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見謂真常,積集假法中,邪執言實有。
問曰:若是諸法完全無有自性,即不會使汝的敵者得到滿意,所以敵者認爲諸法實有。答曰:雖然完全不適合汝,但是,如叁天時,若許有前時,必須許有後時,觀察初中後叁刹那,于建立相續假法,而愚夫惡見便謂諸法是真常。如是于積集假法中,有邪執者便言諸法是實有。所以現見有很多人,不知諸法是依因緣建立積集相續,縱然隨行七部量論(《釋量論》、《決定量論》、《正理滴論》、《因滴論》、《觀系屬論》、《辨理論》、《成他相續論》),也不出乎外道行。
(辛)叁(略示成立無實有之理)
頌曰:若有從緣成,彼即無自在:此皆無自在,是故我非有。
問曰:若認爲我們見諸法實有是邪見,汝不許諸法實有,則應成諸法全無見,若諸法完全無有,這是不合理的,因爲見諸法實有與不見實有是相違的。答曰:我們不是說諸法無有,而是說諸法緣起故。問曰:這豈不是說諸法實有嗎?答曰:不是,是說諸法緣起故。問曰:何爲緣起義呢?答曰:如幻、如陽焰、自性空,而有生果的功能義,這就是緣起義。若有諸法是從衆因緣而成,彼法即無有自在。此等諸法本來皆無自在,是故補特伽羅我和法我皆非有。補特伽羅與蘊(有法)皆無自性,因爲它是緣起故。問曰:果非自然生我們也許可,這與汝有何差別?答曰:汝不了知緣起法是觀待義,所以與我們有差別。
(辛)四(明通達無實有的所爲)分二:(一)聖者不見緣起實有;(二)由通達性空故解脫生死。
(壬)一(聖者不見緣起實有)
頌曰:諸法若無果,皆無有和合,爲果而和合,聖見彼無合。
任何法皆不是有自性的生,是故諸法若無有自己所生的果,那麼,爲果而集聚,皆無有和合。若諸法有自性,則應恒常不觀待果而有。凡是爲取果而和合的法,在見真實性的聖者根本智前,則見彼無和合,因爲現見諸法皆無自性故。
(壬)二(由通達性空故解脫生死)
頌曰:識爲諸有種,境是識所行,見境無我時,諸有種皆滅。
若是永斷執諸法實有的染汙無知,當解脫生死,彼亦由于通達諸法自性空。執諸法實有的識,即爲諸有的種子,因爲色等境是識所行的境。若是已見色等境性無我時,數數修習,則諸有的種子皆永息滅,而證得解脫。所以聲聞、緣覺阿羅漢和已得八地的菩薩,皆永斷實執。
總攝頌曰:
善得暇滿身士夫,隨順龍猛師徒行,
通達空即緣起義,成辦此義誰不勤。
第十五品 破有爲相品
(戊)叁(破生住滅叁有爲相有自性)分二:(一)標品名;(二)正釋品文。
(己)一(標品名)
示修菩薩瑜伽行四百論釋善解心要論,破有爲相品第十五。
(己)二(正釋品文)分二:(一)廣立緣起無自性生如幻之理;(二)結破有自性。
(庚)一(廣立緣起無自性生如幻之理)分叁:(一)別破生有自性;(二)總破生住滅叁有自性;(叁)破正生時由有自性生。
(辛)一(別破生有自性)分二:(一)廣釋;(二)略示所生的果。
(壬)一(廣釋)分五:(一)觀察有生無生而破;(二)觀察初中後叁而破;(叁)觀察自他而破;(四)觀察次第及同時而破;(五)觀察叁時而破。
(癸)一(觀察有生無生而破)分四:(一)破有生無生的因;(二)成立破有生無生的理趣;(叁)觀察生時而破;(四)觀察自體他體而破。
(子)一(破有生無生的因)
頌曰:最後無而生,既無何能生;有則本來生,故有豈能生。
問曰:有爲法是有自性,因爲有有爲法的能相——生住滅故。答曰:若認爲生等能相實有,便許有爲法是實有,但是,有爲法並不是有自性。若許由生就能生有爲法,亦如說:“因中無果”,那麼,在種子位時尚未有芽,要由因緣和合,種子在最後刹那滅時乃有芽生,認爲在種子最後刹那滅時,無有芽而是有自性的生,是不合理的,因爲,若是因中無有果而能有自性的生,那麼,兔角等也應能生故。是故在因中既然無有芽等果,如何能有自性的生呢?應不能生。若許因中有果,如何能生呢?應不能生;因中有果則自己本來在前刹那已有生,是故因中有果豈能再生故。芽(有法)是無自性的生,因爲因中有果既不是有自性的生,而因中無果也不是有自性的生故。
(子)二(成立破因中有生無生的理)
頌曰:果若能違因,先無不應理,果立因無用,先有亦不成。
在種子未變壞時,不能生芽,果芽若正生時能違害因種子,是故在因種子位時,先無有果芽,說是有自性的生,即不應道理。總之,在種子位時,尚無有果芽生,而許生是實有,決定不合道理;假若認爲無因而能生果的話,必定當許兔角也能生故。設若果法在因位時已經成立,那能夠成辦果的因緣則爲無用,是故果法在因位時先已有,亦不能成爲生,因爲因中已有果,則不須再生故。
(子)叁(觀察生時而破)
頌曰:此時非有生,彼時亦無生,此彼時無生,何時當有生。
因中果芽自體已經有的時候,此時非有生,因爲生已有則無須再生故。彼因中果芽自體無有的時候,亦無有生,因爲無有生的功能故。既然在此因時亦非有生,彼因時亦無有生,那麼,何時當有生呢?離此時和彼時,則無有生的時間故。
(子)四(觀察自體他體而破)
頌曰:如生于自性,生義既爲無,于他性亦然,生義何成有。
問曰:從乳生酪法時就是生,所以生是實有。答曰:不合道理,例如乳住在自體位時,則無需生于自體性,由此可見,從乳生乳的義既爲無有,如是于乳法已經成爲他性的酪法亦然,無有生義,那麼,乳中的生義何成有呢?因爲汝許乳與酪法體性各異故。
(癸)二(觀察初中後叁而破)
頌曰:初中後叁位,生前定不成,二二既爲無,一一如何有。
以此理由,便知諸法皆是無自性的生,由于初生、中間住、最後滅叁位,在生起以前決定不成爲生,因爲諸法在未生位決定不可能有生住滅叁法故。問曰:是生時生、住時住、滅時滅,時間有次第,所以生有自性。答曰:除開一一時,二二既然爲無有,一一如何有呢?例如無有生,就無有住滅。住滅二法也是這樣,無有住就無有生滅,無有滅就無有生住。如是叁法都是互相觀待而有,非單一存在。此能相一一法既然無有,有爲法也就無有了。
(癸)叁(觀察自他而破)
頌曰:非離于他性,唯從自性生,故從自他俱,其生定非有。
由以上的理由,便知有爲法不應是有自性的生,例如泥瓶非是離于其他泥團沙礫等性,唯獨從自性而生,因爲瓶要依靠其他泥團所成故。泥團沙礫也是無自性的,因爲它要依靠微小的沙泥和合而成故。是故瓶子從自性、他性、自他二性俱,其生決定非有,因爲自、他既不是有自性的生,所以諸法皆無自性。
(癸)四(觀察次第同時而破)分二:(一)正破;(二)破由自性生的能立(因)。
(子)一(正破)
頌曰:前後及同時,二俱不可說,是故生與瓶,同時生非有。
又生是無自性,因爲生等在瓶之前、後、及同時和前後二時俱有,均不可說,是故瓶子的生與瓶同時有自性的生,悉皆非有。否則能生所生同時,則瓶子趣向生的時候,必定有瓶,應名已生故。
(子)二(破由自性生的能立(因))
頌曰:若前生故者,前生不成舊,若謂後生者,後生亦不成。
問曰:瓶子的生是實有,若是無有生,則無有舊,因爲有破碎相的舊故。答曰:不合道理,瓶子在新生時不能成爲舊,因爲生起的時候還是新的故。在初生時,非有自性的爲舊;後生時,亦非是舊,因爲爾時還是新的。若是從後來新生,亦不是有自性的變成舊。然此是就破生有自性的門,也就破了舊是有自性的主張。中觀自宗對于唯是名言安立爲舊,也是承認的,只是不許有自性。
(癸)五(觀察叁時而破)
頌曰:如現在諸法,不從現世起,非從未來生,亦非從過去。
由于叁時不是有自性的生,所以生亦非實有。因果不同時,例如現在的諸法,不是從現在世而生起的,亦非是從未來生,亦非從過去生。因此認爲有自性的生,在過去、現在和未來叁世一一分中,都無所有,是故應許“生”法如幻不實。
(壬)二(略示破所生的果)
頌曰:生既無所來,滅亦無所往,如是則叁有,如何非如幻。
經雲:“佛言,諸比丘,如是眼之生起無所從來,滅亦無所往。”諸法若有自性的生,生時應如月出,有所從來;滅時亦如月落,有所去。如是應當觀察生滅變化,應許生滅唯有假安立名而無實體,所以生滅如幻。諸法的生起既無所來,滅時亦無有自性的所往,如是則叁有內外一切法,如何非是如幻呢?若是如實現見緣起,則知諸法因果如幻事,非同石女兒畢竟非有。在月稱大疏中說:“若唯生亦破,如石女兒的所量境相同,這是毀謗緣起。”說中觀宗“不許有生,完全無有”,認爲中觀見是斷滅。若得如是見解,即是墮惡趣的因,所以應當像唾棄塵土一樣的舍棄。
(辛)二(總破生住滅叁有自性)分四:(一)觀察次第同時破叁相有自性;(二)出相無窮過而破;(叁)觀察一異而破;(四)觀察有無自性而破。
(壬)一(觀察次第同時破叁相有自性)
頌曰:生住滅叁相,同時有不成,前後亦爲無,如何當有生。
有爲法的能相——生住滅叁相,非是有自性的同時有,次第生,亦爲無有自性,那麼,何時當有自性的生呢?生住滅叁(有法)是無自性,因爲非有自性的次第和同時有故。
(壬)二(出相無窮過而破)
頌曰:若生等諸相,複有一切相,故滅應如生,住亦應如滅。
若有爲法的能相,即生住滅等諸相,複有生生等一切相,那麼,生住滅各各定有生住滅叁相,是故決定應許滅亦應如生,當成滅滅,住亦應如滅,當成住住。如是展轉生住滅相應成無窮,根本的能相既不成其能相,所以有爲法完全無有自性。
(壬)叁(觀察一異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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