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存活唯是趣向老死的緣故。譬如一切嬰兒皆當有死故,因爲從初出生時起就像執死刑者一樣步步引導被殺者往殺的刑場,中間亦隨著老病衰等因緣自在而轉,刹那不停地趣向死主之前的本性(自然規律)是不可抗拒,所以完全不應當只堅信永久存活,亦如正在作死亡之事,如斷其頭,非是作的存活之事。如《本生經》雲:“佛言,大王,衆生于初夜入胎住世間,日日所作,都是在迅速不停地趣向于死。”譬如有殘忍暴君,若群臣按時未到即斬其首,所以畏罪侍臣唯向前行,不敢停留,因此,行住坐臥任作何事無不是向往壽減之處,所以不應堅信存活不死。譬如有一旅行的人,思念回家,腳踢門前的駱駝,駱駝警畏而起,隨主自在而走。當知我們一切衆生皆是隨逐死亡的自在而轉。又如有人爲了陷害他人故而作刺客,由于殺他未逞,刺客反而被他人殺害。當知一切有情唯作死事,非是爲的存活。
(子)二(破常作存活想不起怖畏)
頌曰:汝見去時短,未來時間長,汝思等不等,顯同怖呼喚。
問曰:現在人壽百歲,先過了十六歲,還有八十四歲的壽命,在這八十四年的中間應當盡情享受快樂,然後再努力對治死主,所以存活的時間很長,應當希望存活。答曰:極不合理。若汝見過去的時間短,未來的時間長,從這佯的執著而生懈怠,是極不合理的,何以故?如《中觀寶鬘論》雲:“死緣極衆多,活緣唯少許,此等亦成死,故當常修法。”由于死無定期,汝思維過去未來的時間長短相等,或者過去的時間短未來的時間長不相等,這顯然應當了知由死而生怖畏。可是,汝反而說不怖畏,這就像誤入怖畏險道的人一樣,本被盜賊所恐怖,反而呼喚我不怖。還裝著唱歌。又如有一群兒童,夜宿一村,到處大便,明旦早起諸童子齊去,有一些婆羅門未去。守村者便說:“汝愚癡當受責備,在村長不罰你以前快將糞除去。”諸婆羅門只除去了自已的糞便,不除旁人的糞便。世間共許糞同樣是不淨的,執自己的糞便爲淨者,諸由我所執執死無定期的未來時間很長與彼相同。
(癸)二(不應以爲死是人所共有而不生怖畏)
頌曰:由死共他故,汝無死畏者,豈唯害一人,由嫉使生苦。
問曰:本來的時間雖然不決定長,但是,死是一切有情共有,所以對于死自己不必要畏懼。答曰:極不合理。由于死是一切有情共有故,汝就不畏懼死,這豈不是只見害一個補特伽羅的死,不見其他的死便生苦惱嗎?假若見一切衆生死就不生苦惱的心者,首先汝就是由嫉妒彼一人而有的苦,但是死由嫉妒心所使而生的苦惱嗎?不是,因爲由死的本身就能生苦。共死並不是遮止苦的因,故于可畏處應當怖畏。譬如有一國王最初征收一人的稅,其人即生苦惱,後來普遍征收其苦則消除,首先這是由嫉妒而生的苦,死苦就不是這樣了。又如有很多同伴共居一獄,毫不能減少每個人的痛苦。
(癸)叁(不應恃有醫療老病的方法而不畏死)
頌曰:老病可治故,汝無畏死者,後罰無可治,汝極應畏死。
問曰:由無老病則無有死,因爲老病由醫藥金丹堪能治療故,所以不必畏死。答曰:病老縱有少許醫藥治療,但不畏死是不應理,因爲暫時以醫藥能治病,金丹能冶老,由此汝雖暫時可以不畏懼老病,但是,到了最後死的怖畏以任何方法也不能對治,所以很明顯的汝須怖畏死故。譬如有一大臣性情強橫,王派遣其他大臣他都能抗拒,可是最後國王親領軍來則無法對治。又如浣衣者損害婆羅門衣而有方法對治,若損害王衣則無法令王滿意,月稱釋中引與頌文不同的喻說:損害王衣能以美善慈和悅耳的歌贊請求,有對治的辦法,對于死主以請求是不能對治的。雖然難治能治,但死不能以請求而對治,所以應怖畏死。
(癸)四(由于死時不決定故不怖畏死極不合理)分二:(一)現見死是一切共有故須畏死;(二)破未見決定死故不須怖畏。
(子)一(現見死是一切共有故須畏死)
頌曰:如所宰衆畜,死是衆所共,複現見死者,汝何不畏死。
問曰:一切異生雖有不可避免的死,但是。現在不能決定了解當死,所以不應怖畏。答曰:死並不是難得理解的,例如所宰殺的衆畜牲死是共有,由見一個死則能推知死是一切異生共有。複又現見很多衆生已死,現在亦見很多衆生正死和當死,汝以未見死作理由,究由何因而不畏懼死呢?應當深思死的怖畏。猶如屠夫宰殺衆畜,見殺一畜,余畜不應安樂而住,所以應當精進安住善法。
(子)二(破未見決定死故不須怖畏)
頌曰:由時無定故,便思我常者,則終有一日,死來傷害汝。
問曰:雖然現見有死,但死的時間不決定,何須勵力遮止死呢?答曰:此不應理,因爲由于死時不決定故汝便計我是常,這是最愚癡的,正因爲死無決定,現在更須要作死的警惕,今天雖然還沒有死,但是,明天後天等終有一日,死來傷害汝,所以應當棄舍久存活的希望而思維死,勤修解脫聖道。譬如有“巴格羅刹”,展轉食人,彼境諸人依次爲其所食,所以一切衆生終當有死。
(癸)五(破勇敢者不畏死的因由)分二:(一)不應認爲只是怯弱者才起死的怖畏;(二)不應爲愛護自己的命故而造惡業。
(子)一(不應認爲只是怯弱者才起死的怖畏)
頌曰:只顧未來利,不顧生命盡,誰說自賣身,稱汝爲智者。
問曰:此中雖知決定死,但死的怖畏只是怯弱者才有,一切勇士爲了成就名利贊美故而勇敢陷入戰場,雖由利刃傷身,但是,由于沒有怯弱故,所以就沒有死的畏懼。答曰:極不合理,只顧現生將來的名利恭敬等而奮鬥,若不顧受用的所依身生命將盡,則是以出賣自己的身命之事而求得將來的名聞利養,像這樣的人,誰也不肯稱汝是智者,唯說愚癡。是故應當觀察身命當盡,不應貪著名利恭敬。譬如有一商主的兒子,爲了名利,廣結交情,顧此失彼,結果破裂交情,其子斷然窮困。又如有一婆羅門有叁個兒子,當遭遇荒年時,他對妻子說,當賣掉一子以度災荒。當時有一王子。見欲購買,爾時婆羅門父攜其長子,母抱小兒。依依不舍,第二子即對王說,只有我賣了,隨請攜我去吧!是故爲自己未來的名利追求,就等于出賣自己的身命。
(子)二(不應爲愛護自己的身命故而造惡業)
頌曰:何故自爲質,造作諸惡業,汝定如智者,對我已離染。
問曰:爲求財物而舍身命固然是錯誤的,但是,爲了保護自己的身命而作惡業這爲何不可呢?答曰:不應道理,何以故?把自己當作今後受大苦惱的物質抵押。現在爲了少許的受用,爲什麼要造作諸惡業呢?假若汝定要這樣作,那就應當像智者阿羅漢一樣,對“我”已經遠離貪染了。譬如有一鬧妓女者,卻被妓女所賣。又如有一好沽酒者,由于無錢而抵押自身。
(壬)二(修習細無常)分二:(一)由于存活就是在刹那刹那的消亡故不應堅信不死;(二)歡喜久存活與不樂衰老是相違故不應貪著相續不斷。
(癸)一(由于存活就是在刹那刹那的消亡故不應堅信不死)
頌曰:任誰所謂活,唯心刹那頃,衆生不了彼,故自知極少。
由于希望長久存活,而于現生出賣自己,造作惡業,是不合理的,何以故?刹那不住是有爲法的法性(自然規律),所以任何有情的所謂存活,除開唯是心的一一刹那外,別無存活,執著恒常不變爲因的衆生,決定不合道理,是故世間上了知自己的本性(自然規律)者極爲稀少,所以應努力修習細無常。譬如衣墮河中,經久方撈,終不可得。又如有一天子行走迅速,任何空行天等都不能及。所以除開刹那壞滅的存活之外,再也沒有最短的時間了。
(癸)二(歡喜久存活與不樂衰老是相違故不應貪著相續不斷)
頌曰:汝愛久存活,而不樂衰老,噫同類衆生,見汝行爲善。
問曰:雖然存活只是刹那頃,但存活是相續不斷,所以爲求長壽故,應當耽著存活。答曰:這是邪見,因爲汝歡喜長久存活,而又不樂發白面皺等衰老形相,噫!真是可憐,汝的這種邪行,只有像汝同類的不善衆生,才同汝自己一樣認爲是善,諸智者則見爲惡,所以不樂衰老者則不應貪著相續不斷。譬如有一園中來一老人,有些童子對他說,汝顔色憔悴,而作譏笑,但是,彼等童子又樂于長久存活。
(辛)二(明自己未解脫死怖不思維死的過患則不應當專憂慮他死)分二:(一)略示;(二)廣說。
(壬)一(略示)
頌曰:汝應憂自死,何憂兒孫等,自過而責他,豈非所應呵。
問曰:雖然不樂于老死,但是,兒子有老死,這就成了憂慮之因,對自己倒無憂慮,所以應當憂慮兒女等死。答曰:不應道理,因爲汝自己還是隨順死主自在的衆生,造作惡業,若要憂慮死,汝就應當念自死,何須憂慮兒孫等死呢?應當憂慮自己死,爲什麼?自己還在死主的恐怖下,反而說憂慮他死,這豈不是被諸智者所應呵責嗎?應當呵責,所以應當努力念自己死。譬如有一帶有標志爲婆羅門的奴婢,別的奴婢了知他是某人的奴婢,卻忘記了自己也是奴婢。忘記自己死而憂兒孫死的人,與此相同。
(壬)二(廣說)分六:(一)破子女未請問便往後世應當悲傷;(二)對于子女不應過分貪著;(叁)不必向人表示對子女死的哀痛;(四)不應爲了聯絡親友後輩對親友的死表示哀悼;(五)不應貪著親友聚會;(六)不應貪著良辰美景。
(癸)一(破子女未請問便往後世應當悲傷)分二:(一)正說;(二)只是自己愚癡實則已請問過而去。
(子)一(正說)
頌曰:若時未請求,自來爲子女,彼不問自去,非是不應理。
問曰:雖然應當憂自死,但是,兒孫是屬于我所有,他不請問我便往後世,故應憂慮。答曰:這也不合理。假若在何時汝未請求他來爲我作子,是由他自已的業力使他來爲汝作子女,爾時他往後世,不請問父親自己而去,非是不應道理,因爲來與去二者是一般自然的現象,這是法爾如是。譬如有一女人忽然來至園中爲人作婦,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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