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細層面的意識。DL喇嘛解釋道:
根據佛教的解釋,最終極的創造元是意識。意識有
不同的層面。我們稱爲最內部的微細意識總是在那
兒。那個意識的連系作用幾乎是永恒不變的,就像
宇宙粒子。在物質的領域裏,那是宇宙粒子,在意
識的領域裏,那是「明光」( Clear Light )……
「明光」,以其特殊的能量,能夠和意識連接。
輪回發生的正確過程,可以從下例獲得很好的說明:
在輪回過程中,相續的存在,並不像珍珠項鏈的珍
珠,由一根線(靈魂)串連而成,線穿過所有的珍
珠;相反的,它們像堆成一落的骰子。每一個骰子
都是分開的,卻支撐著它上面的骰子,因此在功能
上是相連接的。在骰子之間並沒有實體,只有因緣
作用。
在佛教經典中,對于這個因緣作用的過程,有非常清晰的描述。佛教聖者那先比丘( Nagasena ),針對米鄰陀王( King Milinda )所提出的一連串問題,就曾經做過說明。
米鄰陀王問那先比丘:「當某人重新出生時,他跟剛才去世的人相同呢?還是不同?」
那先比丘回答:「既非相同,也非不同……請告訴我,如果有一個人想點燈,它能提供整個晚上的光嗎?」
「能。」
「初夜分的火焰與中夜分……或後夜分的火焰相同嗎?」
「不。」
「那是說初夜分是一盞燈,中夜分是另一盞燈,後夜分又是另一盞燈?」
「不,那是因爲同一盞燈的光照亮整個晚上。」
「輪回非常相似:一個現象生起,同時另一個現象停止。所以,在新存在之意識裏的動作,既不與前一個存在之意識裏的動作相同,也沒有不相同。」
米鄰陀王又請那先比丘舉另一個例子,說明這種依存關系的正確性質,那先比丘就把它比做牛奶:凝乳、牛油或牛油煉都可以用牛奶製成,卻和牛奶不同,只是要完全依賴牛奶才能製成。
米鄰陀王于是問:「如果沒有『生命』( being )從一個身體傳到另一個身體,那麼我們不就可以不受過去世惡業的果報了?」
那先比丘舉了這個例子:有一個人偷了別人的芒果,他所偷的芒果,與另一個人原先擁有和種植的芒果並不完全相同,這麼說來他還應該接受處罰嗎?
那先比丘解釋,這個偷兒必須受罰的理由是:被偷的芒果,因爲它們的主人先播了種才生長出來。同理,因爲我們在某一世做了善惡業,使得我們和另一世有所連接,所以我們逃不了善惡業的果報。
業
在佛陀成道的中夜分,他獲得另一種知識,補充了他的輪回知識:業( karma )、因果的自然律。
「我以清淨和超越肉眼的天眼,看到生命如何消失和重新形成。我看到高等和低等、光彩耀眼和微不足道的生命,我也看到每一個生命如何依據他的業,而獲得快樂或痛苦的輪回。」
輪回背後的真理和驅動力,就是所謂的「業」。業常常被西方人徹底誤解爲命運或宿命;我們最好把它視爲是主宰宇宙的因果律。業的字面意思是「行動」,業既是潛藏于行動的力量,也是吾人行動所帶來的結果。
業有很多種:國際的業、國家的業、一個城市的業、個人的業。一切業都是錯綜複雜彼此相關著,只有覺悟者才能充分了解它們的複雜性。
如果用簡單的話來說明,業又是什麼意思呢?它的意思是:不管我們以身、口、意做些什麼,都將産生相應的結果。每一個動作,即使是最細微的動作,都孕育著它的後果。上師們說過,就算是少量的毒藥都可以致死,就算是小種子都可以長成大樹。誠如佛陀所說的:「不要忽視小惡;火花盡管再小,都會燒掉像山那麼高的幹草堆。」他又說:「不要忽視小善,以爲它們沒有什麼用;即使是小水滴,最後都可以注滿大容器。」業不像外物那般會枯萎,或永遠不起作用。它不會「被時間、火或水」毀滅。它的力量永遠不會消失,一直到它成熟爲止。
雖然行動的後果可能還沒有成熟,但只要有適合的條件,它們終將成熟。我們通常都會忘記自己做了些什麼,往往在很久之後,我們才會受到果報。那時候我們無法將它們與原因聯想在一起。吉梅·林巴( Jikmé Linpa )說,想象一只老鷹吧!它飛在高空上,並沒有投下影子,沒有任何征象顯示它就在天空上。突然間,它發現了獵物俯沖而下,猝然撲到地面。當它降落時,恐怖的影子就出現了。
我們的行爲,常常會延後呈現它的果報,甚至延到來世;我們無法指出是哪一個因造成某一個果,因爲任何事件都是許多業成熟之後集合在一起的複雜結合體。因此,我們都會以爲事情是「偶然」發生在我們身上的,如果每一件事都很順利,我們就稱爲「好運」。
除了業之外,還有什麼能夠如此滿意地解釋我們每一個人之間的極大差異呢?即使我們是出生在同一個家庭或國家,或類似的環境裏,我們還是有不同的性格,完全不同的事情發生在我們身上,我們有不同的天賦、傾向和命運。
誠如佛陀所說的:「現在的你,是過去的你所造的;未來的你,是現在的你所造的。」蓮花生大士進一步說:「如果你想知道你的過去世,看一看你現在的情況;如果你想知道你的未來世,看看你目前的行爲。」
善心
因此,下一世我們將會有什麼樣的出生,完全取決于這一世我們有什麼樣性質的行爲。很重要的是我們千萬不可以忘記:我們行爲的結果,完全是看行爲背後的動機而定,絕非行爲的大小程度。
在佛陀的時代,有一位年老的乞丐婦女,名叫「依賴喜悅」( Relying on Joy )。她常常看著國王、王子和人們供養佛陀和他的弟子,她最希望的莫過于能夠像他們一般去供養。所以,她就出外行乞,但一天下來僅要到一個小銅板。她拿著這個銅板,向油商購油。油商告訴她,這麼少的錢,什麼東西也買不到。當油商聽說她要以油來供佛時,對她産生了憐憫心,把她所要的油給她。她拿著這些油到僧院去,點了燈。她把燈放在佛前,許願說:「除了這盞燈,我沒有什麼好供養的。但透過這種供養,希望我將來能獲得智慧之燈。願我能解除一切衆生的黑暗,願我能淨化他們的一切業障,引導他們開悟。」
當天晚上,其他燈的油都燒光了。但是當佛陀的弟子目犍連( Maudgalyayana )前來彙集所有的燈時,那位乞丐婦女的燈仍然一直燒到破曉時分。當目犍連看到那盞燈還點燃著,油滿滿的,並且有新燈蕊時,他想:「這盞燈爲什麼白天還點著,實在沒有道理。」于是試著吹熄,但那盞燈仍然繼續燃著。他試著以手指頭掐掉燭花,但沒有成功。他又試著以袈裟悶熄,但燈還是燃著。佛陀一直在看,就說:「目犍連,你要熄滅那盞燈嗎?你是辦不到的。你甚至無法移動它,何況熄滅!即使你把一切大海的水都澆到這盞燈上,它還是不會熄。世界上所有河流和湖泊的水都熄滅不了它。爲什麼呢?因爲這盞燈是以誠心、清淨心供養得來的,那種動機使得它擁有巨大的功德。」當佛陀說完這句話,那位乞丐婦女走向他,佛陀爲她授記將來必定成佛,名曰:「燈光佛」( Light of the Lamp )。
因此,我們的行動會産生什麼樣的結果,完全看我們的動機好壞而定。寂天菩薩說:
這個世界上不管有什麼樣的喜悅,
完全來自希望別人快樂;
這個世界上不管有什麼樣的痛苦,
完全來自希望自己快樂。
因爲業報的法則是不可避免和真實不虛的,所以每當我們傷害別人時,是在傷害自己;每當我們帶給別人快樂時,就是在培育自己的快樂。DL喇嘛說:
如果你試著克服自私的動機――嗔怒等等――並發
展對別人更多的慈悲,最後你將獲得比本來還多的
利益。所以,有時候我說聰明的自私人應該這麼做。
愚癡的自私人總是爲自己著想,結果是負面的。聰
明的自私人會想到別人、會盡力幫助別人,結果是
他們也會得到利益。
輪回的信仰告訴我們,宇宙間是有某種最高的正義或善。我們一直想發掘和釋放的,便是那種善。每當行善時,我們就是往前靠近它;每當做惡時,我們就是在隱藏和抑製它。每當無法把它表現在生活和行動上時,我們就會感到痛苦和挫敗。
因此,如果你想從輪回的事實獲得一個重要訊息,那就是:發展這種善心,希望別人能找到永恒的快樂,並以行動去獲得那種快樂,培育和修持善心。DL喇嘛曾經說過:「我們不需要寺廟,不需要複雜的哲學。自己的頭腦、自己的心就是我們的寺廟;我的哲學是善心。」
創造力
因此,業不是宿命的,業是我們有能力去創造和改變。它是創造性的,因爲我們可以決定行動方式和動機。我們可以改變。未來掌握在我們的手中,掌握在我們的心的手中。佛陀說:
業,創造一切,有如藝術家:
業,組成一切,有如舞蹈家。
由于一切都是無常、流動和互相倚賴的,我們的一切行動和思想都會改變未來。任何情境,即使再絕望或再可怕,譬如末期疾病,都可以用來進化。任何罪惡或壞事,都可以用真誠的忏悔和真實的修行來淨化。
密勒日巴被認爲是西藏最偉大的修行者、詩人和聖人。我還記得小時候讀他的傳記,以及凝視著我所模擬的小畫像時,都會深受感動。年輕時代的密勒日巴,接受巫術的訓練,報複心態驅使他以黑術殺死無數的人。但由于他的反悔,再加他的上師瑪爾巴( Marpa)給他的嚴酷考驗和折磨,使他得以淨化一切壞的行爲。他繼續修行,終于開悟,成爲多少世紀以來幾百萬人的明燈。
西藏人說:「壞行爲有一項好處,那就是能夠被淨化。」因此,永遠都有希望。即使是謀殺犯和最冷酷無情的犯人,都可以改變和克服導致他們犯罪的情境。如果能夠純熟而睿智地利用目前的情況,它們都可以啓示我們解脫痛苦的束縛。
目前發生在我們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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