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令不起是它的作用,舍斷邪精
進是它的現狀。(七)那如是的精進者的——與彼(正精進)相應,
除去邪念的心不忘失爲“正念”;注意是它的特相,不忘失是它的
作用,舍斷邪念是它的現狀。(八)如是以無上的念而守護其心者
的——與彼(正念)相應,除滅邪定的心一境性爲“正定”;不散亂是
它的特相,等持是它的作用,舍斷邪定是它現狀。
這是導至苦滅之道的解釋法。
如是當知這四谛中的生等的抉擇。
(九)“以智作用”——當知即以谛智的作用的抉擇。谛智有隨
覺智及通達智二種。此中:“隨覺智”是世間的,由于隨聞等而對
于滅、道(的所緣)而起的。“通達智”是出世間的,以滅爲所緣的作
用而通達四谛的。即所謂:“諸比丘!見苦者,亦見苦之集,亦見
苦之滅,亦見導至苦滅之道”等一切當知。而此(出世間的智)作用
將于智見清淨(的解釋)中說明。但于這裏的世間智中,“苦智”,
由于克勝纏(煩惱)而能遮止起有身見;“集智”能遮止斷見;“滅智”,
能遮止常見;“道智”,能遮止無作見。或者“苦智”能遮止對于果的
異計——于沒有常、淨、樂、我之性的諸蘊之中而計爲常、淨、樂、我
之性;“集智”能遮止對于因的異計——于非因而起爲因之想,以爲
是由于自在天、初因、時、自然等而起世間;“滅智”能遮止對于滅
的異計——于無色界及世界之頂而執爲理想境界(涅槃);“道
智”能遮止對于方便的異計——耽溺于欲樂及苦行等的不清淨之
道而執爲清淨之道。所以這樣說:
世間和世間的生因,
世間之滅的幸福和它的方便之道,
未知真谛時,
人是癡迷的。
——如是當知以智作用的抉擇——
(十)“以內含的區別”即除了愛及諸無漏法,其余的一切法都
包含于苦谛之內。叁十六種愛行則包含于集谛之內。滅谛則純
一無雜。于道谛中:(一)屬于正見部門的有觀神足、慧根、慧力、
擇法覺支;(二)由于正思惟所表示的有出離尋等的叁種;(叁)
于正語所表示的有四種語的善行;(四)于正業所表示的有叁種
身的善行;(五)屬于正命部門的是少欲知足;又此等一切的正
語、正業、正命是聖所愛的戒故,及聖所愛的戒是由于信的手而持
故,依彼等(戒)的存在而有(信的)存在之故,亦含信根、信力及欲
神足;(六)于正精進所表示的是四種正勤、精進神足、精進根、
精進力及精進覺支;(七)于正念的表示的是四種念處、念根、念
力、念覺支;(八)以正定的表示而包含有尋有伺等的叁定、心定
(心神足)、定根、定力、及喜覺支、輕安覺支、定覺支、舍覺支。
如是當知內含于此四谛中的區別的抉擇。
(十一)“以譬喻”:苦谛如重擔,集谛如負重擔,滅谛如放下重
擔,道谛如放下重擔的方法。或苦谛如病,集谛如病之因、滅谛如
病愈,道谛如藥。或苦谛如饑馑,集谛如旱災,滅谛如豐收,道谛如
時雨。又以怨恨、怨恨的根源、怨恨的斷絕、斷絕怨恨的方法,怖
畏、怖畏的根源、無怖畏及其到達的方法;此岸、急流、彼岸及其到
達的努力。當知四谛也適合于此等譬喻。
——如是應知以譬喻的抉擇——
(十二)“以四法(四句分別)”:(一)是苦而非聖谛,(二)是聖
谛而非苦,(叁)是苦亦是聖谛,(四)非苦亦非聖谛。
此中:(一)與道相應的諸(心、心所)法及沙門果,依照“無常
者是苦”的句子,因爲是行苦之故爲苦,而非聖谛。(二)滅是聖
谛而非苦。其他的(集道)二谛可說爲苦,因爲無常之故,但不是因
爲世尊的梵行所領解的如實的苦谛之義,(叁)除了愛之外,其五
取蘊則依一切的行相都是苦也是聖谛。(四)與道相應的諸法及諸
沙門果,苦依世尊的梵行所領解的如實的谛理則非苦亦非聖谛。如
是集等亦得依此類推。這裏當知是以四法的抉擇。
(十叁)(以空)“以空及以一種等”的一句中,先說“以空”:一
切四谛,依第一義說,因無受(苦)者,作(煩惱)者、入滅者及行(道)
者之故,當知(四谛)是空。所以這樣說:
有苦而無什麼受苦者,
有作而無作者的存在,
有滅而無入滅者,
有道卻無行者的存在。
或者
前面的苦集二種是常恒、淨、樂、我的空,
不死之滅是我的空,
道是常、淨、我的空,
于此四谛之中的是空。
或者(苦集道)叁者是滅空、滅是其余叁者空。或者因(集、道)是果
(苦滅)的空,因爲集中無有苦故,道中無有滅故。不像自性論者
(數論派)所說的自性,果不是含于因中的。果(苦滅)是因(集道)
的空,因爲苦與集、滅與道不結合之故。不像合論者(勝論派)所說
的二微等,因不是與因的果結合的。所以這樣說:
叁者是滅空,滅是叁者空,
因是果的空,果亦是因空。
——如是當知先以空的抉擇說——
(十四)“以一種等”:此四谛中,一切的“苦”,依其現起之性爲
一種。依名與色爲二種。依欲、色、無色界的生起各別爲叁種。依
四食爲四種。依五取蘊的差別爲五種。
“集”亦依其現起之性爲一種。由于邪見的相應與不相應爲二
種。依欲愛、有愛、無有愛爲叁種。由四果道所斷故爲四種。由于
色歡喜等的不同爲五種。由于六愛身的不同爲六種。
“滅”亦依無爲界爲一種。依于經說的有余依及無余依的差別
爲二種。由于叁有的寂滅故爲叁種。由于四聖道而證故爲四種。
由于五歡喜(色聲香味觸的五欲)的寂滅故爲五種。由于六愛身的
滅盡的各別爲六種。
“道”亦依其修習爲一種。依止、觀之別或依見、修之別爲二
種。依(戒、定、慧)叁蘊之別爲叁種。因爲此道有(八)部分之故,
可以叁蘊而包攝,猶如都市包攝于國內。即所謂:“朋友,毗舍
佉,不是以八支聖道而包攝叁蘊。朋友,毗舍佉,以叁蘊而包攝八
支聖道。朋友,毗舍佉,正語、正業、正命的叁法包攝于戒蘊中。正
精進、正念、正定的叁法包攝于定蘊中。正見、正思惟的二法包攝
于慧蘊中”。
此中的正語等叁種只是戒,所以因同種而包攝于戒蘊。在聖
典中的“戒蘊中”雖以位格來說明,然而應依作格之義。其次
于正精進等的叁種之中,以定自己的法性是不能專注所緣而安止
(入定)的,當它獲得精進完成其策勵的作用及念的完成其不忘的
作用之時的幫助,便得安止。
這裏有一個相當的譬喻:即如有朋友叁人,爲了祭祀共同進
入園中,一人看見了盛開的瞻波伽花,雖然舉手去采,但不可
能。另一人便屈他的背給他站,他雖然站在他的背上,但因動搖亦
不能取得花。此時第叁者又供給他的肩,于是他站在一人的背上,
握住另,一人的肩,隨其所欲而采了花,用以嚴飾而享受祭祀。當知
這譬喻是這樣的:叁友同入園中,如正精進等叁法同時而生。盛
開的瞻波伽如所緣。舉手去摘而不可能,如以定的自己的法性不
能專注所緣而安止。屈背給他站的朋友如精進。另一位站著而供
給他的肩的朋友如念。于是他站在一人的背上握住另一人的肩隨
其所欲而采了花,如獲得了精進完成其策勵的作用及念的完成其
不忘的作用之時的幫助的定,得以專注所緣而安止。
是故這裏的定是依其同種而包攝于定蘊中,精進及念則依其
作用而包攝于定蘊中。于正見、正思惟之中,慧的自己的法性是不
能決定所緣爲無常、苦及無我的,但獲得尋(正思惟)的時時沖擊所
緣的幫助之時而得決定,何以故?譬如一銀行家,置錢幣于手中,
雖欲視察其全部,但眼面是不能翻轉(錢幣)的,只能以指節去翻轉
它而得視察它的各部分。如是以慧自己的法性是不可能決定所緣
爲無常等,只有由那以專注(所緣)爲相而有接觸(所緣)作用的
尋(正思惟)的資助,如沖擊如翻轉及取而與之(的所緣)才能決定。
是故正見是依同種而包攝于慧蘊中,正思惟則依(資助的)工作而
包攝于慧蘊中。如是以此等叁蘊而攝(八正)道。所以說“由于叁
蘊的差別而有叁種”。依須陀洹道等有四種。
又一切四谛,由于真如及可知之故爲一種。依世間、出世間,
或依有爲、無爲之故爲二種。由于見斷,修斷、及由見與修不可斷
之故爲叁種。由于遍知(舍斷、作證、修習)等的差別之故有四種。
如是當知由于一種等的差別而抉擇。
(十五)“以同分、異分”:一切四谛都是不違真如故、我空故、
難通達故,所以互相爲同分。即所謂:““阿難!你的意思怎樣?
一人從遠處而把箭射過細小的鍵孔,每發都不失敗,或者一人以破
裂爲百分的發尖而射穿發尖,那一種比較困難比較難得呢”?“如
是尊師,那以破裂爲百分的發而射穿發尖,實爲困難,實爲難得”。
“阿難!貫穿其最難貫穿的,還算是那些如實通達這是苦……乃至
如實通達這是導至苦滅之道””。
(四谛的)自相各別故爲異分。前(苦集)二種都因難思、甚
深、世間、有漏之故爲同分。但果與因有別,及應遍知與舍斷的差
別之故爲異分。後(滅道)二種都因甚深、難思、出世間、無漏之故
爲同分。但因境(所緣)與有境(有所緣)之別,及應作證與修習之
別故爲異分。第一第叁同指爲果故爲同分,但是有爲及無爲之故
爲異分。第二第四同指爲因故爲同分,因爲一是善一是不善故爲
異分。第一第四因有爲故爲同分,但世間和出世間各別故爲異
分,第二第叁是非學非無學故爲同分,但是有所緣與無所緣故爲
異分。
如是智者當以品類與方法,
認識四聖谛的同分和異分。
爲善人所喜悅而造的清淨道論,在論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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