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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淨道論▪P92

  ..續本文上一頁故爲“想有”。相反的爲“無

  想有”。因爲沒有粗的想而有細的想(爲非想非非想),故于此有而有非想非非

  想爲“非想非非想有”。此有充滿著一色蘊、或有一蘊于此有,故爲“一蘊

  有”。“四蘊有、五蘊有”也是同樣的。此中:欲有爲五取蘊,色有亦然。無色

  有爲四(取蘊)。想有爲四、五(取蘊)。無想有爲一取蘊。非想非非想有爲四

  取蘊。一蘊有等是依取蘊的一、四、五蘊。如是當知以(取的)法而抉擇。

  (Ⅲ)“以有用”——于此有中的解釋正如在前面的行的解釋中所說的福行

  等一樣,雖然如是,但前面是說由過去的業而成此世的結生之緣,這裏是說由現

  在的業而爲未來的結生之緣,所以重複的說是有作用的。或者前面的解釋是說思

  爲行,如說:“此中,什麼是福行?即是欲界(色界)的善思……”;但這裏根

  據“至一切有的業”的語句,是也說與思相應的諸法。又前面是說行只是爲識之

  緣的業;這裏亦說生起無想有的業。又何必說得這麼多呢?在“無明緣行”一句

  中曾說福行等的善與不善法,在這裏的“取緣有”,因爲包攝了生有,所以說

  善、不善及無記法。是故一切處的重說都是有意思的。如是當知以有用而抉擇。

  (Ⅳ)(以區分)“以區分和攝”,即是“取緣有”的區分和包攝。

  即由欲取的緣所造而生欲有的業爲“業有”;由此而生的諸蘊爲“生有”。

  于色、無色有亦然。如是由欲取之緣而有二欲有(業有與生有),在這裏並包含

  了想有及五蘊有。(由欲取之緣)有二色有,這裏亦包含了想有、無想有、一蘊

  有及五蘊有。(由欲取之緣)有二無色有,這裏也包含想有、非想非非想有及四

  蘊有。這樣連包含在內的共爲六有。由其他的取的緣,亦如由欲取之緣而有六有

  及包含的(諸有)一樣。如是由取之緣的區分爲二十四有及包含的(諸有)在

  內。

  (Ⅴ)其次“以攝”,即合業有與生有爲一及所包含的(諸有)是由欲取之

  緣而起的一欲有,同樣的(由欲取之緣而起一)色、無色有,而成叁有。同樣的

  由其余的(叁)取之緣(各有叁有)。如是連所包含的(諸有)是從取之緣而起

  的十二有。

  但總括的說,由取之緣而至于欲有的業爲業有,由此而生的蘊爲生有。于

  色、無色有亦然。如是由取之緣而起二欲有、二色有、二無色有及所包含的(諸

  有),這是依另一種方法而攝爲六有。或者不依業有及生有的區分,則連所包含

  的在內只有欲有等的叁有。如果也不依欲有等的區分,則只成業有及生有的二

  有。若更不依業與生的區分,則“取緣有”的有只成一有了。如是當知以取緣有

  的區分及包攝而抉擇。

  (Ⅵ)“以什麼爲什麼的緣”,即以什麼取爲什麼(有)的緣而應知抉擇的

  意思。這裏什麼是什麼的緣呢?即任何(取)爲任何(有)的緣。那凡夫如狂

  人,他不伺察這是適當,這是不適當,只有任何的取希求任何的有而行任何的

  業。是故有人說:由于戒禁取不成爲色及無色有,這是不應接受的。這裏應取由

  一切(取)而成一切(有)的意思。

  即如有人由于聞或由于見,想道:“這些欲,是在人界、刹帝利、大家族及

  于六欲天界中滿足的”,爲了獲得彼等(諸欲),並給聽了非正法的欺騙,思惟

  “由此業而得諸欲”,便由欲取而行身惡行等。由于他的惡行,結果生于惡趣。

  或者爲現世的諸欲及護持其已得者,由欲取而行身惡行等,由于他的惡行,結果

  生于惡趣。這裏他的生因之業爲業有,從業而生的諸蘊爲生有;而想有及五蘊有

  亦包含在內。

  另一種由于聽聞正法而增智者,思惟“由此業而得諸欲”,更由欲取而行身

  善行等,由于他的善行,結果生于諸(欲界)天或人中。這裏他的生因之業爲業

  有,由業而生的諸蘊爲生有,而想有及五蘊有亦包含在內。上面的(二例)是說

  欲取爲欲有及所包含各種區別(的諸有)的緣。

  另一種人,由于聽聞或遍計“于色、無色有中成就(比欲有)更多的欲”,

  便由欲取而生起色、無色定,由于定力而生色、無色的梵天界中。這裏他的生因

  之業爲業有,由業而生的諸蘊爲生有,而想有、非想非非想有、一蘊有、四蘊有

  及五蘊有亦包含在內。這是說欲取爲色無色有及所包含的種種區別(的諸有)的

  緣。

  另一種人,以爲“此我在成就欲界的有(善趣)或于色無色有的任何一處時

  便斷絕、全斷”,如是由取斷見,而行至彼之業。他的業爲業有,由業而生的諸

  蘊爲生有,而無想有等亦包含在內。這是說見取爲欲、色、無色叁有及所包含的

  種種(有)的緣。

  另一種人,以爲“此我在成就欲界的有(善趣)或于色、無色有的任何一處

  時便是離熱惱者及樂者(幸福者)”,由我語取而行至彼之業。他的業爲業有,

  由彼(業)而生的諸蘊爲生有,而想有等亦包含在內。這是說我語取爲叁有及所

  包含的種種(有)的緣。

  另一種人,以爲“圓滿此戒禁者,得于成就欲界的有(善趣)或于色、無色

  有的任何一處時便完成他的樂”,由戒禁取而行至彼之業。他的業是業有,由彼

  而生的諸蘊爲生有,而想有等亦包含在內。這是說戒禁取爲叁有及所包含的種種

  (有)的緣。如是當知“以什麼爲什麼的緣”而抉擇。

  其次,什麼取爲什麼有的緣的方法怎樣?

  取之對于色無色有由親依止緣爲緣,

  對于欲有由俱生緣等爲緣。

  即此四種取,對于色無色有及對于屬于欲有的業有中之善業與生有,只由親

  依止緣一種爲緣。對于欲有中與自己相應的不善業有,由俱生、相互、依止、相

  應、有、不離去、因緣之差別的“俱生緣的”(七緣)爲緣。又對于(欲有中與

  自己)相應的(不善業有),只由親依止緣爲緣。

  ——這是詳論“取緣有”一句——

  (10)(有緣生、生緣老死等)在“有緣生”等之中,生等的抉擇。當知

  已如“谛的解釋”中所說。但在這裏的“有”,是業有的意思,因爲它(業有)

  是生的緣,而非生有。此(有對于生)由業緣及親依止緣二緣爲緣。

  有人問:“如何得知有是生的緣”?

  (答):雖然外緣相等,但見(于生)有劣與勝等的差別之故。即父、母、

  白(精子)赤(卵子)、食物等的外緣雖然相等,縱使雙生子亦見有劣與勝的差

  別。那種差別不是無因的,因爲不是于一切時而一切人都有的。除了業有實無他

  因,因爲在彼所生的有情的內相續中沒有別的原因,所以只是業有爲(差別之)

  因。因爲業是有情的劣與勝等的差別之因,故世尊說:“這是業分別了有情的劣

  與勝”,是故當知“有是生的緣”。

  因爲無生之時,則無老死及愁等諸法;然而有生之時,即有老死並有與受老

  死苦法逼惱的愚人有關于老死的(愁等諸法),或有與受(老死以外的)彼等苦

  法逼惱的人無關(于老死)的愁等諸法,故知此生爲老死及愁等之緣。而此(生

  對于老死等)只由親依止緣一種爲緣。

  ——這是詳論“有緣生”等——

  (四)十二緣起的雜論

  (1)(十二緣起的特質)因爲此(十二緣起)中,愁等在最後說,所以

  “無明緣行”在有輪的最初說:

  無明是由愁等而成就,

  有輪而不知其始,

  沒有作者和受者,

  十二種的性空故爲空。

  當知這是在常相續而轉起的。然而這裏:如何爲“無明由愁等而成就”?如何爲

  “有輪而不知其始”?如何爲“沒有作者和受者”?如何爲“十二種的性空故爲

  空”?

  (Ⅰ)(無明由愁等而成就)因爲愁、(苦)、憂、惱與無明是不相離的;

  悲是在于癡者之故;所以只于彼等(愁悲等)成就,而無明成就。即所謂:“由

  漏集故有無明集”。同時亦由漏集故有此等的愁等。何以故?(一)當與事欲不

  相應之時,則愁以欲漏爲集(因)。即所謂:

  若以欲爲乘,及欲增長者,

  失卻彼諸欲,苦惱如箭刺。

  即所謂“愁自欲生”。(二)此等一切(愁等)以見漏爲集。即所謂:“那些有

  “我是色,色是我的”觀念而住者,由于色的不定變易而生起愁、悲、苦、憂、

  惱”。(叁)(愁等)如以見漏爲集,如是亦以有漏爲集。即所謂:“彼等諸

  天,雖然長壽、美麗、多樂、長時住于高大的宮殿,但他們聽了如來的說法,亦

  生起怖畏、戰栗、悚懼”,即如諸天見到了五前兆(五衰相)爲死的怖畏所戰

  栗。(四)(愁等)如以有漏爲集,如是亦以無明漏爲集。即所謂:“諸比丘,

  此愚者于現世而受叁種的苦與憂”。

  如是因由漏集而有此等(愁等)諸法,故此等(愁等)成就之時,而成爲無

  明之因的諸漏;諸漏成就之時,由于緣有而(果)有,故無明(果)亦必成就。

  如是當知這裏先說“無明由愁等而成就”。

  (Ⅱ)(有輪而不知其始)其次,如是于緣有故果有而無明成就之時,再

  “由無明爲緣而有行,由行爲緣而有識”,如是因果相續無有終期。是故由于因

  果的連結而轉起的十二支的有輪,是不知其成就之始的。(問)如果這樣,豈非

  與“無明緣行”的(無明)爲始之說相矛盾嗎?

  (答)不是(無明)爲始之說,這是作最要之法說。即于(業、煩惱、異

  熟)叁種輪轉無明爲最要。由于執著無明而其余的煩惱輪轉及業等障礙于愚者,

  正如由于捕捉蛇首而其余的蛇身卷于腕臂一樣。而斷除無明之時,則彼等(其余

  的煩惱及業等)亦得解脫,正如斬了蛇首亦得解脫卷住腕臂(的蛇身)一樣。即

  所謂:“由于無明的無余故離貪及滅而行滅”等。如是執著無明而有縛,放棄無

  明而成解脫,這是說那無明爲(緣起支中的)最要之法,而非作起始之說。如是

  當知此“有輪而不知其始”。

  (Ⅲ)(沒有作者和受者)這(有輪)是由于無明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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