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故有智者 不應著有無
若法定有有相。則終無無相。是即爲常。何以故。如說叁世者。未來中有法相。是法來至現在。轉入過去。不舍本相。是則爲常。又說因中先有果。是亦爲常。若說定有無。是無必先有今無。是則爲斷滅。斷滅名無相續。因由是二見。即遠離佛法。問曰。何故因有生常見。因無生斷見。答曰
若法有定性 非無則是常
先有而今無 是則爲斷滅
若法性定有。則是有相非無相。終不應無。若無則非有。即爲無法。先已說過故。如是則墮常見。若法先有。敗壞而無者。是名斷滅。何以故。有不應無故。汝謂有無各有定相故。若有斷常見者。則無罪福等破世間事是故應舍
中論觀縛解品第十六(十偈)
問曰。生死非都無根本。于中應有衆生往來若諸行往來。汝以何因緣故。說衆生及諸行盡空無有往來。答曰
諸行往來者 常不應往來
無常亦不應 衆生亦複然
諸行往來六道生死中者。爲常相往來。爲無常相往來。二俱不然。若常相往來者。則無生死相續。以決定故。自性住故。若以無常往來者。亦無往來生死相續。以不決定故。無自性故。若衆生往來者。亦有如是過。複次
若衆生往來 陰界諸入中
五種求盡無 誰有往來者
生死陰界入即是一義。若衆生于此陰界入中往來者。是衆生于燃可燃品中。五種求不可得。誰于陰界入中而有往來者。複次
若從身至身 往來即無身
若其無有身 則無有往來
若衆生往來。爲有身往來。爲無身往來。二俱不然。何以故。若有身往來。從一身至一身。如是則往來者無身。又若先已有身。不應複從身至身。若先無身則無有。若無有雲何有生死往來。問曰。經說有涅槃滅一切苦。是滅應諸行滅若衆生滅。答曰。二俱不然。何以故
諸行若滅者 是事終不然
衆生若滅者 是事亦不然
汝說若諸行滅若衆生滅。是事先已答。諸行無有性。衆生亦種種推求生死往來不可得。是故諸行不滅。衆生亦不滅。問曰。若爾者則無縛無解。根本不可得故。答曰
諸行生滅相 不縛亦不解
衆生如先說 不縛亦不解
汝謂諸行及衆生有縛解者。是事不然。諸行念念生滅故。不應有縛解。衆生先說五種推求不可得。雲何有縛解。複次
若身名爲縛 有身則不縛
無身亦不縛 于何而有縛
若謂五陰身名爲縛。若衆生先有五陰。則不應縛。何以故。一人有二身故。無身亦不應縛。何以故。若無身則無五陰。無五陰則空。雲何可縛。如是第叁更無所縛。複次
若可縛先縛 則應縛可縛
而先實無縛 余如去來答
若謂可縛先有縛。則應縛可縛。而實離可縛先無縛。是故不得言衆生有縛。或言。衆生是可縛。五陰是縛。或言。五陰中諸煩惱是縛。余五陰是可縛。是事不然。何以故。若離五陰先有衆生者。則應以五陰縛衆生。而實離五陰無別衆生。若離五陰別有煩惱者則應以煩惱縛五陰。而實離五陰無別煩惱。複次如去來品中說。已去不去。未去不去。去時不去。如是未縛不縛。縛已不縛。縛時不縛。複次亦無有解。何以故
縛者無有解 無縛亦無解
縛時有解者 縛解則一時
縛者無有解。何以故。已縛故。無縛亦無解。何以故。無縛故。若謂縛時有解。則縛解一時。是事不然。又縛解相違故。問曰。有人修道現入涅槃得解脫。雲何言無。答曰
若不受諸法 我當得涅槃
若人如是者 還爲受所縛
若人作是念。我離受得涅槃。是人即爲受所縛。複次
不離于生死 而別有涅槃
實相義如是 雲何有分別
諸法實相第一義中。不說離生死別有涅槃。如經說。涅槃即生死。生死即涅槃。如是諸法實相中。雲何言是生死是涅槃
中論觀業品第十七(叁十叁偈)
問曰。汝雖種種破諸法。而業決定有。能令一切衆生受果報。如經說。一切衆生皆隨業而生。惡者入地獄。修福者生天。行道者得涅槃。是故一切法不應空。所謂業者
人能降伏心 利益于衆生
是名爲慈善 二世果報種
人有叁毒。爲惱他故生行。善者先自滅惡。是故說降伏其心利益他人。利益他者。行布施持戒忍辱等不惱衆生。是名利益他。亦名慈善福德。亦名今世後世樂果種子。複次
大聖說二業 思與從思生
是業別相中 種種分別說
大聖略說業有二種。一者思。二者從思生。是二業如阿毗昙中廣說。
佛所說思者 所謂意業是
所從思生者 即是身口業
思是心數法。諸心數法中能發起有所作故名業。因是思故起外身口業。雖因余心心數法有所作。但思爲所作本。故說思爲業。是業今當說相
身業及口業 作與無作業
如是四事中 亦善亦不善
從用生福德 罪生亦如是
及思爲七法 能了諸業相
口業者四種口業。身業者。叁種身業。是七種業有二種差別。有作有無作。作時名作業。作已常隨逐生名無作業。是二種有善不善。不善名不止惡。善名止惡。複有從用生福德。如施主施受者。若受者受用。施主得二種福。一從施生。二從用生。如人以箭射人。若箭殺人有二種罪。一者從射生。二者從殺生。若射不殺。射者但得射罪。無殺罪。是故偈中說罪福從用生。如是名爲六種業。第七名思。是七種即是分別業相。是業有今世後世果報。是故決定有業有果報故。諸法不應空。答曰
業住至受報 是業即爲常
若滅即無業 雲何生果報
業若住至受果報。即爲是常。是事不然。何以故。業是生滅相。一念尚不住。何況至果報。若謂業滅。滅則無。雲何能生果報。問曰
如芽等相續 皆從種子生
從是而生果 離種無相續
從種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種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如是從初心 心法相續生
從是而有果 離心無相續
從心有相續 從相續有果
先業後有果 不斷亦不常
如從谷有芽。從芽有莖葉等相續。從是相續而有果生。離種無相續生。是故從谷子有相續。從相續有果。先種後有果。故不斷亦不常。如谷種喻。業果亦如是。初心起罪福。猶如谷種。因是心余心心數法相續生。乃至果報。先業後果故不斷亦不常。若離業有果報。則有斷常。是善業因緣果報者。所謂
能成福德者 是十白業道
二世五欲樂 即是白業報
白名善淨。成福德因緣者。從是十白業道。生不殺不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無益語不嫉不恚不邪見。是名爲善。從身口意生是果報者。得今世名利。後世天人中貴處生。布施恭敬等雖有種種福德。略說則攝在十善道中。答曰
若如汝分別 其過則甚多
是故汝所說 于義則不然
若以業果報相續故。以谷子爲喻者。其過甚多。但此中不廣說。汝說谷子喻者。是喻不然。何以故。谷子有觸有形。可見有相續。我思惟是事。尚未受此言。況心及業。無觸無形不可見。生滅不住欲以相續。是事不然。複次從谷子有芽等相續者。爲滅已相續。爲不滅相續。若谷子滅已相續者。則爲無因。若谷子不滅而相續者。從是谷子常生諸谷。若如是者。一谷子則生一切世間谷。是事不然。是故業果報相續則不然。問曰
今當複更說 順業果報義
諸佛辟支佛 賢聖所稱歎
所謂
不失法如券 業如負財物
此性則無記 分別有四種
見谛所不斷 但思惟所斷
以是不失法 諸業有果報
若見谛所斷 而業至相似
則得破業等 如是之過咎
一切諸行業 相似不相似
一界初受身 爾時報獨生
如是二種業 現世受果報
或言受報已 而業猶故在
若度果已滅 若死已而滅
于是中分別 有漏及無漏
不失法者。當知如券。業者如取物。是不失法。欲界系色界系無色界系亦不系。若分別善不善無記中。但是無記。是無記義阿毗昙中廣說。見谛所不斷。從一果至一果。于中思惟所斷。是以諸業。以不失法故果生。若見谛所斷而業至相似。則得破業過。是事阿毗昙中廣說。複次不失法者。于一界諸業相似不相似。初受身時果報獨生。于現在身從業更生業。是業有二種。隨重而受報。或有言。是業受報已業猶在。以不念念滅故。若度果已滅。若死已而滅者。須陀洹等度果已而滅。諸凡夫及阿羅漢死已而滅。于此中分別有漏及無漏者。從須陀洹等諸賢聖。有漏無漏等應分別。答曰。是義俱不離斷常過。是故亦不應受。問曰。若爾者。則無業果報。答曰
雖空亦不斷 雖有亦不常
業果報不失 是名佛所說
此論所說義。離于斷常。何以故。業畢竟空寂滅相。自性離有何法可斷何法可失。顛倒因緣故往來生死。亦不常。何以故。若法從顛倒起。則是虛妄無實。無實故非常。複次貪著顛倒不知實相故。言業不失。此是佛所說。複次
諸業本不生 以無定性故
諸業亦不滅 以其不生故
若業有性者 是則名爲常
不作亦名業 常則不可作
若有不作業 不作而有罪
不斷于梵行 而有不淨過
是則破一切 世間語言法
作罪及作福 亦無有差別
若言業決定 而自有性者
受于果報已 而應更複受
若諸世間業 從于煩惱生
是煩惱非實 業當何有實
第一義中諸業不生。何以故。無性故。以不生因緣故則不滅。非以常故不滅。若不爾者。業性應決定有。若業決定有性。則爲是常。若常則是不作業。何以故。常法不可作故。複次若有不作業者。則他人作罪此人受報。又他人斷梵行而此人有罪。則破世俗法。若先有者。冬不應思爲春事。春不應思爲夏事。有如是等過。複次作福及作罪者。則無有別異。起布施持戒等業。名爲作福。起殺盜等業。名爲作罪。若不作而有業。則無有分別。複次是業若決定有性。則一時受果報已。複應更受。是故汝說以不失法故有業報。則有如是等過。複次若業從煩惱起。是煩惱無有決定。但從憶想分別有。若諸煩惱無實。業雲何有實。何以故。因無性故業亦無性。問曰。若諸煩惱及業無性不實。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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