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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金剛般若經疏(隋.智顗)▪P4

  ..續本文上一頁?本自無生,今何可滅也?

  二、何以故下,明失。若菩薩有我人等相,即非菩薩。以失明得,理可知矣。

  所以者何下,雙釋得失。無發心者,故知無我,即行人空。計我有惑,故非菩薩。

  于意雲何下,第二引證。證中有問答。初問中,即引自昔得記之解,以證前說。次今答中,無有法得菩提。聖心難測,義推可圖。得記由于無相,無相之中,即無所得也。

  如是如是下,第叁佛述,如汝所說者。在因時已自無所有故。無所得菩提,佛與我記。若見有法,則乖菩提,何容得記?無法得菩提,是故然燈佛受記。無法則會理,會理則向極,故得記也。

  何以故下,第二是明果無所有。有叁義:初明如,次證,後譬。初即此是果人同如,同如故無所有。諸法性空,理無乖異,謂之爲如。會如解極,故名如來也。

  若有人言如來得菩提下,若有說如來得菩提者,此人俗間語,非理言也。實無有法,得菩提。佛,人也;菩提,道也。既無人法,誰得菩提?無實無虛者,是非既盡,則會菩提。菩提之中,不見是非。非實即無是,非虛即無非也。

  是故如來說一切法下,第二證如來無所有,如來在一切數故。凡夫違一切法爲邪,聖人順一切法爲正。正即覺悟,故皆佛法矣。

  譬如身長大下,第叁說非果而果。直舉人身,類上諸法。緣假故長大,無性即非身。既非般若爲般若者,甯不以非身爲身耶?

  若菩薩作是言下,第叁明菩薩化他無所有。初明化人,次引佛說爲證,後明嚴土。

  初、滅度衆生,不名菩薩。元無衆生,橫見衆生,見即乖道,非菩薩也。

  何以故下,釋菩薩自無,何有衆生?

  二、是故佛說下,引證無菩薩亦無衆生。一切法都無我人也。

  叁、若菩薩言莊嚴佛土者。虛襟進道,嚴土濟物。濟物之行,方便慧也。解空無相,謂之爲慧。若言我能莊嚴國土,衆生可化,見惑違道,何名菩薩也?何以故?如來說非莊嚴,是名莊嚴者。無存于化,而土自嚴也。明應住義,受假竟。

  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下,第二明名假無所有。文二:

  初、通達無我。既雲一切法皆無所有,何名菩薩?今實無一切諸法。而今言,菩薩但有其名,今明此名,亦無所有故。何名此爲菩薩?通達諸法無我等相,故名菩薩。真菩薩故,所以能通達無我。

  二、立真解,通達非僞,真菩薩也。名假竟。

  五眼下第叁,明法假無所有,即上如來悉知見是人。其文又叁:初、明智慧,次明心,後明功德。

  法雖多,不過功德、智慧二種。嚴心爲其體,故備空也。此是初明智慧空。智慧雖多,不過五眼。舊雲:肉眼見障內,天眼見障外,慧眼見真,法眼見俗,佛眼通知內外法。今言:但是一智,差別說之,故有五耳。釋論雲:法眼,知聲聞緣覺等法,故名法眼。是以知俗名法眼。然此中本明智慧空,而直辨五眼。不言其空者,意現于後。後既將智體心空,智甯不空?後明功德空,前智豈不空?以前明智有,後明功德無。無有雖殊,致不乖也。

  二、恒河中去,是明心無所有。以舉恒沙等來,爲欲校量,取心明其空耳。如來說心,皆爲非心。只以非心爲心,此與前不異。五眼照,理無不周備。舉色心,收境盡矣。叁世不可得,說非心名心。何者以叁世心?無性可得故,可從緣而生心也。

  叁、若人滿叁千七寶布施下,明功德無所有。明福有實,此即有量,豈得多耶?以無福爲福,故多也。金玉無性,故可積滿叁千。福德無實,則可曠施而多。心之無性,惑滅解生也。法假竟。

  佛可以色身見下,第二明經名。初名,次行。名中有叁:初身相,次說法,後福多。

  色身者,法身如空月,色身若水像。世間之色,無實可睹,尋其本實,即法身也。慧爲萬善之主,施爲衆行之首。總爲丈六金容,別則衆相。雲娑婆隨現則爲相,豈可一方盡極?

  我當有所說法下,第二明說法又二:初、正對上名。道成應出,說法化人。謬傳毀聖,名爲謗佛。無法可說,是名說法。故傳說法之意,向言無說。非杜默不語,但無存而說。即說滿天下,無乖法理之過也。

  佛得菩提下,第二明習應。有問答前應後習佛人也,菩提道也。佛得道故,說以示人。而言無法可說,未審得道不?答中乃至無有少法可得。相盡虛通,謂之菩提。菩提無相,有何可得?寂滅無得,道之至也。

  是法平等下,結成菩提義也。人無貴賤,法無好醜,平等菩提義也。無我無人,修一切善者,即是修義。夫形端故影直,聲和則響順。忘我人而修因,必克無相之菩提。所言善法者,人既不有,善何得實耶?善是離惡之名,法是軌持之義。

  叁千世界中山王七寶下,第叁明福多。聚寶有盡,妙解無窮。一偈法寶,勝無量珍也。

  我當度衆生下,菩提無得爲果,故以忘言而說,勿謂如來見衆生可度。若見有衆生,則爲我見,何謂如來?但說假名我耳,非實我。而凡夫者,聞說假名,不達言旨,以爲實我。如來說非凡夫者,凡夫不實,故可化而成佛也。

  可以叁十二相觀如來下,二辨行,就文有五:一正觀問,二邪答,叁佛難,四領解,五佛舉正義爲釋。

  初、以問疑者,謂衆生是有,可化而聖。法身不無,可以妙相而期,故問之也。次、邪答者。聽者實爾,用叁十二相是如來也。叁、難。輪王是佛,即以近事質之,令其自解。四、信解不應。時情謂然,我解不爾。五、佛舉正釋者。五色煥眼而非形,八音盈耳而非聲,偏謬爲邪愚邪隔不見也。

  若作念下,第叁功用無所有,即是有不斷滅義。有因有果,一切宛然,即是般若方便用。論雲:得般若氣分,故有居空涉有之用,無複滯閡。

  此下去,不說諸法斷滅,就文有二:初果,次因。有義雖多,不過因果。明果中二:初誡,次明有。汝莫作念,誡也。勿言諸法,一向無所有。故謂:不以具足相得菩提。不偏在色聲,故向言非。非不身相,故複言是也。

  發阿耨下,第二明因,亦二:前誡,後明有。莫起斷滅。相盡寂滅,故不有。道王十方,非謂無,應畢而謝,即不常。感至隨現,故不斷。體合中道,軌物之式。限之一方,豈不謬哉!

  若人滿恒沙七寶下,結般若成忍。就文複叁:初明體道成忍之行無所有,次明體道證忍之人無所有,叁明體道行忍之用無所有。以行成人,人故有用,備明無所有。就忍行中先校量。次若複有人下,明成忍之行無所有。忘我則忍成超出故勝也。

  白佛下,第二明體道證忍之人無所有。初明因人不受,後明果人不受。初明因中有問答,乃雲不受亦不受。受其報種,已名貪著,無存我人,邪染何生?

  次若來若去下,明果人不受。若言從真如實際中來,善逝自及化人去至涅槃,皆是不解佛所說義。如來道蔭之主,世界權應之宅,衆生慈育之子。舉此叁事,大旨彰矣!無來無去,故名如來。解極會如,體無方所。緣至物見,來無所從。感畢爲隱,亦何所去也!

  若叁千碎塵下,第叁明體道行忍之用,有四:初明碎塵用,二碎界用,叁碎合相用,四碎諸見用。以微塵成世界有合,世界有合故起見,見者即失。謂有此四妄想。得者非見爲見,乃至非塵爲塵爲得。此四並是般若用。塵界等是依報,見是正報,合通色心。

  即此下,是碎塵用。善男子,並是大行。同華嚴中說,佛說非微塵爲微塵。

  次叁千下,明成世界用。微塵非實,故可碎而爲多。世界非有,則可假借而成也。

  叁、一合相下,破一合相。以非合爲合,故是不可說。只複言是合,此複非複是,故假名說合。何爲而非合,以非合爲合,竟何有合?大經四句,皆不可說。有因緣故,亦可得說。今亦無合,假說合耳。中論大品,皆破合。當知無合。今經中說合,順俗假說耳。凡夫貪著其事,不知事即理。理無所有,即是事無所有。何故非世界名世界?若是實有,即應一性,合不可分。假衆生名,一無合可得。假名無體,不可實說。疑惑則凡夫,貪著故計實。

  四、佛說我見下,明碎諸見用。凡夫謂諸見決定是見。今佛說非見,以本來無所有。諸見非實,可改爲正。衆生虛假,從凡至聖。上說竟。

  從發菩提去,第叁流通段。非止近益當時,亦乃遠傳千載。文爲二:初付囑,次奉行。付囑又叁:初正付囑,次校量,後方法。始終既畢,故指宗勸人。凡欲發心成佛、淨國土、化衆生,當如上所說理而生知見也。如是信解者,理深未明,推信爲解耳。不生法相,但是虛假,非實法也。如來說非法相,是名法相。相窮理盡明。其唯如來說言非實,故應從信矣。

  二、阿僧祇七寶下,校量流通。七寶有竭,四句無窮。明以無所得心,指經一偈,其福勝彼有所得施。

  叁、雲何爲人下,後方法。初標,次釋。釋中有止、有觀。弘通此經,若爲方法,須不取法相,須如真如。上如是智,下如是境。心境符合,故得不動。不動空有等法。

  何以故下,一偈明觀。觀諸法夢幻等,而爲人說。句偈有真實,及有此假有也。

  大品十喻:一幻,二焰,叁水月,四虛空,五智,六幹城,七夢,八影,九鏡像,十化。此中舉六,論本明九。然流通方法,不出止觀,故今略舉。即止爲觀,故見一切,皆空夢幻。即觀而止,故一切夢等,悉如如也。

  佛說是經下,第二奉行流通。聞法歡喜,既能信受,複如說行。說人如法,受者得解。般若真正之法,非是有所得、斷常等法。叁事具足。說人是佛,一切智人。所說之法,即中道正法,般若無所得法。受者最上乘人,久種叁多,持戒修福叁德斯備。聞不驚怖,即能信解,是故歡喜。道蘊聖心,待孚則彰。宿感冥構,不謀而集。同聽齊悟,法喜蕩心。服玩遵式,永崇不朽者矣!

  

《16 金剛般若經疏(隋.智顗)》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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