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勝道寶鬘集
岡波巴大師著
張澄基譯
常念十種可悲之法:
一個人如果想尋求解脫和證取一切智佛位,首先他應該常常思念此十種可悲之法:
(一)此十分難得之清淨人身,如果用他來作罪業和惡行之工具,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二)此難得暇滿之人身,不用他來學佛,而讓他白白空過死去,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叁)在這個惡濁短暫的世界上,把自己的生命全部消耗在無意義的事情上,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四)自心之本體實即離戲之法身,讓他沈陷于迷茫之生死泥沼裏,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五)引導自己趨入佛道的至好上師,在未證菩提之前就離開他,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六)戒律乃解脫之橋梁,如果隨波逐浪爲煩惱所使,以致破戒,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七)由上師的助緣而獲得的覺受與證悟,如果虛擲在滾滾的紅塵裏,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八)諸成就者的深奧口訣,把他當作商品一樣出賣給那些沒有根基的惡人,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九)一切衆生皆是于自己有恩的父母,以怨恨心棄之不顧,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十)青年時期的身,口,意(乃鍛煉成器的黃金時代),如果白白空過掉,實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以上是十項可悲的事。
十項必須之法:
(一)有了勇氣和毅力,還需要一個好的計劃來規範自己的根本行爲。
(二)在奉行上師的教言時,必須具有信心和精進。
(叁)必須知道口訣之利弊,才能在上師的各種教敕中,選擇(于自己合適)之口訣。(四)必須具有智慧和信心,才能與善妙上師的心意相合。
(五)必須常持正念和警策自己,才能使身口意不被罪業所汙染。
(六)必須具有毅力和不撓的甲胄,才能使自己的意志堅定,堪忍各種逆境。
(七)自己的鼻子不被別人牽著走才能談到無貪無著的行素。
(八)長期地在積聚福慧二種資糧上努力,必須知道前中後的次序。
(九)此心時常浸潤在慈悲裏,才能生起利生的情懷。
(十)必須具有智慧和了解,才能不著一切法相和實體。
以上是十種必須之法
十項應當依循之事:
(一)具有慈悲和證悟的上師,才是好的依靠。
(二)清靜適意具有加持的蘭若,才是好的依處。
(叁)與自己見行相合,情意相投的人,才是好的相依。
(四)時常思維資生財物之過患,才是學道人之正思。
(五)凡是由成就者之傳承所傳出之口訣皆應無偏倚地去修學。
(六)凡是對自他有益之物件、藥材、明咒和深邃之因緣法,皆應取用。
(七)凡是對身體健康有益的物件和方法都應當善加利用。
(八)凡是對修行覺受有增益的法,都應善加采用。
(九)凡是具有信心和恭敬的善根弟子,都應攝受。
(十)在日常行住坐臥四威儀中,皆應常提正念。
以上是十種應當依循之法。
十項應當遠離之事:
(一)與世事糾纏不清,一心眷戀世間八法的上師,應遠離之。
(二)擾亂自己的心意和損害修行覺受的友伴,應抛棄之。
(叁)塵囂和煩惱甚重的寺廟和住所,應遠避之。
(四)以偷盜搶奪或欺騙的方式來謀生,應禁絕之。
(五)對自心和修行有損害的作業,應舍棄之。
(六)對身體有害的物件及行爲,應遠避之。
(七)對增進欲望和吝啬的貪執,應斷舍之。
(八)使別人對自己失去信心的輕佻放逸行爲,應禁絕之。
(九)沒有意義的行止作業應避免之。
(十)隱藏自己的過失,宣揚他人的錯誤,應嚴禁之。
以上是十種應當遠離之事。
十項不應舍之法:
(一)不要舍棄慈悲,因爲慈悲是利他之根本。
(二)不要舍棄外境之現象,因爲一切外境之顯現,皆是由心性自顯之光明。
(叁)不要舍棄一切妄念,因爲他們都是法性之顯現遊戲。
(四)不要一意舍棄煩惱,因爲煩惱能令行者憶起智慧。
(五)不要一意舍棄欲樂,因爲欲樂能灌溉和增益(行者之)證悟及覺受。
(六)不要舍棄疾病和痛苦,因爲疾病和痛苦皆可成爲自己的善知識。
(七)不要舍棄仇敵于障礙,因爲他們能喚起吾人對法性之向往。
(八)不要舍棄任運産生的(證悟),因爲它即是真正的成就。
(九)不要舍棄方便道,因爲他能作智慧道之助基。
(十)雖然自己的能力薄弱,也不應舍棄利他之心願。
以上是十種不應舍棄之法。
十項應當謹記之事:
(一)外顯諸境皆屬迷幻無有真實,應當謹記。
(二)內之心性無有吾我,空空如也,應當謹記。
(叁)心中的妄念解應緣而生,率爾無體,應當謹記。
(四)四大所成之身體及語業,皆是有爲法,無常無住,應當謹記。
(五)衆生之一切苦樂,皆由業生;業果昭然,決定無爽,應當謹記。
(六)痛苦能激發出離心,故爲吾人之良友,應當謹記。
(七)享樂乃輪回之根,常招貪魔及欲鬼,應當謹記。
(八)擾擾紅塵乃學佛之魔障,福報亦會成爲法障,應當謹記。
(九)障礙能激發奮鬥向上之智,違緣能作吾人之良師益友,應當謹記。
(十)從究竟之觀點來看,一切法皆無自性,一切之一切皆平等平等,應當謹記。
以上是十項應當謹記之事。
十項應當實行之事:
(一)學佛以後,就不應在世法和人群中厮混,應當如法去修持。
(二)應該離開家鄉到遠方去,身無依仗,心無貪著地去修行。
(叁)應該依止善妙的上師,心離驕慢,如教奉行地去修持。
(四)在聞思上經過一番努力後,經常要少說話,一心浸潤在要義上,努力去修持。
(五)得了一點證悟以後,切莫閑蕩放逸,要一心一意地去策勵修持。
(六)身心上有了(穩定的)修持後,切莫陷入喧嚷的紅塵裏,要專心一意地去修行。
(七)發過誓願以後,就應該策勵身口意,勿使放逸,精勤修持聞思修叁學。
(八)發了菩提心以後,就不應再尋求自利,所思所作都要爲了利他而努力。
(九)趨入密乘後,身口意叁門就不再爲凡夫之下劣境界所局,而應在叁種曼陀羅上努力。
(十)年輕的時候,不要到處去浪遊,應該依止善妙上師,刻苦地努力修行。
以上是十項應當實行的事。
十項應當努力之事:
(一)初學佛的人,應該在聞思上努力。
(二)在覺受(和效驗)生起了以後,就應當在(定慧)專修上努力。
(叁)在沒有獲得堅定的(定慧證悟)時,要在寂靜的處所勤修努力。
(四)當妄念勢強,亂心紛起時,應當力持正念,觀照降服之。
(五)當昏沈熾盛時,應當奮力使自己清醒(克服睡魔)。
(六)自己的心志尚未堅固之前,應當在禅定上努力。
(七)心依根本定要在後得位(之行住動用中)努力。
(八)如果遭遇到許多的違緣,正好在叁種忍上努力。
(九)當欲念貪心執著非常旺熾之時,必須努力地用種種嚴厲的方法,予以克服對治。
(十)當慈悲心微弱時,應當努力地觀修菩提心。
十項激勵自己之法:
(一)潛心思維此暇滿人身之難得,就會激勵自己去進修佛法。
(二)常念無常及死亡,就會激勵自己去力行善業。
(叁)思維業果不壞的道理,就會激勵自己去淨罪除惡。
(四)思念輪回之過患,就會激勵自己去掙取解脫。
(五)思維輪回衆生之痛苦,就會激勵自己去增長菩提心。
(六)思維衆生之種種顛倒謬見,就會激勵自己在聞思學問上努力。
(七)思維淨除無明習氣之艱難,就會激勵自己努力修行奮取成就。
(八)思維此惡濁時代煩惱異常熾盛,就會激勵自己在對治煩惱上努力。
(九)常常思念此惡濁之世,違緣萬千,罄竹難書,就能激勵自己在堅忍上努力。
(十)蹉跎歲月,東遊西蕩,會很快把生命浪費掉,常思此一真理,就會激勵自己努力精進。
十項流入錯誤之法:
(一)信心小而智慧大,就容易成爲“空言多舌”者。
(二)信心大而智慧小,就容易成爲“頑固不化”者。
(叁)能努力精進但沒有真實口訣的人,就容易走入錯誤及過失之道。
(四)最初如果沒有在聞思上用功夫,就會流入黑暗迷蒙之禅定。
(五)若不在智識和實證上痛下功夫,就會成爲自以爲是的學佛者。
(六)若不在大悲心和善巧方便上努力,就會流入小乘。
(七)若不在般若空性上力學精修下真功夫,一切所作所爲皆屬生死輪回邊事。
(八)若不粉碎世間八法之念,一切所作所爲皆會成爲世間法的裝飾品。
(九)對一般凡夫俗子,若心有所求,則會顧忌衆多,連惡人的面孔都要看了。
(十)如果自己的意志不夠堅強,不能善隱自己的功德和神通,就容易成爲替惡人服務的紅塵法師。
十項錯誤之法:
(一)“欲望”常被誤認作“信心”。
(二)“貪愛”常被誤認作“慈悲”。
(叁)心意造作所顯之空,常被誤認作本體如是之空。
(四)“斷見”常被誤認作“法性”。
(五)“覺受”常被誤認作“證悟”。
(六)僞裝的持戒常被誤認作真正的持戒。
(七)入魔常被誤認成“密行”。
(八)騙子常被誤認作“成就者”。
(九)自利常被誤認作利他。
(十)欺騙愚迷常被誤認成善巧方便。
十項無錯謬之法:
(一)對任何東西都沒有貪著,出家離家是不會錯誤的。
(二)對上師和善知識恭敬承事是不會錯誤的。
(叁)認真地在佛法的聞思修上用功是不會錯誤的。
(四)見解高廣而行爲嚴謹是不會錯誤的。
(五)心胸廣大而持戒細密是不會錯誤的。
(六)智慧大而我慢小是不會錯誤的。
(七)口訣豐富而修持謹嚴是不會錯誤的。
(八)覺受和證悟非常殊勝而沒有絲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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