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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戒品釋▪P2

  ..續本文上一頁 醜二 開不與取

   五叁 開欲邪行

   五四 開妄語

   醜五 開離間語

   醜六 開粗惡語

   醜七 開绮語

   癸二 重于違自分叁

   子初 失壞淨命

   子二 失壞軌則

   于叁 味著叁有

   癸叁 自他俱違分二

   子初 不護自稱

   子二 不作利他猛利加行

   壬叁 違犯忍辱分叁

   癸初 不住忍因

   癸二 不斷嗔心相續分二

   子初 自不斷除

   子二 他不斷除

   癸叁 不住對治

   壬四 違犯精進分叁

   癸初 下劣加行

   癸二 全無加行

   癸叁 貪惡劣事

   壬五 違犯靜慮分叁

   癸初 加行過失

   癸二 正行過失

   癸叁 結行過失

   壬六 違犯般若分二

   癸初 對下劣境分四

   子初 誹謗小乘

   子二 一向勤學聲聞乘法

   子叁 一向勤學外道書論

   子四 于外道論愛樂修學

   癸二 對殊勝境分叁

   子初 誹謗慧境

   子二 于果邪行

   于叁 失壞慧因分二

   醜初 不往聽聞

   醜二 于聞境邪行

   辛二 違犯饒益有情分二

   壬初 對總境分二

   癸初 不與義利

   癸二 不拔損害分二

   子初 不爲拔苦分二

   醜初 不拔別苦

   醜二 不拔總苦

   子二 不除苦因

   壬二 對別境分二

   癸初 不作饒益分六

   子初 于有恩邪行

   子二 于憂惱邪行

   子叁 于有貪邪行

   子四 于徒衆邪行

   子五 于隨順邪行

   子六 于有德邪行

   癸二 不作降伏分二

   子初 不糾行非法者

   子二 不轉聖教者

   戊二 于罪護心之法

   戊叁 犯已還出之方便

   戊四 佛說貪心罪輕之密意

   戊五 犯罪大小之差別

   戊六 安樂住緣

   乙叁 釋其差別分七

   丙初 難行戒分叁

   丁初 第一難行

   丁二 第二難行

   丁叁 第叁難行

   丙二 一切門戒

   丙叁 善士戒

   丙四 一切種戒

   丙五 遂求戒

   丙六 此世他世樂戒

   丙七 清淨戒

   乙四 屍羅勝利分二

   丙初 究竟勝利

   丙二 現時勝利

   乙五 屍羅總攝

   乙六 屍羅所作

  卷一

  頂禮曼殊室利童子摩诃薩埵!

   敬禮大悲所勵意,荷難行擔無量劫;

   到無上位發大音,醒覺衆生無明眠。

   佛法王位所囑受,紹勝法王地自在;

   阿逸多尊淨事業,惟願將護諸含識。

   慈尊雙足悅意蓮,接者吉祥皆增廣;

   恭敬頂戴紹勝子,稽首聖者無著足。

   無勝口傳勝教授,謂誓受學佛子行;

   正修次第此中釋,樂大乘者當敬聽。

   頗有自許爲大乘,然于佛子進止處;

   慧眼瞑閉有余者,雖誦論文于要處。

   樂修大乘爲佛子,惟一淨道勝教授;

   未能獲得決定解,棄舍佛製放逸行。

   猶如醉象無鈎製,彼心于此無愛樂;

   大乘種力不下劣,有善根者增歡喜。

   此如《曼殊室利根本經》授記雲:“無著苾刍者,善巧諸論義,了不了義經,分別爲多種。照了諸世人,釋經爲本性,其所成明咒,名薩羅使女。此由咒勢力,發生賢妙慧,爲聖教久住,攝經真實義。年活百五十,身壞生天趣,流轉生死中,恒受諸安樂,大士最後邊,當得大菩提。”謂廣發大願,住持正法,多生修積無量資糧,獲得法流妙叁摩地,已到自他宗海彼岸,擇法慧力,余難測量,名聖無著。此從慈尊總得聽聞無量法門,特廣聽聞大乘道果。總攝此義,著一大論,曰《菩薩地》。雖其如是,然于大乘宿少修習,觀慧下劣,精進微弱,故于此論猶不能學。由見是已,爲利彼故,《菩薩地》中《戒品》之義,令諸狹慧易解而釋。

   先如教授發菩提心,是爲佛子請行所依。次若不以受菩薩學,受律爲先學菩薩學,無時能趣無上菩提。故此即是叁世菩薩

  唯一大道。《菩薩地》中說叁聚戒後雲:“過去菩薩求大菩提已于中學,未來當學,普于十方無邊無際諸世界中,現在今學。”《戒品釋》亦雲:“若有士夫,已發無上大菩提心,入大乘門,爲利自他,勤修福德智慧資糧。如是士夫,許爲大乘,應當安住菩薩律儀。菩薩學者,經中說爲波羅蜜多等,若于此中不學不信,縱謂大乘,亦惟隨逐自許而轉,非真實者。”

   又雖發菩提心,若于學處不勤修學,決定不能得大菩提。故求菩提,當學學處而爲心要。《聖叁律儀經》雲:“迦葉!若善男子,若善女人,入菩薩乘,聞如是法,若不無間殷重修行,此定不能現證無上正等菩提。所以者何?迦葉!要勤修行,乃證無上正等菩提,非無修行。迦葉!若無修行,能證無上正等菩提,貓兔亦當現證無上正等菩提。所以者何?迦葉!若無修行,彼證無上正等菩提。迦葉!聲于無上正等菩提現等覺故,雲當成怫,無量有情皆當成佛。”

   若謂已受菩薩律儀修菩薩學,是入波羅蜜多乘者。若入密咒則不須爾,故非一切菩薩共道。

   此乃最大邪執,《叁補止經》、《金剛空行經》、《金剛頂經》等皆雲:“我發最殊勝,無上菩提心,戒學、攝善法,及饒益有情。我于叁聚戒,別別堅固持。”此說者受金剛乘律儀,須先發心受學叁戒,續乃受持五部律儀。堪爲依據曼陀羅軌,亦多宣說受共不共二種律儀。其共同者,即菩薩律儀故。又發心已受菩薩學,如其所學,除學叁學或六度外,波羅蜜多大乘中亦無余道故。四部密咒隨入何門,皆須此故。故發大心與六度道,是金剛乘與波羅蜜多乘二所共道。請密咒師于一切種不應棄舍,如《曼殊室利根本經》雲:“若具叁法,咒行圓滿。何等爲叁?謂不棄舍一切有情,守護菩薩淨戒律儀,不舍自咒。”《金剛須經》雲:“六波羅蜜行,如次應當學,具足有情利,而行菩薩行。”《金剛幕》第十二品雲:“我發最勝菩提心,希有請喚諸有情,正行菩提殊勝行,爲利衆生願成佛。”故二大乘雖有少分開遮不等,多分共同。故當了知波羅蜜多乘及密咒乘隨入何門,決定須受如是律儀。

   今釋戒品,其中分二:

   【科】甲一 攝爲嗢柁南

   甲二 釋嗢柁南義

   初者 (科目甲乙及一二等,爲使觀閱,譯者所加)

   雲何菩薩戒?如略攝戒嗢柁南雲:“自性、一切難、一切門、善士,一切種、遂求、二世樂、清淨、如是九種相,是名略說戒。”謂九種相。其自性戒者,謂戒總相。一切戒者,謂廣宣說戒事差別。難行戒者,謂入難行不共差別。一切門戒者,謂由何入或如何入所有差別。善士戒者,謂修行者所依差別。一切種戒者,謂相差別。遂求戒者,或如大疏謂除苦作用,或境及所作二事差別。二世樂戒及清淨戒者,謂果差別,如其次第斷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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