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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毗達摩概要精解▪P14

  ..續本文上一頁點,再探索每一個心能與那些心所搭配(節十八至廿九)。

  與心同生亦同滅:第一首偈以一切心所共有之相鑒別它們:

  一、 與心同生(ekuppada);

  二、 與心同滅(ekanirodha);

  叁、 與心緣取同一目標(ekalambana);

  四、 與心擁有同一依處(ekavatthuka)。

  這四相闡明了心與心所之間的關系。如果只提及「同生」,該定義即會(錯誤地)把與心同時生起的心生和業生色法列爲心所。然而,這些色法並不是全部都與同生的心同滅,而多數維持十七個心識剎那之後才滅。所以,爲了把它們除外,故舉出「同滅」之相。

  再者,有兩種色法──身表和語表 ──與心同生同滅。然而這兩種色法並不能緣取任何目標;這點區別了色法與名法(心與心所)。一切名法都緣取一個目標,而且俱生的心與心所必定緣取同一目標,但色法則完全不能緣取任何目標。這即是爲何提及第叁相:緣取同一目標。

  最後,在有色蘊的欲界和色界裏,心與心所擁有同一個依處色,即五根之一或心所依處。 這是心所的第四相。

  五十二心所

  十叁通一切心所

  (abbasamanacetasika)

  節二:七遍一切心心所(sabbacittasadharana)

  Katham

   (1) Phasso, (2) vedana, (3) sabba, (4) cetana, (5) ekaggata, (6) jivitindriyam, (7) manasikaro ca ti satt”ime cetasika sabbacittasadharana nama.

  如何?一、觸;二、受;叁、想;四、思;五、一境性;六、名法命根;以及七、作意:這七心所名爲遍一切心心所。

  節二之助讀說明

  五十二心所:《阿毗達摩論》所分析的五十二心所可分爲四大類(見表2-1):

  一、 七遍一切心心所;

  二、 六雜心所;

  叁、 十四不善心所;

  四、 廿五美心所。

  

  表2-1:五十二心所

  十叁通一切心所 七遍一切心 (1) 觸 二十五美心所 十九通一切美心 (28) 信

   (2) 受 (29) 念

   (3) 想 (30) 慚

   (4) 思 (31) 愧

   (5) 一境性 (32) 無貪

   (6) 名命根 (33) 無瞋

   (7) 作意 (34) 中舍性

   六雜 (8) 尋 (35) 身輕安

   (9) 伺 (36) 心輕安

   (10) 勝解 (37) 身輕快性

   (11) 精進 (38) 心輕快性

   (12) 喜 (39) 身柔軟性

   (13) 欲 (40) 心柔軟性

  十四不善心所 四通一切不善心 (14) 癡 (41) 身適業性

   (15) 無慚 (42) 心適業性

   (16) 無愧 (43) 身練達性

   (17) 掉舉 (44) 心練達性

   叁貪因 (18) 貪 (45) 身正直性

   (19) 邪見 (46) 心正直性

   (20) 慢 叁離 (47) 正語

   四瞋因 (21) 瞋 (48) 正業

   (22) 嫉 (49) 正命

   (23) 悭 二無量 (50) 悲憫

   (24) 惡作 (51) 隨喜

   二有行 (25) 昏沈 一無癡 (52) 慧根

   (26) 睡眠

   一癡因 (27) 疑

  通一切心所(abbasamanacetasika):首兩組心所──七遍一切心心所和六雜心所──總稱爲「通一切」。直譯其名爲「與其他共有」。對于美心來說,不美心是「其他」(abba);對于不美心來說,則美心是「其他」。首兩組的十叁心所是美心與不美心兩者「共有」(samana),而它們的品德則視其他與之共存于一心的心所而定,尤其是與之相應的「根」或「因」(hetu)。在善心裏它們即是善;在不善心裏它們即是不善;而在無記心裏它們也即是無記。基于這一點它們稱爲「與其他共有」,在品德上則會變更。

  遍一切心(sabbacittasadharana):七遍一切心心所是「一切心」(sabbacitta)「皆有」(sadharana)。這些心所執行識知過程中最基本且重要的作用,缺少了它們心就根本不可能識知目標。

  一、觸(phassa):巴利文phassa(觸)源自動詞phussati,意爲「去碰」,但不應把觸理解爲只是色法在撞擊身根。事實上它是一個心所,通過它心得以「接觸」目標,而啓動了整個心路過程。對于諸巴利注疏所采用的四種鑒別法 ,觸的特相是「接觸」;作用是撞擊,即導致目標與識撞擊;現起是識、依處與目標集合生起;近因是出現于諸門之境。

  二、受(vedana):受是感受及體驗目標的心所。巴利文vedana並不是指感情(感情是涉及許多不同心所的複雜現象),而是純粹對某種體驗的感受;此感受可以是樂、苦、或舍。受的特相是「被感受」;作用是「體驗」或享用可喜所緣的可喜之處;現起是令相應名法愉悅;近因是輕安。 其他心所只是間接地體驗目標(所緣),但受則直接與完全地體驗它。

  叁、想(sabba):想的特相是體會目標的品質;作用是對它作個印記,以便再次體會相同的目標時能夠知道「這是一樣的」,或者其作用是認出以前已體會過的目標;現起是通過以前已領會過的表征分析目標(abhi-nivesa);近因是所出現的目標。它的程序可比喻爲木匠通過自己在各種木材上所作的記號,而認出它們的種類。

  四、思(cetana):巴利文cetana與citta(心)是源自同一詞根;它是實現識知過程的目的之心所,由此它稱爲「思」。諸注疏對思的解釋是:它組織各相應法以對目標采取行動。其特相是意願的狀況;作用是累積(業);現起是指導互相配合;近因是相應法。它就有如一位大弟子,不單只自己背誦功課,也確保其他弟子都有背誦功課;所以當思開始對目標作業時,它也指揮其他相應法執行各自的任務。思是造業的最主要因素,因爲所采取的行動之善惡即決定于思。

  五、一境性(ekaggata):這是心與目標結合爲一境。雖然它在禅那裏作爲禅支時才變得顯著,諸阿毗達摩論師認爲在一切心裏,即使是最基本的心,它也有令心專一的能力,執行把心專注于目標的作用。其相是不散亂;作用是統一相應法;現起是平靜;近因是樂。

  六、名法命根(jivita):命根有兩種,其一是維持相應名法之命的名命根,另一者是維持色法之命的命根色。只有名命根才是心所。其特相是維持相應名法;作用是令它們發生(于生、住、滅);現起是維持它們存在;近因是應受維持的名法。

  七、作意(manasikara):此巴利文的直譯意義是「心的造作」。作意是令心轉向目標的心所;通過它目標得以呈現于心。其特相是「指引」(sarana)相應法朝向目標;作用是把相應法與目標連接起來;現起是面對目標;近因是目標。作意有如船的舵,控製船的方向以朝向目的地;或有如馬車夫,指揮已馴服的馬(相應法)朝向它們的目的地(目標)。應分別作意與尋兩者:前者把相應法轉向目標,後者則把它們投入目標。作意是一切心不可或缺的識知因素;尋則是並非不可缺少的特有心所。

  節叁:六雜心所(pakinnaka cetasika)

  (1) Vitakko, (2) vicaro, (3) adhimokkho, (4) viriyam, (5) piti, (6) chando ca ti cha ime cetasika pakinnaka nama. Evam ete terasa cetasika abbasamana ti veditabba.

  一、尋;二、伺;叁、勝解;四、精進;五、喜;六、欲;這六種名爲雜心所。如是當知這十叁心所爲「通一切」。

  節叁之助讀說明

  雜(pakinnaka):這組六個心所與遍一切心心所一樣,在品德上是可以變更的,即其品德決定于與之相應的其他心所。它們與遍一切心心所的差異是:它們只出現于某些種類的心,不是一切心。

  一、尋(vitakka):在討論禅那時已介紹過尋,即五禅支的第一個。尋把心投向目標。其特相是把心投向或導向目標;作用是全面地撞擊目標;現起是把心導向目標。雖然注釋裏沒有提及它的近因,但可知目標即是它的近因。

  一般的尋只是把心投向目標。然而,通過培育定,尋則能變成禅支。其時它名爲「安止」(appana),即把心安止于目標。尋亦稱爲「思惟」(sankappa),且分爲「邪思惟」(micchasankappa)與「正思惟」(sammasankappa)兩種。後者是八聖道的第二道分。

  二、伺(vicara):伺也是禅支之一,其特相是重複地省察目標 ;作用是重複地把相應名法置于目標;現起是把它們鈎住目標;近因是目標。

  叁、勝解(adhimokkha):直譯巴利文adhimokkha則是「把心放開,讓它進入目標」;由此譯爲勝解或決意。其特相是確定(目標);作用是不猶豫;現起是確定或決定;近因是須要抉擇之事。基于它對目標不可動搖的決心,它被形容爲石柱。

  四、精進(viriya):其特相是支持、奮鬥、或激起力量;作用是支持或穩固相應名法;現起是不放棄;近因是悚懼或逼迫感(samvega) 或精進事 ,即任何能夠激起精進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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