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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禅修者與內觀禅修法▪P3

  ..續本文上一頁者應該保持專注,不可分神或散亂。他不應太過精進或是太過松散。如果太過松散,他會變得麻木與遲鈍;如果太過精進,他會變得煩躁不安。」看來,這段文字的原本意思是:想得到正當的專注和洞察智慧,精進力應要適中 (Just enough)。但是,多少才算是適中呢﹖我想引述威廉孕洶O克(William Blake)所說的話:「除非一個人知道什麼是已超過了適中,否則他永遠不知適中是什麼。」想知道適中的大概,或可參考佛陀對比丘有關如何精進用功的開示:「比丘們,假使有人的頭巾或頭發著了火,他應該生起強烈的意欲、努力、盡力、竭力、拼搏、專注和警覺來滅火。同樣地,他應該以強烈的意欲、努力、盡力、竭力、拼搏、專注和警覺去舍棄每一個邪惡的心念。」由于孫倫大師知道需要多少精進力,也因爲他熟知禅修者的懈怠習性,因此他訓示:「要奮力地專注。」要奮力地專注,便得傾盡全力、不思前想後、直接去把觸當下生起的過程實相。要奮力,就得喚起精進這要素,這便是「正精進」。

  禅修者的另一習性是坐立不安。他喜歡抓癢、轉換姿勢,或是在呼吸時,他喜歡停一下、然後開始,然後再停一下。這些都是分心散亂的現象,皆顯示專注還未完全建立。爲了提醒禅修者要防止分心散亂,孫倫大師教誡:「要是困倦了,不要松懈休息;有痕癢時,不可搔抓;即使抽筋,也不要動。」他要求禅修者于感覺疲累、痕癢、抽筋時,若在觀呼吸時就要更用力地呼吸;若在觀感覺時,就要讓心更深入到感覺裏。由于要增強注意力,才可以辦得到,因此便可發展出更強的專注了。《清淨道論》曾說:如果禅修者坐起身,移動了姿勢,禅修就得重新開始建立。如果禅修者坐下來禅修,一小時後便起身走動,坐的感覺會被驅散,若一個小時後又坐下來禅修,之前的行走感覺又會被消除。這麼做的確會持續地幹擾到禅修姿勢的。在坐禅時生起的感覺,必須繼續以坐姿來注意著它,直到它完全退卻。同樣地,在站禅時生起的感覺,也應繼續以站姿來注意著它,直到它完全退卻爲止。

  要保持靜止不動,並堅定地和直接地注意著當下生起的觸覺或感覺,就要鼓起「專注」這個要素。這就是「正念或正專注(Samma Sati or Right Mindfulness)」。

  禅修者的第叁種行爲特性是:當較低層次的障礙消除後,光彩或幾何圖形便會顯現出來。一方面由于禅修者對這些從未遇過的事物感到迷惑,另一方面,由于這些光彩和圖形很具吸引力,因此,在這兩股力量的影響下,禅修者會開始把他的注意力轉移到這些光彩和圖形上來,他會用心凝視著它們和安住于其中。由于這樣地轉移了禅修對象,他便放棄了他原本的修行目的了。

  同樣地,經過一段時期的修習後,當心淨化到某個程度時,禅修者便開始感受到相當的平靜與安甯。由于他從未經驗過如此的心境甯靜,他會以爲這是修行的最佳成果。由于這樣地去理解此經驗,以及受到平靜與安甯的吸引,禅修者開始陶醉于其中,想盡情地去品嘗這份甯靜。他貪戀著這甯靜的感覺,極不願意去奮起必須的努力來回歸正道。孫倫大師曾舉當地事例來比喻這種情形:名鎮河邊有一英哩寬的沙灘,在正午的烈日下,一個走向河邊去的人,發現腳底下的沙礫極度灼熱。走著走著,他來到一棵樹下,他決定在樹蔭下休息片刻。但是,當那片刻過後,他發覺:他不能激勵自己起身離開樹蔭,再走進烈日之下和灼熱的沙灘之上。于是,他便繼續停留在樹蔭之下。試問:這樣真的能夠幫助他到達河邊嗎﹖當然不能!除非他再度踏上灼熱的沙灘,並勉強迫使自己前進,否則將永難到達目的地。這就是爲什麼各大師們皆警告禅修者:不要被禅修過程中偶爾出現而無關重要的甯靜所吸引。曾經有位禅修者,習以爲常地陷入這種甯靜之中,而絕不願意離開。孫倫大師在提到他時便說:「這個人抓舉著他所捕獲的小蜥蜴尾巴,並且不停地輕拍著、愛撫著牠的背。」我希望傑出的禅修者,不會滿足于祇捉到一只小蜥蜴而已。

  當心愈加清晰和純淨時,禅修者有時會感知到超感官的事物。這不是真的天眼通或天耳通等,而是近似這些神通的能力。由于這種能力,禅修者能看見別人所看不到的,聽到別人所聽不到的。有人來請教他時,他的預測往往准確,他因而成爲一個類似巫師的人。于是,他便從一位內觀禅的禅修者,墮落成爲一位巫師。但是,過了一些時候,那新的職業會爲他帶來更多的分心,而他的修行也不再勇猛精進和密集了,定力于是減退,他所預測的事情也就愈來愈不准確了,漸漸地客戶也絕迹了。結果,禅修者所得到的祇是一個被中斷了的修習。

  禅修者沈溺于自我欺騙的例子很多:雖然他應該勇猛精進和密集地去修習,他卻欺騙自己,說解脫這目標是可用一悠閑的方式來達到的;雖然他應該靜止不動地坐著,他卻欺騙自己,說稍微移動一下是並無妨害的。或許,在禅修剛開始的粗略階段,此說並無不妥。但是,在每個修習階段的高峰期中,專注即使受到些微的動搖,也會把努力經營的禅修架構拖垮,而又要重新建立起來。既然在身體事相方面,他都能如此地欺騙自己,在隱微的心理事相方面,他又會自欺到什麼程度呢﹖禅修者還有一種很強的傾向,就是把修道上初階段的進步迹象,當作是較高階段的進步迹象。例如,劇烈的疼痛有時會一閃即逝,取而代之的卻是深度的甯靜,此時,禅修者會樂于相信這就是道果(Magga-phala)—— 證悟實相之後的精神作用,而自謂已證得了四果之一。

  這種修行成果的錯認,也會與指導大師有關的 —— 即大師自己亦並未精通此事,又或者他所教導的禅法和佛法還未能爲禅修者所正確了解。無論如何,禅修者總喜歡把自己分類爲至少已證得了一或二個果位的人。這樣地在心裏想著,他便四處找人印證。不幸的是,大師還要用溫和的態度去間接地指出他的錯誤。孫倫大師從不爲人印證,不管禅修者是否真的證得了他自己所說的果位,孫倫大師祇評說:「若它是如是,它便是如是(If it is so, it is so)。」不管怎樣,一個有真證悟的人是無需找別人來印證的,禅修者是會自知自證的。另一方面,也不用去揭穿他的錯誤,禅修者是會自行發覺的。

  這種自欺行爲的主要危險是:它會給禅修者一種錯誤的成就感。由于滿足于自以爲是的進步,他會松懈或停止修行,于是在修行上停滯不前,而得不到任何實質的進步。

  此外,禅修者還有一個冤家 —— 討厭的苦受。要他面對輕微的抽筋、發熱或是肌肉緊張的感覺,他還能專注它一段時間。若要他忍受徹骨之痛、灼熱的感覺、或肢體上的刺痛,他在幾分鍾內就會放棄了。正如往常一樣,他早就爲自己找了借口,並且引經據典來爲自己辯護。他想知道:是誰說一定要用苦受來作禅修對象的?以樂受作禅修對象就不能得到相同的成就嗎﹖誰說修行一定要受如此多苦呢﹖難道這不是自我折磨的苦行嗎﹖

  答案是:假使禅修者的善業具足,他就能走上樂行道(Sukha-patipada),而無需承受那麼多痛苦就能證得果位;但是,如我們自己所見的,我們絕大多數,毫無選擇地必須走上苦行道(Dukkha-patipada),因爲我們還沒有具備那樣的善業。

  不用失望與懊悔。其實苦受是一個很有效的禅修對象。它可帶領禅修者平穩地走上可以證得究竟解脫的道路。禅修者正好利用不喜歡苦受這一事實,來建立起更深、更強的專注;因爲,以一個他所不喜歡的對象來禅修,他會記著要喚醒和鼓起必要的熱忱和積極性去克服苦受。樂受就不同了,由于禅修者喜歡樂受,他會沈溺于其中,讓自己充滿樂受的感覺,而不會去專注它。這時,潛伏在樂受背後的貪欲將會征服他,使他無法如實地專注樂受,反而緣于這個樂受,引發生死流轉鏈上的下一個環節 —— 貪欲(Tanha,注:指十二因緣中的受緣愛)。

  這就好比一個人在激流當中遊泳,要他去抓取終點標竿上的花束。假如他順流而遊,伸手抓取花束時失手,他將被激流沖走而遠離這支標竿。假使他逆流而遊,伸手抓取花束時失誤,他將仍在標竿下方,因此仍有機會再嘗試。順流而下的泳者,就像以樂受修行的禅修者,假如他無法專注于樂受,他將被自己的貪欲沖走而遠離禅修對象。逆流而上的泳者,就像以苦受修行的禅修者,假如他無法專注于苦受,他將仍會覺察到它,能夠再鼓起勇氣、振作精神、提起專注力來完成他的任務。

  樂受像一個潛伏的敵人,它會出其不意地俘虜禅修者;苦受卻像一個顯露的對手,禅修者能辨認到它和采取適當的行動去應付,讓潛藏在苦受背後的瞋恚沒有機會生起。以這種不喜歡苦受的本性和建立專注的熱切努力,禅修者既不會沈溺在苦受當中,也不會從中退縮。他將完全不會對苦受産生絲毫的執取,又能安住在苦受當中去專注苦受,而不對它起心動念。對習慣胡思亂想的心,苦受是可以作爲一支穩固的柱子來把它系住的。苦受永不會欺騙禅修者現象的真實特性 —— 苦(Dukkha)。

  同樣,也沒有理由去害怕苦受。因爲有許多技巧,可以用來喚起夠深、夠強的專注,來克服苦受的煎熬和疼痛。這種疼痛的煎熬,是由于禅修者執取自己身體的某個部位在疼痛,以及苦受本身所造成的。但是,當我們建立起充分的專注去深入洞察疼痛的感覺時,就能去除有個「我」在疼痛的概念。這時,苦受就純粹祇是苦受,而不再是痛苦的根源了。

  禅修的終極目的就是消除「我」的錯誤觀念。禅修者必須不斷地在與苦受的奮鬥過程中,一再地削弱「我」的觀念。假設當苦受生起時,禅修者能持續地專注于苦受,直到它耗盡爲止。如是作,因便在果中被消滅了。他不斷地這麼做,直到完全熟練,最後他便能在因中滅因(Anuppada-nirodha),以致于它不再生起成爲果。那麼,就不會再緣起下一個因,而造成無盡的因果循環(注:十二因緣流轉門)。在因中滅因就是道(Magga)。這正是由于去除「我」的錯誤觀念的結果。因此孫倫大師說:「苦受確是致道的法則,樂受會令我們漂浮于生死之流。」苦受是禅修者的內在敵人,一旦製伏了內在的敵人。那麼,外來的痛苦就不能再困擾他了。

  經過一段時間的精進禅修後,禅修者將于某一刻證得真正的解脫智慧,可是,這些片刻的體驗祇有極少數的人能夠得到。要體驗到這一刻,禅修者必須圓滿地建立身念住(Kaya-nupassana)。他必須圓滿地建立受念住(Vedana-nupassana)。意即,他必須完全地克服苦受,苦受是禅修者在修道上進展的最大障礙,這也是使他不斷地退縮之處。要克服苦受,他需要絕不畏縮的精進、決心、熱情以及正確的方法。然而,苦受可以是障礙,也可以是踏板;它可以是一個陷阱,也可以是一塊金礦。苦受可以讓禅修者建立起充份的集中力和專注力,去處理下一階段的微細過程—— 心念住(Citta-nupassana)的建立。當心念住圓滿建立時,他便可以開始建立圓滿的法念住(Dhamma-nupassana)—— 即以意根的所緣(例如概念、觀念等)和基本法則(Fundamental Principle)來培養專注。此刻是究竟實相呈現的關鍵時刻,假如禅修者還未曾圓滿地建立起法念住,當解脫智呈現時,他將畏縮地避開它,他將抓不住它。然而,假如他已圓滿地建立起四念住,圓滿地開展七覺支,在他圓滿地具足七覺支時,便會生起真實的解脫智。

  以上所談到的,是禅修者的幾個典型 —— 他不願意熱切地精進,很快就會坐立不安,熱衷于追求光彩與圖像,易于沈溺在甯靜的境界裏,易于誇大少許的成就,樂于濫用附屬的精神能力,偏于懷疑,害怕不適意的感覺,當實相在瞬間呈現時,卻顯得驚慌和笨拙。我們不必到別處去尋找這類禅修者,我們自己就是這些典型人物。想要獲得禅修成果,但卻不願播下善種的是我們;希望得到報酬,但是卻不願意投資的是我們。我們希望祇憑著談論,而不用太努力,就可以到達那個祇有用非常努力才能達到的目標;我們喜歡自我欺騙,以爲自己已經證入了那個唯有完全誠實的禅修者才能證入的果位。

  那麼,這是否表示我們永遠都達不到那個目標了呢﹖那又並非如此,孫倫大師走過的路,我們一樣也可以走過,祇要我們誠心地跟隨孫倫大師的教導:

  「要奮力專注于對觸覺的覺察。」

  所以,我們應該經常奮力地、熱切地、勇猛精進和密集地保持專注。

  「要是困倦了,不要松散休息;有痕癢時,不可搔抓;即使抽筋,也不要動。」

  所以,我們應該保持身心絕對靜止,奮力直到結束。

  「苦受確是致道的法則,樂受會令我們漂浮于生死之流。」

  所以,我們應該深入洞察(Penetrate)苦受;祇有深入洞察感覺才可如實地洞察變化過程的實相。

  我們應該暫時停止懷疑,不畏艱苦,以破釜沈舟之心,去奮力地專注。要用信心、精進、專注來淨化自己,克服苦痛與悲傷,走上正道,體證涅槃。

  

《一 禅修者與內觀禅修法》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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