等。
就第二不忍因緣有叁:(一)者,流轉苦忍,謂由不忍故即流轉生死,爲對治此,故令離一切相發無上心,若住色等,則于流轉苦中疲乏故菩提心不生故,如經言:「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心」等;(二)者,對衆生相違苦忍,如經:如是「菩薩爲利益一切衆生,應如是布施」等,謂既爲衆生行無住施,雲何于彼應生嗔也;(叁)者,顯示乏受用苦忍因緣對治,如經:「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等,謂若著于果報等施,即便于取用而有乏少;若行無住布施,舉事虛空,珍寶無量也。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诳語者、不異語者。】
述曰:依世親釋,此破第二疑也。謂有疑曰:向說無相因得無相果,于證果中無道,雲何彼于果能作因?此文意雲:所證法既無相,空寂無住等行雲何能作因耶?爲斷此疑故也。此文有二,初明不妄語、次遣外執。此初也。
論雲:以如來如實智不妄語,佛菩提及小乘大乘受記之事皆不妄說,以是四境故,次第說四語。今此經中,加不诳語也。
無著雲:此何所顯示?欲令信如來故能忍。于中真語者,爲顯世谛相故;實語者,爲顯世谛修行有煩惱及清淨相故,于中實者,此行煩惱此行清淨故;如語者,爲第一義谛相故;不異語者,爲第一義谛修行有煩惱及清淨相故,說此真語也。此意總雲:如來叁界獨尊,天人師,既爲法界主,作五趣醫,脫屣在家之上飾,棄舍輪王之大祚,道成正覺,所欲皆成,既不規名利,複不求安樂,何忽有妄語乎?
【「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
述曰:此第二遣外執也。「如來所得法」者,謂所證理;「無實」者,謂不可如言而取實;「無虛」者,亦不可離言而別求。由不虛故,依佛教修學;由不實故,離妄想而證真也。謂凡夫妄想所執無有故不實,如來無妄想說故不虛也。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
述曰:世親釋雲:此破第叁疑也。謂有疑曰,若聖人以無爲真如得名,彼真如一切時處有,雲何不住心?得佛菩提則非不住,若一切時處實有真如,何故有人能得,有不得者?爲斷此疑,故說入闇等喻。于中有二,初明住事爲生死因,次彰不住爲出世業。此初也。偈雲:時及處實有,而不得真如,無智以住法,余者有智得。此意雲:真如雖一切時處實有,由無智,以心住法故,不解出離,猶如入闇,不知我何所趣,而不得之得者,翻此說。
無著釋雲:此爲顯示第叁乏受用苦忍因緣對治也。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于此經受持讀誦,則爲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述曰:世親雲:就第叁段第四校量中,上來別破叁疑竟。自下第二正校量中,初校勝劣,次「以要言之」下,釋所以。前中有二,初明行叁種行功德至多,次舉事校量。此初也。叁種行,謂一者受,二者持,叁讀誦。
無著雲:自下第十四爲離寂靜味,即十二離障中第十,爲離阙少智資糧故,謂有耽禅定,不肯聽聞而修智慧,爲阙少智資糧,今令受持讀誦,發生智慧,故方得菩提,定是福門,故但能助道也。
就此之中文有其五,謂顯示與法相應,有五種勝功德,(一)者,如來憶念親近,如經:「受持讀誦修行,則爲如來以佛智慧」等;(二)者,攝福德,如經:「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聚」等;(叁)者,贊歎法及修行,如經:「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等;(四)者,天等供養,如經:「在在處處,若有此經」等;(五)者,滅罪,如經:「受持讀誦此經,爲人輕賤,乃至當得」等故,此則初文也。謂要受持讀誦此經者,是正報菩提之因,真法供養;所有世間財寶供養如來所不能及,由如是故,如來恒以佛智悉知是人,恒以佛眼悉見是人,親近憶念是人也。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複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複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爲人解說。】
述曰:世親釋雲:此舉事校量也。于中初明施命至多,次顯信經福勝。日以叁時舍身者,假設有斯也。「信心不逆」者,謂若有人聞此經典,雖未能受持讀誦,但生淨信隨喜功德,比前其福過彼,何以故然也?謂于生死中雖舍身命,終無能契菩提法身;一生信心,雖亦未生慧解,然由信故,因即聽聞,生長智慧,定當成佛,其福即多也。已生隨順之意故。
【「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爲發大乘者說,爲發最上乘者說。】
述曰:世親雲:自下釋二釋所以,中有六複次:(一)者,示現希聞而能生信法故,謂大機能入,小機不能,如經:「以要言之」等;(二)者,示現受持真妙法故,謂受持妙法即是荷擔菩提,如經:「如是人」等;(叁)者,示現是人必定成就無量功德,謂此經在處皆可尊重,如經:「在在處處」等;(四)者,示現遠離一切諸障故,謂轉障,如經:「受持讀誦此經,若爲人輕賤」等;(五)者,明速證佛菩提法,如經:「若複有人,于後末世」等;(六)者,示現成就種種勢力得六妙果故,謂明經威勢,如經:「若善男子、善女人,于後末世」等。
就初中有二:初彰經德大,次持誦福圓。此初也。「不可思議」者,非情思之可議;「不可稱量」者,非語言而可稱說;「爲大乘者說」者,謂定性大乘;「爲最上乘者說」者,謂不定性大乘,謂亦有二乘性故,謂此妙法最極難量,小乘意樂下劣,不能于此經而發趣,故雲爲發大乘者說也。
無著雲:就此贊法及修行之中有叁:(一)者,贊歎教法;(二)歎修行者;(叁)若樂小法者,下雙明二種,此初歎法也。「爲發大乘者說」等者,成前「不可思議」等也。
【「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爲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
述曰:世親雲:此第二明持誦福圓也。謂由此法爲大乘說故,有受持等者,必獲無上菩提不可思議功德,故于彼生少信者,便勝舍多身命也。
無著雲:就此第二歎修行之中有叁:初持誦等故佛所攝受,次明此人成就勝德,後明肩負菩提重擔,此初二文也。
【「如是人等,則爲荷擔如來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述曰:世親雲:此爲第二示現受持真妙法故,于中初明大機持誦,爲荷菩提;次顯二乘凡夫,不能聽受。此初也。謂受持之者,當能證獲菩提,雖現未得,後必得故,故言荷擔。荷謂荷負,擔謂擔揭,言受持者,則爲負揭得菩提故。
【「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衆生見、壽者見,則于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爲人解說。】
述曰:世親雲:此第二文,「樂小法」者,謂即二乘;「著我」等者,謂即凡夫也。
無著雲:此大文第叁雙明前二也。
【「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爲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述曰:世親雲:第叁,在處皆可尊重也。
無著雲:此爲第四天等供養也。
【「複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爲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爲消滅,當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述曰:世親雲:此第四轉障也。如對法論說故,思造業有五:謂(一)者,他所教敕,謂自無喜樂;(二)者,他所勸請,謂俯仰而作;(叁)者,無所了知,謂嬰孩畜生之類;(四)者,根本執著,謂知罪而作,多分出家之類;(五)者,顛倒分別,謂不識爲作,多分在家之類。前叁造業未必墮地獄,後二造業定墮地獄,此後二業造已應受,由能受持讀誦此經故,轉先重業現世爲人輕毀,故應墮惡道之業並即消滅也。此據中容受持之者,若起增上心持誦之者,罪頓消滅,亦非爲人輕毀,轉重令輕也。若其下劣心受持之者,未必罪滅也。又釋:若時報俱不定者,即總消滅;報定,時不定者,即當來應受之者,轉之現世輕受也。由如是故,雖少信受,其福多前所舍身命也。
無著雲:此爲第五滅罪,于中有叁:初明滅罪,次于後末世等顯示多福故,次當知是經等顯示福體及果不可測量故。前中有二,初明罪滅,次我念過去等顯示威力。此初也。謂由聽聞持誦此經故,依學無分別智證二空理,二障都亡盡,名真滅罪也。謂由愚癡故,分別惡業罪生,若聽聞經,得智慧故,斷除分別,即是罪從心生,還從心滅也。由持此經當得真滅罪故,于現在中亦得回重輕受也。
【「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于然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
述曰:此依世親第五文速證佛菩提法也。于中初舉自所得福,次校他受持德。此初也。阿僧祇劫者,小乘教說從一至十,十十成百,十百成千,十千成萬,十萬成億,如是六十番積數,故名一阿僧祇也。今大乘,准華嚴,一百二十番…
《19 金剛般若經贊述(唐.窺基)》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